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不懂:“这煤还能成精?”
    “有点冷门……好像说独孤信的印用的就是煤精雕刻的。”萧靖也不太确定,“要不我让人将这块石头雕刻成私印,我一枚,你一枚。”
    “好啊好啊!”
    小张觉得这个主意简直是棒极了!
    万岁想起《牡丹亭》里面的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虽然写《牡丹亭》的汤显祖还没有出生,但是他着实喜欢这一句话。他让工匠将煤精雕刻成盘着的青龙和盛开的牡丹花,印章底下刻的是小篆字体。
    他的是“生者可死,死者可生”,张嫣的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姑娘拿到印的时候,别提有多开心,险些化身印章狂魔,要在各位大家的书法作品上盖章。
    萧靖哭笑不得地说:“那些作品是留给一代代传下去的,怎么好乱盖。倒是唐寅的画不错,之前我们不是在一起入画嘛,把印章都盖上去。”
    张嫣赶紧在艺术照上面盖了一个戳,瞧着殷红的印子,神色有些意犹未尽。她想着哪天雪景好的时候再请唐寅画几幅画,她要盖好多好多的章!
    萧靖紧随其后,赶紧把自己的私印盖在老唐的画上面。
    “大同巡抚给你送了礼物,我有事情要交代他做。”万岁说,“明年二月尝试在大同恢复马市,小幅度放开与蒙古人的贸易。北京一厂挤压的布料有些多,南京又准备开新厂。京城吃不下那么多,要往蒙古那边出点货,换点马匹回来也行。”
    眼下已经是正德二年腊月,很快就会到正德三年二月。
    为什么选择大同作为贸易开放的地方?
    不全是因为巡抚送礼的缘由,而是因为大同这个地方往后几年有点倒霉——
    弘治十七年,大明叫停与蒙古人的贸易,自此之后的数年,蒙古人获取物资的手段从贸易变成了抢掠。正德四年,蒙古人数次侵犯大同,正德五年,五万骑兵兵临城下。
    萧靖想着,与其一直闭关,将士们得不到实操训练。倒不如现在先放开一部分贸易,让军队在大同维持治安,借机练兵。他再让锦衣卫的探子从大同出入,深入蒙古各部查探情况,好让大明知己知彼。
    万岁他又想给自己开马甲。
    他给自己开了一个新号,叫做“锦堂老人”。按照这个人设,锦堂老人大约四五十岁,是锦衣卫里面的顶级高手、退役兵王。锦堂老人是负责蒙古情报的间..谍头子,任务从他这里下达给各级下线,情报最终送回到老人的手里。
    锦堂老人满头白发,沉默寡言,脸上点了很多老人斑。
    锦衣卫指挥使牟斌见过皇帝白发苍苍的样子,当即吓得一跳,差点以为他是压力过大少白头。他大惊失色:“万岁的白发……是真的?”
    “假的。”萧靖眨了眨眼睛,“以后朕在锦衣卫里行走,你不要叫我陛下。你要叫我伯伯,我是锦堂老人。”
    牟斌的嘴角抽了抽,无奈地说:“伯伯。”
    探子们陆续安插进去大同,表面上有人是平民,有人是商贾,还有人是当基层小吏。正德三年的新年,皇帝正式下旨,允许大同恢复马市、和鞑靼部进行贸易。
    消息一出,大同巡抚是摩拳擦掌,既兴奋又担忧。他希望自己能够接着互市的机会做出政绩,又害怕蒙古人再次来犯。他命人准备春耕的红薯芽子,叮嘱道:“千万不要让鞑靼人把粮种抢走!”
    他曾到北京开会,听得红薯是一种产量及高的作物。
    互市的新闻传到鞑靼部,达延汗一愣,明朝朝廷居然有这等好事?是不是坑?等着他去踩?
    几个大明边镇关得跟铁桶一样严密的时候,鞑靼不时会南下劫掠。可是当人家主动打开门的时候,达延汗反而犹豫了。
    达延汗问自己的几个儿子:“大同那边说是愿意买我们的马,你们谁有胆量带着商队去大同,换回来食盐和布料?”
