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另一个被刻意拉长的影子出现在布景后,穿西装的影子大声问,“你妹妹呢?”
    低沉的声音回答,“今晚她不来了。别担心,我一个人可以搞定。”
    随着伴奏的转圜,报幕员开始报幕,影子还在布景后飞快地换衣服——因为只是影子,而且明显穿了束身衣的关系,这一幕并不□□,反而因为动作很快而显得很有美感,但维尔玛明显是有些来不及了,伴随着经理的催促,报幕员已经开始介绍,“女士们先生们,玛瑙夜总会荣幸地对你介绍芝加哥最富盛名的姐妹花组合……”
    这是个新的改编手法,完全抓住了观众的注意力,由于这是个很有名的故事,大部分人都知道维尔玛这时候早已杀害了她的妹妹,他们的注意力分成两块,第一块就是维尔玛什么时候被抓,第二块就是维尔玛能否赶得及表演。
    当报幕员介绍完芝加哥姐妹花组合的时候,灯光猛地一亮,布景后头全黑,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舞台中央,一个身材姣好窈窕的黑人女性慢慢地升了起来,开始了《芝加哥》的第一段舞蹈,维尔玛的招牌曲目《All That Jazz》。
    “不错的开头。”布兰特雷满意地点了点头,“比之前的处理要更紧凑。黛德丽的表现还是一贯的稳定,当然,她的缺点和局限是很明显的,但在歌舞上,她的确有很大优势。”
    黑人的嗓音是很占便宜的,维尔玛歌声浑厚,舞姿也充满诱惑,很快就抓住了观众的注意力,让他们颇觉精彩。毕竟音乐剧嘛,对于大部分观众来说,音乐还是在剧之前。而《芝加哥》的歌曲也的确都是比较动人好听的,尤其是舞曲,更是它的一大优势所在。
    和未来电影的处理不同,音乐剧版本是预留了充分的时间给歌曲的,这首歌扎扎实实地唱了五分钟。当然,粉丝和剧评家是惬意地欣赏着黛德丽的歌舞,但对路人、游客以及*粉这些外行人来说,他们的双眼早就被声光效果更好、屏幕更大、看得更清楚、节奏更紧凑的电影电视剧给宠坏了,虽然黛德丽的表演在水准以上,但大部分人到表演尾声注意力都有些涣散,很多人都在心里暗想:“什么时候能结束呢?也许我不该来,下回还是别尝试了……”
    这一首歌的尾声,几个警察匆匆从台下观众间出场,倒是激起了一波小小的惊呼声,他们身穿上世纪的老式西装,走上舞台,以谋杀丈夫和妹妹的罪名逮捕了维尔玛。激起了琴师、乐手、伴舞的议论纷纷,在他们的惊愕之中,灯光巧妙地切换引导,让观众忽略了换景的动作,当照在琴师等人身上的灯光熄灭时,舞台另一角的灯光又亮了起来,一个少妇挽着她的情人,出现在了观众的视野之中。
    真漂亮!
    这是大部分观众的第一反应——除了那些位置太差,看不清脸,甚至连身材都因为被灯光笼罩而看不清的观众以外,大部分观众还是可以看清洛克希长相的,不过,由于字面意义上她正在发光,起码是被强光笼罩,所以长相也有一定的失真感,要稍微适应一下,才能把识别模式给转换过来。
    但,即使如此,她也还是非常漂亮,这种漂亮是一个统一的印象,由洛克希的身材、五官和气质统一组成,你很难仔细地想她到底哪里漂亮,但大概你的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她真漂亮’!
    第二个感觉则是:她演得真好!
