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花文轩,我没怪你。你拿钱来打发我,我也没怪你。就算你说那些难听的话,我也忍你了!”沈心棠真的是被她刚才的行为给气到了,“可是你刚才故意绊我,还说那样的风凉话,还想出手打我,我真是忍无可忍了!人善被人欺,你以为我很安静很柔弱,我就好欺负吗?你忘了你说过的话了吧?我可是表面柔弱内里强大的,这是真的!”
沈心棠把想说的话都说完了,捏着对方手腕的手也有些发酸,看着nancy因痛楚而不断佝偻着的身影,她就觉得无比快意。
最看不惯这种自以为是飞扬跋扈的人了。
nancy倔强地不让屈辱的眼泪掉下来,但身体上的疼痛却让她还是无法控制地喊叫起来。
沈心棠手一松,nancy便身不由己地跌坐在了地上。
她松弛了一下刚才因太过用力而紧张的手部肌肉,警告般地对nancy说道:“不要再来惹我,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
第二天,花文轩和沈心棠两人坐了上午八点多的班机回了他们共同的故乡。
因为地理位置偏远,先要坐飞机到重庆,然后再转车回老家。
礼物加行李,装了满满三大箱子。
整理这些东西的时候,沈心棠也觉得不可思议,她怎么会买了那么多东西。
到了重庆后,花文轩让那边的朋友安排了一部车子,他自己亲自开车去了沈心棠的家。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钟了。
酷暑艳阳,外面的空间就像一个巨大的蒸笼般,好像人稍微在日头上站一站便会化掉似的。
一般来说,农民们都是在上午11点前结束劳作,然后休息到下午4点半左右再出工。
沈心棠回家的这个点儿,正是休息的时候。
沈爸和沈妈轮流到公路边上等着接她。
沈心棠从车窗里看到正等在路边人家屋檐下遮太阳的父亲,便摇下车窗朝父亲招了招手喊了一声“爸爸”。
银色宝马缓缓在沈爸面前停了下来。
沈心棠刚刚从车里便已经看到了父亲又瘦又小的身影,他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半,看上去就像个营养不良的老头儿一样。
其实父亲不过才五十岁而已。
沈心棠刹那有些鼻酸起来。
“爸爸!”沈心棠打开车门下了车,几个箭步冲上前去,伸手牵过父亲粗糙的一只手,嗔怪道,“天气这么热,干嘛跑出来接我啊?我又不是不认识路!”
父亲干干地笑了笑,眼里冒着浑浊的泪珠。
“叔叔你好!”花文轩也走上前去,深深弯下腰去,朝沈爸鞠了一躬,问了声好。
沈爸抬头看了一眼花文轩,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因为沈心棠事先打过招呼,沈爸也知道花文轩的身份。岳父对待女婿,本来就是很挑剔的,沈爸曾在脑海里描绘了很多花文轩的样子,乍一见之下,沈爸倒是吓了一跳。
没想到未来女婿会个子这么高,自己和他说话都要仰着头,而且还生得一表人材,初次相见便朝自己行了个大礼,这让沈爸感到非常满意。
“好了,爸,先上车吧,我们回家再说!”沈心棠勾着父亲的手臂,带着他上了车,并让他坐了副驾驶座,而她则上了后车座,将放在后车座上的大箱子挪了一下,空出一个座位来。
在沈心棠的指引下,车子几乎是转瞬之间便开到了沈家的家门口。
从公路通到沈心棠的家里,以前是并不通车的,近年来才修了机动车道。不过,那也是为了方便修建房子时运材料的车子进来也才修的,并不是因为车子要经常出入通行。
