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唐明远仿佛没注意到程柏的脸色,笑着说道,“师叔,我的金针。”
程柏没再说什么,去屋里拿出了一个有些破旧的木盒递了过去,然后说道,“滚滚滚,赶紧回去吧。”
唐明远可知道这木盒是好东西,接了过来也没有打开,在孙致绚嫉妒中,直接塞到自己的背包里,然后扑过去搂着程老说道,“谢谢师叔。”
程老虽然有三个徒弟和数个徒孙,可是敢和他这么亲近的也只有唐明远了,其实想想连自己师兄都默许的事情,他再计较又有什么用处,“改天我炖点药膳,你带着他一起来吃吧。”
这话一出,孙致绚脸色彻底变了,他师父那一手药膳多少人求都求不到,如今却愿意为一个小辈下厨,哪怕是他跟着师父住了那么多年都没能吃上几次,心中只觉的师父偏心,难道师父不知道还要靠他老养老送终吗?想到这里眼神扫向了唐明远的背包,而且他怎么不知道师父有那样一套金针?
又聊了几句,唐明远就先告辞了,今天不算是正式见面,不过是提前来打个招呼,等改日大家都有空了,在一起聚聚认识,程柏总共收了三个徒弟,除了在医馆的大徒弟外,二徒弟是在医院任职,小徒弟是个不务正业的,出师后去开了个养生会所里面专门经营各种药膳,倒是赚了个大满贯。
唐明远现在住的地方是一栋二层的小别墅,还带一个面积不大的花园,花园里面的花早就被清理掉,种上了样子漂亮的药草和好打理的青菜萝卜,这里离京都大学步行只需要半个小时,周围住的都是京都大学的教授,不管是环境、位置还是安全性都是很好。
小区的绿化做的很好,路的两边都是大榕树,榕树之间的木椅上经常可以见到乘凉的人,有些人拿着书本正在安静的看着,有些人低声和旁边坐的人讨论事情,这边住的大多都有些年纪,生活的状态很悠闲。
唐明远刚进屋就看见沙发上坐着的青年,青年穿着一身棉麻的居家服,手中拿着一本书,看见唐明远就把书放到了一边,笑道,“回来了?”
青年容貌极盛,却因为浅色的唇和清瘦的外表让人莫名觉得怜惜,就好像染雪的牡丹,笑起来的时候更是让人恨不得把他拥入怀中,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捧到他的面前。
唐明远见到青年,漂亮的桃花眼就弯了起来,却没有靠近只是说道,“我先去洗个澡。”
“好。”青年换了个姿势更舒服的靠在沙发上看着唐明远,“我等你。”
唐明远把包放到一边就上了二楼,他家小瑾身体不好,他在医馆待了那么久,没有洗干净可不敢靠近他的宝贝小瑾。
等唐明远洗完澡,换了衣服下来就凑过去在楚瑾嘴角亲了口,坐在了他的身边,问道,“看什么呢?”
楚瑾很自然的从唐明远手里抽过毛巾,跪坐在沙发上帮他擦头发,“随便看看,医馆出了什么事情吗?”
唐明远眯着眼睛,像是一只刚吃了烧鸡的小狐狸,把事情大致说了遍,楚瑾静静地听着,等唐明远的头发擦干后,就把毛巾放在了一旁,斜躺在沙发上,把脚放在了唐明远的怀里,楚瑾的脚很漂亮,可就算是夏季屋中没开空调的情况下也是冰凉的,唐明远双手握着,“怎么没多穿点?”
“又不冷。”楚瑾其实是个感情寡淡的人,因为身体的缘故自小就不允许他有什么情绪波动太大,除了唐明远外,他对其他的人和事情没有任何的兴趣,哪怕是对他自己的,“我常年都是这样的体温。”
唐明远捏了下他的脚趾,楚瑾有些怕痒的缩了缩,“那个孙致绚心胸狭窄难成大器,只要防着他暗中使坏就是了。”
“放心吧。”唐明远身子一歪,靠在楚瑾的身体,其实这样的姿势并没有多舒服,可是他们两个喜欢,他虽然年纪不大,可是见过的事情却不少,在他决定要学医后,只要身体情况允许,师父就带着他到各处行医,大多是选山村里,有些山村民风朴实有些却很荒唐,若不是身边的保镖护着,有几次差点没办法活着离开,穷山恶水多刁民并不是歧视,而是一种对现状的解释,正是因为穷没知识,很多人不懂自己的所作所为是犯法和荒唐的,也是因为穷,才更容易见财起意。
楚瑾恩了一声,也不再提这些事情,他看出唐明远对医馆那些没兴趣,若是唐明远想要,不需要他开口,楚瑾也会想办法把那些送到他面前,“我弄了两张画展的票,要去吗?”
