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则灵当时并没有想通小仙话里要表达的意思,直到发生那件事,她才明白所谓的“离远点”是什么意思。
    那天陆则灵感冒了,清晨四点下班,她破例没有留下来练琴,而是直接回了寝室。因为节日将近,下班后老板娘做主请所有的员工喝早茶,所以她回寝室时,寝室里空无一人。
    她吃了药,躺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钥匙扭动锁孔带动锁芯的声音,她以为是小仙回来了,也就没去注意。
    房门被推开,一道人影轻手轻脚的进来,陆则灵懒懒的翻了个身,一睁眼,老板那张肥油粉面的脸出现在她眼前,她吓得倏地睁开了眼睛,慌忙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她结结巴巴的问:“您……您怎么来了?”
    陆则灵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睡裙睡得有些凌乱,白皙的肩膀也露出了大半。工作以后她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心情好了很多,也长胖了一些,看上去凹凸有致,更加秀色可餐。
    男人贪婪的看着陆则灵,眼底有令人作呕的汹涌欲望。
    陆则灵就是再傻也知道他想干什么。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夺步就要逃。肥硕的男人眼疾手快的从背后抱住了陆则灵。一把将她压在墙上,嘴唇压在她的肩颈,因为他的触碰,她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她拼命的挣扎,可惜男人和女人的力气悬殊,她越挣扎他却抱得越紧。
    “放开我!”陆则灵尖叫着救命:“她们只是去吃早茶!很快就会回来的!”
    男人已经被欲望湮灭,不管不顾的把陆则灵压在床里,三下五除二的剥开陆则灵的衣服,贪婪的手指揉捏着她的肌肤。
    作呕的感觉一阵一阵上涌,感冒的头晕眼花就已经让陆则灵非常不适,此刻她已经挣扎得快要没有力气了,用手拼命的推开那令人作呕的脑袋。男人死死的压着陆则灵的手,高高的举在她头顶,将她的身体扭曲成一个方便他动作的奇异姿势。
    她从来没有觉得男女性事是会让人感觉快乐的,从前在盛业琛身边便是。什么灵肉合一什么水□/融,那都只是小说里写着骗骗年轻女孩子的。
    可是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事对象不对是会让人这么恶心,这么心念俱灰。
    男人的身躯太重,她实在敌不过力气,他不断的在她身上肆虐,她挣扎着,大喊着,却没有任何人来救她。
    原来,这才是生活原本的面目,那么丑恶,丑恶的她除了闭上眼睛,什么都做不了。
    就在她以为自己怎么都难逃一劫的时候,房门砰——的一声被人砸开了。
    陆则灵还没来得及看清什么,身上的男人突然“哎哟”了一声,抱着脑袋滚下了狭窄的单人床。
    陆则灵整个人傻了,瞪大了眼睛看着血从他的头顶直往外冒。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仙已经把她从床上拉了起来。
    她光着脚跟着小仙一起逃跑。小仙脱了外套裹住了陆则灵,两人疯了一般的逃跑,一直跑一直跑,连头都不敢回一下。
    她们都知道,如果被抓到意味着什么。这世上没有什么公平,她们没有钱也就等于没有尊严,只能任人鱼肉,哪怕今天陆则灵真的被强/奸了,除了认倒霉,她又能怎么样呢?
    冷冷的风透过口腔灌进她的肺部,胸口和喉咙都是那么干涩,干涩的陆则灵连哭都哭不出来。
    原来没有什么新生,没有什么平静,这一切都是报应。
    如果没有所谓的爱情,没有盛业琛,她又怎么会落到今天这分田地。
    恨吗?恨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恨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是有男配的。。。。
    这个文上了月榜的第一名,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感谢大家的留言,感谢大家支持正版。。
    虽然不是第一次上,但是还是觉得很感动,虽然上了第一以后意料之中很多砸砖的,但是还是觉得高兴。。
    我会继续加油的~~明天有更新。。
    谢谢大家。。。撒花什么的最有爱了~~~
    ☆、第二十四章
    她们最后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停了下来,她们也不知道到底跑了多远,直到实在跑不动。
    陆则灵一直在瑟瑟发抖,她身上只有一条已经被撕得破布烂衫的睡裙,套着小仙的外套,也就堪堪遮住大腿,天气才刚立春,行人身上还穿着夹袄,她却连双腿都这么裸/露在外,使她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另类。
    大家都用打量探寻的眼光看着她,想必一千人眼里有一千种想象,只是这些想象,多半都是不好的。
    陆则灵缩着身子坐在台阶上,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双腿和膝盖,明明很冷,明明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她却好像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只觉得麻木。
