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恕走去车厢,视线在血迹污痕中一扫,最终落在靠左的座位上。
    座位已经被撞歪,铁板与木板挤压变形。他躬身向下,从座位缝隙中捻起一根长长的头发,对着阳光眯眼观察。
    头发染过色,是近来流行的金红,发根带有毛囊,能够检验出DNA。
    “别人是为爱走钢丝,这位是为爱爬轨道。”明恕将头发封入物证袋,交给痕检师,眼中冷淡,“安全的酒店看不上,非要跑到这种地方来折腾生命。”
    张海宇亦是经验丰富的刑警,如此情形一看,就明白夜里发生了什么事。
    但他不太理解的是,既然两人是野外偷欢的情侣,在脚踏飞车坠落之后,车里那位女人为什么会丢下男人离开?
    如果及时送医,男人不会丧命。
    “他们俩是秘密幽会,说不定各有家人,这段感情见不得光。”明恕说:“现场不缺证据,这案子不难破,先确认死者的身份吧。他身上有证件吗?”
    “有。”张海宇拿起一个物证袋,里面装着灰色男士钱夹,“张思浩,24岁。不过身份还有待进一步核实。比较奇怪的是,到处都找不到他的手机。”
    明恕挑眉,半晌,双眼眯成一条狭长的线,“是他的情人,拿走了他的手机。”
    当警察来到喜悦酒店时,许琳珊正在收拾被客人打碎的烟灰缸。
    她今年27岁,出生在邻市辖内一个落后的乡村,尚未成年就来到冬邺市打工,当过清洁工,卖过假酒,在发廊里坐过台。三年前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老实的出租车司机,生活才安定下来,生了孩子,在这家酒店里当客房保洁员。
    她没念过多少书,常识与知识皆无,有几分姿色,爱慕虚荣,嫌弃丈夫又老又丑,床上那点儿功夫更是没眼看。
    半年前,她认识了同在喜悦酒店工作的张思浩,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张思浩和她一样出生农村,十来岁时就离乡背井,开过车,做过鸭,生得帅气阳光,身材不知道比她家里那口子好多少倍。但张思浩穷,和她一样攒不住钱。
    她瞧不起丈夫,倒也不见得多瞧得起张思浩。坐台的那几年,她睡过的有钱男人多了去了。但相对的,他们也看不起她。
    否则她也不会嫁给一个秃顶啤酒肚的出租车司机。
    张思浩追她的时候,她犹豫过。但犹豫来犹豫去,觉得不如先睡几回,反正吃亏的不是自己,将来遇到条件更好的男人,再把张思浩一脚踹掉就行。她对自己的认知向来清晰——不是什么贤妻良母,贪恋小帅哥的身体,又舍不得自家老公给予的稳定生活,可以偷情,却不能被发现。
    张思浩爱玩,两个月前第一次将她带去科普游乐场“夜战”。她大呼过瘾,提议在每一处游乐设施上“打卡”。
    昨天,是他们第十一次“打卡”。
    她的丈夫与人合开一辆出租车,常常开夜班,这给了她偷情的机会,与张思浩几乎夜夜笙歌。
    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昨晚会发生那样的事。
    这简直太倒霉了。
    事发至今,她始终陷在恐慌与迷茫之中。张思浩腹部那止不住的鲜血与脸上狰狞痛楚的神情烙印在她的视网膜上,令她不停打着寒颤。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见死不救——她一遍一遍对自己说——我真的不能叫救护车,救护车一来,我们的事肯定会被发现,那我就完了!我还有孩子,有家庭,我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和别的男人偷情!
    警察亮出证件的一瞬,她惊慌得如同木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找到。
    西城分局刑侦支队,审讯室。
    许琳珊面对自己掉落在现场的头发,以及足迹、血液鉴定报告,仍不肯承认自己昨夜与死者张思浩在一起。
    “你们搞错了。我和他只是同事,平时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我是有家庭的人,我的小孩才一岁,我怎么可能大半夜和一个男人待在一块儿?”
    “游乐场东门外的公共摄像头已经捕捉到了你们——昨晚9点03分,你和张思浩进入游乐场,举止亲密;11点12分,你独自离开,神情慌张。”明恕悠悠地看着她,将正播放着监控视频的笔记本电脑转了个向,“加上我刚才出具的证据,许女士,你的口供没有你想象的重要。”
    许琳珊没有任何反侦察意识,不知道摄像头的存在,也不知道足迹与血液能够锁定一个人的身份,以为只要带走了张思浩的手机,令张思浩无法呼救,并在被人目击之前离开现场,就万无一失。
    她烦躁地抠着手指,一心只想掩盖自己偷情的事。
    明恕又道:“你的行为,促成了张思浩的死亡。”
    许琳珊倏地睁大双眼,“那是意外!我不知道铁刺会插入他的身体!”
    “所以你承认当时与张思浩同在飞车车厢内?”张海宇道。
    许琳珊一个颤栗,“我……”
    “你想看看张思浩的尸检报告吗?”明恕将一份文件夹推到许琳珊面前,十指交叠,“他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肋骨断了两根,内脏出血,但坠地时并没有立即死亡。如果送医及时,他能够捡回一条命。”
    许琳珊眼神游移,牙齿咬得“咯咯”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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