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伙计已经送过来一坛酒,摆好酒碗,秦逍立刻麻利地给汉子倒上酒,汉子见秦逍如此殷勤,狐疑道:“臭小子,你又是肉又是酒,有什么意图?该不会是要到赌坊去打杂吧?”
秦逍呵呵笑道:“没有没有。金钩赌坊可不是谁都能进去的,听说赌坊的那位温东家赌技了得,放眼龟城,没有几个人比得上,我哪有资格进金钩赌坊做事。”
“温东家?”汉子嘿嘿笑了一声:“如今的金钩赌坊,可不姓温。”
“我知道。”秦逍道:“温东家犯了事被关进监牢,不过我听说再有小半年他就出来了。”
“出来?”汉子冷哼一声:“要是真的能出来,那就见鬼了。”端起酒碗,仰首饮了一大口,刚放下碗,秦逍立刻添满含笑道:“大叔,我消息很灵通的,再过小半年,温东家一准出来。”
汉子不屑道:“出来又如何?金钩赌坊从上到下都换了人,当初跟着他的那些人,早就被赶出去了,如今赌坊的东家姓乔……,我说你小子倒是会吹牛,说什么消息灵通,金钩赌坊这些事儿你都没打听清楚,还在这里信口开河。”
“都换了人?”秦逍心下微惊。
正在此时,却听身后传来伙计的声音:“姑娘,等一下,你还没付饭钱呢,可不能就这样走了。”
秦逍回过头去,只见店里一名伙计追到门口,拦下了一名身着羊毛袄的姑娘。
羊毛袄是西陵最常见的服侍,刚过二月,西陵的气候还颇有些寒冷,大街上多有穿着羊毛袄的人们,那姑娘头戴一顶皮帽,腰间系了一条黑色的腰带,虽然是西陵人的打扮,可是那张脸却是白皙娇嫩,眉清目秀,姿容秀美。
秦逍只看了一眼,就有些诧异。
西陵苦寒之地,风沙漫天,土生土长的男人固然剽悍壮硕,便是女儿家的肌肤也是颇有些粗糙,风沙洗礼下,肌肤色泽微深,甚至带着一丝古铜色,像眼前这姑娘如此雪嫩的肌肤,却是极为罕见。
那姑娘眨了眨眼睛,带着一丝惊奇道:“你认出我是姑娘?”明显是关内的声音。
秦逍闻言,心下好笑,暗想虽然你穿着羊皮袄,裹住了身子,但姿容秀美,走路的姿势也完全是个女儿家,但凡有些见识的自然一眼就能认出。
“姑娘说笑了。”伙计伸手道:“承惠两钱银子。”
姑娘蹙眉道:“我出门走得急,没带银子在身上,回头我让人给你送过来。”
“送过来?”伙计双臂横抱,上下打量几眼,道:“姑娘,小本经营,概不赊欠,哪有吃东西不给饭钱的,你既然知道没带银子,就不该走进这个门。”
姑娘有些恼道:“不就是两钱银子,我说回头送来就送来,你闪开。”伸手去推伙计,伙计不退反进,叫道:“不给饭钱,你出不了这个门。大伙儿瞧瞧,这里有人要吃霸王餐,还讲不讲理?”
面馆内顿时不少人都瞧过去。
姑娘脸颊微红,被一群人瞧着,更是恼怒,绕过那伙计要走,伙计占了理,自然不会放走,嚷道:“没银子付饭钱,就在这里做两天工……!”话声未落,却见那姑娘足下一勾,勾住了那伙计的脚踝,几乎同时,右手已经推在那伙计肩头,动作恰到好处,那伙计肩头受力后退,脚踝却被勾住,“哎哟”一声,已经向后摔倒在地。
秦逍看在眼里,心想这姑娘动作虽然简单,却十分熟练,干脆实用,倒像是练过。
不过龟城三教九流藏龙卧虎,这姑娘有些身手,倒也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伙计摔倒在地,气恼不已,姑娘先是一怔,很快眉宇间竟然显出一丝兴奋之色,那伙计却已经叫道:“打人了,打人了!”