    小仙也还在心悸,手上行凶的武器都忘了丢掉,一个沾着血的闹钟就那么紧紧的握在手里。她坐在陆则灵身边,半晌才不忍的说:“别哭了。”
    陆则灵这才发现膝盖上落满了眼泪,一滴一滴晶莹透亮,她抬手在脸上一抹,满手潮湿。
    她倔强的摇了摇头:“我没事。”
    小仙轻吐了一口气,终于把那闹钟扔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又去捡了起来,她讪笑着说:“不知道他死了没有,要是死了,这就是凶器了。”
    用那样轻松的口气,可是两个人却都这意味着什么。她们都清楚的记得逃跑的时候,老板脸上流了多少血。
    “对不起。”陆则灵觉得难受:“是我连累了你。”
    小仙摇了摇头:“不,这是我一直想做的。”她叹了一口气:“我只是不想你和我一样,每晚都做噩梦。”
    陆则灵惊恐的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小仙,不敢相信她所理解的一切。
    “小仙……”
    “哈哈!”小仙明明笑着,可是那笑容却是那么苦涩:“找不到工作,没有钱,我妈又一直要治病,我不能失去工作,受了欺负不敢说,偷偷的告诉老板娘,她只是跟我说,对不起。”她仰着头,努力的抑制着眼泪:“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善恶有报,我早看清了。。”
    陆则灵心中一痛,伸手去抱住了小仙,不住的抚摸着她的背脊:“对不起,对不起小仙,别再说了,什么都别说了,我什么都懂。”
    在社会底层生活的人能有什么自尊?忍辱负重换来的不是扬眉吐气,而是任人欺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陆则灵从前不懂,是因为她没有经历真正的苦难。
    她们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警察抓到的时候,她们都没有太意外。严苛的审讯,明明她们说的是真话,却没有人相信她们。
    财大气粗的老板还住在医院里,脑袋包的像个粽子,他的妻儿情绪都很激动,要求她们赔偿到底。警察那边的备案也写的很刺眼。
    陆则灵为了钱勾引他,然后要小姐妹拍艳照想勒索,事情不成就伤人。
    真荒谬,跟写小说似的,而那些警察竟然也本能的信了,理由是小仙的妈妈得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费用。
    她们在世人眼里,就是出卖身体出卖灵魂出卖尊严的打工妹。不值得被任何人尊重。
    不论她们怎么否认,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她们。直到最后,老板“大发慈悲”,推翻了之前的证供,和警察说可能是有些误会,他同意和解,只要求赔偿。
    他的“宽宏大度”让陆则灵恶心透了,可她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接受他的说辞,这一切是你情我愿的肉体关系,其中有些误会,小姐妹才误伤。陆则灵屈辱的签下赔偿调解书,看着上面连同营养费一共两万多元的赔偿金,她除了叹息,什么都做不了。
    她一直都是明白的,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是对的人赢,而是赢的人对。
    从警局放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整整被拘留了24小时,也不是很久,只是那压抑和桎梏让她疯狂的渴望自由。她不能不屈服,因为她真的不能失去自由。
    从警局出来后,她一个人坐在警局外面的树下发呆。两万多的赔偿金不是小数目,两个穷疯了的打工妹上哪筹集这么多的钱?
    陆则灵的手放在小仙外套的口袋里,摸到了两个滑锁袋,是警察给她的,她进去之前被扣下的物品。
    里面一个是陆则灵在二手市场淘来的最旧款的手机,买的时候只值一百,想必卖就更不值钱了。而另一个,里面装着一个血色的翡翠镯子。
    陆则灵把装镯子的袋子拿了出来,在眼前晃了晃,时间弥久的翡翠颜色温润,沉淀的刚刚好,一点点杂色并不影响它的美丽。
    这是她离开后唯一带走的贵重物品,是奶奶送给她的,她走的时候怎么都舍不得,就带出来了。这个镯子对她的意义任何人都不能理解,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卖镯子,哪怕她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她都无比虔诚的抱着镯子入眠。
    可是此刻,她别无他想,她必须卖了这个镯子,不然小仙就会被告伤害而去坐牢。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什么是尊严?当她走进典当行的时候,她把那虚无缥缈的东西和镯子一起典当了。
    拿着热腾腾的两万五千块钱,陆则灵恋恋不舍的看着老板把镯子收进抽屉。她不知道这个镯子值多少钱,老板开了这个数,她算下来够了,就答应了。她想离开,可她怎么都移不动脚,最后她捧着钱又回到柜台,认真的对老板说:“请您别买把这个镯子卖了,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那老板看着陆则灵的样子,有些好笑,不屑的说:“每个来卖东西的都这么说,最后有几个来买的?只有三个月,不来买我就卖掉了!”
    陆则灵郑重其事的说:“不,我是真的会回来的,卖血我也会把它买回来的!”
