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你个二货,带他们来干嘛,平白污了眼睛!”丁二见他哥带着连个小的进来,一脸无语,差点没拿棍子打死这货,这要不是亲生的,他就真的开揍了!
他上辈子到底是作了多少的孽,今生才会跟这二货成为双生的兄弟?
“既然要在江湖走,总不能什么也不知道,傻了吧唧被人骗吧?”丁大理直气壮的说道,“我这是在传授他们江湖经验。”
“那也可以等这些家伙穿上衣服!”丁二此刻已经快觉得自己没眼看了。
“好吧,我错了。”丁大看了一眼那白花花的和尚,突然意识到丁二话里的意思,嗯,千万不能让老娘知道,污了庞昱的眼睛,怕是会把他揍的跳黄浦江吧。
“这就是那个杀死原住持的两个和尚?”包拯自然是看到了一切,跟着问道,刚才来的路上,已经听庞昱和白玉堂说了经过。
“正是。”丁大赶紧点头说道。
“这位是?”展昭看到进来一个黑面男人,不禁问道。
“这是我舅舅。”庞昱很简洁的介绍说道,心想,展小猫和包黑炭居然是这么见面的吗?
“包黑炭,啊不,包拯。”白玉堂紧接着就脱口而出,虽然很快意识到不对改口了,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没礼貌!谁是黑炭,我舅舅不就黑了点。”庞昱毫不客气的呵斥某人说道。
“……”空气仿佛凝结了一般,丁大和丁二缩在一旁,就当没听到。
“在下包拯。”包拯还能跟两个孩子计较不成,无奈的笑笑说道。
“小弟姓展名昭,字熊飞。”展昭赶紧说道。
“今天要是没有义士在,恐怕,我和包兴怕是……”包拯想起来就一阵的后怕,这哪里是寺庙,这根本就是个贼窝!
要凉!
庞昱都不需要听完就知道,自家舅舅跟着小厮来到这金龙寺,胆子挺大,好在这里不是兰若寺,不然,就真凉了。
该抓的都抓了,捆上,绑在了寺庙的柱子上,一行人也就有了歇脚的地方,不用花钱,丁大和丁二还去搜查了一下,还真让他们发现了不少东西。
什么迷药,金银也找出不少来,居然还有武器,都不是什么正经和尚啊。
展昭他们把金银分给了被绑来的女人,你也别指望,让这几个女的去出庭作证的,现代你都找不到可以抛开世俗眼光的,更不要说宋朝了。
要是唐朝还说不定,所以只能是到了白天,送几个女人归家去,还不能直接送到门口那种,怕人误会。
至于那两个野和尚,杀人的事已经罪证确凿,也找到了老和尚的尸体,包拯表示不能视而不见,未来的包青天,从来都不缺正义。
别看包拯这时候没有官职,忘记说了,包拯几年前就已经考上了进士,不过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有去做官,而是回了家乡,最近他才刚刚出孝,这不,收拾行囊,去汴京领官职。
听到庞昱说他这次上京,是为了参加童子试,包拯还是挺开心的,自家外甥能够考上的话,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说起这童子试,其实就是宋朝的一种天才儿童计划,从小就在全国范围内,找出最聪慧的孩子,加以培养,可不就比那些费劲学习,还学不进去的人快了不知道多少步。
只不过想法是挺美好的,可惜,不太适用,最起码,像大宋目前来说不适合,哪来那么多的天才可以找,到最后怕不是滥竽充数。
特别是当今这位,称得上是皇帝里,脾气最好的,被大臣唾沫喷脸上都不生气的,真心的难得。
等等,如果自己是庞昱的话,那他姐姐岂不是……很危险?
不不不,也有可能是同名同姓的嘛,谁说姓庞就一定是太师的儿子,贵妃的弟弟呢,是吧!
小地主之姐姐
第二十七章
因为祖籍在河南那块,庞昱的童子试,竟然被集中去了汴京,估计天才儿童也不是那么好找的,所以童子试,也并非每年都有的,庞昱也是运气好,给碰上了,过了十岁,就别想考了,太小又不能学全,就是童子试,也绝对不能小瞧了,不是真正的天才,根本不可能通过那些考试。
根据庞昱上学堂的先生说起,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
就是孝经都有一千九百多字,要一字不漏的背诵下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换做丁大,让他背,估计得哭死。
说来,自从先生建议他去尝试考童子试,就离开了茉花村,也不知道去哪里浪去了。
想起当初先生来茉花村,似乎也是游历散心来的,遇上了他太姥爷,对医术很有兴趣,没想到为了能够跟着神医学习,硬生生的留在了茉花村当了教书先生,一教就是三年,直到庞昱决定下场去参加童子试,先生这才功成身退。
庞昱不得不怀疑,先生怕不是跟他太姥爷有什么约定,才会留在茉花村的吧?
