这个世人眼中不苟言笑、深不可测的煞神,只有在她身边,才会露出这少年般的稚气与天真。梁琇笑得露出浅浅的梨涡,漾出丝丝甜甜的笑声,秦定邦看得愣神,简直要醉死在这笑靥里。
    他没有继续要她,而是搂着她躺下,扶她枕着自己的手臂,“琇琇,给我说说你的名字吧。”
    梁琇不解,“嗯?”
    “在花园里那回,你只笑,却没跟安郡说。”
    “哪回?”梁琇更迷糊了。
    “荷塘边。”
    梁琇缓了好一会儿,才惊讶道,“这都什么时候的老黄历了,你还记得?”
    秦定邦没言语,只微笑着看她。
    他可不还记得么。
    他清晰记得当初秦宅花园里的惊鸿一瞥,记得她那抹一瞬即逝的飞红和羞赧,还记得那醉人的笑是如何横冲直撞闯入他的心。
    他自然是不会跟她说,那幕是如何撞裂他心上裹着的千年冰霜,将其慢慢融化成涓涓细流,再变成汹涌的浪潮。直至有一天,他心中快三十年牢不可破的长堤,轰然坍塌。
    但他却真的是迫切想要了解她的一切。
    她的过去没有他,他好奇。
    他想知道,是什么样的经历能养出这么妙的一个小傻瓜,让他方寸大乱,让他欲罢不能,让他满心满眼都是她、愿意为她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她的未来,是他的。
    他要天天月月、岁岁年年,全都护着她,他不要让她再受一点人世间的凄风苦雨,他是如此强烈地想要替她挡,替她扛,她只管在他身边笑着看他,就够了。
    尽管,他知道他的琇琇是个战士,是不逊须眉、有勇有谋的女武神、女诸葛,不是那金丝雀,不甘做笼中鸟,他仍然希望给她更多的安定和幸福,一如此刻。
    她早已不再是乱世中的孤女,她有他了,有他守着了。
    梁琇并不知道此时的秦定邦,心中正装着多少和她相关的念头。她只管舒服地躺在他的怀中,开始慢慢陷入那些遥远的回忆。
    “我父亲认识我母亲时啊,家道衰落。姑姑早就跑来湖南办学校了,奶奶已经去世,爷爷在浙江老家治病,已经没什么家底可言了。父亲虽然是个穷小子,但是天资非凡,又肯用功,争气地考取了庚款的官费生,去美国留洋。父亲临行前去见我母亲,带去了我奶奶留给他的那个翡翠镯子。镯子水头很一般,却是父亲眼中无价的传家之物。他郑重地把镯子送给了母亲。”
    说到这,梁琇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抬起头撑起身子,在枕头上寻找起来。
    “嗯?”秦定邦不解,“怎么了?”
    只见她找到几根他掉落在枕上的短发,又找到了几根自己的长发,然后仔细地给拢了起来,接着枕回他的臂弯,一手捻起他那几根短发,另一只手将自己的长发,慢慢绕了上去。
    红烛静静地燃着,给一切都洒上了温软的柔光。
    纤手已经长出新指甲,可以捏起头发了,但因为受过刑,还是有些不太灵活。她就这样略显笨拙却满是虔诚地,将两人的头发,一圈一圈地,缠绕到了一起。
    霎时间,秦定邦眼角发热,整颗心都被揉得失了形状。
    “父亲当时说,镯子不名贵,赶不上那些上等的美玉,但是他对母亲的心意不输和氏璧随侯珠。他会在国外苦学,学成回国,报效国家。父亲说待到他回来时,如果母亲未嫁,他就上门求娶。父亲没有让母亲等他,但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盼着与母亲重聚。他在国外奋发苦读,是提前毕业回来的。”
    梁琇轻叹一声,“我父亲当年可是个翩翩的美男子呢,学问又好,还有外国姑娘向他示爱呢。”
    “能看出来,岳母应该也是风华绝代。”
    “你怎么知道?”
