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青菜”两个字,毛球顿时睁大眼睛,瞬间清醒——真是非常奏效。
这样才对啊……沈千凌很满意,帮它也穿了件毛乎乎的小衣服。
“啾。”毛球低头看了看小马甲,然后高兴伸开小短翅膀,“啾!”
“这么喜欢穿衣服?”沈千凌意外。
秦少宇靠在床上道,“它在问你要红包。”
“什么红包?”沈千凌不解。
“这是过年之时,叶瑾替它做的衣服。”秦少宇道,“当时穿着要到不少珍珠玛瑙,估计是产生了误解,以为一旦穿上这件衣服,便会有人给钱。”
“啾。”毛球又往它娘身边蹭了蹭,小黑豆眼充满期待。
沈千凌哭笑不得,就说不能惯着啊,这都是什么毛病。
收拾停当之后,叶瑾与沈千枫也从房中出来。沈千凌看了眼他嫂子,识趣闭上嘴——走路姿势略奇葩,一看便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
二十多天昼夜赶路,他大哥居然还有这种兴致,简直不能更酷炫。
非常适合给大力丸代言。
“你确定要去?”沈小受识趣,并不代表秦宫主识趣——事实上他就是故意的,十分恶趣味。
叶瑾怒,“你给老子闭嘴!”
秦少宇眼中充满深意。
叶瑾恼羞成怒,“信不信老子给你下不举药啊!”
追影宫暗卫在房顶听到,纷纷倒吸冷气夹住腿——叶谷主简直凶残,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打不过宫主而胡乱迁怒,我们是无辜的。
改天一定要找村口王师傅做个铁裤裆。
这就叫未雨绸缪。
今日难得天气好,因此在腊梅城外的空地上,百姓正在忙着赶集市,突然便看到有一队人马正在往这头走,阵仗不算小,于是纷纷猜测是谁家老爷,走近后才发现,打头骑马的两个人竟然是沈千枫与叶瑾。
既然如此,那后头的马车里就应该是……啊啊啊啊啊啊!
百姓瞬间沸腾起来,甚至连摊子也顾不上再管,嗷嗷叫着便往过冲。甚至还有人买裤子试到一半来不及脱,拖着一条裤腿便冲了过来,迫不及待什么的,简直让人动容!
眼看着大批百姓滚滚而来,暗卫不动声色,暗中甩出小冰块,将最前头的几人打倒。
虽说有些不厚道,但为了造声势,也只能如此了啊。
作为国民CP,百姓都很想亲眼见到沈小受和秦宫主,所以奔跑速度飞快,前头几个一摔,后头的来不及刹脚,自然也就跟着被绊倒,瞬间哗啦啦趴了一大片。
“啊呀!”暗卫大惊失色,赶忙上去将大家扶起来,顺便充满诚意道,“大家切勿见怪,我家公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百姓闻言纷纷吃惊,就说怎么好好跑着跑着就觉得膝盖一软,还当是自己太激动,敢情是因为沈公子在做法?
“上次为了迎战东北白虎精,我家公子元气大损,一直没养过来。”暗卫感情很充沛,“所以法力偶尔会有些失控,原本是想变出一些梅花给大家的,没料到竟然念错了咒语,还请见谅。”
那必须要见谅好吗!百姓闻言纷纷落下热泪,沈公子简直不能更有爱。受了伤还想着要给大家变梅花,结果不小心念错咒语,所以只好在马车里着急扭住双手,用求助的眼神看秦宫主什么的,我们完全不想喷鼻血啊!
大家纷纷伸长脖子往马车里瞅,希望沈公子能出来与大家说两句话。
“公子?”暗卫在车外试探叫。
四周瞬间安静下来。
“嗯?”沈小受伸手掀开车帘,不过并没有出来。
居然听到了沈公子的声音啊!作为狂热脑残粉,大家顿时觉得整个人都要窒息了。
“百姓都围在前头,想要见公子。”暗卫道。
沈千凌声音很轻,“先进城吧,早些将事情解决,否则只怕又要出乱子。”
百姓闻言不解,同时又有些惊慌,什么叫出乱子?
