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错_分节阅读_103
放下手机,反扣在桌面,他认输了。
天快蒙蒙亮的时候,身上的衣服终于都干得差不多了,也终于被困意击倒,隋轻驰趴在桌子上,一条胳膊枕着头,一条胳膊伸得老长搭在桌面上,偶尔有人推门进来,穿着深色的衬衫或者T恤,厚厚的刘海下深邃的眼睛,说话的声音很温柔,他总是觉得那似乎是傅错,来叫他跟他回去。
等门又关回去,人影离他远去,才明白过来自己是在做梦。
颤动的眼睫就又阖了回去,心想老天,我真的好会做梦。
守灵的三天两夜里傅错没有联系隋轻驰,等到遗体火化,几天后下葬了,一切尘埃落定,他才订了车票陪谭思一起回来。
那一个多礼拜里傅错都在谭思家陪他,回CTR前一天晚上,准确说是凌晨一点多,AK打来了电话,电话是打给谭思的,但手机是傅错接的,手机就放在客厅充电,傅错正好睡在沙发上。
AK刚从西藏回来,好像是从隋轻驰那儿知道了谭思妈妈的事儿,赶忙打来电话,在手机那头结结巴巴地问:“那他还好吗?我能做点儿啥呀?”
“你就……过两天他回来多陪陪他吧,别老让他一个人待着。”傅错抬头看向谭思的房门,轻声说。
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陪伴,甭管多烦人的陪伴。
第二天中午他和谭思坐高铁回来,从地铁站出来,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说,走到分岔路口的时候,傅错还打算陪谭思同路,谭思才停下来,说:“我自己会回去的,别担心。”
他抬手拍了拍好友的胳膊,很虚弱地笑了笑,转身走了。
傅错一直目送他走到看不见的地方,然后给AK打了个电话,说:“他回来了。”
AK忙说:“回来了吗?好好,傅错你放心好了,我会照顾好他的!”
傅错说:“麻烦你了。”
本来该陪在他身边的人是自己,因为那个时候陪着他的人是谭思。
“什么话,”AK说,“大家是好兄弟,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傅错回家后没见到隋轻驰,不过这会儿才三点,他应该还在学校。他现在累得没有精力去多想什么,冲了个热水澡换了身衣服,将那身风尘仆仆的衣服带到隔了一条街的洗衣房,然后回了一趟餐吧,拿回了落在更衣间已经没电的手机。
回去的路上找了家面馆吃了碗杂酱面,到家已经晚上七点多了,隋轻驰还没回来。虽然自己和谭思都还在兼职,但隋轻驰已经没有在加油站工作了,他有奖学金,不需要缴学费,乐队现在的收益对隋轻驰来说已经完全足够了。
傅错给隋轻驰打了个电话,挺担心他不会接,但隋轻驰还是接了,奇怪的并没有和他吵,只是语气很平静地说:“我在回来的路上了,你累了先睡吧。”
傅错确实很累了,隋轻驰没有找他吵,心情一放松,就觉得睡意席卷而来,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第四十六章
隋轻驰挂了电话,把手机揣兜里,他正走在闹市,没什么目的地,手里提着一罐啤酒,接傅错的电话前刚在自动贩售机买的。外面还是太热了,后来又进了一处地下通道,电梯下滑,冷气扑面而来,下面是一座商业广场的负一层,隋轻驰掰开手里的啤酒,经过垃圾桶时把拉环随手扔里面,开始边走边喝,边抬眼打量四周。
地下的世界像个迷宫,有种赛博朋克的不真实感,起先他还走在商业广场的负一楼,四面繁华又亮堂,冷气出得他都有点冷,再一转眼,又已经走进某条店铺林立的平价地下商场,也有墙上喷着涂鸦和各种手机号的破败通道,一个流浪汉正靠墙睡着……他穿过一条又一条通道,啤酒喝完一罐就再买一罐,不知何时易拉罐里的酒总是晃出来,弄得他满手都是,地下的行人也越来越少,他听见了老旧电梯咔哒咔哒运行的声音,想起了网上那些骇人听闻的行人掉进自动扶梯下,被卷得血肉模糊的都市传说,朝它走了过去。
三两步踏上自动扶梯,隋轻驰有些乏力地向后靠着扶梯扶手,电梯带着他离开阴凉的地下,上方吹来一阵风,微热的气流拂过他的刘海,地上的世界已经变了一副模样,整条商业街上一时都看不着一个人,所有商场都关了门,只剩下奢侈品高高在上的巨幅灯箱广告牌还亮着。
