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
    一块二太少了,根本买不到两包。
    临到最后,她就买了一包白糖,看着那一包白糖,姚志英突然就沉默了下去。
    “姐?”
    姚志军见姐姐不说话,一连着喊了好几声。
    姚志英眼泪突然就下来了,“军军,是不是姐姐太没用了啊,想送礼,连礼都送不起。”
    就这一袋白糖,送给谁都容易得罪人。
    可是,她全部的加糖就那一块二了。
    姚志军抱着姚志英的胳膊,安慰她,“我姐很厉害的,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
    “姐,你看你以前都不会做饭,也不是种地,现在全部都会了,是不是好厉害?比军军还厉害。”
    “我才是一个废物。”
    他都来生产队一年多了,却还没有学会种地,说实话他才是拖后腿的那个人。
    姚志英听不得这种话,她深吸一口气,“军军,你不是,你才不是废物。”
    她咬着牙,似乎想要做决定。
    “你说,姐拿着这白糖去黑市,做投机倒把的事情怎么样?”
    这是万不得已的一步,不,对于姚志英来说,这是她想过嫁人,都没想过的一步。
    为什么?
    不是姚志英胆子不够大,而是因为她家就是这样没的。
    她对投机倒把的生意事,有着天然的畏惧和害怕。
    但是看到弟弟这样,她似乎又不怕了。
    弟弟有了出息,她要给他打底子啊。
    姚志军听到这话,骤然呆了下,“姐!?”
    向来老实厚道的姚志英,眼里带着几分癫狂,“一袋白糖不够分,那就把一袋白糖变成两袋,军军,爸妈都能做到的事情,我也一定能的。”
    解决了弟弟的未来问题,姚志英就没了后顾之忧。
    她之前不敢做,怕自己被抓了,弟弟就彻底完了,没了依靠。
    但是现在不一样,弟弟有了师父,大不了真到那一步,她断绝关系!
    看着这样的姐姐,姚志军微微拧眉,“姐。”
    “你冷静一些。”他虽然还小,但是脑子却分外灵活。
    眼见着弟弟这样,姚志英便问,“你不支持我?”
    “不是!”
    在某一种方面,姚志军甚至比姚志英还冷静聪明,他若是不冷静聪明,也不会在姐姐要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候,出来干扰对方。
    不让姐姐嫁人了,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姚志军的聪明。
    只能说,从小被当继承人培养长大的孩子,是花了人力物力以及金钱的,这远远不是乡下孩子所能比拟的。
    “你想过路线吗?知道黑市在哪里吗?”
    “你要去卖东西,你卖什么东西?”
    这——
    一连着几个问题问下来,把姚志英给问懵了,她还真没想到过这里。
    “军军,你有什么想法?”
    弟弟是胆子小,但是姚志英比谁都知道,弟弟比她聪明很多,以前家里条件还好的时候,爸妈请来教课的老师便说过。
    弟弟若是好好培养,最起码也能是个大学生。
    姚志军站在原地,他不说话,脑子却飞快的转动,“你手里还有钱吗?”
    姚志英摇头,“就只有四毛钱了。”
    她一共才一块二,买了一斤白糖,就去了八毛,剩下的也只有四毛钱了。
    姚志军叹口气,“白糖还在?”
    “白糖不能动。”
    “这是要送人的。”
    身为姐姐,她太懂弟弟的心思了,对方想让她拿着白糖去换鸡蛋,在拿鸡蛋去黑市。
    她知道,但是白糖要送人。
    姚志军突然换了话题,“当初咱们来的时候,爸不是给钱了吗?”
    “当时走的着急,一共就五十多块钱,这一年多基本上都花完了。”
    弟弟三天两头生病,买药钱,吃饭钱,开销很快就没了。
    姚志军叹口气,“先拿四毛钱去村里面买鸡蛋,在拿着鸡蛋去黑市。”
    “我去。”
    这话一说,姚志英顿时愣了,她下意识地否定,“你不能去。”
    “我去!”
    姐弟两人僵持不下。
    “那就都别去。”
    向来脾气软和的姚志英,第一次拒绝他。
    “不行,志军,我们两个人要保存一个。”如果肯让弟弟去的话,她早都去黑市了。
    但
    是,她没有,一直挺到了现在,给弟弟找好了出路,她才走上这一条路。
    微微麻的天色下,姚志军从未见过这样坚持的姐姐。
    “那你先去,等你熟悉了在带我。”
    他妥协了。
    姚志英点了点头。
    她的速度很快,拿着仅有的四毛钱,趁着天黑去生产队的社员家里去换鸡蛋。
    她以前就经常换,那个时候弟弟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她就拿着钱去买鸡蛋,三分钱一个。
    所以,这次来买鸡蛋,也是轻车熟路。
    四毛钱买了十三个,不算多,但是也不算少,趁着夜晚,她徒步是十多里路去了胜利公社。
    她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市在哪,她也清楚,因为这是她曾经想过无数次的事情。
    也是她想过无数次,却不敢来的地方。
    那时候弟弟还没依靠。
    现在不一样了。
    姚志英打起了精神,警惕地看着周围,见没多少人,这才往那一条熟悉的路上走。
    *
    沈美云安顿好了绵绵,打算趁着天黑去找一趟金六子。
    她也是抹黑出去的,头戴了一个大帽子,到了公社后,便直奔那一条巷子。
    只是,走到半路,突然迎面撞上来了一个女同志。
    “要鸡蛋吗?”
    沈美云茫然了片刻,觉的对方的声音好熟悉,一低头看过去,就见到月光下,那摸了锅灰,却依然能看出来面貌的姚志英。
    沈美云,“?”
    “志英?”
    “美云?”
    四目相对。
    两人都跟着安静了下去,空气也是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美云,“你做这行多久了?”
    姚志英老老实实道,“第一次。”
    “怎么想起来突然做这个了?”
    姚志英低头看着脚尖,有些心虚,“志军有了依靠,我没了后顾之忧,就想着捡起老本行。”
    沈美云叹口气,“这一行很危险的,知道吗?”
    她在胜利公社这么久,从来不做散客,就是因为散客有危险。她做的生意基本上都是固定的两个人,一个金六子,另外一个是供销的大姐。
    大家存在着利益相关,所以其实比起散客来说,安全不少。
    姚志英,“我知道。”
    “但是想赚点钱。”
    沈美云思索了下,“真想赚钱?”
    姚志英点了点头。
    “你家以前是做生意的?”沈美云突然问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姚志英点了点头,“对,我们家以前在北京有两家商行,一家在王府井,一家在东大门。”
    她像是自报身价一样,“在江浙一带有,还有沪市,基本上大点的城市,都有我家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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