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默默地往前走着。
“阴司残了。”
“嗯,我看见了。”
“出去后,好好爬。”
“爬?”
“爬!”
“有点强人所难啊。”
能当人,
谁想去当鬼啊?
而且,
阴司本就没太阳的,
结果月亮都被你给撸得这么小了。
连月光都晒不到了,
这地狱,
还有什么意思?
那血月也是个二货,
你两次招手,
它就屁颠屁颠地下来了,
对了,
你似乎还忘了给别人封正了,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机会了,
这是白嫖啊。
周老板还真有些心疼那一轮血月了,
赢勾“下来!”
“嗖!”
血月“燃烧我的卡路里!”
啧啧,
居然有一天,
能同情一轮月亮,
周老板也觉得这次地狱之行,
场面上见识上,
真的是被扩大了太多太多。
明明自己只是一个小鬼差,捕头都不是,现在却有一种视地狱阎罗们如猪狗一样的自我优越感。
飘了,
飘喽。
“你有证,可以偷偷摸摸地升官。”
“哦,懂了。”
还真体贴。
“对了,反正没事做,你也要睡了,趁这个机会,再教我点东西,一直咖啡报纸再……
一直翻云覆雨的,
太单调了一些。”
………………
周泽忘记了到底走了多久,
总之,
好久好久,
一直到他已经饿得快失去意识和知觉时,
前面,
忽然出现了刺目的白光。
赢勾的声音再度传来
“念咒,魂归肉身!”
周泽马上惊醒过来,
他可不想再重蹈当初灵魂离体飘散后的痛苦经历,
马上开始念咒,准备定位自己的肉身。
而这时,
赢勾最后的声音传来
“好……好……活……着……吧……”
“你说啥?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看……门……狗……”
第五百八十一章 杀,一个不留!
小男孩并不喜欢上海这座城市,不是因为这里高楼林立,也不是因为这里人多喧嚣,而是因为站在高处,环顾四周时,总觉得周围穿行的无论是车辆还是人流,都太快了。
他讨厌这种感觉,莫名地讨厌。
也是,
曾寻一处洞穴,一住就是上百年的他,怎么可能会喜欢这种感觉?
“咋咧,心情不好,皱眉头咧?”
老道此时也从天台的楼梯口走了出来,
虽说他走到这里来,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总得站一下岗,刷一刷存在感。
这个世界上,没有丝毫用处却又需要走形式做的事儿,实在是太多太多。
倒不是大家缺心眼儿,都喜欢做没有用的事儿。
而是因为,
很多人其他屁本事没有,只能做这种没意义的事儿给自己一种自己在做事儿忙碌的感觉。
比如现在的老道。
“啧啧,天台好冷啊。”
“我不喜欢这里的感觉,他们,都好快。”
小男孩说道。
“哦,你说的是生活节奏?”
“生活节奏,是,什么意思?”
“啊,生活节奏有快慢之分,当然了,其实很多人也不懂这个,却只会张口说说。
比如很多人提起蓉城时,都会说那是一个生活节奏慢的城市,其实这种说法是错的,只是去一座城市旅游或者看两眼,压根看不出一个屁来。
这是一种氛围吧,
打个比方,你身边有十个朋友,其中有八个或者九个,每天都想着苦钱存钱赚钱,你也会不知不觉间被这种节奏带起来;
但你身边的十个朋友,每天赚到一小笔钱之后,就满足了,去茶馆喝喝茶,去麻将馆打打麻将,你就会觉得我也放松一下,心安理得。”
小男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其实嘛,体验慢生活的感觉也不用去蓉城,贫道觉得这个世界上很难再找出一个比咱书店生活节奏还慢的地方了。”
知道他是在开玩笑,
小男孩配合地笑了笑。
“还没结束呐?”
老道后悔没穿大棉袄上来,
他有一件很多年的军大衣,
嘿,
虽说款式很老土了,年轻人不怎么喜欢,
但那家伙可真是保暖。
却在这时,
小男孩目光顿时一凝,
道
“来讯了。”
“啥?”