    大部分有舞台剧观看经验的观众都知道,观众基本不会一直注意脸部的微妙表情变化——电影可以用特写,或者人物近景来调动观众的注意力,但戏剧的话,观众面对的是一个极大的‘屏幕’,用电脑来比喻的话,演员的脸就像是电脑桌面上的一个图标,就拿IE的E字LOGO做比方,当然你可以看清楚图标是个E字,但如果要你关注这个E字的亮度、颜色变化,那就比较痛苦了,观众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所以,大部分戏剧都要用夸张的肢体语言来表现情绪,告诉你角色现在是生气还是悲伤,而演惯了舞台剧的演员,在影视剧里就会有面部表情不生动的问题,这是两种艺术形式不同带来的结果。
    那么这种演技在管用的同时也有一个弊病,以前在没有电视、电影的时候,所有人都这么演,观众也就自然地接受了。可经过影视的冲击,大部分观众更习惯看的是影视剧更趋于自然的演技,看戏剧就有出戏的危险,看到演员夸张的动作,并不会跟着去投入,个别观众还会产生尴尬感,替演员觉得丢脸。绝对不可能跟着演员的调动去起舞,顶多是给点面子,看到演员表现悲伤,就笑叹口气,看到演员意图搞笑,也就跟着呵呵两声。尤其是音乐剧,很少有演员是让人觉得她在演戏的,大部分对白场景都感觉是在走流程,甚至很多时候可以明显感觉到演员自己都在出戏,不管她在想什么,反正她是绝对没有投入角色。
    维尔玛的演技就有这样的毛病,她的歌舞很出色,非常吸睛,但被逮捕时的那段对白却是远远比不上她在歌唱时的表现,台词说得高低起伏,情绪饱满得过火,包括肢体语言也是太夸张,大家可能刚被她的舞蹈征服,投入了《芝加哥》的世界里,但下一秒刚燃起来的温度又完全回落,意识到自己只是在看戏,而左边的胖子一直在挤压着自己的活动空间,右边的女人香水味道又有点太重。
    但洛克希就不会,就像是她的美丽一样,大部分观众完全意识不到她演得到底哪里好——她的演出就是一个整体,一出场就给全场观众一个直观的印象:她演得真的很好!
    这一段是洛克希看过维尔玛的表演,被迷得心向往之,很想看完,但却被她的情人叫回家中亲热的戏码,两人的对白都和这件事有关。对于观众来说,很离奇的,洛克希的语调也是高低错落,比一般人说话的声调要夸张很多,包括她的肢体语言也是过分夸张,这还是音乐剧的演法,并没有和之前的维尔玛、她身边的情人出现表演风格上的差异。但——但他们就是被带入戏里,就是感觉到了洛克希现在的情绪,她现在受着骗,深信不疑自己即将成名,对于未来有无限的憧憬……
    这些信息不是观众通过许多别的途径(戏前的介绍,自己做的功课)来了解到,然后从勉强的表演里得到印证:哦,现在剧情进展到这一段——并不是如此,而是通过洛克希喋喋不休,在情人跟前透着胆怯情绪的台词,以及她飘飘然的肢体语言所领悟出来的:她现在要把情人哄好,让他介绍自己进入剧团,所以她对他百依百顺,不愿扫了他的兴,但洛克希也的确有点等不及了。
    虽然暂时还没有歌舞,但观众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投入在她的身上,他们对洛克希产生了感情上的联系,她不再是呈现歌舞的工具,而是一个有辨识特征,让他们想起了自己身边类似存在的人:多可怜啊,她没受过什么教育,连这么拙劣的谎言都能骗过她,唉,她虽然美,但还是有点笨。
    就连原意只是来看J.J,对于《芝加哥》这个题材并不感兴趣的琼恩,现在也不情愿地被吸引到了戏里,她现在觉得自己有点忙不过来,一方面*真的很漂亮,但另一方面,她的注意力总是无法集中在*的脸上,老是被剧情给带跑注意力,以至于无法全神贯注地欣赏*的长相和身材。
    “有点意思。”布兰特雷也是为之一怔,“她的这个演法和《CSI》那集并不一样,这女孩并不是只会一种卖弄风骚类型的演法,她现在的表现重点并不是自己的风情和美貌,而是洛克希的轻信和愚蠢,当然,她把这种缺点处理得很好——她的先天条件不错,嗓音甜美,喋喋不休的台词被念得很有韵律,带了些喜感,不会让观众过于烦躁。”
