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浊伸手将司马致耳边的乱发抚平,他原本的声音低沉冷淡,不辨喜怒,可现在的话却极为温柔,像山巅的雪融为春水:“你还年轻,不能困在道观一辈子,这里过去曾是个繁华的小镇,现在却已经荒无人烟。”
    “哦。”司马致硬邦邦地回答,拒绝与载浊就着这个话题聊下去。
    载浊苦笑:“六百年前,这里发生过一场惨烈的战争,那场战争屠杀了周遭所有居民,国君不作为,将军困守山坳,最后只能以身殉国,葬身于此,尸骨都只能草草掩埋,看见那条江了吗?”他指向坐忘观山下那条浪花翻滚的江河,“将军死后,百姓遭屠,河道都被尸体填满,江水都变成血红。”
    “当年天师在这里修筑坐忘观,就是看上这里充盈的煞气与血气,”载浊低声叹息,“这里又繁华过一段时间,等天师逝世,他麾下徒弟们也走的走,散的散,这座道观就又荒芜了。”
    “那载浊,你又为什么来这里?”司马致说。
    载浊望着朗朗晴空,茫然道:“我十岁时,偶然从家中长辈口中听说这里,从那时起我就想来这里,”他看着掌心的纹路,“我好像在这里落下了什么东西,可一直找不到。”
    “但是捡到你之后,我都好久没想起过这件事,”载浊忽的一笑,“可能你就是我落下的东西也说不定。”
    司马致一愣,心头掀起惊涛骇浪,他抓住载浊的手腕,咽了口唾沫,说:“载浊。”
    “怎么?”
    “我……我其实记得一些我从哪里来……”他艰涩道,神情难过,“你捡到我时,我一身缟素,你还打趣我说,我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一样。”
    他看着载浊漆黑的眼眸:“你其实说对了,我就是从坟墓里爬出来,所以才会一身缟素,而我的坟墓,就在那棵桂树下。”
    ……
    路易醒来时,白虎就卧在他身边打盹,脑袋搁在厚实的爪子上,满身金色的桂花。
    他恍如隔世,怔怔地凝视面前那汪宁静的湖水,捂住自己的胸口深呼吸,他说:“猫先生。”
    白虎抬起头:“嗯?”
    “这桂花树与我有什么联系?”他起身走到树边,抚摸它粗糙的树皮,掌心粗粝的触感让他愈发清醒,“狼人部落的桂树,是司马致所赠,祖宅的桂树,是善逝赠予路家,那广都中学的桂树是舅舅亲手种下,梦里的我说,桂树与我灵魂相连。”
    他扭头看着白虎,铿锵有力道:“我有四段截然不同的人生,死了三次,桂花枝生长在我的坟前,我的坟墓,就在红莲道。”
    路易回到白虎的身边,双手托住白虎硕大的头颅,盯着他金色的眼眸,一字一句道:“猫先生,我是司马致时你成为载浊守护着我,快想起来吧,你能想起来。”
    陆吾愣住了,神魂翻江倒海。
    是了,其实并非是他不能想起,而是他不愿想起。那次藏书阁,他已经看见了那卷都广志,魂魄欲裂,所有前尘尽数归巢。
    他想起了一切,也逃回了昆仑墟。
    最开始的失忆,是过去一千年中,他神力大减,又因路易提前诞生打破长眠,耗费的神力并未恢复。可现在的失忆,却是他将记忆封印,等待尘埃落定后再重新解开。
    他看着面前活蹦乱跳的路易,脑海里却不断回旋他在自己眼前化为飞灰的一幕幕,即便相隔千年,仍能感受到那股刺心裂肝的疼痛。
    于是他选择了封印,只留下和善逝有关的些许。
    路易看见白虎身上光芒大盛,惊天动地的虎啸撼动群山,响遏行云。路易向后倒去,撑住柔软的草地。虎啸声中饱含痛苦与悲意,明明是手握毁天灭地之力的昆仑神君,却只能一次次看着所爱在眼前消逝,哀痛欲绝。
    无与伦比的威严从白光中不断传来,昆仑君诞生于天地混沌,建木初长时,他的威严横扫一切、所向披靡。周围狼嚎此起彼伏,路易咬咬牙,他顶着这股威压猛地往白光中扑去,搂住一个坚实的躯体。
    “猫、猫先生?”白光中,陆吾银发白袍,广袖袍角都有玄色滚边,并无太多表示尊贵的图案或饰品,他本身,就最为尊贵。
    陆吾伸手拦住路易的腰,把他紧紧按在自己怀中。
    “我回来了。”他轻叹。
    第71章悲中乐
    路易并未在狼人部落逗留太久,他所熟悉的狼人面孔大多已经凋零在时间的长河中,也不愿再打扰狼人们的宁静。那棵桂树一夜花开满枝头,路易的心也因花开而悸动。
    ——他的确与桂花有所牵连。
    告别狼人部族,陆吾又带着路易飞跃地中海,回到格拉斯,如寻常人类一般,搭乘巴士,然后再坐飞机,回到广都。
    其实他们满打满算,他们离开广都也没有多少天,半个月都不到,可路易心里却想念得紧。他在回忆中度过上千个日夜,如今想来却跟只有一眨眼。
    弹指一挥间,大梦已千年。
    陆吾被封印的记忆已经解开,这几天都没怎么说话,路易也不打扰他消化,一手抱着他,一手拎箱子。刚下飞机,就在机场大门看见等候他许久的路光庭。路光庭雀跃地扑了上来:“祖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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