面馆虽然不大,也有两三个伙计,面馆老板一直在柜台后面,方才看到伙计讨债,也没有过来,这时候见到伙计被打翻在地,脸色微变,从柜台后面冲过来,怒道:“青天白日,吃饭不付钱,还出手伤人,有没有王法?”
另外两名伙计也丢下手里的活儿,冲了过来,一人已经叫道:“将她扭送到衙门里去。”
面馆内的客人有的冷眼旁观,也有小声议论,更有人笑道:“吃饭付钱,天经地义,在龟城竟然还有人敢吃霸王餐。”
姑娘四周扫了一圈,见众人对自己指指点点,又被伙计堵住去路,顿时也有些慌乱,一张漂亮的脸蛋顿时泛红,微低头道:“我……我是不小心的,我赔你们银子就是。”
“打伤了人,自然要赔银子。”掌柜的见姑娘示弱,顿时有了底气:“说吧,你要赔多少?”
姑娘道:“你们说多少就多少,我……我都给你们就是。”
“你连饭钱都没有付,哪来的银子赔偿?”掌柜的冷笑道:“你是关里来的吧?我可不管你在关内是什么人,到了龟城,可由不得你在这里撒野,你要拿不出银子,咱们现在就去见官。”
“我去取银子,半个时辰之内,我定然给你们送过来。”姑娘看着掌柜:“我身上现在没有银子。”
掌柜的打量姑娘一番,抬手指着她的手腕:“你要去取银子也可以,这只手镯留下来做抵押,若是取了银子来,手镯立刻还你,否则……!”
秦逍方才没有太注意,听掌柜这般说,果然见到姑娘手腕上戴着一只桌子,色泽碧绿,他也看不出那手镯值多少银子,但总比一顿饭钱要昂贵得多。
姑娘立刻用衣袖掩住镯子,斩钉截铁道:“不行,镯子不能给你。”
“嘿嘿,你镯子也不留,明显是要找借口逃走,放你离开,就再也见不到你人。”掌柜道:“什么也别说了,咱们去见官。”伸手要去拽姑娘,姑娘后退一步,怒道:“别碰我。”
“掌柜的,别为难她了。”秦逍见事情不好收场,站起身来,走过去笑道:“不就是几钱银子吗,也不用逼她了,她是从关内过来的,你这样待她,以后关内的人还以为咱们蛮横霸道。”取了一块碎银子递过去:“连她的账,我都付了,应该足够,你收好。”
掌柜的瞧了秦逍一眼,伸手接过银子,向姑娘道:“你运气好,遇到好人,今天就不和你一般见识。”示意伙计去干活,自己也回到了柜台后面。
姑娘回过神来,见秦逍正笑盈盈看着自己,忙拱手道:“多谢兄台!”
秦逍见她不伦不类,笑道:“不必客气,出门在外,难免有难处。不过吃饭付账,天经地义,以后出门可别忘了带银子。”也不多言,转身回到桌边,见金钩赌坊那位大汉正吃得津津有味,还没坐下,那姑娘已经跟着走过来,道:“兄台高姓大名?我现在回去取银子,你在这里等着,半个时辰内,我把银子送来还你。”
第11章 跟踪
秦逍这时候看的仔细,姑娘肌肤胜雪,秀美绝丽,年纪和自己差不多,也不过十五六岁年纪,摇头笑道:“不用记在心上,只是小事。”
“这可不是小事。”姑娘环顾左右,微扬起脖子:“这里一群人,只有你出手相助,比他们要仗义的多。”
此言一出,四周不少人露出不悦之色。
秦逍心下苦笑,暗想这姑娘要做出一副江湖人的姿态,却偏偏稚嫩的很,方才和面馆闹矛盾,事儿刚结束,这一句话却又得罪了一大帮子人,害怕她多说多错,急道:“好了好了,你也吃完了,赶紧回家去吧。”
“那你在这里等着我,我去取银子。”
“真的不用。”秦逍道:“你看天都已经黑了,我还要赶回去休息,不能在这里等你。”
“那你告诉我你的住处,我送到你家中。”姑娘不依不饶:“我欠了你的,一定会还给你。”
秦逍还想着从金钩赌坊那汉子口中探听一些关于乔乐山的消息,这姑娘喋喋不休,秦逍有些不耐烦,皱眉道:“我说了不用就不用,你快走吧。”
