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喝了一杯茶,坐着聊了会,就骑着他的摩托车回去了。
    人一走,苏永福就赶紧问女儿,在那边怎么样,叶家有多少人,有没有受什么委屈。
    苏婉大体说了一下,叶家的确人挺多的。
    苏永福又问女儿的腿。
    “今天杨医生上来喝茶,我又问了,她说你的脚还得休养一段日子。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那毒虫怎么这么利害,针眼那么大的小口子,居然让你的脚使不上力气。”
    苏永福见识不多,根本想不到那些事,他只是很疑惑。
    苏婉说:“我感觉能使上一些力气了,应该过几天就能好了。”
    她体内的毒原本就受到了药物压制,现在打了血清,一个星期左右就可以恢复了。
    苏永福松了一口气,想了想又说:“对了,今天叶奶奶临走的时候跟我说,叶蓁又要出国,还要走半年?”
    苏婉点头,“他去叶家外面的总公司学习。”
    苏永福:“叶奶奶的意思是,在他离开之前,不如你俩先将证给领,我听她说,过几个上面会调整结婚年龄,往后推两到三年,到时可要等很久了。”
    苏婉:“爸,你什么意见?”
    苏永福想了想,“我的意思就是,反正都认定了,早一点也无所谓。他现在要出国学习,你俩可以晚一点再要孩子,这个也不影响什么。”
    以前女儿说要先发展一下事业,苏永福觉得没错,婆家再硬不如自己硬,女儿年龄小,奋斗一下无可厚非。
    可是现在,叶家的事情太复杂了,一下回来了那么多人,到时结婚年龄一改,等个两三年还不知道啥情况,不如早点结婚,共同进步。
    叶蓁那孩子,女儿喜欢,他也是相当满意。
    早点就早点吧。
    苏婉笑着说:“爸,我听你的。”
    第212章 我愿意
    隔天,叶蓁回单位那边开了一个会,快中午的时候才去了大杂院那边。
    那会苏婉正在房间专心写她的,苏永福正站在灶台前准备做午饭。
    新年已过,大院里安安静静的,有工作的都去上班了。
    苏永福为了照顾女儿,这两天都请假在家。
    叶蓁来了,苏永福笑着跟他打招呼。
    房间里,苏婉听见了,她放下笔,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年前叶蓁偷偷放进她包里那个首饰盒。
    叶蓁推门进来的时候,便见到苏婉坐在桌前认真写书。
    “你来了,今天外面冷吗?”
    苏婉像平时一样跟他聊天说话。
    叶蓁今天穿得特别正式,外面一件黑色的风衣,里面是西装西裤,打扮得比平时要成熟,多了一丝睿智的气质,感觉特别特别帅气。
    苏婉昨晚就听他说过,今天要回单位那边开会,还有市里的领导过来参加。
    叶蓁拉了个小凳子坐在她旁边,看了眼桌面上稿子问:“写多少了?”
    苏婉:“最近状态还行,第二部 已经写了三分之一了。”
    叶蓁:“写完了先给我看。”
    “嗯。”
    苏婉:“昨天,在那边睡得如何?”
    说话时,苏婉将原本放在桌下的手伸到了桌子上。
    叶蓁叹息,“能怎么样,无非就是……”床大了些,新被子新垫子舒服了一些,可因为离你太远产生了,有些睡不着,太思念你。
    只是他的话并没有说完就停住了。
    叶蓁的目光死死盯着苏婉的手,多次确认那就是自己送给她的戒指,而不是相同的款式,整个人就开始激动起来。
    “小婉,你同意了!”
    苏婉看着他愣愣的样子失笑,之后伸手,点了点他的脑袋瓜,“不是说好了你从首城归来我就给你答复的么?
