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请法官大人听我的解释。”庄奕微微带笑,有一搭没一搭地拍着他的背,娓娓道:“我小时候和祖父母在英国生活,这你知道的。”
“我每年只有两三次去纽约探望父母的机会,乔冉住在我爸妈家对面,隔壁是从前我跟你说过的那个,推荐我去红衣队打球的人。”
“我认识乔冉是在……”时隔多年,他已记不清楚,回忆半日,方道:“大约是上中学的时候。他比我小九岁,当时也才五六岁的样子,比海蓝蓝还小。而我那时候已经一米八了,他也就刚过我膝盖这么高,整天跟在我们后面。”
“在我眼里,他就是个穿开裆裤的小孩。而且我当时青春期,表面上很有礼貌,其实心里特别叛逆。他爸妈让他跟我们玩,但我总嫌他太小、太累赘,跑也不能跑,球也不会打,碍手碍脚。我每次都给他颗糖,骗他去找我姐玩。所以他跟我姐,倒比跟我熟。”
他一番长篇大论,寻聿明只总结出一条信息:“那他小时候就认识你了,天天能和你玩儿,我都没有。”
“又胡思乱想什么?”庄奕忍俊不禁,捏捏他鼓起的脸蛋,续道:“我每次回家也就十几天,私下和他没有任何联系,后来我上了高中,他家也搬走了,就再没见过。”
乔冉对他而言,和陌生人也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是求他帮忙给寻聿明寻亲,他们之间根本无话可说,一定会冷场。
“别说我跟他什么关系都没有,就算关系很好,他也顶多算是父母的朋友家的孩子,连我半个朋友都算不上。”庄奕道,“但是他来到我们家,就是客人了,对吗?”
寻聿明很想摇头,但良心让他无法撒谎,只能颔首说:“是。”
“那客人来我们家,正巧碰见我们在吃饭,我们该怎么做呢?”庄奕抱着他晃了晃,让他自己说,“做人基本的礼貌,外公怎么说的?”
寻聿明扁扁嘴,道:“请客人一起吃。”
我们的文化注重含蓄,往往讲究个“端茶送客,开饭赶客”。客气客气,顾名思义,对待客人必须走一套虚礼,邀请不速之客吃饭不过是一句客套话,对方察言观色,自然也明白该告辞。
可惜乔冉是个ABC,根本听不懂庄奕的话里有话。
“况且,他还是我的客户。”庄奕笑道,“我总不能赶他出去,你说是不是?”
“……是。”寻聿明不情不愿道。
庄奕又说:“给他吃香酥鱿鱼饭难道不一样?客人到我们家来,想吃最后一道菜,当然该先让给客人吃,对不对?既然他开口了,我们能不给他,留着自己吃吗?”
人只有和关系要好的朋友才能没大没小、不管不顾,因为知道即使和对方开玩笑,彼此也都不会介意,更不会失礼得罪。恰恰越是疏远的关系,才越是要殷勤招待。
“那招呼客人喝水,你说是不是也应该呢?”庄奕徐徐哄劝,“礼貌和客气不是感情,对待亲密的人,我们从来不是这样做的。小耳朵。”
对待真心爱护的人,不是递给他一杯水,而是与之共用一只杯子、一根吸管;也不是让给他一份油盐超标的饭,而是担心他挑食不健康,将自己碗里好吃的菜都挑给他;更不是与他谈一次话、叙一叙旧,而是将他的一句玩笑也放在心坎上,生怕他想念亲人会难过,为他去求人,为他去应酬,为他动用许久不曾联络的人脉,最后又为他改变从小浸润的礼仪习惯,定好饭局却食言,来换取他今晚不再酸楚。
庄奕看着他,柔声问:“你和我是什么关系?”
