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悦搓了搓手指,又从烟盒里摸出根烟点上后来他跟我道歉,他说他职称没评上,学校里有人给他穿小鞋,又说他爸爸的病情又严重了,我从来没见他哭过,那也是第一次。
    程与梵又差点没忍住,想说那是鳄鱼的眼泪,不能信。
    他跟你道歉了?
    嗯。
    你原谅他了?
    嗯。
    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是程与梵此刻做大的感受,她很不愿意承认这是被家暴女性的通病,被打、道歉、原谅,然后重复。
    辛悦垂着头,一边很快地吸着烟,一边不停地搓手
    之后,中间隔了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公司又有应酬,我喝的有点多,那天晚上是第二次...
    他又跟你道歉?
    嗯,不仅道歉,他还哭,还下跪,疯狂用力地扇自己,嘴角都被他自己扇破了,我当时要走,他不让我走,就在家门口,动静大到邻居都来敲门...我觉得这是家务事,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和他说,如果再有下次,我一定会离婚,他也答应我了,说不会再动手。
    说到这儿,辛悦的眼睛向上翻了翻,似乎有些哽咽,但她始终不是会当着外人面哭泣的性格,能来找律师想要离婚,都已经打破她的底线了。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直到现在我都记不清多少次了。
    那..最近一次是什么时候?
    上个星期一,他要我辞职,我不同意,他就又动手了。
    程与梵问她:你有没有去医院做伤情鉴定?或者报警?
    没有,我谁都没有说过,连我家里人都不知道。辛悦十分干脆地摇头,拿出兜里的手机递给程与梵我只拍了这些照片。
    程与梵接过手机,翻开相册照片,辛悦很小心,大概是怕被人发现,这些相册全都设置了密码。
    照片不多,但几乎每个月都有,最严重的应该是额头上的缝针,其余的...腿上、手上、身上、脖颈、锁骨,都有不同程度的勒痕跟大小不一的淤青,新伤旧伤重复叠加。
    程与梵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家暴后不去医院,不报警,不告知妇联、居委会进行调解,只随便用手机自拍几张拍照,作为证据保留,这是被家暴女性的第二个通病。
    这能当证据吗?
    可以,但最多只能作为间接证据。就跟当初她打匿名电话咨询自己时,自己的解释一样,证据跟证据之间需要形成因果关系的证据链,要相互作证辅助,这样才能被认可采纳。
    像这样仅仅只是局部特写,伤势和正脸甚至都没有拍在同一个镜头里的照片,再来一百张,也是无效证据。
    而且到了法庭上,被裁定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基本等于0,一来没有相关部门的鉴定诊断,无法证明伤害程度是否达到家暴标准;二来没有人证物证,仅凭照片也无法证明施暴人的身份。
    很麻烦?辛悦问了和在电话里一样的问题。
    程与梵把手机还给她,除去刚刚的两点,还有最重要的第三点,被家暴者是否真的具有孤注一掷离婚的决心。
    连续三年家暴,每个月最少三次,期间原谅无数次,距离最近的一次只过去了七天,可能连身上的淤青都还没有消退,而她的侧重点却只是不能生育和麻烦与否?
    如果第三点不能坚定,其余两点就算再怎么万无一失,最后都是缘木求鱼。
    程与梵体谅被家暴者的感情特殊性,但不能体谅被伤害后,还要进行自我pua,大多数时候身体上的伤可以愈合,心理上的伤却很难再好。
    而且也不排除那种打离婚官司时要死要活,可过了一段时间,又后悔的要死要活,这种人也不再少数。
    鉴于辛悦的此刻表现出来的态度,程与梵不敢保证她一定是真的想离婚?也不敢肯定她会不会过段时间又后悔?更不敢打包票她会不会再继续忍下去,毕竟她忍了三年。
    离婚没有不麻烦的,特别是诉讼离婚,这一点我希望你做好思想准备。
    程与梵说完,又问道: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目前什么情况?有没有投资、债务?现在住的房子,是男方买的还是你买的,或者你们共同出资购买?
    我们没什么共同财产,我刚刚说了,他的钱基本都花给父母了,最多留点饭钱,也没有什么投资,没有债务,我们很早就各花各的了,至于房子...首付是他家掏的,后来一起还了两年贷,再后来他经济负担不住,就我一个还了,不过...房产证的名字是他。
    不是问题,《民法典》里有规定,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虽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他是过错方,这一方面法官肯定会多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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