    傻瓜,这么久了你也不问一声,害得我左想右想,还以为你想悔婚呢。”
    叶蓁立马将自己的手举起来,义正严辞地说:“我叶蓁对天发誓……”
    他怎么可能悔婚,他永远不可能悔婚。
    他只是害怕,害怕媳妇不答应他。
    年前去首城,叶蓁一直都想着这事,开会都没什么心情。
    后面好不容易将事情办完了,迫不及待地跑回来,结果看见的是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她。
    当时叶蓁真的无法形容自己的那种心情。
    就像你原本拥有了这个世界,却突然被人硬生生地夺了去。
    那种感受能让人彻底疯掉。
    当时他就想,就想……
    就想掀翻整个世界,让这世间的所有幸福与欢笑灰飞烟灭。
    还好,苏婉醒过来了。
    叶蓁的誓言并没有说完,就被苏婉制止住了。
    “干什么呢,我跟你开玩的。”
    她知道他想结婚想得要命。
    叶蓁笑,伸手一捞,直接将苏婉提了过来,让她坐到自己怀里。
    将她的手拿到眼前,看着那一枚镶有一粒钻石的金戒指,叶蓁的心情无以言表。
    这是他去年出国那次买的。
    那时他就想结婚了,看着这枚戒指特别漂亮,就买下来了。
    为此他还欠着人家一笔钱呢,要这次出国才能还给人家。
    叶蓁:“真漂亮,特别适合你。”
    钻石的光芒闪烁,趁得她的手比雪还要白。
    苏婉勾住他的脖子,“你的眼光可真好,大小也是刚刚好。
    叶蓁,你怎么会想到买钻戒?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看见就忍不住想要嫁给你了。”
    送他去首城开会的那天早上,苏婉回到房中就打开了这个首饰盒。
    如此经典的款式,光彩夺目的切面。
    苏婉真没想到他会用钻戒来向自己求婚,毕竟现在的年轻人结婚,除了彩礼跟婚宴,大不了就是戴个礼花,穿个红衣,能有个金戒指给女方就顶天了。
    这个年代的钻戒,就算是外贸商场里估计也还没有吧。
    所以这应该是他那次出国从外带回来的。
    那时他俩还没有谈到结婚的问题,但他已经准备好了求婚的戒指。
    苏婉当时就感觉,他给了自己独一无二的幸福,全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都未曾得到过的幸福。
    用这样的戒指来求婚,是个女人都会心动吧。
    所以,她也心动了。
    不单单是心动,她还有些后悔,为什么一开始没有打开,早点答应他,早点让他高兴。
    叶蓁:“小婉,在国外,很多有条件的人都用钻石戒指求婚,你知道为什么吗?”
    苏婉:“我不知道,你说给我听。”
    其实苏婉知道,后世钻戒在国内流行的时候,她看过杂志上的介绍。
    但她还是想叶蓁说给她听,这种感觉特别好。
    叶蓁:“十五世纪七十年代,一位王子用镶嵌着钻石的戒指向他心爱的公主求婚,那时的钻石还没有现在的切割工艺,所以王子就让人将钻石打造成了一个字母m的形状,这洽好是两人名字的首个字母。
    公主见到戒指特别喜欢跟心动,在一众追求者中选中了他成为自己的共统者。
    两人婚后育有两子一女,过得非常的恩爱幸福。”
    苏婉笑,“原来这么浪漫。”这人,专挑好听的跟她说。
    叶蓁:“是啊,也就是从那时起,钻戒求婚的习俗慢慢被传了下来。”
    苏婉:“真美好,虽然我不是公主,但感觉自己也享受了公主的待遇。”
    叶蓁:“你是公主,你是我的公主。”
    叶蓁说完,抱着媳妇就开始亲。
    这个时候也就是最亲密的接触能释放他那种愉悦的心情。
    苏婉就让他亲了亲脸就不给乱来了。
    “再等几天,等我体内的毒全没了咱们再玩。”
    叶蓁叹了一口气,“好吧。”
    然后他又抱着苏婉,将头放在她的肩膀上,轻轻地唱:
    “hoo oh ah ah
    i know your eyes in the morning sun
    (在朝阳中,我读懂你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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