即便是分开的那几年,寻聿明在他心里也占据着不可替代、难以磨灭的地位。这个世界上能和寻聿明相提并论的,大概只有他的家人。
“我怎么会不心疼你,不对你好,反而向着外人呢?”庄奕简直哭笑不得,他真是个小傻瓜。“我是想送他两只猫,家里这么多猫,都养不过来了。但我不可能给他橘子,那是你的。”
他顿了顿,低低道:“我给了你的,就不会再给别人。”
“你给了我的,就不……不会再给别人。”寻聿明重复着他的话,神色茫然不知所以,无数种情绪翻江倒海般将他淹没,竟分辨不出是高兴还是感动,抑或是愧悔。
“对不起。”他忽然之间想到什么,满怀期待地问:“但是你给了我什么?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做我男朋友了?是不是?”
他给了自己的,难道不是爱吗?
这是一个现在完成时,意味着他们和好了吗?
庄奕“啧”了一声,捏着他下巴道:“谁昨天信誓旦旦说要追我?还说……”还说要好好疼他,“你追人只追一天的么?”
“当然不是。”寻聿明顿时泄气,贴着他胸膛拉长调子哼唧:“追人太难了,我以前身在福中不知福,太累了。”
“嫌累呀?”庄奕拨开他额前长长的刘海,露出一对黑亮的眼睛,“嫌累你就放弃了呗。”
寻聿明按着他肩膀坐起身,双手握拳为自己加油鼓劲,坚定道:“我会努力的,我从来都不放弃任何事。”说毕,他翻身下床,裹着身体的被子拖到地上,反而把自己绊一跤。
“小心。”庄奕忙接住他,“做什么?”
“做饭去。”寻聿明穿上翻倒的拖鞋,拉着他往楼下走,“我给你做饭吃,我要讨好你。”
他“噔噔噔”跑到楼下,从厨房柜子里翻出一只小砂锅,舀两勺米进去淘洗干净,又将冰箱里的腊味拿出来剁一剁丢到米里,最后加上些凉水放在电炉上煮。
“你做的是什么?”庄奕笑问:“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这个。”
是他单独住时学会的么?
自己不在他身边的这些年,他有过多少这样被迫成长的时刻呢?
“我跟迟归学的。”寻聿明一句话打碎他所有想象,洗着香菇说:“昨天湾湾发给我一些菜谱,迟归说这个腊味煲最适合我做,是煲仔饭的简易版,没什么技巧。”
“我每年只有两三次去纽约探望父母的机会,乔冉住在我爸妈家对面,隔壁是从前我跟你说过的那个,推荐我去红衣队打球的人。”
“我认识乔冉是在……”时隔多年,他已记不清楚,回忆半日,方道:“大约是上中学的时候。他比我小九岁,当时也才五六岁的样子,比海蓝蓝还小。而我那时候已经一米八了,他也就刚过我膝盖这么高,整天跟在我们后面。”
“在我眼里,他就是个穿开裆裤的小孩。而且我当时青春期,表面上很有礼貌,其实心里特别叛逆。他爸妈让他跟我们玩,但我总嫌他太小、太累赘,跑也不能跑,球也不会打,碍手碍脚。我每次都给他颗糖,骗他去找我姐玩。所以他跟我姐,倒比跟我熟。”
他一番长篇大论,寻聿明只总结出一条信息:“那他小时候就认识你了,天天能和你玩儿,我都没有。”
“又胡思乱想什么?”庄奕忍俊不禁,捏捏他鼓起的脸蛋,续道:“我每次回家也就十几天,私下和他没有任何联系,后来我上了高中,他家也搬走了,就再没见过。”
乔冉对他而言,和陌生人也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是求他帮忙给寻聿明寻亲,他们之间根本无话可说,一定会冷场。
“别说我跟他什么关系都没有,就算关系很好,他也顶多算是父母的朋友家的孩子,连我半个朋友都算不上。”庄奕道,“但是他来到我们家,就是客人了,对吗?”
寻聿明很想摇头,但良心让他无法撒谎,只能颔首说:“是。”
“那客人来我们家,正巧碰见我们在吃饭,我们该怎么做呢?”庄奕抱着他晃了晃,让他自己说,“做人基本的礼貌,外公怎么说的?”