姑娘还要说话,赌坊那汉子却已经站起身来,冲着秦逍道:“今儿谢你请客,下次有机会,我请还给你。”打量姑娘一眼,似笑非笑道:“她急着要还你银子,你和她好好说道说道。”也不多言,抬步便走,秦逍忙道:“大叔,菜还没上齐全,你吃完再走。”
“赌坊里的事情多,耽搁不得。”汉子也不回头,径自出门。
秦逍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和那汉子说话,不想被这姑娘一耽搁坏了事,心下有些恼怒,瞪了姑娘一眼道:“我好好和朋友吃饭聊天,你这一打搅,连饭也吃不成了。”
姑娘一怔,她自然不知道秦逍和那汉子也是初次相识,只以为真是朋友相聚被自己所扰,顿感歉意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想回头将银子还给你。”向门外瞧了一眼,道:“你朋友还没走远,我去帮你追回来。”
秦逍心下好笑,只觉得这姑娘那双眼睛虽然水灵,看上去颇为聪慧,但做事却是天真的很,故意沉下脸道:“人都走了,追回来有什么意思?你要是好心,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
“可是……银子还没有还给你,我……!”
“要知道这样,方才就不该给你解围。”秦逍叹道:“我说了不用还就不用还,我也没有时间在这里等你,这样吧,如果下次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到,你再还给我,若是再无相见之日,那就算了。”
姑娘眼睛一亮,兴奋道:“这好玩,就按你说的办,要是再见到,我便将银子还给你。”
秦逍道:“好了,现在你是不是可以走了?”
姑娘嫣然一笑,不再多言,走到门前,回头看了秦逍一眼,又是一笑,明艳动人,快步出了门去。
秦逍这才松口气,心想那姑娘肌肤娇嫩,一看就不是平常百姓家的姑娘,定是娇生惯养。
她不带一文铜钱在身上,竟然敢走进面馆吃白食,倒未必真的是想吃霸王餐,或许是素来没有带银子在身上的习惯,平日的花销用度,由其他人给他安排,也就不劳她愁烦银钱。
西陵地处大唐帝国与兀陀汉国之间,龟城更是往来商旅必经之地,几乎每天都会有从东边来的唐人进入龟城落脚。
秦逍寻思那姑娘或许是富商巨贾的子女,跟着商队一道前来西陵见见世面,她平日不带银子在身上,今日出来身无分文,那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吃了一顿饱饭,秦逍走出面馆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街道两边的商户住宅也早就点起了灯火。
顺着长街只走出一小段路,秦逍忽地停下脚步,看似随意往边上的店铺瞅过去,但眼角余光却已经瞥向了自己后方,见到稀稀疏疏的人群之中,方才那姑娘竟然鬼鬼祟祟跟在自己身后,秦逍这边停下脚步,那姑娘立时也找了一个地方遮掩起来。
秦逍万没有想到她竟然跟踪自己,心生警觉。
秦逍年纪虽然不大,但在监牢混迹多年,明白人心险恶,对陌生人也从来都会多个戒备之心。
当下佯作不知,往前走出一段路,折进了边上的小巷子,瞬间隐入其中。
那姑娘尾随在后,瞧见秦逍钻进小巷子,忙加快步子,到得巷口,往里面瞧了瞧,巷内昏黑一片,一片死寂,她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缓步走进巷内。
巷子其实并不长,直走到尽头,也没有看到秦逍身影。
从昏暗的巷内出来,姑娘长出一口气,但一对柳眉却是紧蹙起来,穿过巷子,是另一条街,依然是人来人往,比方才那条街还要热闹些,左右看了看,车来人过,却不见秦逍半点踪迹。