虽然如今的生活比当初改善了不少,不过村子里几乎还没有人家有车。
所以这辆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宝马一路飞驰至沈家时,没过多久,沈家便围上来了一大群人。
沈家住在这条车道的尽头,也就是靠近河边的地方。
原先只是一层两间的平方,最近因为要准备沈心棠弟弟沈家扬的婚事,所以又往上面加盖了两层,变成了一座三层小楼。
沈心棠把花文轩介绍给妈妈的时候,花文轩笑得非常灿烂,弯腰朝沈妈妈行了鞠躬礼,问道:“阿姨你还记得我吗?我曾经来过这里的。”
“哦,是你呀!”沈妈妈一下子便把他认出来了。毕竟,来家里找沈心棠的异性不多,又何况他生得这般鹤立鸡群的。
“对,是我,我当时来找阿棠没找到,一直到前不久,我才找到了她。”
“你找她不是说还她钱的吗?”沈妈妈一时没回过神来,“你给我的名片被我弄掉了……”
“虽然晚了点,幸好还没错过。”花文轩脸上的笑一直没有断过,“我除了还她钱以外,还有别的东西要还她……”
闻讯赶来围观的邻居几乎把沈家的凳子都坐满了,因为留守在家的,多半都是老弱妇孺,而这些婆婆和媳妇们又是热爱八卦的群体,大家七嘴八舌不断问着沈心棠和花文轩的问题,屋子里沸腾得仿佛锅炉里的开水。
人人都夸花文轩帅气能干,都羡慕沈心棠好福气,又充满嫉妒地说沈家二老有指望了,后半辈子要坐着轿子过。感的解感。
人都是有虚荣心的,沈爸沈妈听到这些周围邻居的艳羡夸奖之辞,笑得见牙不见眼,真是说不出的高兴。
☆、第114章 我可是大力水手波派 ☆
沈心棠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场面,所以打开了其中一箱子,里面是她准备好的各式饮料和瓜子果仁糖果饼干等等,搞得家里好像开茶话会一般。
热闹了一个小时左右,太阳西下,大家纷纷要回家去忙事情去了。几乎每个人离开的时候都热情地邀请沈心棠和花文轩去他们家里做客。
曲终人散后,屋子里一片狼藉,地上都是瓜子壳和食物残渣,沈心棠拿扫把要打扫,花文轩想着她怀着身子,便主动说自己来打扫。
沈家二老却还是把花文轩当客人,又觉得他那样子的人必是养尊处优的一个人,哪里敢劳动他呢。
一番争执之下,花文轩拗不过沈家二老,只得由他们去了。
等房间打扫干净,沈妈妈便说去给他们烧洗澡水,让他们洗过澡后好好休息一下。
沈心棠让他们不要忙,笑着说道:“还用给他烧什么洗澡水呀,那边河里那么宽敞,让他跳进去洗就好了嘛。”
沈家后面那条河,水流很平静,水质很干净清澈,到了夏天的时候,村子里的老少爷们儿都在河里游泳嬉戏的。
乡下修的房子,基本没有配备什么卫浴设备,洗澡还是不太方便。
“是,阿棠说得对,两位老人家不用麻烦照顾我的。”花文轩也不好意思劳动两位老人家,“我以前也经常在河里游泳的,没关系。”
花文轩既然这么说了,沈家二老便也没再坚持。
沈心棠便把箱子都打开了,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搬出来,献宝一般一样样递给父母。
“哪个喊你去买这些东西的嘛?”一向节俭的父母看到琳琅满目的东西很是心疼,“干啥子去花这个冤枉钱?”
“孝敬父母的东西,怎么是花冤枉钱呢?”花文轩笑着劝慰二老,“这是阿棠的心意,她是孝顺的孩子。不要担心钱的事,你们的未来女婿我,也还能赚一点钱。”
“我听阿棠说你是做那个什么网站的,”沈爸爸满面狐疑地看着花文轩,犹豫着问道,“网也能卖钱吗?那个怎么卖啊?有人买吗?一个月能卖多少钱啊?”