他上辈子到底是作了多少的孽,今生才会跟这二货成为双生的兄弟?
“既然要在江湖走,总不能什么也不知道,傻了吧唧被人骗吧?”丁大理直气壮的说道,“我这是在传授他们江湖经验。”
“那也可以等这些家伙穿上衣服!”丁二此刻已经快觉得自己没眼看了。
“好吧,我错了。”丁大看了一眼那白花花的和尚,突然意识到丁二话里的意思,嗯,千万不能让老娘知道,污了庞昱的眼睛,怕是会把他揍的跳黄浦江吧。
“这就是那个杀死原住持的两个和尚?”包拯自然是看到了一切,跟着问道,刚才来的路上,已经听庞昱和白玉堂说了经过。
“正是。”丁大赶紧点头说道。
“这位是?”展昭看到进来一个黑面男人,不禁问道。
“这是我舅舅。”庞昱很简洁的介绍说道,心想,展小猫和包黑炭居然是这么见面的吗?
“包黑炭,啊不,包拯。”白玉堂紧接着就脱口而出,虽然很快意识到不对改口了,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没礼貌!谁是黑炭,我舅舅不就黑了点。”庞昱毫不客气的呵斥某人说道。
“……”空气仿佛凝结了一般,丁大和丁二缩在一旁,就当没听到。
“在下包拯。”包拯还能跟两个孩子计较不成,无奈的笑笑说道。
“小弟姓展名昭,字熊飞。”展昭赶紧说道。
“今天要是没有义士在,恐怕,我和包兴怕是……”包拯想起来就一阵的后怕,这哪里是寺庙,这根本就是个贼窝!
要凉!
庞昱都不需要听完就知道,自家舅舅跟着小厮来到这金龙寺,胆子挺大,好在这里不是兰若寺,不然,就真凉了。
该抓的都抓了,捆上,绑在了寺庙的柱子上,一行人也就有了歇脚的地方,不用花钱,丁大和丁二还去搜查了一下,还真让他们发现了不少东西。
什么迷药,金银也找出不少来,居然还有武器,都不是什么正经和尚啊。
展昭他们把金银分给了被绑来的女人,你也别指望,让这几个女的去出庭作证的,现代你都找不到可以抛开世俗眼光的,更不要说宋朝了。
要是唐朝还说不定,所以只能是到了白天,送几个女人归家去,还不能直接送到门口那种,怕人误会。
至于那两个野和尚,杀人的事已经罪证确凿,也找到了老和尚的尸体,包拯表示不能视而不见,未来的包青天,从来都不缺正义。
别看包拯这时候没有官职,忘记说了,包拯几年前就已经考上了进士,不过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有去做官,而是回了家乡,最近他才刚刚出孝,这不,收拾行囊,去汴京领官职。
听到庞昱说他这次上京,是为了参加童子试,包拯还是挺开心的,自家外甥能够考上的话,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说起这童子试,其实就是宋朝的一种天才儿童计划,从小就在全国范围内,找出最聪慧的孩子,加以培养,可不就比那些费劲学习,还学不进去的人快了不知道多少步。
只不过想法是挺美好的,可惜,不太适用,最起码,像大宋目前来说不适合,哪来那么多的天才可以找,到最后怕不是滥竽充数。
特别是当今这位,称得上是皇帝里,脾气最好的,被大臣唾沫喷脸上都不生气的,真心的难得。
等等,如果自己是庞昱的话,那他姐姐岂不是……很危险?
不不不,也有可能是同名同姓的嘛,谁说姓庞就一定是太师的儿子,贵妃的弟弟呢,是吧!
小地主之姐姐
第二十七章
因为祖籍在河南那块,庞昱的童子试,竟然被集中去了汴京,估计天才儿童也不是那么好找的,所以童子试,也并非每年都有的,庞昱也是运气好,给碰上了,过了十岁,就别想考了,太小又不能学全,就是童子试,也绝对不能小瞧了,不是真正的天才,根本不可能通过那些考试。
根据庞昱上学堂的先生说起,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
就是孝经都有一千九百多字,要一字不漏的背诵下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换做丁大,让他背,估计得哭死。
说来,自从先生建议他去尝试考童子试,就离开了茉花村,也不知道去哪里浪去了。
想起当初先生来茉花村,似乎也是游历散心来的,遇上了他太姥爷,对医术很有兴趣,没想到为了能够跟着神医学习,硬生生的留在了茉花村当了教书先生,一教就是三年,直到庞昱决定下场去参加童子试,先生这才功成身退。
庞昱不得不怀疑,先生怕不是跟他太姥爷有什么约定,才会留在茉花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