姑娘不禁轻跺了一下脚,往长街另一头过去。
秦逍混在人群中,见到那姑娘被甩开,唇边泛起一丝得意的笑容,心想这龟城的大街小巷我熟悉的很,要甩掉你岂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天色不早,正要转身离开,却忽地瞧见从那条巷子内又走出一道身影,那人一身黑衣,戴着一顶斗笠,帽檐下压,昏暗之中,也看不清楚他的脸。
秦逍微皱眉头,姑娘前脚从巷子里出来,斗笠人鬼鬼祟祟跟在后面,这让他心下起疑。
龟城人流频繁,虽然有都尉府维持一方秩序,但龟城少不了鸡鸣狗盗巧取横夺之事。
眼见得斗笠人便要消失在人群中,秦逍不再犹豫,盯住那斗笠人背影,紧随其后。
那斗笠人显然是没有想到身后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只是盯着前面姑娘的踪迹尾随,却也并没有发现秦逍一直跟在他身后。
这般在城内转了好几条街,秦逍一开始还只是怀疑斗笠人是否在跟踪那姑娘,一路下来,已经完全确定。
姑娘这一路遇到皮货店、胭脂铺、首饰铺,都会进去转悠一圈,或许是因为在面馆的遭遇,身无分文,倒也没有买一件东西,只要那姑娘在店铺转悠,斗笠人便会找一处地方遮掩起来,但暗中却一直盯着那姑娘,秦逍如同黄雀一般,也一直盯着斗笠人,想瞧瞧这斗笠人到底意欲何为。
几年前城中就发生过采花盗的案子,好几名姑娘遭了毒手,后来采花盗被抓住,供认作案前会在街市上找寻目标,一旦看上哪位姑娘,就会暗中跟踪,找机会下手。
难道斗笠人也是采花盗?
寻思之间,跟着那斗笠人转到另一条街上,却猛地发现,本来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的斗笠人竟然凭空消失了踪迹。
秦逍心下吃了一惊,明明看到那斗笠人转到这条街上,自己也就在转角处耽搁了瞬间功夫,那人怎可能消失?
这条街道颇为冷清,没有几个行人,斗笠人的装束十分显眼,很容易就能看到,但此刻街道上稀稀落落的行人中,却偏偏见不到那斗笠人半点影子。
秦逍皱起眉头,不自禁往前缓步而行,边走边打量左右,虽然没有看到斗笠人,但那姑娘的身影却在前面不远处的书画店里。
“为何跟着我?”秦逍身后猛地响起冰冷的声音。
秦逍身体一僵,那声音近在咫尺,甚至能够感受到那人的气息。
他深吸一口气,赫然转身,只见到那斗笠人果真出现在自己身后,不过两步之遥,此时靠的近,已经瞧见那人腰间挂着一把刀,斗笠遮挡住他大半张脸,只瞧见薄薄的嘴唇。
“我跟着你?”秦逍尽力让自己镇定下来,那人出现在自己身后,若非发出声音,自己竟然没有丝毫察觉,由此可见对方实在不是善于之辈,勉强一笑:“我何时跟着你?”
“你出了面馆,就一直跟着我,尾随了四条街。”那人也不抬头,声音冰冷:“你想做什么?”
秦逍笑道:“这街道又不是你的,谁都可以走,你凭什么说我在跟踪你?”
“哦?”斗笠人唇角泛起一丝怪笑:“你是谁的人?御天台的还是北院的?”
秦逍一怔,他不知御天台和北院是什么意思,但听着像是地名,摇头道:“我是龟城的,你说的地方我没听过。”
斗笠人这时候才微抬头,斗笠之下,一双眼眸如同寒星一般,死死盯着秦逍的眼睛,秦逍与斗笠人目光一对,不知为何,竟是背脊有些发凉,那人的眼眸子就似乎能够看透自己的五脏六腑,犀利而阴鸷,又宛若刀锋,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如果不是他们的人,就不要跟着我,如果是他们的人,就更不要跟着我。”斗笠人淡淡道:“你会死!”