    老板嗤鼻一笑,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轻蔑的说:“你的血可卖不到这么多钱。”
    陆则灵没有说话,她眼里充满了笃定,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把镯子买回来的,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她一定要挣到钱把镯子赎回来。
    典当镯子的两万多块钱最后都入了那肥头大耳老板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钱,却要置她们于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钱,小仙获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后,更可怕的事是,她们该如何生存?
    小仙只有19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一直当服务员,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会。而陆则灵,大学肄业,在学校里学的又是中文,这专业大部分的学生都当了老师,考各种证照来就业,而她,什么都没有。
    两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无路了,却还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后一直避而不见的“老板娘”在她们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员工宿舍。
    看着两人的行李,什么都没有说,塞了一把钱在陆则灵的口袋里,。
    她的眼神有些凄凉,颇无力的说:“我得赶紧走,最近那贱人的老婆来查得紧,我们不能碰面。我只有这几千块钱,贱人把他给我的卡都停了!”
    陆则灵的手紧紧的握着口袋里的钱,眉头皱的紧紧的,半晌才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为什么明知小仙受了欺负却哑忍无声?为什么明知他是这样的人,却纵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轻女孩?
    漂亮年轻的老板娘急匆匆的要走,她裹紧了自己的衣领,丝巾将她妆容精致的脸遮了一半,她的眼神复杂而又绝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顿的说:“自己都顾不上,怎么顾别人?什么是人性?多少钱一斤?有人卖吗?”
    ……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没心没肺,一转眼一年半过去了。
    陆则灵还是会时常想起老板娘最后和她说的那几句话。
    当一个人饭都吃不上的什么,不论是谁给的嗟来之食,哪怕是馊的,她也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谁叫她饿呢?
    考上大学的时候。陆则灵从来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她会在酒店里当服务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传菜,用谄媚的笑脸去逢迎各型各色的客人,隐忍别人的排挤,接受领班的苛责,承受着世人的白眼,只为了每天能将三餐饭吃饱。
    初来到这座城市,她和小仙拿着老板娘给的钱找房子,找工作,到处打零工,最难最难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同吃一个馒头,还要眼巴巴的掰两半,分两餐。
    弹尽粮绝的时候,陆则灵不得已跟着小仙一起到这家五星级的酒店当服务员,因为档次高,管理很严格,不比以前乌烟瘴气。虽然工作辛苦,但是工资还不错,除了温饱外,小仙还攒了不少钱寄回了老家。
    陆则灵之后再也没有弹过钢琴,她的手占满了油污,她再也不忍心用这样肮脏的手去触碰她心里最最圣洁的钢琴。
    人生就是这样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决定,就像蝴蝶效应,改变了她一生的轨迹。她曾去偷窃别人的幸福,所以报应的苦难是漫长的。她必须一个人走过。
    工作以后的陆则灵吃苦耐劳又很听话,奖金拿了不少。现任的领班要升任大堂经理,她是大家议论的下任领班最佳人选。而现任领班也向她发出了一些暗示,所以近来她工作总是格外小心,不容许自己犯错。
    她每天在“竹”宴厅服务,而小仙则在“梅”宴厅,“梅兰竹菊”是酒店档次最高的四个宴客厅,来的人非富即贵,都是官商名流,所以排班的服务员都是酒店里最漂亮文化层次最高的。因着这宴厅的特殊性,这里的服务员流动性很大,很多年轻漂亮的服务员搭上有钱人就辞职了,酒店服务员争相想要来这里,人是现实动物,这个世界上只有物质才是最真实的,一个人有了钱,谁也不会去计较他是怎么得来的,谁都不会嫌钱脏,所以大家都急于飞上枝头,也不会管这手段究竟光不光彩。
    “竹”宴今天白天没有客人,而“梅”宴则非常忙碌,来了一批身份尊贵的客人,官商都有。小仙从十点开始就没见人了,太忙了,一刻都没有离开,午饭都没有吃。
    陆则灵有些无聊,又不能回宿舍,只能在走廊里晃荡。不知是不是走廊里太安静了,所以有人哭泣的声音才会那么突兀。
    走廊里精致的古董花瓶里有新鲜的花束,馥郁的香气阵阵扑鼻。陆则灵好奇的往前走了走,剥开不知名的植物,她看见小仙正窝在角落里哭。
    她身上穿着和陆则灵一样的制服,质地优良的西装制服上有大片污秽的痕迹,陆则灵往前凑了凑,才发现那是菜汤。
    她慌了手脚,赶紧过去抱起小仙,焦急的问:“怎么回事?怎么在这哭?”
    小仙全身都在发抖,抬起泪眼朦胧的眼睛,一看是陆则灵,立刻哇哇的哭了起来。
    “我完了则灵,我这次闯大祸了!”
    陆则灵皱眉:“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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