隋轻驰站在巨大的明星代言广告前,感觉整条街只有这里最亮,最刺眼,广告上的女星他认得,是顾桑妮,有着蜜色皮肤的唱跳女歌手,好像和唐杜是差不多时期红起来的,唐杜是歌神,顾桑妮就是天后级别的明星,他还记得她是塞林格的绯闻女友,而塞林格是傅错的偶像。
酒精放大了身体里的某些东西,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与这些人相提并论,从他放弃母亲安排的出国留学的道路,选择当一名地下乐队的主唱那天起,他就被永远地摁在泥泞里了。
也许西风真的应该签约后海,他想,因为他们不可能复制LOTUS,他们心里早该有数,为什么那么多地下乐队,真的走到顾桑妮和唐杜这个位置的只有LOTUS?因为地下乐队就是地下乐队,不是所有underground的,都是繁华商场的负一层。LOTUS只不过是一群玩着地下摇滚的公子哥,他们从来没有把脚踏进泥泞里,他们在最最落魄无人问津的时候也是体面的,他们当中可能唯一有一点点泥泞气质的就是塞林格,可是塞林格能念得起伯克利,傅错却念不起。
他不知道傅错怎么想的,在他被迫放弃那个机会的那一刻,他会不会也曾觉得屈辱,如果换做自己,那会是忍受不了的屈辱。所以他真的难过,如果他有钱,有很多很多钱,他就可以让傅错去追逐他的偶像,他可以带乐队从地下走上地上。
可那家伙竟然说喜欢没有钱的他,说得好像还有选择似的,可是那时候,自己还是跟个傻瓜一样,被那个名叫傅错的天真男孩感动得一塌糊涂。
喝醉了,却矛盾地比任何时候都更清醒了,难怪他们都想签后海,因为他们心里都门儿清,只有自己一点逼数也没有。但他不是不清楚这些,只是不想弄清楚,因为傅错就像毒药,一直麻痹他的神经,不让他想清楚,看明白,而他心甘情愿待在那个长得好看,说话温柔的吉他手身边,他有微微下陷的唇角,有一双深邃的,笑起来微弯的眼睛,不笑也带着三分微笑的模样,迷人得要死,就算跟他一起待在泥泞的沼泽里,他也会错觉自己待在天堂。
Beautiful里怎么唱的?
什么沼泽,荒野,黑暗森林,我们他妈的根本就不可能逃出去!
都是自我麻痹的药而已,但就算这样,他也认了,只要那个人属于自己。
可那个人很可能并不属于自己,如果他隋轻驰不是西风的主唱,他还能从傅错那里得到多少温柔呢?他连想都不敢想这个问题。
隋轻驰在奢侈品卖场外的一条长椅上坐下,埋着背,低着头,难受地扶着额头。不要想这些,别想这些,想些开心的事隋轻驰……
然而越想越头疼,越想越暴躁,忍不住骂自己:长这么大,你他妈就找不到几件开心的事吗?!
天快蒙蒙亮的时候,身上的衣服终于都干得差不多了,也终于被困意击倒,隋轻驰趴在桌子上,一条胳膊枕着头,一条胳膊伸得老长搭在桌面上,偶尔有人推门进来,穿着深色的衬衫或者T恤,厚厚的刘海下深邃的眼睛,说话的声音很温柔,他总是觉得那似乎是傅错,来叫他跟他回去。
等门又关回去,人影离他远去,才明白过来自己是在做梦。
颤动的眼睫就又阖了回去,心想老天,我真的好会做梦。
守灵的三天两夜里傅错没有联系隋轻驰,等到遗体火化,几天后下葬了,一切尘埃落定,他才订了车票陪谭思一起回来。
那一个多礼拜里傅错都在谭思家陪他,回CTR前一天晚上,准确说是凌晨一点多,AK打来了电话,电话是打给谭思的,但手机是傅错接的,手机就放在客厅充电,傅错正好睡在沙发上。
AK刚从西藏回来,好像是从隋轻驰那儿知道了谭思妈妈的事儿,赶忙打来电话,在手机那头结结巴巴地问:“那他还好吗?我能做点儿啥呀?”
“你就……过两天他回来多陪陪他吧,别老让他一个人待着。”傅错抬头看向谭思的房门,轻声说。
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陪伴,甭管多烦人的陪伴。
第二天中午他和谭思坐高铁回来,从地铁站出来,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说,走到分岔路口的时候,傅错还打算陪谭思同路,谭思才停下来,说:“我自己会回去的,别担心。”
他抬手拍了拍好友的胳膊,很虚弱地笑了笑,转身走了。
傅错一直目送他走到看不见的地方,然后给AK打了个电话,说:“他回来了。”
AK忙说:“回来了吗?好好,傅错你放心好了,我会照顾好他的!”