秦逍也皱起眉头,忍不住道:“你要在龟城杀人吗?这可不是任你胡作非为的地方。”
斗笠人唇角依然带着冷笑,并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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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逍呵呵笑道:“没有没有。金钩赌坊可不是谁都能进去的,听说赌坊的那位温东家赌技了得,放眼龟城,没有几个人比得上,我哪有资格进金钩赌坊做事。”
“温东家?”汉子嘿嘿笑了一声:“如今的金钩赌坊,可不姓温。”
“我知道。”秦逍道:“温东家犯了事被关进监牢,不过我听说再有小半年他就出来了。”
“出来?”汉子冷哼一声:“要是真的能出来,那就见鬼了。”端起酒碗,仰首饮了一大口,刚放下碗,秦逍立刻添满含笑道:“大叔,我消息很灵通的,再过小半年,温东家一准出来。”
汉子不屑道:“出来又如何?金钩赌坊从上到下都换了人,当初跟着他的那些人,早就被赶出去了,如今赌坊的东家姓乔……,我说你小子倒是会吹牛,说什么消息灵通,金钩赌坊这些事儿你都没打听清楚,还在这里信口开河。”
“都换了人?”秦逍心下微惊。
正在此时,却听身后传来伙计的声音:“姑娘,等一下,你还没付饭钱呢,可不能就这样走了。”
秦逍回过头去,只见店里一名伙计追到门口,拦下了一名身着羊毛袄的姑娘。
羊毛袄是西陵最常见的服侍,刚过二月,西陵的气候还颇有些寒冷,大街上多有穿着羊毛袄的人们,那姑娘头戴一顶皮帽,腰间系了一条黑色的腰带,虽然是西陵人的打扮,可是那张脸却是白皙娇嫩,眉清目秀,姿容秀美。
秦逍只看了一眼,就有些诧异。
西陵苦寒之地,风沙漫天,土生土长的男人固然剽悍壮硕,便是女儿家的肌肤也是颇有些粗糙,风沙洗礼下,肌肤色泽微深,甚至带着一丝古铜色,像眼前这姑娘如此雪嫩的肌肤,却是极为罕见。
那姑娘眨了眨眼睛,带着一丝惊奇道:“你认出我是姑娘?”明显是关内的声音。
秦逍闻言,心下好笑,暗想虽然你穿着羊皮袄,裹住了身子,但姿容秀美,走路的姿势也完全是个女儿家,但凡有些见识的自然一眼就能认出。
“姑娘说笑了。”伙计伸手道:“承惠两钱银子。”
姑娘蹙眉道:“我出门走得急,没带银子在身上,回头我让人给你送过来。”
“送过来?”伙计双臂横抱,上下打量几眼,道:“姑娘,小本经营,概不赊欠,哪有吃东西不给饭钱的,你既然知道没带银子,就不该走进这个门。”
姑娘有些恼道:“不就是两钱银子,我说回头送来就送来,你闪开。”伸手去推伙计,伙计不退反进,叫道:“不给饭钱,你出不了这个门。大伙儿瞧瞧,这里有人要吃霸王餐,还讲不讲理?”
面馆内顿时不少人都瞧过去。
姑娘脸颊微红,被一群人瞧着,更是恼怒,绕过那伙计要走,伙计占了理,自然不会放走,嚷道:“没银子付饭钱,就在这里做两天工……!”话声未落,却见那姑娘足下一勾,勾住了那伙计的脚踝,几乎同时,右手已经推在那伙计肩头,动作恰到好处,那伙计肩头受力后退,脚踝却被勾住,“哎哟”一声,已经向后摔倒在地。
秦逍看在眼里,心想这姑娘动作虽然简单,却十分熟练,干脆实用,倒像是练过。
不过龟城三教九流藏龙卧虎,这姑娘有些身手,倒也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伙计摔倒在地,气恼不已,姑娘先是一怔,很快眉宇间竟然显出一丝兴奋之色,那伙计却已经叫道:“打人了,打人了!”