“不是卖网的,就是在网上卖东西的。”花文轩耐心地解释说道,“就像是一个商店一样,只是我们的商店不开在街上,开在网络上而已。现在用电脑的人不是越来越多了吗?这些人都是我们的客户,我们卖很多东西……”
沈家二老好像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而花文轩也总是不厌其烦地细心解释给他们听。他们听得似懂非懂,反正总结一句话,可以赚很多钱就是了。
只要能挣钱,管你是卖网还是卖什么。
不知不觉中,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本来是农忙时间,家里应该忙着田里收割的事。不过因为花文轩和沈心棠突然回来,打乱了家里的劳作计划。
沈家二老对花文轩好奇得不得了,有问有答的,一聊起来便没完没了,让他们只得先把收割的事放下来,明天再做也不迟。
天色晚了下来,沈妈妈便也开始生火做饭。
本来花文轩有心想说开车带沈家二老去镇上饭店里吃的,沈爸和沈妈怎么也不同意,说因为知道他们要来,中午的时候,已经抓了一只大公鸡来炖上,到现在早就炖得酥烂了。
为了不拂了沈家二老的情意,花文轩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沈妈妈做饭,沈心棠给她打下手。花文轩则和沈爸爸一起去河里洗澡。
这个时候天刚擦黑,在近处的人还看得见彼此,河里的水还有接近人体的温度,跳进水中,水温不凉不热,用来洗澡正是恰到好处。
花文轩和沈爸爸互相给对方搓背,花文轩顺便便说一些关于他父亲的事情,到底是花文轩比较健谈,很多时候,都是他在滔滔不绝地讲,而沈爸爸便静静地听着。
晚饭是一个瓦罐煨的鸡汤,一个清炒嫩黄瓜,外加一个空心菜,还有凉拌的鱼腥草和泡豇豆,真正的农家风味。
沈妈妈的厨艺很好,虽然只是简单的菜肴,花文轩却吃了满满一大碗的饭,撑得肚子都快要破了。
吃过了山珍海味大鱼大肉,这样风味独特的农家小菜,反而有说不出的美妙滋味。
因为吃得太饱,沈心棠便带花文轩到河边去散散步。
这里没有车水马龙,也没有霓虹闪烁,没有吵嚷喧嚣,河岸边上一片静谧安宁。
“没想到有朝一日,我还会回来这里。”花文轩在靠近河面的浅滩上站定,眼望着河对面黑黢黢的沙地,充满感慨唏嘘地说道,“我还记得那里吗?”他指着河对岸,转眼笑望着她,“我第一次亲你的地方,就是那里。”
怎么会忘记呢?她永难忘怀,他突如其来的偷袭,他们的初吻,就在河对岸的小树林中。
“当时你非要划船到对面去看那边有什么不同,还去偷拔人家的花生……”沈心棠也忍俊不禁起来。
虽然已经事隔十年,然而当时的情景却历历在目。
那时他还是清纯美好的少年,她也是懵懂无知的少女,从来没有思考过未来和人生的他们就那样单纯地对彼此产生了好感。每每回忆起来,那青葱般的青春岁月,那动人心旌的青涩恋情,总要令心里不由自主地微微一酸。西会个棠。
还好,他们重新找到了彼此,他们还没忘记曾经的动情时刻。
就像他说的,虽然晚了点,但幸好还没错过。
他们互执双手,深情对视,并无太多的言语,但此时此刻,他们心里所想的都是一样的。
她还没有变,他也还没有变。
她要珍惜他,他要更爱她。
回到家里,沈家二老正在楼上的卧室里坐着看电视。
沈爸爸在一个房间,而沈妈妈在另一个房间。
沈爸爸房间里是一台两年前买的21寸彩色电视机,花妈妈房间里却是一台16寸的如古董一般的黑白电视机。
因为沈爸爸和沈妈妈所喜欢看的节目相差甚远,两人经常为电视节目闹别扭。后来买了这台新电视后,两人就经常各看各的,这才相安无事。
花文轩看到那台古董电视机后,心里猛地又是一动。
那台电视机,还是他搬家之前,送到沈家扬手上的。
那时候,沈家那台电视机总是故障,花文轩搬家的时候,母亲说到了县城里重新置办家电,旧电视便要扔掉。花文轩便想到沈心棠家里电视机坏了,正逢那天赶集,他便把电视机抱到沈家停在河边的船上,让沈家扬带回家去的。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台电视机还在正常运转,花文轩看到这台电视机的时候,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感觉。
其实是因为沈妈妈舍不得扔掉这台电视机,说除了画面是黑白色以外,其他都很好,扔掉怪可惜了,就一直留着。
听说沈心棠他们回来了,沈妈妈便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笑着说道,“房间已经给你们收拾好了,你们要是累了就早点睡觉吧!”
“等一下,我还有话要说!”花文轩让沈爸爸也一起到外面客厅来,开始说正事。“我这次和阿棠回来,就是要和叔叔阿姨说我要和阿棠结婚的事的,不知道你们同不同意把阿棠嫁给我?”