“要。”唐明远眼睛都亮了,桃花眼多情而缠绵,哪怕是见惯了的楚瑾,也不禁觉得心里痒痒的。
楚瑾很喜欢唐明远,那是一种融入骨子里的爱,楚瑾比唐明远大五岁,在唐明远还是个奶声奶气的小娃娃时,两个人就认识了,一直到现在他们也只有彼此,那是一种比爱情更深刻的感情。
十指相扣,楚瑾忽然有些好奇问道,“当年你怎么就和我表白了?”
“谁让你是我梦遗的对象。”唐明远说得很实在,他第一次梦遗的对象就是楚瑾,那双漂亮的脚踩在绒毛毛的地毯上,穿着一件纯棉的衬衣和亚麻的裤子,清瘦而孤独,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却有着别样的诱惑。
其实在这之前,唐明远对楚瑾就有朦胧的好感,他的外貌出色又不像楚瑾那样整日在家中就连学习都是请的私人家教,外面不少人和他示好,有男有女,有年纪相当的同学、青涩可人的学弟学妹和妖娆成熟的男男女女,可是唐明远从不觉得有想要拥抱在一起的冲动,却喜欢黏在楚瑾身边,哪怕整日里两人都不说一句话,也觉得舒服和安心,在梦遗后,唐明远直接下手把楚瑾订了下来,没有人比他更明白楚瑾的好。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连渣都吃不到,现在美人在怀,唐明远只觉得身心痛快。
楚瑾闻言挑眉看了唐明远一眼,他容貌盛极气质清冷,眼神中带着宠溺和情深,唐明远忍不住在他腰上轻轻揉捏了几下,让那缺少血色的脸颊染上绯红,这才强忍着心中的渴望停了手,握着他的手指轻吻。
唐明远正是容易冲动的年龄,又不像楚瑾一样因为身体不好很少有这方面的烦恼,可是唐明远很克制,那样的克制根本不像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其实楚瑾心里明白,很多人觉得他们两个之间,性格更加清冷的是自己,其实并非如此,冷静到近乎自虐的从来都是唐明远,唐山是个好师父好大夫,却不是个好养父。
唐明远是个弃婴,是在冬天下着雪的时候被人扔在一个林子里的,不说林子里有没有危险,光是那样的寒冷就能要了人命,哪怕是个成年人也不一定能挺过去,偏偏唐明远活着等到了唐山。唐明远身体并不好,又被冻了一场,听唐山提过那时候他都觉得唐明远活不下来了。
这孩子命大,想活。
几次休克,唐明远都硬生生从阎王殿走了回来。
唐山尽心尽力救治他,哪怕医院都放弃了,唐山也没有放弃,而现在唐明远不仅活蹦乱跳的,还学了一身医术。唐山是唐明远的养父、师父和恩人,却并不是一个会养孩子的人。
唐明远的启蒙是本草纲目,自小学的是《黄帝内经》,他小时候更是医院的常客,只要没有生命危险,唐山一般都是雇人照顾他,经常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影,楚瑾记得在唐明远刚上学的时候,因为瘦小,又格格不入被人排挤。
孩子总是最天真可爱,又很残忍的,可是楚瑾从没见过唐明远哭,甚至唐山至死都以为自己这个养子从小就是被所有人喜欢宠爱的。
第6章
办画展的是个新锐画家,据说是刚从法国留学回来,得过几个不大不小的国际奖项,这次画展门票卖的不错,不过更多人是冲着他的父亲和爷爷去的,他爷爷是一代国画大家,而父亲是书法家,据说这次除了会展出他的作品,还有他爷爷和父亲的作品。
楚瑾和唐明远倒不是冲着他的长辈来的,而是提前了解过这位画家的风格,他的用色大胆跨度较大有些人会觉得轻浮花佻,却是唐明远喜欢的。
唐明远今天倒是没有再戴帽子,亮蓝色的头发换成了深紫色,穿着一件红色印着猫咪图案的t恤,浅灰色棉质的休闲裤,脚上是红色的帆布鞋,而楚瑾坐在轮椅上,同样浅灰色的裤子,上身是深蓝色的t恤,外面多了件薄外套。
“我觉得那套绿色的休闲服比较好看。”唐明远推着轮椅走的并不快,正对着楚瑾表达自己的不满,“我可以穿那套红色的休闲服,这样一看就知道我们两个的关系了。”
两个傻蛋吗?