“大家莫怕。”暗卫再次发挥贴心小棉裤功能,道,“我家公子在前几日夜观天象时,发现腊梅城上空有些星盘异常,恐怕会有一场百年罕见的暴风雪,于是便想来城中布阵,也好将风雪之灾散去。”
听他说得一本正经,沈千凌很不敬业的在马车里笑出声——虽说故事在出发前已经串了好几次,但此番一听到,还是实在忍不住。
当初其实也清楚,他说呼风唤雨只是为了逗自己开心,却没料到居然真有用到的一天。
而在小话本的熏陶和沈小受的偶像光环下,百姓对自然身深信不疑,心里又是后怕又是感激,于是连生意也不做了,直接簇拥着沈千凌便进了城。里头的百姓也早已听到消息,也是急急忙忙赶过来,一路不断有新人加入,队伍也便越来越壮阔,待到终于抵达城中酒楼之时,已经几乎全城的人都跑出了家门。
叶瑾吃惊,“怎么看上去比王城的人还要多。”
其实也正常啊……沈千凌笑眯眯。就好像是前世,如果去大地方,由于那里的粉丝经常能见到各路明星,所以也就不会太狂热;而若是去小地方,可能三年五年也见不到一个银幕上的人,自然也会更加激动一些,和王城腊梅城是一个道理。
“准备好了吗?”秦少宇问他。
“嗯。”沈千凌点头。
秦少宇道,“抱你出去?”
沈千凌这次倒是没拒绝,很爽快就答应——既然要演,自然就要尽量和小话本一致才行,这样大家才更容易相信。
果然,在秦少宇抱着沈千凌下马车之时,所有百姓都开始热烈鼓掌,甚至还有人晕了过去。
暗卫吃惊,那件熊皮披风几乎将我家夫人整张脸都包了起来,这样也能看晕?
大哥你会不会太虚弱了些。
这样才对啊……沈千凌很满意,帮它也穿了件毛乎乎的小衣服。
“啾。”毛球低头看了看小马甲,然后高兴伸开小短翅膀,“啾!”
“这么喜欢穿衣服?”沈千凌意外。
秦少宇靠在床上道,“它在问你要红包。”
“什么红包?”沈千凌不解。
“这是过年之时,叶瑾替它做的衣服。”秦少宇道,“当时穿着要到不少珍珠玛瑙,估计是产生了误解,以为一旦穿上这件衣服,便会有人给钱。”
“啾。”毛球又往它娘身边蹭了蹭,小黑豆眼充满期待。
沈千凌哭笑不得,就说不能惯着啊,这都是什么毛病。
收拾停当之后,叶瑾与沈千枫也从房中出来。沈千凌看了眼他嫂子,识趣闭上嘴——走路姿势略奇葩,一看便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
二十多天昼夜赶路,他大哥居然还有这种兴致,简直不能更酷炫。
非常适合给大力丸代言。
“你确定要去?”沈小受识趣,并不代表秦宫主识趣——事实上他就是故意的,十分恶趣味。
叶瑾怒,“你给老子闭嘴!”
秦少宇眼中充满深意。
叶瑾恼羞成怒,“信不信老子给你下不举药啊!”
追影宫暗卫在房顶听到,纷纷倒吸冷气夹住腿——叶谷主简直凶残,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打不过宫主而胡乱迁怒,我们是无辜的。
改天一定要找村口王师傅做个铁裤裆。
这就叫未雨绸缪。
今日难得天气好,因此在腊梅城外的空地上,百姓正在忙着赶集市,突然便看到有一队人马正在往这头走,阵仗不算小,于是纷纷猜测是谁家老爷,走近后才发现,打头骑马的两个人竟然是沈千枫与叶瑾。
既然如此,那后头的马车里就应该是……啊啊啊啊啊啊!
