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错_分节阅读_53
“少爷,考得怎么样啊?”AK热情地蹿上前,揽着隋轻驰的肩膀问。
“就那样。”隋轻驰说,视线微妙地错开了傅错,“去排练吗?”
“今天不排练,”毫无察觉的吉他手少年笑着说,“今天团建。”
隋轻驰以为团建又是吃吃喝喝,却没想到这次的目的地是星河体育馆。
他们到的时候是六点半,从拥挤的地铁站走出来,外面赫然是另一个世界,车辆拥堵,人声鼎沸,体育场外像个狂欢节现场,到处是等待入场的歌迷,穿着黑色的官方应援T恤,或是戴着同色的应援手环,手握手幅的女生们正和场外的看板以及其他歌迷合影。
傅错把演唱会的门票发给三人,隋轻驰接过票,低头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上面那个莲花图腾。
是LOTUS的演唱会啊……
虽然是看台票,但这还是他头一次来看明星的演唱会,还是风头正劲的摇滚乐队的演唱会,在能容纳五万人的体育场,他回头看向偌大的场馆,努力想象着五万人坐满的场子是什么样子,然后听见谭思在背后说:“听说待会儿这个穹顶会合拢,我以前还以为这场子就是露天的,后来有一回他们开演唱会,我坐的大巴堵在这边,忽然就听见好像有雷声在响,然后我们一车人都朝窗外看去,就看到这个顶居然从四面八方合拢了,真的震撼……”
AK也抬头仰望着,啧啧感慨:“不愧是天团,牛逼啊……”
隋轻驰心里挺不以为然的,想他们出道也才不到两年吧,凭什么就是天团了啊。
“你们也没来过吗?”他扭头问。
傅错点头:“嗯,这是第一次。”
吉他手少年那一下点头带着点儿罕见的羞涩,可能是为自己的荷包羞涩吧,隋轻驰低头看了看票价,只是看台都将近四百,挺能理解了,这些摇滚乐队对穷人真不体贴,他又抬头瞄了眼走到前方排队的傅错,他正和谭思说着话,拿票的右手一直不停地扇着,像个兴奋的小孩,不对,像只兴奋的鸽子……刚好他穿的T恤上也有只鸽子,隋轻驰低下头忍不住笑了。
对傅错来说,这一天来得竟然比想象中早,他原本以为要再等三五年后,等他们经济独立了,才会有机会到场支持自己喜欢的乐队,想来想去,功劳必须是隋轻驰的,是他带红了西风,让他们的演出现场场场爆满,他看着胳膊趴在看台栏杆上朝场下打望的隋轻驰,虽然他们的场场爆满和天团的场场爆满根本没得比,隋轻驰和现在的季诗也没法比,就好像是海边用沙搭出的城堡,和白金汉宫的区别,可是在他心里,西风不输给任何一支乐队,他们的主唱不输给任何人,这五万人是属于LOTUS的星星,而在酒吧和Livehouse里聚集的五百人,是属于西风的星星。
穹顶开始合拢,那声音其实不太像雷声,傅错心想,坐在场中,听起来更像穿过大峡谷的风,所有人都在抬头观看,等着闪亮银河在峡谷尽头升起,隋轻驰也仰着头,AK很激动地举着手机拍着,对隋轻驰兴奋地说着什么,一向对聒噪的同伴嫌弃不已的隋轻驰也张着嘴一连点了好几个头,傅错和谭思看得相视而笑,原来中二少年也有被震住的一天。
开场曲是《自由》,熟悉的前奏一起,全场就爆发出尖叫,五万人的尖叫在贝斯的震动声中好像天雷勾动地火,当季诗用嘶吼的唱腔唱出第一句歌词,傅错发现隋轻驰立刻竖起了耳朵。
然后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隋轻驰又不是兔子,怎么可能竖起耳朵,但是那一下全神贯注的样子就真的让他想起兔子。
隋轻驰虽然也听过LOTUS的歌,但并不熟悉他们的现场,而现在舞台上横空出世的主唱,宛如光芒般抓住了另一个即将成长起来的主唱的视线。
原来这才是摇滚乐队的主唱,自信爆棚,一呼万应,他不用刻意讨好歌迷,因为生来就属于舞台,只要手握麦克风,身体仿佛就自动打开了引力场,他一出声,所有人就开始兴奋,勾勾手,全场就大合唱,竖起食指,全场就静音,当他走到舞台边缘张开双臂,五万人仿佛都投入了他的怀抱般,表情温驯又满足。
中场到了MC和乐队solo的环节,屏幕上出现吉他手石头的画面,隋轻驰又再一次全神贯注,他想了解傅错,每一丝每一点,包括他喜欢的吉他手。
“这吉他弹得是挺炸的。”
傅错冷不丁听见隋轻驰的声音,侧头“啊”了一声。
隋轻驰说:“石头啊,你是因为他才喜欢上摇滚的吗?”