面馆虽然不大,也有两三个伙计,面馆老板一直在柜台后面,方才看到伙计讨债,也没有过来,这时候见到伙计被打翻在地,脸色微变,从柜台后面冲过来,怒道:“青天白日,吃饭不付钱,还出手伤人,有没有王法?”
另外两名伙计也丢下手里的活儿,冲了过来,一人已经叫道:“将她扭送到衙门里去。”
面馆内的客人有的冷眼旁观,也有小声议论,更有人笑道:“吃饭付钱,天经地义,在龟城竟然还有人敢吃霸王餐。”
姑娘四周扫了一圈,见众人对自己指指点点,又被伙计堵住去路,顿时也有些慌乱,一张漂亮的脸蛋顿时泛红,微低头道:“我……我是不小心的,我赔你们银子就是。”
“打伤了人,自然要赔银子。”掌柜的见姑娘示弱,顿时有了底气:“说吧,你要赔多少?”
姑娘道:“你们说多少就多少,我……我都给你们就是。”
“你连饭钱都没有付,哪来的银子赔偿?”掌柜的冷笑道:“你是关里来的吧?我可不管你在关内是什么人,到了龟城,可由不得你在这里撒野,你要拿不出银子,咱们现在就去见官。”
“我去取银子,半个时辰之内,我定然给你们送过来。”姑娘看着掌柜:“我身上现在没有银子。”
掌柜的打量姑娘一番,抬手指着她的手腕:“你要去取银子也可以,这只手镯留下来做抵押,若是取了银子来,手镯立刻还你,否则……!”
秦逍方才没有太注意,听掌柜这般说,果然见到姑娘手腕上戴着一只桌子,色泽碧绿,他也看不出那手镯值多少银子,但总比一顿饭钱要昂贵得多。
姑娘立刻用衣袖掩住镯子,斩钉截铁道:“不行,镯子不能给你。”
“嘿嘿,你镯子也不留,明显是要找借口逃走,放你离开,就再也见不到你人。”掌柜道:“什么也别说了,咱们去见官。”伸手要去拽姑娘,姑娘后退一步,怒道:“别碰我。”
“掌柜的,别为难她了。”秦逍见事情不好收场,站起身来,走过去笑道:“不就是几钱银子吗,也不用逼她了,她是从关内过来的,你这样待她,以后关内的人还以为咱们蛮横霸道。”取了一块碎银子递过去:“连她的账,我都付了,应该足够,你收好。”
掌柜的瞧了秦逍一眼,伸手接过银子,向姑娘道:“你运气好,遇到好人,今天就不和你一般见识。”示意伙计去干活,自己也回到了柜台后面。
姑娘回过神来,见秦逍正笑盈盈看着自己,忙拱手道:“多谢兄台!”
秦逍见她不伦不类,笑道:“不必客气,出门在外,难免有难处。不过吃饭付账,天经地义,以后出门可别忘了带银子。”也不多言,转身回到桌边,见金钩赌坊那位大汉正吃得津津有味,还没坐下,那姑娘已经跟着走过来,道:“兄台高姓大名?我现在回去取银子,你在这里等着,半个时辰内,我把银子送来还你。”
第11章 跟踪
秦逍这时候看的仔细,姑娘肌肤胜雪,秀美绝丽,年纪和自己差不多,也不过十五六岁年纪,摇头笑道:“不用记在心上,只是小事。”
“这可不是小事。”姑娘环顾左右,微扬起脖子:“这里一群人,只有你出手相助,比他们要仗义的多。”
此言一出,四周不少人露出不悦之色。
秦逍心下苦笑,暗想这姑娘要做出一副江湖人的姿态,却偏偏稚嫩的很,方才和面馆闹矛盾,事儿刚结束,这一句话却又得罪了一大帮子人,害怕她多说多错,急道:“好了好了,你也吃完了,赶紧回家去吧。”
“那你在这里等着我,我去取银子。”
“真的不用。”秦逍道:“你看天都已经黑了,我还要赶回去休息,不能在这里等你。”
“那你告诉我你的住处,我送到你家中。”姑娘不依不饶:“我欠了你的,一定会还给你。”
秦逍还想着从金钩赌坊那汉子口中探听一些关于乔乐山的消息,这姑娘喋喋不休,秦逍有些不耐烦,皱眉道:“我说了不用就不用,你快走吧。”
姑娘还要说话,赌坊那汉子却已经站起身来,冲着秦逍道:“今儿谢你请客,下次有机会,我请还给你。”打量姑娘一眼,似笑非笑道:“她急着要还你银子,你和她好好说道说道。”也不多言,抬步便走,秦逍忙道:“大叔,菜还没上齐全,你吃完再走。”