    出于好奇,他在知道舒伯特剧院的变化以后,也是找来珍妮弗.杰弗森目前唯一一部公映过的作品来看,并且也承认,她是有一些演技的,而且长得很美。只是并不认为这一些演技足以让她横跨许多缺点,出演洛克希。
    “但演技和长相都是次要的,这是不是一出成功的音乐剧,还得看她唱跳的功力。”不知不觉,布兰特雷已经扭转了自己带有偏见的预判,调整了基本评分,“她的第一首独唱会是如何呢?可不要一开场就唱砸了。”
    世界各地的音乐剧多数都是现场直播,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会放录播带,但这种情况在百老汇是砸招牌的做法,绝对不会允许,《芝加哥》采用的是小型室内乐团伴奏,更是绝不可能假唱,所以J.J只能是通过百老汇隐藏得非常好的音响器材,现场献艺。
    很快,布景换成了洛克希的家,在春风一度以后,穿着睡袍的洛克希询问情人,何时为她引见俱乐部老板,而吃干抹净以后,她的情人眼看瞒不下去,就对她实话实说,告诉她自己不过是个家具推销员,所说的一切都是欺骗洛克希的谎话。更是刺激生气的洛克希,笑问她能把自己如何。
    生气的洛克希从柜子上拿下手枪,伴随着几声枪响,她的情人倒在了地上,但却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力——尽管他长得不错,但在洛克希身边,他的演技就显得微不足道,轮到他说话的时候,大部分人都用容忍的态度在盼着时间快点过去——所有人都在看洛克希,他们迫切地想要知道洛克希会是怎样的反应。
    洛克希在枪响后陷入短暂的静止状态,而后,她的手开始发抖,枪从微弱振动,到很快地在她手中快速抖动,最终落到地上,发出一声不大不小的响声,而与此同时,丈夫阿莫斯梆地一声打开了布景门,观众和洛克希同时抖了一下。
    “发生什么事了,洛克希?”阿莫斯问。
    灯光随之暗了下去,再亮起来时,几个警察出现在洛克希家中,做拍照状,洛克希依偎在一面布景墙边,阿莫斯在应付警察——Balabala,很遗憾,虽然他的表演和维尔玛、情人比,的确精湛了不少,但现在观众对于非洛克希场景都报以不耐烦态度,他们既想看到洛克希的美貌,又想被她的演技给带入戏里,说不出为什么,但洛克希的表现就是给人以真实的感觉。即使她的动作依然是很夸张的,可观众就是觉得能够感同身受。
    终于,在阿莫斯喋喋不休的对白中,音乐响了起来,布景墙倒在地上,灯光聚拢到洛克希身上,她则款步走向不知何时又出现在黑暗中的钢琴。
    “来了。”布兰特雷能感受到,自己这一排坐的同行都是精神一振。“好戏开始了,洛克希的第一首歌《Funny Honey》。”
    作者有话要说:注:本.布兰特雷是真人,他是《纽约时报》的剧评家
    ☆、第四十四章 结构失衡
    成功地骗到了丈夫阿莫斯,让他深信被杀的只是个小偷,并且在自己几句花言巧语之下,就出面承担了开枪的责任。眼看自己即将轻巧地逃脱法律的制裁,洛克希松了一口气,却也对丈夫感到了一丝怜悯和好笑——就像是观众对她的愚蠢无知感到好笑一样,对于一切尽在她掌握之中的阿莫斯,洛克希也有几分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她就像是看一头听话的哈巴狗一样,鼓励地看着丈夫,满意地点着头,而当警察把代表疑问目光的手电筒照到她脸上时,洛克希的肢体语言又是一变,迅速地从得意放松的斜靠姿势,换做了畏缩的发抖姿势。
    “有时我是错的。”在这样乱中有序,黑色幽默的场景中,洛克希的歌声慢慢地响了起来,她没有望向台下的观众,反而是看向了琴师,好像是和他聊天。但琴师对此毫无反应,仿佛看不到她一样,还是在自顾自地弹奏乐曲,“有时我是对的。”
    “还是很入戏啊……”布兰特雷默默地想,现在他已经完全收起了对珍妮的轻视。“她的嗓音不错,歌声甜美,嗯,也许不擅长高音,但在这首歌里够了,起码她没有走调……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一直都很入戏。”
