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骨数量之多,超乎想象。
他看见的那一段只有孤零零的一个头骨,而距这根头骨不远的地方,则堆了一堆碎骨头,这些骨头都丝毫没有掰碎的痕迹,更像是被狂风碾碎。
陆吾走马观花地将这些白骨看完,心下已经有了答案。
“是竹林里的白骨。”陆吾抓了抓路易的裤腿,示意路易把他抱回怀里。
“千真万确?”
“不会有错,这些骨头都是被我的风碾碎,上面还残留着风的味道。”陆吾说。
路易心道,难怪不得你走得那么快,原来是靠气味认骨头。
陆吾不知道路易的腹诽,继续说:“这些尸骨上面怨念深重,埋在这里估计有上千年的时间,奇怪,灵魂倒都是往生去了,怎么怨念还能这么重?”
路易听不懂这些,迷茫道:“怨念和灵魂必须共存?”
陆吾耐心地为他解释:“怨念想要长久地附在尸骨上,一般来说得有灵魂才行,没有灵魂,怨念也迟早会消散。”
言下之意是,这些白骨的怨念现在还这么重,显然不太正常。
“千年前,这里是什么地方?”陆吾话锋一转,问道。
路易一愣,慢了半拍,反应过来后才说:“《九峰志》上应该有记载,我们回去翻翻。”其实藏书阁也有《九峰志》的古籍,不过他现在对藏书阁有心理阴影,就算现在陆吾在身边,他也不打算去藏书阁翻看。
广都在很久以前是一个极大的概念,不单包括现在的广都市,更包含现在方圆千里的地域,山川大河均在其中。
古籍中记载,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都广之野上有九峰,九峰书院便因此得名。先前的地方志一直名唤《都广志》,正是的《九峰志》前身。《都广志》成书于一千多年前,《九峰志》成书于六百多年前,由九峰书院的山长们负责搜集、整理与编撰,在《都广志》的基础上增补而成。
《都广志》在修撰补充之前,跟地方志相比,更像是记载神仙鬼怪的奇书。在极大丰富了《都广志》后,山长门自觉该志与《都广志》不同,便更名为《九峰志》。
《九峰志》的原本一直保存在九峰书院里,后来战火纷飞,原本便运到路家珍藏,直到建国后,才捐赠给省博物馆。路易小时候就见过《九峰志》和《都广志》的拓本,后来古籍出版社将这两本书整理出版,路易便各自买了一册放在家中,只是一直未曾翻开,现在连书皮都是崭新的。
陆吾耳朵一动,抬起头来,以一种缓慢而认真的语调说:“《都广志》?”
他的兽瞳前所未有的明亮,像是听见什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消息一样。
路易:“对,《都广志》。”
“这个地方叫以前叫都广?”
“嗯。”
陆吾所在路易怀中,没再继续说话,路易见他不继续在工地上晃悠,便道:“那我们回去?”
陆吾点点头。
路易前往停车位取车时,陆吾在学校的铁栅栏边等他,发觉桂花味道越来越浓,这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昏暗,他的鼻尖感到一丝凉意。陆吾仰起头,眼睛里都是丝丝缕缕的细雨。他在铁栅栏边蹲了半晌,听见路易的呼唤声,连忙跳下栅栏高台,小跑着回到车边。
路易打开车门,把陆吾抱上车。
“你身上毛都湿了。”路易从一旁掏出一块毛巾,把陆吾严严实实地包起来,揉搓了几下。陆吾任由路易动作,一身皮毛被搓得乱糟糟一团,最后还是乖乖地坐在副驾驶上舔毛,身上搭着那块毛巾。
陆吾看着车窗外飘飘细雨,喃喃自语:“现在不应该下雨的。”
路易:“今天天气预报本来也没雨,难不成是和那些骨头有关?”
陆吾:“对。”
第27章古佛寺
广都市下起了倾盆大雨。
天地都变成了一色,惊叫声随处可闻。穿城而过的凤栖江愈发汹涌澎湃,浪起浪涌,一刻不休。天边惊雷阵阵,街上依稀还可以见到几个狂奔的人影。
在重重雨幕里,林立的大厦都变得模糊不清。
雨刮器速度越来越快,也没法看清前路,好在路易开车一向沉稳,驶过凤栖江大桥时,更是如蜗牛慢爬,花了接近半小时时间才顺利下桥。
路易看了一眼腕表,算了算时间,发现还得半个多小时才能到家。陆吾眼皮子耷拉,听着瓢泼大雨,昏昏欲睡。路易打开车载音响,静谧的纯音乐流淌在车厢里,陆吾终于扛不过瞌睡虫的呼唤,眼睛一闭,干脆利落地进入了梦乡。
他看见的那一段只有孤零零的一个头骨,而距这根头骨不远的地方,则堆了一堆碎骨头,这些骨头都丝毫没有掰碎的痕迹,更像是被狂风碾碎。
陆吾走马观花地将这些白骨看完,心下已经有了答案。
“是竹林里的白骨。”陆吾抓了抓路易的裤腿,示意路易把他抱回怀里。
“千真万确?”