    作者有话说:
    有引用《牡丹亭》:“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关于正德初年和蒙古的战争,有参考《明史》“四年,敌数寇大同。”
    达延汗,《明史》称他为“小王子”。和朱厚照对打的蒙古小王子就是他,其实他年纪也不小了,这个时间点大概三十几岁。
    男主的新马甲号参考自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本朝唯武宗自号‘锦堂老人’”清阮葵生《茶余客话·帝王别号》:“明武宗自号‘锦堂老人’”。时称锦衣卫主宰官员为大锦堂,锦堂老人这个马甲应该和锦衣卫有关系。感谢在2021-10-24 23:11:15~2021-10-25 23:41:4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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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41章 朱厚照做好人(32)
    ◎明武宗占了便宜◎
    要说鞑靼部的达延汗, 可谓是蒙古的中兴之主。
    (鞑靼部属于蒙古东部势力,跟俘虏明英宗的蒙古瓦剌部不是同一帮人。鞑靼部人自称蒙古, 明朝称其为鞑靼, 欧洲人所称的“鞑靼”跟明朝鞑靼部没有关系。)
    达延汗七岁的时候称汗,小小年纪娶了寡妇满都海福晋。满都海福晋是成吉思汗的第十二世孙满都古勒汗的夫人,二十多岁时守寡。等上一任大汗一死, 满都海福晋年轻孀居,谁娶了她,谁就能成为下一任的大汗。
    满都海福晋选择了当时还是一个小娃娃的达延汗, 她扶他登上汗位, 抚养他长大。等男人长成之后,满都海福晋给他生了七子一女。
    虽然满都海福晋已经去世数年,达延汗也有了新的妻子。但达延汗最看重的, 是满都海福晋给他生的七个儿子。
    他看向眼前高矮不一的儿子们, 问哪个儿子愿意去大明做生意。他高声道:“你们谁愿意去大同?”
    “本汗奖他十匹血统最纯正的宝马!”
    七个儿子面面相觑,有人脸上露出犹豫,有人的眼神闪过野心。最小的男孩站了出来,口齿清晰说:“父汗,我愿意去大明的大同,为蒙古换来数不尽的好东西。”
    这个男孩大约十五六岁的年纪,挺着胸膛, 瞧着是丝毫不害怕的样子。他是满都海福晋生的最后一个孩子,平日里父亲和哥哥们对他多有疼爱。
    “阿尔,不要胡闹!”
    达延汗的长子图鲁赶紧把小弟弟拉回来,严厉地教训他:“你以为明人是好相处的?你年纪轻轻, 骑术和武艺不够精通, 又不会领兵, 如何能深入大同?”
    阿尔很不服气地说:“我是去大同参加马市的,不是去打仗。我没看过明人的富庶,大哥你让我去大同嘛。我带着马匹和护卫去大同,难道他们还敢把我扣下不成?”
    在少年的幻想当中,大明是一个很有钱、很繁华的地方。明人身上穿着丝绸,吃的是大鱼大肉,喝的是琼浆玉液。据说大明皇帝穿的衣裳要上百个绣娘一起织的,那件龙袍得漂亮成什么样子啊……
    大明比他们鞑靼部更有钱。
    自从元朝灭亡以来,蒙古诸部落都恢复游牧民族的生活。牧民不会织布纺线,穿在身上的布料大多全赖明朝的生产。部落里的人不会炼铁,夸张一些的说法是“买个铁锅都要跑去大明”。
    可是大明把国门关起来了,不跟他们做生意,那怎么办?
    不卖就硬抢!
    达延汗带着几个长大的儿子出去抢劫,抢了好几回,收获时好时坏。他的小儿子阿尔因为年纪小,部落里的人出去抢劫的时候没有喊上他。
    这个小子盼着去大明,已经盼了好久。
    “阿尔想去大同,也不是不可以。”达延汗深思过后,答应了小儿子的请求,“本汗交代你一件事。”
    “父汗您说。”阿尔竖起耳朵,眼神是止不住的兴奋。
    达延汗怕小儿子在外面被人害了,特意教孩子隐藏身份:“你出去之后,不许说是本汗的儿子,只说自己是部落里的小贵族。别人问你有没有钱,你说家里有点钱,有几百头羊,上百匹马。”
    这个程度的蒙古小贵族不至于让明人眼馋。
    大汗可不想儿子被人绑了,到时候要他去大明交赎金!