虽然早已习惯了唐明远的审美,甚至看久了唐明远的穿着打扮迷之带感,可是楚瑾是拒绝按照唐明远的审美来穿衣的,“自古红蓝出CP。”
“可是你的t恤都被外套挡住了。”唐明远捏了下楚瑾的耳垂,抗议道,“算了,我知道你害羞。”
害羞……
楚瑾默默地没有反驳,害羞总比别的好,他实在没勇气尝试粉绿色的那套运动衣,“还要看吗?”
这个画家确实用色大胆,可是不知为何画中总透露出一种压抑和无病呻吟的痛处,而唐明远喜欢的是生机勃勃的艳丽,所以楚瑾才会问还要不要继续看下去。
“再看看吧。”唐明远说道,“其实我还是喜欢积极向上的。”
这个人的风格不是他能欣赏的,就像是这个画家最出名的一幅画,大片颜色诡异鲜艳的玫瑰上,几个衣着华丽鼠头人身的“人”正在行走,无端给人一种狰狞和麻木的感觉,好像是对社会的嘲讽。
因为是在画展唐明远说话都是压低了声音的,可是架不住两个人太显眼,不说楚瑾是坐着轮椅来的,就是唐明远那紫色的头发就吸引了一众眼球,再加上两个人出色的容貌,想让人忽略都难。
“现在画展的门槛变低了,怎么什么人都能进来。”说话的是一个穿着西装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他正好站在唐明远两人附近,闻言揉了下鼻子嘲讽道,“艺术是一种高尚的事物,不是什么人都能看懂的。”话说完,又揉了下鼻子,脸上却有些得色。
程柏没再说什么,去屋里拿出了一个有些破旧的木盒递了过去,然后说道,“滚滚滚,赶紧回去吧。”
唐明远可知道这木盒是好东西,接了过来也没有打开,在孙致绚嫉妒中,直接塞到自己的背包里,然后扑过去搂着程老说道,“谢谢师叔。”
程老虽然有三个徒弟和数个徒孙,可是敢和他这么亲近的也只有唐明远了,其实想想连自己师兄都默许的事情,他再计较又有什么用处,“改天我炖点药膳,你带着他一起来吃吧。”
这话一出,孙致绚脸色彻底变了,他师父那一手药膳多少人求都求不到,如今却愿意为一个小辈下厨,哪怕是他跟着师父住了那么多年都没能吃上几次,心中只觉的师父偏心,难道师父不知道还要靠他老养老送终吗?想到这里眼神扫向了唐明远的背包,而且他怎么不知道师父有那样一套金针?
又聊了几句,唐明远就先告辞了,今天不算是正式见面,不过是提前来打个招呼,等改日大家都有空了,在一起聚聚认识,程柏总共收了三个徒弟,除了在医馆的大徒弟外,二徒弟是在医院任职,小徒弟是个不务正业的,出师后去开了个养生会所里面专门经营各种药膳,倒是赚了个大满贯。
唐明远现在住的地方是一栋二层的小别墅,还带一个面积不大的花园,花园里面的花早就被清理掉,种上了样子漂亮的药草和好打理的青菜萝卜,这里离京都大学步行只需要半个小时,周围住的都是京都大学的教授,不管是环境、位置还是安全性都是很好。
小区的绿化做的很好,路的两边都是大榕树,榕树之间的木椅上经常可以见到乘凉的人,有些人拿着书本正在安静的看着,有些人低声和旁边坐的人讨论事情,这边住的大多都有些年纪,生活的状态很悠闲。
唐明远刚进屋就看见沙发上坐着的青年,青年穿着一身棉麻的居家服,手中拿着一本书,看见唐明远就把书放到了一边,笑道,“回来了?”