寻聿明扁扁嘴,道:“请客人一起吃。”
我们的文化注重含蓄,往往讲究个“端茶送客,开饭赶客”。客气客气,顾名思义,对待客人必须走一套虚礼,邀请不速之客吃饭不过是一句客套话,对方察言观色,自然也明白该告辞。
可惜乔冉是个ABC,根本听不懂庄奕的话里有话。
“况且,他还是我的客户。”庄奕笑道,“我总不能赶他出去,你说是不是?”
“……是。”寻聿明不情不愿道。
庄奕又说:“给他吃香酥鱿鱼饭难道不一样?客人到我们家来,想吃最后一道菜,当然该先让给客人吃,对不对?既然他开口了,我们能不给他,留着自己吃吗?”
人只有和关系要好的朋友才能没大没小、不管不顾,因为知道即使和对方开玩笑,彼此也都不会介意,更不会失礼得罪。恰恰越是疏远的关系,才越是要殷勤招待。
“那招呼客人喝水,你说是不是也应该呢?”庄奕徐徐哄劝,“礼貌和客气不是感情,对待亲密的人,我们从来不是这样做的。小耳朵。”
对待真心爱护的人,不是递给他一杯水,而是与之共用一只杯子、一根吸管;也不是让给他一份油盐超标的饭,而是担心他挑食不健康,将自己碗里好吃的菜都挑给他;更不是与他谈一次话、叙一叙旧,而是将他的一句玩笑也放在心坎上,生怕他想念亲人会难过,为他去求人,为他去应酬,为他动用许久不曾联络的人脉,最后又为他改变从小浸润的礼仪习惯,定好饭局却食言,来换取他今晚不再酸楚。
庄奕看着他,柔声问:“你和我是什么关系?”
即便是分开的那几年,寻聿明在他心里也占据着不可替代、难以磨灭的地位。这个世界上能和寻聿明相提并论的,大概只有他的家人。
“我怎么会不心疼你,不对你好,反而向着外人呢?”庄奕简直哭笑不得,他真是个小傻瓜。“我是想送他两只猫,家里这么多猫,都养不过来了。但我不可能给他橘子,那是你的。”
他顿了顿,低低道:“我给了你的,就不会再给别人。”
“你给了我的,就不……不会再给别人。”寻聿明重复着他的话,神色茫然不知所以,无数种情绪翻江倒海般将他淹没,竟分辨不出是高兴还是感动,抑或是愧悔。
“对不起。”他忽然之间想到什么,满怀期待地问:“但是你给了我什么?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做我男朋友了?是不是?”
他给了自己的,难道不是爱吗?
这是一个现在完成时,意味着他们和好了吗?
庄奕“啧”了一声,捏着他下巴道:“谁昨天信誓旦旦说要追我?还说……”还说要好好疼他,“你追人只追一天的么?”
“当然不是。”寻聿明顿时泄气,贴着他胸膛拉长调子哼唧:“追人太难了,我以前身在福中不知福,太累了。”
“嫌累呀?”庄奕拨开他额前长长的刘海,露出一对黑亮的眼睛,“嫌累你就放弃了呗。”
寻聿明按着他肩膀坐起身,双手握拳为自己加油鼓劲,坚定道:“我会努力的,我从来都不放弃任何事。”说毕,他翻身下床,裹着身体的被子拖到地上,反而把自己绊一跤。
“小心。”庄奕忙接住他,“做什么?”
“做饭去。”寻聿明穿上翻倒的拖鞋,拉着他往楼下走,“我给你做饭吃,我要讨好你。”
他“噔噔噔”跑到楼下,从厨房柜子里翻出一只小砂锅,舀两勺米进去淘洗干净,又将冰箱里的腊味拿出来剁一剁丢到米里,最后加上些凉水放在电炉上煮。
“你做的是什么?”庄奕笑问:“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这个。”
是他单独住时学会的么?
自己不在他身边的这些年,他有过多少这样被迫成长的时刻呢?
“我跟迟归学的。”寻聿明一句话打碎他所有想象,洗着香菇说:“昨天湾湾发给我一些菜谱,迟归说这个腊味煲最适合我做,是煲仔饭的简易版,没什么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