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确实是罗马城上上下下都要一起庆祝的节日——牧神节。
    这一天,皇宫里的贵族都回到宫外去,奴隶也被允许自由出入,因此,塔塔一大早就兴冲冲地拉着周六出了宫,罗马城里的大道两侧已经挤满了人,令周六惊讶的是,竟然以女性居多。
    塔塔看起来对罗马城里各种小吃十分熟悉,带着周六走街串巷,吃到很多味道奇特的糕点,还有用怪味叶子裹着的干肉,周六吃了两三种,感到肚子一阵抽,就不敢再贸然尝试。
    忽然间人群传来一阵骚动,塔塔的眼睛亮了起来,拉着周六又跑到街道旁边。
    远处传来妇女们此起彼伏的欢呼,周六探头看去,愕然瞪大了眼睛。
    陈柯正骑在一匹通体漆黑的高头大马上,向这边走来。
    周六的心仿佛被一只巨手攥住了,轻微的拉扯都让他浑身巨震,他僵硬地望着马上那高高在上的人,直到旁边丰满的妇女将他挤开,挡住了他的视线。
    陈柯就在这里。
    为什么不回去?为什么不跟他说一声?就在这里安然地参加着别人的庆典?
    周六脑海里瞬间翻过纷杂混乱的思绪和猜疑,他再次用力推开面前两只肥硕的肩膀,探出头去。
    一条短小而柔韧的羊皮鞭掠过周六的头顶,将他头上的深红色头巾打落在地。
    脸上一凉,周六茫然忘记躲闪,怔怔地望着那骑在黑色种马之上的“陈柯”,打中他头顶的鞭子并未用力,只是轻轻拂过,羊皮鞭的另一端握在修长白皙的手中,周六知道,被那只手温柔的抚摸,是怎样的舒服惬意。
    而此时,“陈柯”也垂目俯视周六,他的眼睛黑如墨玉,眼底毫无温情,只有嗜血杀戮的冷酷。
    与这双眼睛对上的一刻,周六如坠冰窟。
    这不是陈柯!
    幸而,“陈柯”也没有多看周六,他脸上露出嫌恶之色,似乎对周六现在的外表很不满意,提着鞭子催马而去。
    周六望着“陈柯”远去的背影,良久,塔塔怼了怼他的胳膊,把头巾递给他。
    这时,周六才发现周围出现一米的真空地带,除了塔塔没人愿意靠近他,周六不动声色地缠好头巾,和塔塔一起撤出人流最拥挤的路口,一路向偏僻无人的小路走去。
    塔塔好像很兴奋,对于“陈柯”用鞭子抽中周六这件事。
    可惜周六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更加无从知道被鞭子抽中是什么意思,不过,就看刚才的阵仗,那些妇女好像都在期待被鞭子抽中,是周六一不小心冒了个头,把旁边妇女的机会给抢走了。
    不过,周六对这种节日仪式不感兴趣,也不想深究。
    他唯一想知道的事,就是黑色种马上的那个骑士,为什么那么像陈柯?
    在一群长相偏欧式的人种中间,出现一个亚洲面孔,完全不符合世界背景设定啊。
    可是,如果那人真是陈柯,又怎么会用那么冷漠的眼神看他?
    周六心里已经有了答案。那人多半就是陈柯分裂出来的杀人狂人格——暴君西厄斯。
    西厄斯策马走出一段,眉头微皱,他总觉得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似曾相识,但那个奴隶——已经死了,还被他丢给维比娅当晚餐,照理来说应该被吃得渣都不剩。
    他勒住马匹,后面的亲随跟了上来,西厄斯吩咐道:“去神庙。”
    亲随有些疑惑,前面还有一路等待君王赐福的妇女,但君王好像不打算把仪式进行完了,不过,西厄斯的决定,从来没有人敢违抗,他立刻叫来侍卫,分开人群,给君王留出一条通途,往神庙去。
    在牧神节的仪式里,君王用羊皮鞭抽到的妇女,会更容易获得长久的爱情、多子多福,牧神象征的是欢爱与欲|望,对于开放的罗马人来说,情情爱爱是可以被拿到台上公开来说的事,不需要隐藏,因此,那些妇女才会那么积极地凑到路边,等待君王用羊皮鞭打中她们。
    这是每年牧神节都要进行的神圣环节,之后君王前往神庙参与祭祀牧神、观看表演,晚上回到皇宫摆宴,而平民百姓则开始欢庆这甜蜜恋爱的日子,未婚的男女甚至会在这一天定下未来一年的情人。
    西厄斯提前前往神庙,就意味着妇女们失去了一大半被鞭子抽中的机会,人群中欢庆的气氛也变得沮丧起来。
    但他们的君主,从来不会在意民众怎么想。
    神庙建筑在罗马城外的帕丁山上。
    这个时候,君王的仪式还没有进行完,神庙里只有守候在此的大祭司和他的部下。
    塔塔拉着周六,拾级而上,来到恢弘壮观的巨大罗马柱下,通体雪白的建筑沐浴在明亮的阳光下,映衬着澄澈的蓝天,格外圣洁美丽。
    周六哪里有机会见到保存如此完好的古罗马建筑,不由得站在台阶下,仰头观望。
    胳膊被人用力一拽,周六回神,发现塔塔正一脸兴奋地看着他,还冲他比了个手势,摸了摸自己喉咙,似乎在告诉他,有方法能治好他的哑巴病。
    对了,周六因为无法交流,一直被塔塔认为是个哑巴。
    这个黑皮肤的青年十分热心,知道周六“哑巴”之后,不仅没有嘲笑他,还帮着周六跟其他人解释。
    塔塔仿佛是来自这个蛮荒世界的一股善意,恰好被初来乍到的周六碰上,周六也不知道是自己好运,还是……因为这个世界是陈柯创造的,所以对他来说格外温柔。
    嗯,应该说,除了那头狮子,其他都挺好的。
    西厄斯策马出城,来到帕丁山下,一眼就看见神庙前站着两个奴隶。
    前面一个低贱的黑奴,后面一个……皮肤白皙,仔细看来,倒是偏于亚洲那边的人种,而且十分眼熟。
    西厄斯从脖子里拽出绿宝石望远镜,对准神庙台阶。
    神庙边缘的大理石台阶非常高,那黑皮肤的奴隶显然是爬惯了,先爬上去,而后转身弯下腰,伸手拉住那白皮肤的奴隶。
    两人肤色对比鲜明,那白皮肤的奴隶生着一幅修长而柔韧的身体,笔直纤长的双腿恰到好处地用力,赤|裸的脚掌蹬住大理石浮雕边沿,劲瘦有力的腰肢只稍稍一扭,便利落地登上了台阶高处。
    不知为何,或许是正午的阳光过于旺盛,那洁白的后腰向一侧弯折时划出诱人的弧度,竟如同魅魔之舞,长久地留存在西厄斯瞳孔之中。
    “你听说过塞勒斯的东方诗篇么?”西厄斯微微偏头,嘴角勾起兴味盎然的弧度,问身边的亲随。
    “请陛下原谅奴隶的孤陋寡闻。”亲随答道。
    “罗马士兵只有到东方才能长大成人,在哪里学会饮酒、绘画,还有——作,爱。”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句话来自《丝绸之路》([英]彼得·弗兰科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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