青年容貌极盛,却因为浅色的唇和清瘦的外表让人莫名觉得怜惜,就好像染雪的牡丹,笑起来的时候更是让人恨不得把他拥入怀中,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捧到他的面前。
唐明远见到青年,漂亮的桃花眼就弯了起来,却没有靠近只是说道,“我先去洗个澡。”
“好。”青年换了个姿势更舒服的靠在沙发上看着唐明远,“我等你。”
唐明远把包放到一边就上了二楼,他家小瑾身体不好,他在医馆待了那么久,没有洗干净可不敢靠近他的宝贝小瑾。
等唐明远洗完澡,换了衣服下来就凑过去在楚瑾嘴角亲了口,坐在了他的身边,问道,“看什么呢?”
楚瑾很自然的从唐明远手里抽过毛巾,跪坐在沙发上帮他擦头发,“随便看看,医馆出了什么事情吗?”
唐明远眯着眼睛,像是一只刚吃了烧鸡的小狐狸,把事情大致说了遍,楚瑾静静地听着,等唐明远的头发擦干后,就把毛巾放在了一旁,斜躺在沙发上,把脚放在了唐明远的怀里,楚瑾的脚很漂亮,可就算是夏季屋中没开空调的情况下也是冰凉的,唐明远双手握着,“怎么没多穿点?”
“又不冷。”楚瑾其实是个感情寡淡的人,因为身体的缘故自小就不允许他有什么情绪波动太大,除了唐明远外,他对其他的人和事情没有任何的兴趣,哪怕是对他自己的,“我常年都是这样的体温。”
唐明远捏了下他的脚趾,楚瑾有些怕痒的缩了缩,“那个孙致绚心胸狭窄难成大器,只要防着他暗中使坏就是了。”
“放心吧。”唐明远身子一歪,靠在楚瑾的身体,其实这样的姿势并没有多舒服,可是他们两个喜欢,他虽然年纪不大,可是见过的事情却不少,在他决定要学医后,只要身体情况允许,师父就带着他到各处行医,大多是选山村里,有些山村民风朴实有些却很荒唐,若不是身边的保镖护着,有几次差点没办法活着离开,穷山恶水多刁民并不是歧视,而是一种对现状的解释,正是因为穷没知识,很多人不懂自己的所作所为是犯法和荒唐的,也是因为穷,才更容易见财起意。
楚瑾恩了一声,也不再提这些事情,他看出唐明远对医馆那些没兴趣,若是唐明远想要,不需要他开口,楚瑾也会想办法把那些送到他面前,“我弄了两张画展的票,要去吗?”
“要。”唐明远眼睛都亮了,桃花眼多情而缠绵,哪怕是见惯了的楚瑾,也不禁觉得心里痒痒的。
楚瑾很喜欢唐明远,那是一种融入骨子里的爱,楚瑾比唐明远大五岁,在唐明远还是个奶声奶气的小娃娃时,两个人就认识了,一直到现在他们也只有彼此,那是一种比爱情更深刻的感情。
十指相扣,楚瑾忽然有些好奇问道,“当年你怎么就和我表白了?”
