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黍展开狼皮制的裘袄,仔细搭在桓容肩上。
    黑色的毛领在下颌围拢,两枚珍珠镶嵌在领口,随着呼吸,一层薄薄的雾气凝结在皮毛上,愈发衬得少年肤白似玉,鹄峙鸾停,道不出的雅致俊秀。
    营地中的篝火燃了整夜,因有人看顾,遇上大雪也未熄灭。
    狼群在天亮前散去,营地四周的内脏羊骨均被清扫一空,仅存的几点血迹被大雪覆盖,不见半点踪影。
    五六名役夫穿着裘袄,利落的撤掉车前挡板。
    两什步卒列队出营,沿着留在雪地上的足印,小心的潜入密林。
    少顷,一名什长发出讯号,响亮的哨音破开朔风,传遍整个营地。
    “找到了!”
    两名步卒飞奔回营地报信。
    雪深没过脚面,两人一路跑过来,气喘如牛,眉毛和睫毛结了一层冰晶。
    “都在林子里,从兵器看,至少不下五百人。”
    “走,去看看。”
    营中正在准备早饭,秦雷和钱实负责防卫,典魁恰好无事可做,报知桓容后,跟着步卒走进林中。
    桓容坐在车辕上,捧着阿黍特意调成的蜜水,一口一口慢慢饮着。
    昨夜里,鲜卑和杂胡起了内讧,在密林好一顿厮杀。
    狼群被箭矢驱赶入林,遇上满地血腥,立即亮开嗓子,发出声声嚎叫。
    据猎户出身的弓兵说,被叫声引来的狼不下两百头,八成还有其他的猛兽。想想可能出现的场景,桓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哪里还有一探究竟的念头。
    “府君,仆观天象,今明两日将晴,可令士卒加速行军,尽快过谯郡赶上中军。”
    桓容点点头,道:“还有多少裘袄,都分发下去。制好的肉干和蒸饼也发下去,今明两日全速赶路,只在夜间休息。”
    “诺!”
    临出发前,钟琳特地找上中军主簿,摆事实讲道理,侃得对方两眼蚊香圈,要来三百件裘袄。
    桓大司马命桓容领兵殿后,本就十分理亏。如果压住裘袄不放,定会招来异样目光,平日里积攒下的声望又会损失一大截。
    能坑渣爹一回,桓容乐见其成。
    不过,为钟琳的人身安全考量,他特地派典魁随行。万一桓大司马真的不要脸面,以典魁的身手和速度,好歹能杀出重围,将人囫囵个的救回来。
    至于事后追究,桓容想得很清楚,自己讨要物资明正言顺,渣爹敢揪住不放,他就敢彻底撕破脸皮。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穿草鞋的总能干翻穿皮靴的。
    到时候,借一借郗刺使等人的势,不愁不顶穿渣爹的肺。
    好在事情顺利,三百裘袄一件不少。整车物资拉回来,钟琳犹在叹息,只道数量实在太少,早知如此,应该要六百件才对。
    桓容当场未做评价,回到武车却是捂嘴偷笑。
    当初到流民中捡漏,当真是赚大了!
    裘袄逐一下发,热汤业已熬好。
    士卒排队领汤的时候,典魁自密林中归来,丢下两条皮毛还算完好的狼尸,先抓起两把雪搓搓手,随即端起一碗热汤,也不嫌烫,咕咚咕咚半碗下肚,呼出一口热气,眉眼间舒展开来。
    “昨晚上动静不小,林子里血腥味太大,少有囫囵个的尸首。”
    桓容坐在车辕上,一边咬着烤得焦香的蒸饼,一边听典魁叙述,竟没感到半点不适。
    该怎么说?
    人的适应性果然强大。
    “雪上留着爪印,我四下里都看过,不只有狼,还有豹子。可惜没见到尸首,怕是受伤后跑了。”
    说话间,典魁比出两个巴掌,双眼放光道:“我在几棵树上看到了熊爪印,八成是狼群惊动了在那处睡觉的熊,光看爪子,站起来将近两人高!”
    “喝!”
    “这么大的熊?”
    钱实和秦雷巡营归来,听到典魁的话都吃了一惊。
    经过长年战乱,北方地广人稀,密林丛生,野兽并不少见,但这么大个头的熊也很少有。
    “熊可还在?”
    典魁摇摇头。
    “我追着脚印绕过两圈,没寻到。”
    “要是能猎来,熊皮处理一下,正好给府君做条褥子。”
    “是啊。”
    几人都感到可惜,桓容摇了摇头,道:“猎熊不易,何况眼下也没有条件。昨日荀舍人推断,鲜卑兵可能在通往汝阴的古道设伏,我等既为大军殿后,自然不能继续耽搁,需尽快赶路,同中军汇合为上。”
    “诺!”
    众人齐声应诺,以最快的速度填饱肚子,整理队伍,拔营继续前行。
    途中遇上两支迁移的部落,仅剩的小半车皮甲和刀枪都被换了出去。
    至此,清理战场时搜来的鲜卑兵器全部清空,换得的牛羊宰杀制成肉干,几辆大车又被堆满,车辙的痕迹比前时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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