“赌坊里的事情多,耽搁不得。”汉子也不回头,径自出门。
秦逍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和那汉子说话,不想被这姑娘一耽搁坏了事,心下有些恼怒,瞪了姑娘一眼道:“我好好和朋友吃饭聊天,你这一打搅,连饭也吃不成了。”
姑娘一怔,她自然不知道秦逍和那汉子也是初次相识,只以为真是朋友相聚被自己所扰,顿感歉意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想回头将银子还给你。”向门外瞧了一眼,道:“你朋友还没走远,我去帮你追回来。”
秦逍心下好笑,只觉得这姑娘那双眼睛虽然水灵,看上去颇为聪慧,但做事却是天真的很,故意沉下脸道:“人都走了,追回来有什么意思?你要是好心,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
“可是……银子还没有还给你,我……!”
“要知道这样,方才就不该给你解围。”秦逍叹道:“我说了不用还就不用还,我也没有时间在这里等你,这样吧,如果下次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到,你再还给我,若是再无相见之日,那就算了。”
姑娘眼睛一亮,兴奋道:“这好玩,就按你说的办,要是再见到,我便将银子还给你。”
秦逍道:“好了,现在你是不是可以走了?”
姑娘嫣然一笑,不再多言,走到门前,回头看了秦逍一眼,又是一笑,明艳动人,快步出了门去。
秦逍这才松口气,心想那姑娘肌肤娇嫩,一看就不是平常百姓家的姑娘,定是娇生惯养。
她不带一文铜钱在身上,竟然敢走进面馆吃白食,倒未必真的是想吃霸王餐,或许是素来没有带银子在身上的习惯,平日的花销用度,由其他人给他安排,也就不劳她愁烦银钱。
西陵地处大唐帝国与兀陀汉国之间,龟城更是往来商旅必经之地,几乎每天都会有从东边来的唐人进入龟城落脚。
秦逍寻思那姑娘或许是富商巨贾的子女,跟着商队一道前来西陵见见世面,她平日不带银子在身上,今日出来身无分文,那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吃了一顿饱饭,秦逍走出面馆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街道两边的商户住宅也早就点起了灯火。
顺着长街只走出一小段路,秦逍忽地停下脚步,看似随意往边上的店铺瞅过去,但眼角余光却已经瞥向了自己后方,见到稀稀疏疏的人群之中,方才那姑娘竟然鬼鬼祟祟跟在自己身后,秦逍这边停下脚步,那姑娘立时也找了一个地方遮掩起来。
秦逍万没有想到她竟然跟踪自己,心生警觉。
秦逍年纪虽然不大,但在监牢混迹多年,明白人心险恶,对陌生人也从来都会多个戒备之心。
当下佯作不知,往前走出一段路,折进了边上的小巷子,瞬间隐入其中。
那姑娘尾随在后,瞧见秦逍钻进小巷子,忙加快步子,到得巷口,往里面瞧了瞧,巷内昏黑一片,一片死寂,她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缓步走进巷内。
巷子其实并不长,直走到尽头,也没有看到秦逍身影。
从昏暗的巷内出来,姑娘长出一口气,但一对柳眉却是紧蹙起来,穿过巷子,是另一条街,依然是人来人往,比方才那条街还要热闹些,左右看了看,车来人过,却不见秦逍半点踪迹。
姑娘不禁轻跺了一下脚,往长街另一头过去。