傅错说:“麻烦你了。”
本来该陪在他身边的人是自己,因为那个时候陪着他的人是谭思。
“什么话,”AK说,“大家是好兄弟,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傅错回家后没见到隋轻驰,不过这会儿才三点,他应该还在学校。他现在累得没有精力去多想什么,冲了个热水澡换了身衣服,将那身风尘仆仆的衣服带到隔了一条街的洗衣房,然后回了一趟餐吧,拿回了落在更衣间已经没电的手机。
回去的路上找了家面馆吃了碗杂酱面,到家已经晚上七点多了,隋轻驰还没回来。虽然自己和谭思都还在兼职,但隋轻驰已经没有在加油站工作了,他有奖学金,不需要缴学费,乐队现在的收益对隋轻驰来说已经完全足够了。
傅错给隋轻驰打了个电话,挺担心他不会接,但隋轻驰还是接了,奇怪的并没有和他吵,只是语气很平静地说:“我在回来的路上了,你累了先睡吧。”
傅错确实很累了,隋轻驰没有找他吵,心情一放松,就觉得睡意席卷而来,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第四十六章
隋轻驰挂了电话,把手机揣兜里,他正走在闹市,没什么目的地,手里提着一罐啤酒,接傅错的电话前刚在自动贩售机买的。外面还是太热了,后来又进了一处地下通道,电梯下滑,冷气扑面而来,下面是一座商业广场的负一层,隋轻驰掰开手里的啤酒,经过垃圾桶时把拉环随手扔里面,开始边走边喝,边抬眼打量四周。
地下的世界像个迷宫,有种赛博朋克的不真实感,起先他还走在商业广场的负一楼,四面繁华又亮堂,冷气出得他都有点冷,再一转眼,又已经走进某条店铺林立的平价地下商场,也有墙上喷着涂鸦和各种手机号的破败通道,一个流浪汉正靠墙睡着……他穿过一条又一条通道,啤酒喝完一罐就再买一罐,不知何时易拉罐里的酒总是晃出来,弄得他满手都是,地下的行人也越来越少,他听见了老旧电梯咔哒咔哒运行的声音,想起了网上那些骇人听闻的行人掉进自动扶梯下,被卷得血肉模糊的都市传说,朝它走了过去。
三两步踏上自动扶梯,隋轻驰有些乏力地向后靠着扶梯扶手,电梯带着他离开阴凉的地下,上方吹来一阵风,微热的气流拂过他的刘海,地上的世界已经变了一副模样,整条商业街上一时都看不着一个人,所有商场都关了门,只剩下奢侈品高高在上的巨幅灯箱广告牌还亮着。
隋轻驰站在巨大的明星代言广告前,感觉整条街只有这里最亮,最刺眼,广告上的女星他认得,是顾桑妮,有着蜜色皮肤的唱跳女歌手,好像和唐杜是差不多时期红起来的,唐杜是歌神,顾桑妮就是天后级别的明星,他还记得她是塞林格的绯闻女友,而塞林格是傅错的偶像。
酒精放大了身体里的某些东西,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与这些人相提并论,从他放弃母亲安排的出国留学的道路,选择当一名地下乐队的主唱那天起,他就被永远地摁在泥泞里了。
也许西风真的应该签约后海,他想,因为他们不可能复制LOTUS,他们心里早该有数,为什么那么多地下乐队,真的走到顾桑妮和唐杜这个位置的只有LOTUS?因为地下乐队就是地下乐队,不是所有underground的,都是繁华商场的负一层。LOTUS只不过是一群玩着地下摇滚的公子哥,他们从来没有把脚踏进泥泞里,他们在最最落魄无人问津的时候也是体面的,他们当中可能唯一有一点点泥泞气质的就是塞林格,可是塞林格能念得起伯克利,傅错却念不起。
他不知道傅错怎么想的,在他被迫放弃那个机会的那一刻,他会不会也曾觉得屈辱,如果换做自己,那会是忍受不了的屈辱。所以他真的难过,如果他有钱,有很多很多钱,他就可以让傅错去追逐他的偶像,他可以带乐队从地下走上地上。
可那家伙竟然说喜欢没有钱的他,说得好像还有选择似的,可是那时候,自己还是跟个傻瓜一样,被那个名叫傅错的天真男孩感动得一塌糊涂。
喝醉了,却矛盾地比任何时候都更清醒了,难怪他们都想签后海,因为他们心里都门儿清,只有自己一点逼数也没有。但他不是不清楚这些,只是不想弄清楚,因为傅错就像毒药,一直麻痹他的神经,不让他想清楚,看明白,而他心甘情愿待在那个长得好看,说话温柔的吉他手身边,他有微微下陷的唇角,有一双深邃的,笑起来微弯的眼睛,不笑也带着三分微笑的模样,迷人得要死,就算跟他一起待在泥泞的沼泽里,他也会错觉自己待在天堂。
Beautiful里怎么唱的?
什么沼泽,荒野,黑暗森林,我们他妈的根本就不可能逃出去!
都是自我麻痹的药而已,但就算这样,他也认了,只要那个人属于自己。
可那个人很可能并不属于自己,如果他隋轻驰不是西风的主唱,他还能从傅错那里得到多少温柔呢?他连想都不敢想这个问题。
隋轻驰在奢侈品卖场外的一条长椅上坐下,埋着背,低着头,难受地扶着额头。不要想这些,别想这些,想些开心的事隋轻驰……
然而越想越头疼,越想越暴躁,忍不住骂自己:长这么大,你他妈就找不到几件开心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