虽然花文轩还是挺有信心的,不过问这问题的时候,还是异常紧张,忐忑不安地望着沈爸爸和沈妈妈。
想当然耳,沈家二老自然是很欢喜地答应了。
要知道他们嫁女之心是多么急切,更何况这个准女婿这么出色,哪怕是沈心棠不同意,他们都打定主意要把他给抓住的人呢。
既然沈家这边同意了,花文轩便把让双方父母见面的意思说了。
沈心棠把想说的话都说完了,捏着对方手腕的手也有些发酸,看着nancy因痛楚而不断佝偻着的身影,她就觉得无比快意。
最看不惯这种自以为是飞扬跋扈的人了。
nancy倔强地不让屈辱的眼泪掉下来,但身体上的疼痛却让她还是无法控制地喊叫起来。
沈心棠手一松,nancy便身不由己地跌坐在了地上。
她松弛了一下刚才因太过用力而紧张的手部肌肉,警告般地对nancy说道:“不要再来惹我,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
第二天,花文轩和沈心棠两人坐了上午八点多的班机回了他们共同的故乡。
因为地理位置偏远,先要坐飞机到重庆,然后再转车回老家。
礼物加行李,装了满满三大箱子。
整理这些东西的时候,沈心棠也觉得不可思议,她怎么会买了那么多东西。
到了重庆后,花文轩让那边的朋友安排了一部车子,他自己亲自开车去了沈心棠的家。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钟了。
酷暑艳阳,外面的空间就像一个巨大的蒸笼般,好像人稍微在日头上站一站便会化掉似的。
一般来说,农民们都是在上午11点前结束劳作,然后休息到下午4点半左右再出工。
沈心棠回家的这个点儿,正是休息的时候。
沈爸和沈妈轮流到公路边上等着接她。
沈心棠从车窗里看到正等在路边人家屋檐下遮太阳的父亲,便摇下车窗朝父亲招了招手喊了一声“爸爸”。
银色宝马缓缓在沈爸面前停了下来。
沈心棠刚刚从车里便已经看到了父亲又瘦又小的身影,他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半,看上去就像个营养不良的老头儿一样。
其实父亲不过才五十岁而已。
沈心棠刹那有些鼻酸起来。
“爸爸!”沈心棠打开车门下了车,几个箭步冲上前去,伸手牵过父亲粗糙的一只手,嗔怪道,“天气这么热,干嘛跑出来接我啊?我又不是不认识路!”
父亲干干地笑了笑,眼里冒着浑浊的泪珠。
“叔叔你好!”花文轩也走上前去,深深弯下腰去,朝沈爸鞠了一躬,问了声好。
沈爸抬头看了一眼花文轩,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因为沈心棠事先打过招呼,沈爸也知道花文轩的身份。岳父对待女婿,本来就是很挑剔的,沈爸曾在脑海里描绘了很多花文轩的样子,乍一见之下,沈爸倒是吓了一跳。
没想到未来女婿会个子这么高,自己和他说话都要仰着头,而且还生得一表人材,初次相见便朝自己行了个大礼,这让沈爸感到非常满意。
“好了,爸,先上车吧,我们回家再说!”沈心棠勾着父亲的手臂,带着他上了车,并让他坐了副驾驶座,而她则上了后车座,将放在后车座上的大箱子挪了一下,空出一个座位来。
在沈心棠的指引下,车子几乎是转瞬之间便开到了沈家的家门口。
从公路通到沈心棠的家里,以前是并不通车的,近年来才修了机动车道。不过,那也是为了方便修建房子时运材料的车子进来也才修的,并不是因为车子要经常出入通行。
虽然如今的生活比当初改善了不少,不过村子里几乎还没有人家有车。
