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里出现尸体,这种常见的案子几乎都是由分局自己解决,但现在是年底。每年年底时,警察们的压力就大,现在的要求是分局所有命案都必须汇总到刑侦局,重案组有权力和义务参与侦查。
    “女尸?”明恕点开图片。
    “现场已经侦查过了,报警者是个做丧事生意的中年人,她自称当时有狗冲出来,导致她撞向垃圾桶,发现垃圾桶里有人时,她还以为是自己撞死了人。”易飞说:“目前死者的身份还没有确定,法医初步检查,发现她的后脑有被钝器捶打的骨折伤,这很可能就是死亡原因。报警者当时看到的那条狗,嘴里叼着的并不是什么食物,而是尸体上的肉。流浪狗啃食尸体,在尸体上造成了很多影响判断的伤。”
    明恕快速浏览图片。
    分局传来的图片非常详尽,尸体下穿深蓝色的牛仔裤,鞋已经掉了,上穿鹅黄色薄毛衣,上面血迹斑斑。
    因为没有衣物的遮挡,尸体的足部、双手、脖子、面部被严重啃咬,完全无法通过面容来识别身份。
    明恕将面部的细节照放到最大,“确定这些全是被野狗啃出来的吗?”
    易飞摇头,“分局还没有做完尸检,你觉得可能是人为造成?”
    明恕站起来,“尸体我都还没看到,无法做出判断。走,去现场看看再说。”
    第120章狂狼(04)
    北城区,纺织四路,风水巷。
    古老的红砖房立在路边,远看像一堵围墙,围墙这边,是总在堵车的马路,路边的人行绿灯一亮,人群便像马蜂一般涌向对面,而围墙另一边,却是少有人烟的背巷,流浪狗、垃圾桶、被丢弃的大型家具是背巷的主人,一些小车为了赶时间,偶尔从背巷穿过。
    背巷里长年累月散发着恶臭。
    明恕刚从警车上下来,就闻到空气里那股不同寻常的气味,旋即拿出准备好的口罩和乳胶手套戴上。
    尸体已经被拉到北城分局,但现场还是有必要亲自来看看。
    明恕往藏尸的垃圾桶走去,皮鞋鞋跟溅起了些许泥浆。
    他今天没有穿警服,穿的是不久前买的短款皮衣。很快就是元旦圣诞季了,街头巷尾全是过节的气氛,他早上起得很早,专门去萧遇安给他准备的衣帽间搭配了半天,本打算晚上下班后和萧遇安去吃个浪漫的西餐,也凑一凑节日的热闹,但案子一来,计划自然也就泡汤了。
    痕迹勘查基本做完,但分局的刑警还没有撤去,警戒带也还拉着。明恕和他们打了声招呼,蹲在垃圾桶边对比照片里的角度。
    从垃圾桶被撞倒之后的情形来看,尸体是被以头朝下的姿势塞入垃圾桶,垃圾桶无盖,周围觅食的野狗在发现尸体之后,吃掉了尸体的手足、颈部、面部的肉。
    “明队!”一个头发剪得极短的男人跑了过来。
    明恕起身,看到来人时笑了笑,“小向。”
    “你还记得我!”
    “我记性不差。”
    向韬是北城分局刑侦支队的刑警,入职不久,很年轻。重案组查沙春、巫震的案子时,需要北城分局配合,与明恕不睦的支队副队长王豪百般敷衍,向韬却相当认真,出了不少力。
    那时明恕就注意到了他。
    “王队学习去了,这个案子现在是李队负责,现场由我负责。”向韬说:“接到报案后,我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这边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我。”
    明恕点头,笑道:“很积极啊。”
    向韬并不掩饰自己的想法,“李队给我说了,开年后刑侦局又会招人,我努力一把,说不定就被选上了。”
    明恕眼尾微挑,再次将这年轻的警察打量一番。
    上次合作时,他就看出向韬不满足于待在王豪那种人的手下,早晚会离开分局,往刑侦局跳,没想到再次见面,这小子就这么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了。
    至少在心性上,还算个可塑之才。
    明恕说:“想来刑侦局,那到了刑侦局,是想去哪个中队?”
    向韬笑容明亮,“当然是重案组!”
    明恕想在向韬肩上拍一拍,碍于戴着乳胶手套,只好作罢,“那就努力。”
    向韬站得笔直,“是!”
    这时,两只野狗从警戒带外经过,跃跃欲试地看着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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