老道没看见小男孩拿出手机,
“阴司残了。”
“嗯,我看见了。”
“出去后,好好爬。”
“爬?”
“爬!”
“有点强人所难啊。”
能当人,
谁想去当鬼啊?
而且,
阴司本就没太阳的,
结果月亮都被你给撸得这么小了。
连月光都晒不到了,
这地狱,
还有什么意思?
那血月也是个二货,
你两次招手,
它就屁颠屁颠地下来了,
对了,
你似乎还忘了给别人封正了,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机会了,
这是白嫖啊。
周老板还真有些心疼那一轮血月了,
赢勾“下来!”
“嗖!”
血月“燃烧我的卡路里!”
啧啧,
居然有一天,
能同情一轮月亮,
周老板也觉得这次地狱之行,
场面上见识上,
真的是被扩大了太多太多。
明明自己只是一个小鬼差,捕头都不是,现在却有一种视地狱阎罗们如猪狗一样的自我优越感。
飘了,
飘喽。
“你有证,可以偷偷摸摸地升官。”
“哦,懂了。”
还真体贴。
“对了,反正没事做,你也要睡了,趁这个机会,再教我点东西,一直咖啡报纸再……
一直翻云覆雨的,
太单调了一些。”
………………
周泽忘记了到底走了多久,
总之,
好久好久,
一直到他已经饿得快失去意识和知觉时,
前面,
忽然出现了刺目的白光。
赢勾的声音再度传来
“念咒,魂归肉身!”
周泽马上惊醒过来,
他可不想再重蹈当初灵魂离体飘散后的痛苦经历,
马上开始念咒,准备定位自己的肉身。
而这时,
赢勾最后的声音传来
“好……好……活……着……吧……”
“你说啥?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看……门……狗……”
第五百八十一章 杀,一个不留!
小男孩并不喜欢上海这座城市,不是因为这里高楼林立,也不是因为这里人多喧嚣,而是因为站在高处,环顾四周时,总觉得周围穿行的无论是车辆还是人流,都太快了。
他讨厌这种感觉,莫名地讨厌。
也是,
曾寻一处洞穴,一住就是上百年的他,怎么可能会喜欢这种感觉?
“咋咧,心情不好,皱眉头咧?”
老道此时也从天台的楼梯口走了出来,
虽说他走到这里来,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总得站一下岗,刷一刷存在感。
这个世界上,没有丝毫用处却又需要走形式做的事儿,实在是太多太多。
倒不是大家缺心眼儿,都喜欢做没有用的事儿。
而是因为,
很多人其他屁本事没有,只能做这种没意义的事儿给自己一种自己在做事儿忙碌的感觉。
比如现在的老道。
“啧啧,天台好冷啊。”
“我不喜欢这里的感觉,他们,都好快。”
小男孩说道。
“哦,你说的是生活节奏?”
“生活节奏,是,什么意思?”
“啊,生活节奏有快慢之分,当然了,其实很多人也不懂这个,却只会张口说说。
比如很多人提起蓉城时,都会说那是一个生活节奏慢的城市,其实这种说法是错的,只是去一座城市旅游或者看两眼,压根看不出一个屁来。
这是一种氛围吧,
打个比方,你身边有十个朋友,其中有八个或者九个,每天都想着苦钱存钱赚钱,你也会不知不觉间被这种节奏带起来;
但你身边的十个朋友,每天赚到一小笔钱之后,就满足了,去茶馆喝喝茶,去麻将馆打打麻将,你就会觉得我也放松一下,心安理得。”
小男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其实嘛,体验慢生活的感觉也不用去蓉城,贫道觉得这个世界上很难再找出一个比咱书店生活节奏还慢的地方了。”
知道他是在开玩笑,
小男孩配合地笑了笑。
“还没结束呐?”
老道后悔没穿大棉袄上来,
他有一件很多年的军大衣,
嘿,
虽说款式很老土了,年轻人不怎么喜欢,
但那家伙可真是保暖。
却在这时,
小男孩目光顿时一凝,
道
“来讯了。”
“啥?”
老道没看见小男孩拿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