傅错笑了笑,摇头:“我挺喜欢石头哥的,但是LOTUS里我最喜欢贝斯手。”
隋轻驰反而一愣,又把视线投向了舞台右侧正转身喝水的贝斯手:“塞林格,为什么?你喜欢他你怎么不学贝斯?”
“我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贝斯弹得好,”傅错说,“他以前也是玩吉他的,是很牛逼的吉他手,后来为了乐队发展,放弃了吉他改弹了贝斯,我觉得这样的人很酷。”
隋轻驰看向舞台,队长李想准备键盘solo前也朝塞林格看过去,他才意识到原来从吉他到键盘,所谓的solo并不是真的solo,而是在贝斯的垫音上进行的,贝斯音一直都在,难怪他觉得吉他Solo得那么立体。
舞台上的塞林格穿着一件白色logoT恤,贝斯则是一把黑色贝斯,泾渭如此分明的颜色,但无论他做什么,喝水,回应队友,或者干脆站在一旁不说话,那把贝斯都像穿戴在他身上的盔甲样,帅气又轻盈。他身上有光明和暗黑同时存在的那种魅力,是难得他也认同长得很帅的男生,这样的男生如果弹吉他,会更帅的吧。
“为什么要为了别人放弃自己的梦想呢?”他实在不能苟同。
“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乐队。”傅错说。
隋轻驰侧头看着身边人,十八岁的少年却看着大屏幕上的塞林格,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崇拜。
那天晚上回到家,洗澡时隋轻驰仍沉浸在演唱会的氛围里,耳边一直是乐器的咆哮,五万人的应援,虽然季诗后半场又不负众望地车祸了,但他依然觉得那是有魅力的主唱,还有什么比唱到劈叉也能勇猛无比地自诩“老子天下第一”更硬核的呢?一开始跑调的时候他还忍不住翻白眼,到后来也是真的被征服了……
在镜子前漱完口,抬起头,镜面上的雾气还没完全散去,他盯着镜子里朦朦胧胧的自己,情不自禁拿起漱口杯里的电动牙刷,举到嘴边,想象那是一只麦克风,闭上眼,耳边是五万人的声浪,胸口砰砰地跳着。
那种感觉太棒了。
第二十三章
直升考的成绩一周后就出来了,傅错却没有在总榜上看到隋轻驰的名字,找了一遍又一遍,是真的没有,以为是不是出榜时漏掉了,去了一趟隋轻驰的教室,却被告知隋轻驰因为直升考作弊的事被学校调查了。
“就那样。”隋轻驰说,视线微妙地错开了傅错,“去排练吗?”
“今天不排练,”毫无察觉的吉他手少年笑着说,“今天团建。”
隋轻驰以为团建又是吃吃喝喝,却没想到这次的目的地是星河体育馆。
他们到的时候是六点半,从拥挤的地铁站走出来,外面赫然是另一个世界,车辆拥堵,人声鼎沸,体育场外像个狂欢节现场,到处是等待入场的歌迷,穿着黑色的官方应援T恤,或是戴着同色的应援手环,手握手幅的女生们正和场外的看板以及其他歌迷合影。
傅错把演唱会的门票发给三人,隋轻驰接过票,低头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上面那个莲花图腾。
是LOTUS的演唱会啊……
虽然是看台票,但这还是他头一次来看明星的演唱会,还是风头正劲的摇滚乐队的演唱会,在能容纳五万人的体育场,他回头看向偌大的场馆,努力想象着五万人坐满的场子是什么样子,然后听见谭思在背后说:“听说待会儿这个穹顶会合拢,我以前还以为这场子就是露天的,后来有一回他们开演唱会,我坐的大巴堵在这边,忽然就听见好像有雷声在响,然后我们一车人都朝窗外看去,就看到这个顶居然从四面八方合拢了,真的震撼……”
AK也抬头仰望着,啧啧感慨:“不愧是天团,牛逼啊……”
隋轻驰心里挺不以为然的,想他们出道也才不到两年吧,凭什么就是天团了啊。
“你们也没来过吗?”他扭头问。
傅错点头:“嗯,这是第一次。”
吉他手少年那一下点头带着点儿罕见的羞涩,可能是为自己的荷包羞涩吧,隋轻驰低头看了看票价,只是看台都将近四百,挺能理解了,这些摇滚乐队对穷人真不体贴,他又抬头瞄了眼走到前方排队的傅错,他正和谭思说着话,拿票的右手一直不停地扇着,像个兴奋的小孩,不对,像只兴奋的鸽子……刚好他穿的T恤上也有只鸽子,隋轻驰低下头忍不住笑了。
