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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在下雪,铺天盖地的雪,满地银白的光是冻掉的月亮碎屑,连燕趴在窗边,盯着那一堆堆月亮,裹着雪粒的凉风吹到他脸上,从十一点吹到了凌晨三点。
    他看了四个小时的雪。
    他知道自己在发呆,却也觉得自己在思考。连燕想了很多,比如今天早上冷掉的早饭,关门的花店和里面蔫巴的玫瑰,比如沈逸明的玻璃相框,他交代的遗嘱,说要“成家立业”,又比如沈平格掉下来的眼泪。他望得很远,甚至看到了沈平格朝他大吼的那个十字路口,车子停在他们旁边,人群都在笑。
    在某个时候人的第六感很准。连燕一直这么觉得,尤其关于倒计时的第六感。他预测到自己会离开沈家,数字在他眼前倒数,这几天却走得特别快,在雪花落下来的时候,成了零。
    他要离开了。
    风吹得太久,脸都冻得发麻,发痛,像刀子割破了他。连燕浑身都快没知觉了,拿出行李箱的时候,膝盖磕到了床角,但没有感觉。
    行李箱是很久之前买的了,沈逸明说要带他们出去玩,给买了行李箱。当初没用上,现在却能派上用处。但这个别墅里,似乎没有什么是真正属于他的——他穿的衣服,他踩的鞋袜,他用的行李箱,甚至于他呼吸的空气,他脑中的情感,他的痛苦,他的哀怜,他的爱情,也都是这个地方给予他的。
    他本就是寄居者,还非要收拾出行李来,未免贪婪,但连燕想做回小偷,他不是高尚的人,偷鸡摸狗或许与他最般配。
    连燕拿了卫生间里半剩的沐浴露,拿了沈平格的剃须刀,用过的牙刷,又拿了衣柜里黑色的围巾,拿了他卧室里垃圾桶里的皱巴打草纸,上面是沈平格写的小组作业流程。还有客厅茶几上的苹果,水果刀。
    他要拿垃圾,也要拿宝贝。
    而他的卧室,值钱的只有抽屉里的那一张银行卡,沈逸明留给他的遗产。连燕垂眼看了好久,把银行卡塞进了诗集里面,而诗集留给沈平格。
    离开沈家这件事情他不打算告诉沈平格,至少现在不打算告诉,他做不到和沈平格当面告别。连燕开始想象沈平格没有他的样子,沈平格本身就是光彩的,明亮的,枝叶不遮蔽他,海藻不缠着他的脚踝,他一定能有很好很好的未来。
    连燕又笑起来。
    凌晨六点,连燕收拾好了行李箱,头疼得厉害,晕乎乎的,他以为是地板在摇晃,发现是他脑子作祟,摸了摸额头也只觉得滚烫,连燕对温度提不起兴趣,他只是一遍遍地看这个别墅,这儿曾被他视为水晶,水晶融化掉,凝固住,他是困在里面的蝉虫,要留下蝉蜕,要疼得浑身流血,才能离开这里。
    这样的决定是正确的吗?不知道。
    三年前,他喜欢上沈平格,热烈又放逐般爱他,先动情的是他,要结束的还是他。天真又单纯的年纪他全都无条件赠送给沈平格,却也真切感受到自己的无力,他没法儿再继续拖拽着沈平格,也不愿意看到沈平格累,连燕觉得自己没法儿做到像之前那样毫无负担地喜欢沈平格。
    或许他本身就不适合谈恋爱,他过分的独占欲,他肆虐的不安感,都会摧毁沈平格对他的爱意,他是玻璃!没错,但他不想让沈平格再保护他了。
    他想碎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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