    对于一些音乐剧演员来说,他们在演唱中的一大难点就是无法把握和观众互动的度。当然,大部分舞台类表演都少不得要和观众互动,尤其是歌舞表演,眼神扫视观众什么的,那都是很必要的环节,不然观众的情绪也会冷却。但在音乐剧里,如果你在表演唱歌的时候完全面向舞台,并且体现出你意识到了观众的存在,那对观众来说,就又是出戏了一次,等于是提醒他们,“嗯,这个人现在在表演给我看,这一切都是假的”。
    音乐剧的一大难点就是在连续的场景切换和剧情进展、音乐歌舞中保持观众的参与感,让他们忘掉自己正在看秀,一旦观众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假的’,那他就很难再被表演带着走,就会发现任何表演中都必然会有的瑕疵。任何表演其实都是如此,没有找不到槽点的电影,但是好的电影在你观影的时候你是不可能有多余的注意力去找槽点的,一心全投入到人物和剧情里了。
    而洛克希的表演,就是很让人入戏的那一种,这首歌诉说的是她对阿莫斯的感情,就像是洛克希和观众的悄悄话,珍妮弗的歌声在调上,表演得也节制,她不和观众有太多眼神上的互动,而是在钢琴上顾影自怜地歌唱,不论是从她的歌声还是从她的肢体语言,都可以轻松地分辨出她现在的情绪:她非常沾沾自喜,因为不论如何,有这么一个忠心耿耿,完全臣服于她的傻男人做跟班、奴隶,毕竟是对她女性魅力的证明和满足。也因为阿莫斯的忠心,她更加感觉自己是个有魅力的女性,所以表演里也充满了自恋。
    她的歌声并不是非常天籁,让人目瞪口呆当场给跪,但整个表演非常顺畅,人们一方面为她的自恋好笑,一方面却也不由认可阿莫斯对她的忠心——洛克希确实是太漂亮了,她漂亮到即使是鄙俗也不能掩盖她的美貌,但她又自恋、虚荣、愚蠢到即使她的美貌也无法掩盖她的鄙俗。
    在洛克希唱歌的时候,整个剧院都是一片安静,布兰特雷也不能不承认,珍妮弗.杰弗森真的很漂亮,他甚至觉得她的美貌对于剧情已经是一种干扰了。——当警察和阿莫斯在说话的时候,珍妮弗虽然没什么动静,只是做关注状,但照样还是把他这个权威剧评家的注意力给牢牢地拴在自己身上,让他有舍不得移开眼光的感觉。
    “J.J真是太漂亮了。”琼恩的心思要比剧评家单纯得多,她现在就忙着欣赏珍妮的每一个动作,连话都不愿意说,只是暗暗记在心里,等到换场时要低声告诉妈妈,这首歌可以算是对于‘华妮塔’没有表演片段的补偿。
    虽然得意地高唱一首《Funy Honey》,歌颂忠犬阿莫斯,但洛克希拙劣的把戏最终还是无法瞒骗警察,甚至都不用他们审问什么,一发现死者其实是之前就有过来往的家具推销员,阿莫斯自己就大喊起来,暴露了人不是他杀的事实。
    洛克希虽然百般抵赖,但还是无法扭转局面,她再三求恳阿莫斯都无法平息他的怒火,这种四处求告无门的难堪,甚至让很多观众起了感同身受的尴尬不适,有种不忍看下去的感觉,心中明知不该,但也不由有些同情:虽然她十分蠢,但就这样进监狱,似乎也值得叹息。
    很快,洛克希被换上囚服,忐忑不安地跟着狱警进了监狱,见到了典狱长‘妈妈’,这是一段‘妈妈’的歌舞,洛克希只是舞台边缘的观众,时而被灯光扫过,大部分时间都处于黑暗之中。
    “嗯,演员的表现很好,‘妈妈’的唱腔还是这么浑厚,她出演这个角色是太轻松了。”布兰特雷一边想,一边心不在焉地扫了暗处一眼,那是洛克希站的地方,从昏暗中能看到,她正被‘妈妈’的表演震得大开眼界、目不暇接,来回看着‘妈妈’和女囚们的互动。
    他忽然有一丝惊觉,“这么暗都能让我感觉到她的情绪,这女孩的肢体表现力也太好了吧?最重要的是,她的表现太自然了,属于新人的心虚和胆怯呢?为什么她没有一点怯场?我在她身上看不到一点为人瞩目的紧张?她的肢体语言这么松弛了,完全看不到‘扮演另一个人’的绷紧姿态……这感觉就好像……就好像她就是洛克希!”