百姓瞬间沸腾起来,甚至连摊子也顾不上再管,嗷嗷叫着便往过冲。甚至还有人买裤子试到一半来不及脱,拖着一条裤腿便冲了过来,迫不及待什么的,简直让人动容!
眼看着大批百姓滚滚而来,暗卫不动声色,暗中甩出小冰块,将最前头的几人打倒。
虽说有些不厚道,但为了造声势,也只能如此了啊。
作为国民CP,百姓都很想亲眼见到沈小受和秦宫主,所以奔跑速度飞快,前头几个一摔,后头的来不及刹脚,自然也就跟着被绊倒,瞬间哗啦啦趴了一大片。
“啊呀!”暗卫大惊失色,赶忙上去将大家扶起来,顺便充满诚意道,“大家切勿见怪,我家公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百姓闻言纷纷吃惊,就说怎么好好跑着跑着就觉得膝盖一软,还当是自己太激动,敢情是因为沈公子在做法?
“上次为了迎战东北白虎精,我家公子元气大损,一直没养过来。”暗卫感情很充沛,“所以法力偶尔会有些失控,原本是想变出一些梅花给大家的,没料到竟然念错了咒语,还请见谅。”
那必须要见谅好吗!百姓闻言纷纷落下热泪,沈公子简直不能更有爱。受了伤还想着要给大家变梅花,结果不小心念错咒语,所以只好在马车里着急扭住双手,用求助的眼神看秦宫主什么的,我们完全不想喷鼻血啊!
大家纷纷伸长脖子往马车里瞅,希望沈公子能出来与大家说两句话。
“公子?”暗卫在车外试探叫。
四周瞬间安静下来。
“嗯?”沈小受伸手掀开车帘,不过并没有出来。
居然听到了沈公子的声音啊!作为狂热脑残粉,大家顿时觉得整个人都要窒息了。
“百姓都围在前头,想要见公子。”暗卫道。
沈千凌声音很轻,“先进城吧,早些将事情解决,否则只怕又要出乱子。”
百姓闻言不解,同时又有些惊慌,什么叫出乱子?
“大家莫怕。”暗卫再次发挥贴心小棉裤功能,道,“我家公子在前几日夜观天象时,发现腊梅城上空有些星盘异常,恐怕会有一场百年罕见的暴风雪,于是便想来城中布阵,也好将风雪之灾散去。”
听他说得一本正经,沈千凌很不敬业的在马车里笑出声——虽说故事在出发前已经串了好几次,但此番一听到,还是实在忍不住。
当初其实也清楚,他说呼风唤雨只是为了逗自己开心,却没料到居然真有用到的一天。
而在小话本的熏陶和沈小受的偶像光环下,百姓对自然身深信不疑,心里又是后怕又是感激,于是连生意也不做了,直接簇拥着沈千凌便进了城。里头的百姓也早已听到消息,也是急急忙忙赶过来,一路不断有新人加入,队伍也便越来越壮阔,待到终于抵达城中酒楼之时,已经几乎全城的人都跑出了家门。
叶瑾吃惊,“怎么看上去比王城的人还要多。”
其实也正常啊……沈千凌笑眯眯。就好像是前世,如果去大地方,由于那里的粉丝经常能见到各路明星,所以也就不会太狂热;而若是去小地方,可能三年五年也见不到一个银幕上的人,自然也会更加激动一些,和王城腊梅城是一个道理。
“准备好了吗?”秦少宇问他。
“嗯。”沈千凌点头。
秦少宇道,“抱你出去?”
沈千凌这次倒是没拒绝,很爽快就答应——既然要演,自然就要尽量和小话本一致才行,这样大家才更容易相信。
果然,在秦少宇抱着沈千凌下马车之时,所有百姓都开始热烈鼓掌,甚至还有人晕了过去。
暗卫吃惊,那件熊皮披风几乎将我家夫人整张脸都包了起来,这样也能看晕?
大哥你会不会太虚弱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