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推测建立在她还活着的前提下。”萧遇安说:“想得更广一点,失踪无非两种可能,一是主动躲藏,一是遇害。如果她已经死了,李红梅有可能是凶手吗?”
    明恕顿感一股寒意从尾椎冲了上来,“李红梅杀害她的理由是什么?”
    话音刚落,明恕自己就怔住了。
    那张在李红梅书中找到的便签再次进入他的脑海。
    “想起什么了?”萧遇安问。
    明恕将便签的事如实相告,又道:“我已经叫方远航去查李家的事了,估计很快会有结果。”
    次日,李红梅的背景被查清——
    她是孤儿,但家人却不是正常死亡。她的父亲与兄长,在十二年前,因为与“外乡人”产生矛盾,而被打死。
    第14章猎魔(14)
    “我发誓这是我进入重案组之后参与过的最——刺激的案子!”方远航和多数资历尚浅的刑警一样,对命案有着超乎寻常的激情,“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出大戏啊,李红梅小时候也太惨了吧,那些‘外乡人’是什么来头?随随便便就能把人打死?还能逍遥法外十几年?”
    “重点其实不是‘外乡人’,是当地警方。李氏父子的死疑点和漏洞太多了,绝对不是我们现在了解到的这么简单。”易飞说:“你小子把亢奋的情绪收一收,再看一遍调查报告。”
    难得被“老实巴交”的副组长教育一回,方远航还挺新奇,不仅没有收敛情绪,反倒更加激动。
    刚从学校出来的刑警时常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像方远航这样,碰见命案就兴奋,案子越大情绪越高涨,恨不得成天追着案子跑;二是方远航的反面,害怕接触命案,见不得死状各异的尸体,闻不得臭气熏天的尸臭,能躲多远躲多远。
    方远航现在的状态是重案组大多数成员都经历过的。明恕二十出头时也是这样,热血青年一个,闷头扎在案子里,重心全在嫌疑人上,无暇顾及自己,以至于案子一破,就被萧遇安逮到了不修边幅的丑相。
    明恕的脸自然没得挑,五官生得很好,和特警支队的陆雁舟并称市局“双帅”。用方远航的话来说,就是可以组个组合,一起去娱乐圈混口饭吃。但与陆雁舟那种直男风格的帅不同,明恕很注意打理自己,在小细节上做足工夫,时不时臭美一下。
    最明显的对比就是,两人一同从镜子边路过,陆雁舟看都不往镜子里看一眼,明恕却要瞄好几回。
    可一旦案子来了,情况就彻底变了。
    那次是明恕刚进刑侦局时,萧遇安以私人身份到冬邺市看他,他顶着一头支楞的头发,皮肤状态糟糕,胡子好几天没刮,凑近了还闻得到一股汗臭。
    萧遇安就笑了。
    他尴尬得无地自容,捂着自己的眼睛大喊:“哥,你没看到,你什么都没看到!你看到了也记不住!”
    天知道他从小追萧遇安追到大,好不容易到手了,居然让萧遇安看到这么邋遢的一面。
    那时不像现在,他还有点儿“男友包袱”。
    萧遇安捉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手掰开,见他急得眼睛和脸颊都红了,笑道:“是有点儿臭,都馊了。”
    “啊——”他哀嚎:“哥,你别说了!”
    “不过是为了破案,可以理解。”萧遇安又道:“我们家明恕是个有责任心的好警察。”
    他扁着唇角,心中满胀胀的。
    奔忙半个月,辗转十数个城市、村镇,终于将一桩灭门案的凶手绳之以法,本就有一种踏实的成就感,现下又被忽然出现的年长恋人表扬了,成就感简直连翻数倍,都快将胸膛撑破了。
    “去洗个澡。”萧遇安揪了揪他的脸颊,“出来把胡子刮了。”
    “你帮我刮吗?”他厚着脸皮问。
    萧遇安笑,“我给你刮。”
    他惬意地泡完澡,然后惬意地倚在萧遇安怀里,听着剃须刀的声响,舒服得眯起眼……
    转眼,当初一遇大案就变丑的愣头青已经是重案组的组长,赤诚之心不改,性子却渐渐沉了下去,越发成熟而有担当——至少在队员们面前是这样。
    易飞被方远航缠烦了,喊道:“明队,管管你徒弟!”
    明恕正在看调查报告。
    十二年前,李红梅9岁,其20岁的哥哥李良友和父亲李国忠被人乱棍杀害,尸体被抛掷在村外的荒山上,死状凄惨。
    李红梅的爷爷惊闻噩耗,一病不起。李红梅的母亲精神本就不正常,得知丈夫与儿子皆死于非命后,言行更加疯癫,半个月后发狂,追打野狗,反倒被一群野狗活活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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