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咧!”
    绵绵一挥手,沈美云要的那些东西,便迅速的出现在了她们的面前。
    沈美云眼睛一亮,给绵绵把酸奶扎上吸管递给她后,自己则是打开了冰可乐,不得不说。
    冰可乐的味道就是好啊。
    入口的那一瞬间,一股气泡在舌尖上绽放开来。
    只觉得整个人的暑气都消失了一样。
    人也活过来了。
    在配着小鲜香可口的小笼包,在啃两个鸭脖子,呜呜呜。
    简直是神仙。
    绵绵吃的停不下来,“要是每天能这样吃就好了。”
    “那不行,容易暴露,然后就有人把我们抓起来了,那样的话绵绵就在也见不到妈妈了。”
    带着几分恐吓。
    吓的绵绵瞬间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那可不行,绵绵不能和妈妈分开。”
    “那绵绵不吃了。”
    沈美云摸了摸她头,“但是可以和妈妈一起吃,妈妈来收尾。”
    “不能让外人发现了。”
    绵绵小鸡啄米一样点点头,“只和妈妈一起吃。”
    “这才对。”
    祭了五脏庙,沈美云便收拾了战场,领着绵绵直奔下一站,黑市。
    她之前在首都的时候,去过一次黑市,所以对于去黑市,也算是有了经验。
    算得上是轻车熟路了。
    胜利公社的黑市,就在那两个街道的中间,一过来就能看到站在街道口的人,他们神色和外面的人不一样。
    怎么说呢?
    那是带着一股天然的警觉和忐忑害怕。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沈美云来到黑市以后,没去找散客,而是进了街道里面后,敲开了一家破破烂烂的门。
    “六哥在吗?我找六哥。”
    这话一喊,屋内的人顿时警惕起来,“我们这里没有叫六哥的。”
    沈美云,“我是熟人介绍来的,找金六子。”
    喊六哥是尊重,但是喊金六子,代表着确实是熟悉的人。
    要不然,也不会连带着对方的名字都能知道。
    要知道,晓得金六子本名的人,可不多啊。
    果然,随着沈美云这话一落,不一会的功夫,原本紧闭的大门,咯吱一声被打开了。
    门内走出来一位约摸着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年留着寸头,瞧着样子就是一个精神小伙。
    “你找我们六哥?”
    沈美云嗯了一声,“找他做一笔生意,大买卖。”
    这——
    那少年迟疑了下,晃动了下竹竿一样的身板,四处看了下,“你进来吧。”
    沈美云点了点头,随着少年进去那院子后,她这才惊觉,从外面看着一处破破烂烂的屋子。
    进去以后却是九拐十八弯的,走过了一个连廊后,这才到了正房内。
    沈美云看着这屋子讶然起来,因为这屋子的构造和老北京四合院像极了。
    只是,是老北京四合院的缩小版。
    “你看出来了?”
    少年叫沙竹,处于变声期,连带着声音也跟公鸭嗓一样。
    沈美云嗯了一声。
    沙竹有些意外,“我六哥说,能看出来我们房屋构造的人,都是我们六哥的顾客。”
    六哥说,这种顾客非富即贵,手里都是有好东西的。
    是他们的大顾客。
    沈美云听到这,越发对金六子好奇起来,她以前不来找对方,那是因为没有靠山。
    如今敢来找,那是因为她背后有了季长峥这个靠山,哪怕是被金六子知道了身份。
    他也不敢动她的。
    他们双方之间都是互相忌惮的,金六子这个人怎么说呢?
    亦正亦邪,黑白通吃。
    他是漠河这边最早做投机倒把一批人,也是最早发家的一批倒爷,当然也因此,进去吃牢饭好几次,又被放出来了。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
    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有意思。
    “做什么生意?”
    沈美云,“凤凰牌自行车,收吗?”
    她看着他,目光平视。
    金六子个子很高,屁股底下的太师椅上,在大夏天的时候,还垫着一层厚厚的褥子?
    沈美云不明白,这是装什么啊。
    怕屁股上的痱子不够多吗?
    金六子听到这话,他笑了下,眼尾的细纹也跟着上扬起来,“凤凰牌自行车?多少,一辆可没意思。”
    沈美云,“你想要多少?”
    金六子伸出一个巴掌。
    沈美云蹙眉,“五十辆?”
    这是她泡泡里面所有的自行车了啊。
    就只剩下这么多了,五十一辆,刨去自己用的。
    金六子愣了下,“多少?”
    他说的是五辆啊。
    沈美云,“你不是要五十辆?”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你这小姑娘是来逗我的吧?还五十辆,你知道整个漠河市场上,一年有多少的凤凰牌自行车对外出售吗?”
    这沈美云哪里知道?
    金六子,“一年十辆都不到。”
    凤凰牌自行车不同于其他自行车,那是最贵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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