    “看你就知道了。”
    梁琇听了甜笑起来,头在他颈边蹭了蹭,继续道,“我外祖父起先是不愿意的。你想他一个晚清的进士,还当过一方要员,眼里自然是看不上这么个一文不名、不知未来几何的穷小子,尤其担心父亲是个银样蜡枪头,怕母亲被这副好皮囊三言两语给诓骗了去。但是母亲性子烈,她坚持,那几年和父亲鸿雁不断,鼓励牵念,同时也推拒了好些门当户对的少年郎。最终父亲从哥伦比亚大学回来,任职燕京大学,师德学识都深受学生钦敬。上门提亲时,他的一身做派端方有礼、谦恭有度。外祖父本就爱重饱学之士,而经过历练的父亲一身谦谦君子之风,着实令人心折,最后也就欣然随着母亲了。”
    梁琇挪了一下脸,在秦定邦的臂弯找了个更舒服的位置,“我是他们的小女儿,只有一个哥哥。因为父亲喜欢音乐,母亲为哥哥起名‘璈’,那是一种古代的乐器。给我,则取名‘琇’,她说这是她最爱的一个字,终于生出个女儿可以用得上了。琇是次于玉的宝石,那个翡翠镯子虽然材质赶不上玉,但却被用在了他们掌上明珠的名字上。这是母亲用我的名字,在向父亲表明心迹——父亲对她的爱意,母亲会一直珍之重之,这珍重甚至会越过属于她的时间,继续在我的身上,延续下去。”
    她把结好的发,放进他的手心,然后慢慢合上他的手掌,语气是从未有过的轻柔,“所以呀,我的名字,其实是母亲给父亲一世情书的……两世回信。”
    秦定邦把那只紧攥的手,放在了心口。
    他听着梁琇娓娓道来,字字句句铺展开,像清泉涓涓地浸润着他对她之前生活的想象。
    原来,他的女孩出生在一个开明幸福的饱学之家,父母排除万难终成眷属,一直鹣鲽情深,对女儿又呵护备至,难怪他的琇琇这么招人喜欢,那未曾谋面的泰山泰水,也是一双妙人啊。
    腮边是梁琇柔软的头发,蹭得痒痒的,他轻轻往下抚了抚这头发,脸贴了贴她的头顶,“等战事停了,我陪你北上,回去祭拜一下二老吧。”
    梁琇一愣,不觉间,眼角已经洇湿了起来。
    烽火连天,山河破碎,她坚信着未来,却不敢坚信自己的未来。每次新任务,都是刀山火海滚一遭,一不留神,就是十八地狱万劫不复。
    等战事停了,就胜利了吧。
    到那时,如果她还能活着,是不是他们的孩子,都挺大了。
    良久,她终道一声,“……好。”
    又过了一会儿,她仰起头看向秦定邦,轻声问,“明天,陪我去江边转转吧?”
    “好。”秦定邦温柔点头。
    雨渐渐停了,云也散了一些,银辉浇洒在云的边沿,显出一朵朵如意纹。
    秋夜,月凉如水,照的夜晚亮堂堂的。仿佛上苍也终于生出了片刻的不忍心,施舍下乱世中的一隅安宁,给了这两个离乱人,多少年来都不曾有过的,熟睡与安眠。
    第68章 十里红妆
    整个临湘寨依山傍水,沿江而建,秦二叔家的宅子离江边并不遥远。
    本来,秦定邦是打算一早吃完饭,就带梁琇去看看湘江的。
    结果二人刚要出发,秦老夫人又让秦二婶喊梁琇去说话。老人家特别喜欢这孙媳妇,没事就爱把她叫过去聊天,这一聊就是一上午。
    所以,秦定邦和梁琇,是过了下午最晒的时候,才一起动身的。
    “三少爷少夫人出去啊!”几个家丁正迎面走来,看到两人亲昵地一起往外走,远远就跟两人打起招呼。
    “嗯,出去转转。”秦定邦答道。
    但此时梁琇再一听“少夫人”,突然就感觉这几个字好像又多了点无法言说,心下生出几分羞,不觉低下头轻叹了一声。
    秦定邦觉察到了,“少夫人。”他又重复了一遍,心情大好。
    经历过昨晚,梁琇反倒有些躲着秦定邦的目光,一不小心和他对视了,脸就开始红。
    “你就成心拿我寻开心……”梁琇顿了顿脚步,低喃了一句。
    秦定邦仰头大笑,又握了两下她的手,“我说错了么?”
    梁琇没有回答,撇开脸看向别处,却由着他一直牵着她的手。
    二人一路走走停停,一边看光景,一边聊着天,不知不觉间已来到岸边。张直和冯通识趣地在远处停下脚步,倚着一棵树聊起了天,却也不忘警觉。
    被昨晚那场骤雨冲刷,此时的空气格外清新。雨洗过的天干净透亮,江风浩阔,吹的梁琇的裙摆轻轻摇晃。
    见梁琇停住脚步,秦定邦也随之站定,“累不累?”