“不会有错,这些骨头都是被我的风碾碎,上面还残留着风的味道。”陆吾说。
路易心道,难怪不得你走得那么快,原来是靠气味认骨头。
陆吾不知道路易的腹诽,继续说:“这些尸骨上面怨念深重,埋在这里估计有上千年的时间,奇怪,灵魂倒都是往生去了,怎么怨念还能这么重?”
路易听不懂这些,迷茫道:“怨念和灵魂必须共存?”
陆吾耐心地为他解释:“怨念想要长久地附在尸骨上,一般来说得有灵魂才行,没有灵魂,怨念也迟早会消散。”
言下之意是,这些白骨的怨念现在还这么重,显然不太正常。
“千年前,这里是什么地方?”陆吾话锋一转,问道。
路易一愣,慢了半拍,反应过来后才说:“《九峰志》上应该有记载,我们回去翻翻。”其实藏书阁也有《九峰志》的古籍,不过他现在对藏书阁有心理阴影,就算现在陆吾在身边,他也不打算去藏书阁翻看。
广都在很久以前是一个极大的概念,不单包括现在的广都市,更包含现在方圆千里的地域,山川大河均在其中。
古籍中记载,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都广之野上有九峰,九峰书院便因此得名。先前的地方志一直名唤《都广志》,正是的《九峰志》前身。《都广志》成书于一千多年前,《九峰志》成书于六百多年前,由九峰书院的山长们负责搜集、整理与编撰,在《都广志》的基础上增补而成。
《都广志》在修撰补充之前,跟地方志相比,更像是记载神仙鬼怪的奇书。在极大丰富了《都广志》后,山长门自觉该志与《都广志》不同,便更名为《九峰志》。
《九峰志》的原本一直保存在九峰书院里,后来战火纷飞,原本便运到路家珍藏,直到建国后,才捐赠给省博物馆。路易小时候就见过《九峰志》和《都广志》的拓本,后来古籍出版社将这两本书整理出版,路易便各自买了一册放在家中,只是一直未曾翻开,现在连书皮都是崭新的。
陆吾耳朵一动,抬起头来,以一种缓慢而认真的语调说:“《都广志》?”
他的兽瞳前所未有的明亮,像是听见什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消息一样。
路易:“对,《都广志》。”
“这个地方叫以前叫都广?”
“嗯。”
陆吾所在路易怀中,没再继续说话,路易见他不继续在工地上晃悠,便道:“那我们回去?”
陆吾点点头。
路易前往停车位取车时,陆吾在学校的铁栅栏边等他,发觉桂花味道越来越浓,这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昏暗,他的鼻尖感到一丝凉意。陆吾仰起头,眼睛里都是丝丝缕缕的细雨。他在铁栅栏边蹲了半晌,听见路易的呼唤声,连忙跳下栅栏高台,小跑着回到车边。
路易打开车门,把陆吾抱上车。
“你身上毛都湿了。”路易从一旁掏出一块毛巾,把陆吾严严实实地包起来,揉搓了几下。陆吾任由路易动作,一身皮毛被搓得乱糟糟一团,最后还是乖乖地坐在副驾驶上舔毛,身上搭着那块毛巾。
陆吾看着车窗外飘飘细雨,喃喃自语:“现在不应该下雨的。”
路易:“今天天气预报本来也没雨,难不成是和那些骨头有关?”
陆吾:“对。”
第27章古佛寺
广都市下起了倾盆大雨。
天地都变成了一色,惊叫声随处可闻。穿城而过的凤栖江愈发汹涌澎湃,浪起浪涌,一刻不休。天边惊雷阵阵,街上依稀还可以见到几个狂奔的人影。
在重重雨幕里,林立的大厦都变得模糊不清。
雨刮器速度越来越快,也没法看清前路,好在路易开车一向沉稳,驶过凤栖江大桥时,更是如蜗牛慢爬,花了接近半小时时间才顺利下桥。
路易看了一眼腕表,算了算时间,发现还得半个多小时才能到家。陆吾眼皮子耷拉,听着瓢泼大雨,昏昏欲睡。路易打开车载音响,静谧的纯音乐流淌在车厢里,陆吾终于扛不过瞌睡虫的呼唤,眼睛一闭,干脆利落地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