对傅错来说,这一天来得竟然比想象中早,他原本以为要再等三五年后,等他们经济独立了,才会有机会到场支持自己喜欢的乐队,想来想去,功劳必须是隋轻驰的,是他带红了西风,让他们的演出现场场场爆满,他看着胳膊趴在看台栏杆上朝场下打望的隋轻驰,虽然他们的场场爆满和天团的场场爆满根本没得比,隋轻驰和现在的季诗也没法比,就好像是海边用沙搭出的城堡,和白金汉宫的区别,可是在他心里,西风不输给任何一支乐队,他们的主唱不输给任何人,这五万人是属于LOTUS的星星,而在酒吧和Livehouse里聚集的五百人,是属于西风的星星。
穹顶开始合拢,那声音其实不太像雷声,傅错心想,坐在场中,听起来更像穿过大峡谷的风,所有人都在抬头观看,等着闪亮银河在峡谷尽头升起,隋轻驰也仰着头,AK很激动地举着手机拍着,对隋轻驰兴奋地说着什么,一向对聒噪的同伴嫌弃不已的隋轻驰也张着嘴一连点了好几个头,傅错和谭思看得相视而笑,原来中二少年也有被震住的一天。
开场曲是《自由》,熟悉的前奏一起,全场就爆发出尖叫,五万人的尖叫在贝斯的震动声中好像天雷勾动地火,当季诗用嘶吼的唱腔唱出第一句歌词,傅错发现隋轻驰立刻竖起了耳朵。
然后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隋轻驰又不是兔子,怎么可能竖起耳朵,但是那一下全神贯注的样子就真的让他想起兔子。
隋轻驰虽然也听过LOTUS的歌,但并不熟悉他们的现场,而现在舞台上横空出世的主唱,宛如光芒般抓住了另一个即将成长起来的主唱的视线。
原来这才是摇滚乐队的主唱,自信爆棚,一呼万应,他不用刻意讨好歌迷,因为生来就属于舞台,只要手握麦克风,身体仿佛就自动打开了引力场,他一出声,所有人就开始兴奋,勾勾手,全场就大合唱,竖起食指,全场就静音,当他走到舞台边缘张开双臂,五万人仿佛都投入了他的怀抱般,表情温驯又满足。
中场到了MC和乐队solo的环节,屏幕上出现吉他手石头的画面,隋轻驰又再一次全神贯注,他想了解傅错,每一丝每一点,包括他喜欢的吉他手。
“这吉他弹得是挺炸的。”
傅错冷不丁听见隋轻驰的声音,侧头“啊”了一声。
隋轻驰说:“石头啊,你是因为他才喜欢上摇滚的吗?”
傅错笑了笑,摇头:“我挺喜欢石头哥的,但是LOTUS里我最喜欢贝斯手。”
隋轻驰反而一愣,又把视线投向了舞台右侧正转身喝水的贝斯手:“塞林格,为什么?你喜欢他你怎么不学贝斯?”
“我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贝斯弹得好,”傅错说,“他以前也是玩吉他的,是很牛逼的吉他手,后来为了乐队发展,放弃了吉他改弹了贝斯,我觉得这样的人很酷。”
隋轻驰看向舞台,队长李想准备键盘solo前也朝塞林格看过去,他才意识到原来从吉他到键盘,所谓的solo并不是真的solo,而是在贝斯的垫音上进行的,贝斯音一直都在,难怪他觉得吉他Solo得那么立体。
舞台上的塞林格穿着一件白色logoT恤,贝斯则是一把黑色贝斯,泾渭如此分明的颜色,但无论他做什么,喝水,回应队友,或者干脆站在一旁不说话,那把贝斯都像穿戴在他身上的盔甲样,帅气又轻盈。他身上有光明和暗黑同时存在的那种魅力,是难得他也认同长得很帅的男生,这样的男生如果弹吉他,会更帅的吧。
“为什么要为了别人放弃自己的梦想呢?”他实在不能苟同。
“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乐队。”傅错说。
隋轻驰侧头看着身边人,十八岁的少年却看着大屏幕上的塞林格,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崇拜。
那天晚上回到家,洗澡时隋轻驰仍沉浸在演唱会的氛围里,耳边一直是乐器的咆哮,五万人的应援,虽然季诗后半场又不负众望地车祸了,但他依然觉得那是有魅力的主唱,还有什么比唱到劈叉也能勇猛无比地自诩“老子天下第一”更硬核的呢?一开始跑调的时候他还忍不住翻白眼,到后来也是真的被征服了……
在镜子前漱完口,抬起头,镜面上的雾气还没完全散去,他盯着镜子里朦朦胧胧的自己,情不自禁拿起漱口杯里的电动牙刷,举到嘴边,想象那是一只麦克风,闭上眼,耳边是五万人的声浪,胸口砰砰地跳着。
那种感觉太棒了。
第二十三章
直升考的成绩一周后就出来了,傅错却没有在总榜上看到隋轻驰的名字,找了一遍又一遍,是真的没有,以为是不是出榜时漏掉了,去了一趟隋轻驰的教室,却被告知隋轻驰因为直升考作弊的事被学校调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