    “才走了几步路,不累呢。”梁琇环望了四周,这才看到,灵雁山原来这么高。
    临湘寨背靠着的山,名叫灵雁山。听秦老夫人说,相传曾有一只七彩灵雁受伤歇脚于此,后被当地人所救,伤愈后绕山飞翔久久不去,众人皆奇,所以得了这么个名字。
    现在正是层林尽染的季节,整座山的色彩就像打翻了的油画颜料,美得恣意张扬,毫无顾忌。即便上海江边房子里的那幅英国人留下的风景画,也远不及这灵雁山的一半瑰丽热烈。
    梁琇转回身,眼前的湘江比想象的还要宽阔。她对湘江的了解越多,就越觉得这是一条伟大的河流。
    江水悠悠流淌,无凶涛恶浪,却势不可挡。江面上有船家在打渔,远远地不知喊着什么号子。
    欸乃一声,山水唱和。
    她闭上眼深吸一口气,良久,才睁开眼睛,“我跟我父亲游历了那么多国家,却无一处,能美得过我们的河山。”
    秦定邦微微侧转头看向了梁琇。他素来知道他的姑娘胸有气象万千,满眼已是遮掩不住的欣赏,“你喜欢这里?”
    “嗯,喜欢。”梁琇深深点了点头。
    秦定邦抬手搂了一下她的肩膀,“等我们老了,可以来这里。”
    “真的?”
    “嗯。”
    不远处,有几块很大的乱石,还有零星的芦苇。苇杆齐刷刷地站立,有不知名的鸟雀正抓着苇杆,一口口啄着芦花。梁琇盯着那丛芦苇看了一阵,小声问道,“它们……是不是可以编很多东西?”
    “那些?是呀,那是芦苇,可以做苇编。筐,篓,席子,都能做。”
    “那……可以编小马么?”
    “应该可以吧……你想要?”
    梁琇摇了摇头,“我想到了小时候。”
    她看了看秦定邦,又低下头,“那是我过的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了。爸爸是名牌大学的教授,妈妈是千金小姐,我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全家上下都把我当成宝。”
    秦定邦很爱听梁琇跟他说往事,微笑着看着她。
    “有一次,父亲领着我路过前门那边的大栅栏现在是北京的一处景点,在西城的前门大街,读音dà shi lànr。,我一眼就看到路边有个人正在卖草编的小马。那手艺真是好,编得像极了。我就蹲下问他,‘小草马怎么卖?’那人一见来了生意,连忙说,‘四个铜板。’”
    “可那时我幼稚园的同学买的小草马要更大,却只花了三个铜板。我一听就不开心了,立即站起身,指着他劈头盖脸骂道,‘你就是个骗子,专门骗小孩儿钱的!你为什么卖的这么贵?人家比你这个大的才三个铜板!’”
    秦定邦惊讶,“你还那么厉害过?”
    “那哪是什么厉害啊……”梁琇把跟前的一颗石子踢开老远,“那是刻薄……是得理不饶人。”
    梁琇抬眼望向江面,“我当时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言行有多粗鲁,也没掩饰脸上的鄙夷和愤怒。仿佛自己是被从天上派下来的,可以俯瞰众生如蝼蚁……”她顿了顿,声音更轻了,“那令人作呕的优越感。”
    秦定邦眉心皱了一下,他还没听过听梁琇说这么重的话。
    “卖小草马的人当场就愣住了,随后一脸尴尬和难堪,紧接着就……剧烈地咳嗽起来。现在回想,他当时应该是病得很重了吧。整张脸蜡黄,手像枯树枝,骨瘦如柴的一个人。”
    “我父亲非常不悦,他连忙跟那人道歉说,‘对不起,小孩子这么说话,是我没教育好。’随即掏出五个铜板递给那人,拿起一匹小草马,领着我离开了摊位。”
    秦定邦朝梁琇又侧了侧身,听她继续回忆。
    “走出去几步,父亲停了下来,问我为什么那样跟人说话。”
    “我说,他卖的贵,他是个骗子。而且他看起来好脏,连个下人都赶不上……”
    “我父亲听我说完,惊得说不出话。但很快就明白自己一向不出恶言的女儿,怎么开始变成这样。我当时刚上幼稚园不久,园里的不少同学家里非富即贵,我被有的同学,潜移默化地……影响了。”
    “我父亲严厉地跟我讲,他非常不喜欢我刚才的样子。他说——”
    “梁琇,是,你现在过得好。但别忘了,你父亲我也是从贫穷破败中走出来的。你的那些富贵同学,往他们祖上追溯,出不了几辈,就能找到比刚才那人,更穷、更脏、更潦倒的祖宗。”
    “但他病成这样,还出来谋生。没有偷,没有抢,靠着自己的手艺求活路,他的灵魂比他的衣服干净。虽然你梁琇现在穿的贵收拾的漂亮,却没有任何可以瞧不起他,当面指摘他、评判他的理由和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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