    “我记住啦。”阿尔脑袋点得像小鸡啄米,他一脸期盼地说,“对了,父汗你多给我一些黄金,我出去买东西要花钱。”
    达延汗:“……”
    我家儿子看起来,似乎脑袋瓜不是太聪明的样子。
    大汗他撇了撇嘴,没钱难道不会抢吗?
    唉,这个孩子真是蠢透了!
    ==
    大同朝北的城门打开之后,涌到城里的蒙古人可真是太多了。除了有鞑靼部的人,还有其他部落里的人。
    “阿尔,你小心那些瓦剌人和兀良哈人。”
    一个中年男人拍了拍少年的肩膀,示意对方不要跟别人起冲突。瓦拉人和鞑靼人不和,鞑靼人十几年前曾打劫过兀良哈人,蒙古三部多年以来一直是“你打我、我打你、过会儿我再跟你和好”的关系。
    “阿莫大叔,我知道的。”阿尔牵着马儿的缰绳,紧紧地跟在自己部落的同伴。
    鞑靼部众人带了一百匹良马出来,依照达延汗的意思,是先做小本生意试试水。一百匹马而已,即使马市的生意做不成,也不至于亏损太多。
    阿尔身为大汗的儿子,他自己积攒下一些财富的。他把自己往年打下的狼皮和狐狸皮带出来,希望能换到一些好东西。达延汗给了阿尔一条三两三的金链子,被少年戴在脖子上,藏进去衣裳里头。
    他的衣裳有些厚,一路南下过了数日,身上早就有味了。
    “阿莫大叔,我们是不是要先找住的地方?我们是不是住有瓦片的房子?那叫做客栈?还是驿馆?”
    阿尔第一次走进去大同的城池,看得目不暇接。他看到有穿着铠甲的明军在大路两边维持秩序,他还看到大明商人身上穿的衣裳。他看到明人的屋子用瓦片和青砖造的,跟他们的毡房是完全不一样的。
    少年对别人的青砖房子很感兴趣。
    “先找住的地方。”阿莫大叔镇定地说,“我们大约在这里停留十日。”
    十日是达延汗规定的期限,不管赚没赚到钱、能否换到物资,鞑靼部众人会在十日后离开大同。
    私底下派出来的探子除外。
    阿莫大叔会说汉语,阿尔也会说几句。他们很快找到住的地方,那是城西的一家驿馆,马厩很大,驿馆掌柜允许鞑靼部众人把马匹先寄养在这里。
    阿尔带着自己打猎得来的毛皮,要头一个去集市上试水。
    少年灵机一动:“阿莫大叔,先拿我的东西去换物资吧。若是我能换来好东西,你们再把马匹带出来。”
    “行。”阿莫大叔认为这个主意不错。
    谁知道明人藏着什么心眼呢?
    阿尔来到大同府衙规定的集市时,正是中午的时分。太阳升得很高,有一家店铺里头的人尤其多,里里外外围了好几层人。
    “借过,借过——”
    少年说着有点口音的汉语,仗着自己长得瘦,很快挤进去人堆里头。当他看到铺子里卖的货物和价格的时候,双眼瞬间发亮!
    “阿莫大叔,快过来,快过来呀——”
    “欸,我在这里!”
    “别推,后面的人不许推我!”
    阿尔看到铺子的货架上摆满的全部是布料,有些是麻布,有些是棉布,还有一些是他说不上来材质的料子。他大胆地伸手去摸,布料的质地轻薄透气,做成夏衣最好。没等他问价格,铺子里的伙计指了指一张红底黑字的公告。
    “蓝麻布、白麻布、褐麻布每匹一钱白银,棉麻布每匹二钱白银,细棉布每匹五钱白银。”
    阿尔认得汉字,他看懂了公告上写的意思,最便宜的布料只要一钱白银就能换一匹?一两白银为十钱,岂不是一两银子能买十匹麻布?
    按照父兄的说法,想要买到一匹布料,往日起码要给到两钱、三钱白银。
    “阿莫大叔,这里的布好便宜!”阿尔惊喜地喊叫着,他这么一叫,被吸引过来的人更多了。
    少年看着蜂拥而来的人,懊恼地锤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他把自己包袱里的狼皮和狐皮拿出来,问:“我拿这个能换你们的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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