秦逍混在人群中,见到那姑娘被甩开,唇边泛起一丝得意的笑容,心想这龟城的大街小巷我熟悉的很,要甩掉你岂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天色不早,正要转身离开,却忽地瞧见从那条巷子内又走出一道身影,那人一身黑衣,戴着一顶斗笠,帽檐下压,昏暗之中,也看不清楚他的脸。
秦逍微皱眉头,姑娘前脚从巷子里出来,斗笠人鬼鬼祟祟跟在后面,这让他心下起疑。
龟城人流频繁,虽然有都尉府维持一方秩序,但龟城少不了鸡鸣狗盗巧取横夺之事。
眼见得斗笠人便要消失在人群中,秦逍不再犹豫,盯住那斗笠人背影,紧随其后。
那斗笠人显然是没有想到身后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只是盯着前面姑娘的踪迹尾随,却也并没有发现秦逍一直跟在他身后。
这般在城内转了好几条街,秦逍一开始还只是怀疑斗笠人是否在跟踪那姑娘,一路下来,已经完全确定。
姑娘这一路遇到皮货店、胭脂铺、首饰铺,都会进去转悠一圈,或许是因为在面馆的遭遇,身无分文,倒也没有买一件东西,只要那姑娘在店铺转悠,斗笠人便会找一处地方遮掩起来,但暗中却一直盯着那姑娘,秦逍如同黄雀一般,也一直盯着斗笠人,想瞧瞧这斗笠人到底意欲何为。
几年前城中就发生过采花盗的案子,好几名姑娘遭了毒手,后来采花盗被抓住,供认作案前会在街市上找寻目标,一旦看上哪位姑娘,就会暗中跟踪,找机会下手。
难道斗笠人也是采花盗?
寻思之间,跟着那斗笠人转到另一条街上,却猛地发现,本来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的斗笠人竟然凭空消失了踪迹。
秦逍心下吃了一惊,明明看到那斗笠人转到这条街上,自己也就在转角处耽搁了瞬间功夫,那人怎可能消失?
这条街道颇为冷清,没有几个行人,斗笠人的装束十分显眼,很容易就能看到,但此刻街道上稀稀落落的行人中,却偏偏见不到那斗笠人半点影子。
秦逍皱起眉头,不自禁往前缓步而行,边走边打量左右,虽然没有看到斗笠人,但那姑娘的身影却在前面不远处的书画店里。
“为何跟着我?”秦逍身后猛地响起冰冷的声音。
秦逍身体一僵,那声音近在咫尺,甚至能够感受到那人的气息。
他深吸一口气,赫然转身,只见到那斗笠人果真出现在自己身后,不过两步之遥,此时靠的近,已经瞧见那人腰间挂着一把刀,斗笠遮挡住他大半张脸,只瞧见薄薄的嘴唇。
“我跟着你?”秦逍尽力让自己镇定下来,那人出现在自己身后,若非发出声音,自己竟然没有丝毫察觉,由此可见对方实在不是善于之辈,勉强一笑:“我何时跟着你?”
“你出了面馆,就一直跟着我,尾随了四条街。”那人也不抬头,声音冰冷:“你想做什么?”
秦逍笑道:“这街道又不是你的,谁都可以走,你凭什么说我在跟踪你?”
“哦?”斗笠人唇角泛起一丝怪笑:“你是谁的人?御天台的还是北院的?”
秦逍一怔,他不知御天台和北院是什么意思,但听着像是地名,摇头道:“我是龟城的,你说的地方我没听过。”
斗笠人这时候才微抬头,斗笠之下,一双眼眸如同寒星一般,死死盯着秦逍的眼睛,秦逍与斗笠人目光一对,不知为何,竟是背脊有些发凉,那人的眼眸子就似乎能够看透自己的五脏六腑,犀利而阴鸷,又宛若刀锋,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如果不是他们的人,就不要跟着我,如果是他们的人,就更不要跟着我。”斗笠人淡淡道:“你会死!”
秦逍也皱起眉头,忍不住道:“你要在龟城杀人吗?这可不是任你胡作非为的地方。”
斗笠人唇角依然带着冷笑,并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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