所以这辆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宝马一路飞驰至沈家时,没过多久,沈家便围上来了一大群人。
沈家住在这条车道的尽头,也就是靠近河边的地方。
原先只是一层两间的平方,最近因为要准备沈心棠弟弟沈家扬的婚事,所以又往上面加盖了两层,变成了一座三层小楼。
沈心棠把花文轩介绍给妈妈的时候,花文轩笑得非常灿烂,弯腰朝沈妈妈行了鞠躬礼,问道:“阿姨你还记得我吗?我曾经来过这里的。”
“哦,是你呀!”沈妈妈一下子便把他认出来了。毕竟,来家里找沈心棠的异性不多,又何况他生得这般鹤立鸡群的。
“对,是我,我当时来找阿棠没找到,一直到前不久,我才找到了她。”
“你找她不是说还她钱的吗?”沈妈妈一时没回过神来,“你给我的名片被我弄掉了……”
“虽然晚了点,幸好还没错过。”花文轩脸上的笑一直没有断过,“我除了还她钱以外,还有别的东西要还她……”
闻讯赶来围观的邻居几乎把沈家的凳子都坐满了,因为留守在家的,多半都是老弱妇孺,而这些婆婆和媳妇们又是热爱八卦的群体,大家七嘴八舌不断问着沈心棠和花文轩的问题,屋子里沸腾得仿佛锅炉里的开水。
人人都夸花文轩帅气能干,都羡慕沈心棠好福气,又充满嫉妒地说沈家二老有指望了,后半辈子要坐着轿子过。感的解感。
人都是有虚荣心的,沈爸沈妈听到这些周围邻居的艳羡夸奖之辞,笑得见牙不见眼,真是说不出的高兴。
☆、第114章 我可是大力水手波派 ☆
沈心棠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场面,所以打开了其中一箱子,里面是她准备好的各式饮料和瓜子果仁糖果饼干等等,搞得家里好像开茶话会一般。
热闹了一个小时左右,太阳西下,大家纷纷要回家去忙事情去了。几乎每个人离开的时候都热情地邀请沈心棠和花文轩去他们家里做客。
曲终人散后,屋子里一片狼藉,地上都是瓜子壳和食物残渣,沈心棠拿扫把要打扫,花文轩想着她怀着身子,便主动说自己来打扫。
沈家二老却还是把花文轩当客人,又觉得他那样子的人必是养尊处优的一个人,哪里敢劳动他呢。
一番争执之下,花文轩拗不过沈家二老,只得由他们去了。
等房间打扫干净,沈妈妈便说去给他们烧洗澡水,让他们洗过澡后好好休息一下。
沈心棠让他们不要忙,笑着说道:“还用给他烧什么洗澡水呀,那边河里那么宽敞,让他跳进去洗就好了嘛。”
沈家后面那条河,水流很平静,水质很干净清澈,到了夏天的时候,村子里的老少爷们儿都在河里游泳嬉戏的。
乡下修的房子,基本没有配备什么卫浴设备,洗澡还是不太方便。
“是,阿棠说得对,两位老人家不用麻烦照顾我的。”花文轩也不好意思劳动两位老人家,“我以前也经常在河里游泳的,没关系。”
花文轩既然这么说了,沈家二老便也没再坚持。
沈心棠便把箱子都打开了,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搬出来,献宝一般一样样递给父母。
“哪个喊你去买这些东西的嘛?”一向节俭的父母看到琳琅满目的东西很是心疼,“干啥子去花这个冤枉钱?”
“孝敬父母的东西,怎么是花冤枉钱呢?”花文轩笑着劝慰二老,“这是阿棠的心意,她是孝顺的孩子。不要担心钱的事,你们的未来女婿我,也还能赚一点钱。”
“我听阿棠说你是做那个什么网站的,”沈爸爸满面狐疑地看着花文轩,犹豫着问道,“网也能卖钱吗?那个怎么卖啊?有人买吗?一个月能卖多少钱啊?”