“谁让你是我梦遗的对象。”唐明远说得很实在,他第一次梦遗的对象就是楚瑾,那双漂亮的脚踩在绒毛毛的地毯上,穿着一件纯棉的衬衣和亚麻的裤子,清瘦而孤独,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却有着别样的诱惑。
其实在这之前,唐明远对楚瑾就有朦胧的好感,他的外貌出色又不像楚瑾那样整日在家中就连学习都是请的私人家教,外面不少人和他示好,有男有女,有年纪相当的同学、青涩可人的学弟学妹和妖娆成熟的男男女女,可是唐明远从不觉得有想要拥抱在一起的冲动,却喜欢黏在楚瑾身边,哪怕整日里两人都不说一句话,也觉得舒服和安心,在梦遗后,唐明远直接下手把楚瑾订了下来,没有人比他更明白楚瑾的好。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连渣都吃不到,现在美人在怀,唐明远只觉得身心痛快。
楚瑾闻言挑眉看了唐明远一眼,他容貌盛极气质清冷,眼神中带着宠溺和情深,唐明远忍不住在他腰上轻轻揉捏了几下,让那缺少血色的脸颊染上绯红,这才强忍着心中的渴望停了手,握着他的手指轻吻。
唐明远正是容易冲动的年龄,又不像楚瑾一样因为身体不好很少有这方面的烦恼,可是唐明远很克制,那样的克制根本不像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其实楚瑾心里明白,很多人觉得他们两个之间,性格更加清冷的是自己,其实并非如此,冷静到近乎自虐的从来都是唐明远,唐山是个好师父好大夫,却不是个好养父。
唐明远是个弃婴,是在冬天下着雪的时候被人扔在一个林子里的,不说林子里有没有危险,光是那样的寒冷就能要了人命,哪怕是个成年人也不一定能挺过去,偏偏唐明远活着等到了唐山。唐明远身体并不好,又被冻了一场,听唐山提过那时候他都觉得唐明远活不下来了。
这孩子命大,想活。
几次休克,唐明远都硬生生从阎王殿走了回来。
唐山尽心尽力救治他,哪怕医院都放弃了,唐山也没有放弃,而现在唐明远不仅活蹦乱跳的,还学了一身医术。唐山是唐明远的养父、师父和恩人,却并不是一个会养孩子的人。
唐明远的启蒙是本草纲目,自小学的是《黄帝内经》,他小时候更是医院的常客,只要没有生命危险,唐山一般都是雇人照顾他,经常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影,楚瑾记得在唐明远刚上学的时候,因为瘦小,又格格不入被人排挤。
孩子总是最天真可爱,又很残忍的,可是楚瑾从没见过唐明远哭,甚至唐山至死都以为自己这个养子从小就是被所有人喜欢宠爱的。
第6章
办画展的是个新锐画家,据说是刚从法国留学回来,得过几个不大不小的国际奖项,这次画展门票卖的不错,不过更多人是冲着他的父亲和爷爷去的,他爷爷是一代国画大家,而父亲是书法家,据说这次除了会展出他的作品,还有他爷爷和父亲的作品。
楚瑾和唐明远倒不是冲着他的长辈来的,而是提前了解过这位画家的风格,他的用色大胆跨度较大有些人会觉得轻浮花佻,却是唐明远喜欢的。
唐明远今天倒是没有再戴帽子,亮蓝色的头发换成了深紫色,穿着一件红色印着猫咪图案的t恤,浅灰色棉质的休闲裤,脚上是红色的帆布鞋,而楚瑾坐在轮椅上,同样浅灰色的裤子,上身是深蓝色的t恤,外面多了件薄外套。
“我觉得那套绿色的休闲服比较好看。”唐明远推着轮椅走的并不快,正对着楚瑾表达自己的不满,“我可以穿那套红色的休闲服,这样一看就知道我们两个的关系了。”
两个傻蛋吗?
虽然早已习惯了唐明远的审美,甚至看久了唐明远的穿着打扮迷之带感,可是楚瑾是拒绝按照唐明远的审美来穿衣的,“自古红蓝出CP。”
“可是你的t恤都被外套挡住了。”唐明远捏了下楚瑾的耳垂,抗议道,“算了,我知道你害羞。”
害羞……
楚瑾默默地没有反驳,害羞总比别的好,他实在没勇气尝试粉绿色的那套运动衣,“还要看吗?”
这个画家确实用色大胆,可是不知为何画中总透露出一种压抑和无病呻吟的痛处,而唐明远喜欢的是生机勃勃的艳丽,所以楚瑾才会问还要不要继续看下去。
“再看看吧。”唐明远说道,“其实我还是喜欢积极向上的。”
这个人的风格不是他能欣赏的,就像是这个画家最出名的一幅画,大片颜色诡异鲜艳的玫瑰上,几个衣着华丽鼠头人身的“人”正在行走,无端给人一种狰狞和麻木的感觉,好像是对社会的嘲讽。
因为是在画展唐明远说话都是压低了声音的,可是架不住两个人太显眼,不说楚瑾是坐着轮椅来的,就是唐明远那紫色的头发就吸引了一众眼球,再加上两个人出色的容貌,想让人忽略都难。
“现在画展的门槛变低了,怎么什么人都能进来。”说话的是一个穿着西装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他正好站在唐明远两人附近,闻言揉了下鼻子嘲讽道,“艺术是一种高尚的事物,不是什么人都能看懂的。”话说完,又揉了下鼻子,脸上却有些得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