    他看《CSI》的时候,感觉珍妮弗是本色出演,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华妮塔’,所以才如此得心应手魅力四射,当时布兰特雷甚至猜测珍妮弗可能是个想要转向演艺圈的前高级妓.女,那种游走政商之间的昂贵性感,实在是太自然,以至于他有了这样的联想。但现在珍妮弗的洛克希又是这么浑然天成,完全没有表演痕迹——布兰特雷完全找不到别的理由了,因为珍妮弗.杰弗森今年才21岁,而且没有结婚,洛克希在言谈举止中的少妇感和愚蠢粗俗,肯定不是她的本色出演。
    他忽然发现自己完全忽略了‘妈妈’的歌舞,布兰特雷在一瞬间甚至有些心虚:他是剧评人,要关注的是全剧,而不只是一张新鲜的面孔。才第一首歌而已,注意力就完全被吸引过去,甚至无法有效思考的话,他和那些无脑的粉丝、看热闹的观众还有什么区别?
    略带心虚地扫视了一下一排的同行们,布兰特雷发现起码有半数的注意力没集中在‘妈妈’身上,他甚至感觉场内的气氛也有些浮动。
    此时,‘妈妈’的独唱结束了,另一出重头戏来了:报幕员宣布监狱六女囚出场,为大家带来了一段《芝加哥》最富盛名的群舞,《Cell Block Tango》,在这首歌里,六位女囚轮流讲述自己进监狱的故事,每个人都贡献了一段很有力量的歌舞,一贯能调动气氛,让大家感觉吃了一顿视觉大餐。
    客观地说,布兰特雷认为舒伯特剧院的表演还是高水平的,这一段戏份他找不出突出的缺点,黛德丽的歌声依然雄浑有力,气魄十足,舞蹈也非常有迫力,她是个很有特色的演员。但——他并不像是往常一样享受这份大餐,他的心态更像是在吃开胃小菜:“嗯,味道很好……但是,洛克希什么时候出来?”
    场内的观众应该也和他有类似的想法,布兰特雷发现居然有一些观众在此时离席去上厕所——这在以往的表演里几乎不可能发生。
    “那女孩简直有种魔力。”布兰特雷身边的同行,《纽约客》专栏作家帕特里对他嘀咕了一句,很明显,他也没有全神欣赏这段歌舞。“詹姆斯.舒伯特捡到宝了。”
    不知为什么,布兰特雷涌现出一股和他唱反调的逆反愿望,他说,“还有双人对唱和双人舞。”
    “但你至少得承认,《Roxie》对她不会是问题。”帕特里说。“只要《Nowadays》不要搞得太砸,这女孩起码也是10年来最有潜力的新人。”
    《Roxie》是洛克希的第二次独唱,描述了她对成名的向往和野心,本质来说依然非常自恋,从洛克希第一首歌的表现来看,这种难度对珍妮弗来说已经不成问题。
    在囚室探戈之后,维尔玛再度出场,洛克希无意间听到了她和典狱长‘妈妈’的对话,典狱长愿意为她牵线搭桥,让她出狱后重操旧业,而她从中渔利。洛克希似乎看到了一丝脱罪的希望,她连忙赶上维尔玛,开始了两人的第一段对戏。
    “啊,凯莉小姐。”洛克希推着装了洗漱用品的车,“我这有你的私人用品——很乐意为你效劳。”
    维尔玛抢过她的蕾丝内衣,反射性地就要给小费,但却被洛克希挡开,“不必、不必,不过举手之劳。”
    维尔玛也不以为意,她转身想要离开,但却被洛克希赶上,“嘿,听着,我能问你几件事吗?”
    维尔玛不耐烦地转过身,上下打量了洛克希几眼。洛克希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知道哈里森,那个检察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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