“不是卖网的,就是在网上卖东西的。”花文轩耐心地解释说道,“就像是一个商店一样,只是我们的商店不开在街上,开在网络上而已。现在用电脑的人不是越来越多了吗?这些人都是我们的客户,我们卖很多东西……”
沈家二老好像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而花文轩也总是不厌其烦地细心解释给他们听。他们听得似懂非懂,反正总结一句话,可以赚很多钱就是了。
只要能挣钱,管你是卖网还是卖什么。
不知不觉中,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本来是农忙时间,家里应该忙着田里收割的事。不过因为花文轩和沈心棠突然回来,打乱了家里的劳作计划。
沈家二老对花文轩好奇得不得了,有问有答的,一聊起来便没完没了,让他们只得先把收割的事放下来,明天再做也不迟。
天色晚了下来,沈妈妈便也开始生火做饭。
本来花文轩有心想说开车带沈家二老去镇上饭店里吃的,沈爸和沈妈怎么也不同意,说因为知道他们要来,中午的时候,已经抓了一只大公鸡来炖上,到现在早就炖得酥烂了。
为了不拂了沈家二老的情意,花文轩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沈妈妈做饭,沈心棠给她打下手。花文轩则和沈爸爸一起去河里洗澡。
这个时候天刚擦黑,在近处的人还看得见彼此,河里的水还有接近人体的温度,跳进水中,水温不凉不热,用来洗澡正是恰到好处。
花文轩和沈爸爸互相给对方搓背,花文轩顺便便说一些关于他父亲的事情,到底是花文轩比较健谈,很多时候,都是他在滔滔不绝地讲,而沈爸爸便静静地听着。
晚饭是一个瓦罐煨的鸡汤,一个清炒嫩黄瓜,外加一个空心菜,还有凉拌的鱼腥草和泡豇豆,真正的农家风味。
沈妈妈的厨艺很好,虽然只是简单的菜肴,花文轩却吃了满满一大碗的饭,撑得肚子都快要破了。
吃过了山珍海味大鱼大肉,这样风味独特的农家小菜,反而有说不出的美妙滋味。
因为吃得太饱,沈心棠便带花文轩到河边去散散步。
这里没有车水马龙,也没有霓虹闪烁,没有吵嚷喧嚣,河岸边上一片静谧安宁。
“没想到有朝一日,我还会回来这里。”花文轩在靠近河面的浅滩上站定,眼望着河对面黑黢黢的沙地,充满感慨唏嘘地说道,“我还记得那里吗?”他指着河对岸,转眼笑望着她,“我第一次亲你的地方,就是那里。”
怎么会忘记呢?她永难忘怀,他突如其来的偷袭,他们的初吻,就在河对岸的小树林中。
“当时你非要划船到对面去看那边有什么不同,还去偷拔人家的花生……”沈心棠也忍俊不禁起来。
虽然已经事隔十年,然而当时的情景却历历在目。
那时他还是清纯美好的少年,她也是懵懂无知的少女,从来没有思考过未来和人生的他们就那样单纯地对彼此产生了好感。每每回忆起来,那青葱般的青春岁月,那动人心旌的青涩恋情,总要令心里不由自主地微微一酸。西会个棠。
还好,他们重新找到了彼此,他们还没忘记曾经的动情时刻。
就像他说的,虽然晚了点,但幸好还没错过。
他们互执双手,深情对视,并无太多的言语,但此时此刻,他们心里所想的都是一样的。
她还没有变,他也还没有变。
她要珍惜他,他要更爱她。
回到家里,沈家二老正在楼上的卧室里坐着看电视。
沈爸爸在一个房间,而沈妈妈在另一个房间。
沈爸爸房间里是一台两年前买的21寸彩色电视机,花妈妈房间里却是一台16寸的如古董一般的黑白电视机。
因为沈爸爸和沈妈妈所喜欢看的节目相差甚远,两人经常为电视节目闹别扭。后来买了这台新电视后,两人就经常各看各的,这才相安无事。
花文轩看到那台古董电视机后,心里猛地又是一动。
那台电视机,还是他搬家之前,送到沈家扬手上的。
那时候,沈家那台电视机总是故障,花文轩搬家的时候,母亲说到了县城里重新置办家电,旧电视便要扔掉。花文轩便想到沈心棠家里电视机坏了,正逢那天赶集,他便把电视机抱到沈家停在河边的船上,让沈家扬带回家去的。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台电视机还在正常运转,花文轩看到这台电视机的时候,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感觉。
其实是因为沈妈妈舍不得扔掉这台电视机,说除了画面是黑白色以外,其他都很好,扔掉怪可惜了,就一直留着。
听说沈心棠他们回来了,沈妈妈便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笑着说道,“房间已经给你们收拾好了,你们要是累了就早点睡觉吧!”
“等一下,我还有话要说!”花文轩让沈爸爸也一起到外面客厅来,开始说正事。“我这次和阿棠回来,就是要和叔叔阿姨说我要和阿棠结婚的事的,不知道你们同不同意把阿棠嫁给我?”
虽然花文轩还是挺有信心的,不过问这问题的时候,还是异常紧张,忐忑不安地望着沈爸爸和沈妈妈。
想当然耳,沈家二老自然是很欢喜地答应了。
要知道他们嫁女之心是多么急切,更何况这个准女婿这么出色,哪怕是沈心棠不同意,他们都打定主意要把他给抓住的人呢。
既然沈家这边同意了,花文轩便把让双方父母见面的意思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