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迟纵如同一团鲜活且炽烈的火,横冲直撞的闯入了他的领地,不顾驱赶,不停劝告,依旧我行我素的做着自己——他会有事没事跑来林厌的办公室呆上一天,有时候是唠叨点生活中不快的小事……比如迟羽又在背后散布谣言,比如林溪月中午被老师叫走没能一起吃上午饭等等等等……起先林厌只觉得聒噪,他赶他走,让他闭嘴。迟纵却总是笑嘻嘻的打着含糊,眼看对方真的生气了,他又会乖巧的安静下来,抱着手机坐在沙发上自己玩……等林厌忙完工作抬起头,少年仍在那里,只不过手机一丢,脑袋一歪,靠在坐垫上睡得四仰八叉。
这时候林厌火气也没了,烦躁也散了,他像是疲惫又像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揉了揉空荡荡的腹部正准备去吃些什么,路过门口时却又被不知什么时候醒来的少年抓住。大少爷揉着惺忪的睡眼,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拉着他说走走走我们去吃麻辣烫。
“不去。”晚上还有素描的作业没有完成,林厌不想去太远的地方,可迟纵却开始耍赖,说什么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最近都没有搞事,你就行行好陪我一次吧我作为都定了要不是溪月临时放了鸽子……最后一句话他只说到了一半,可林厌却能猜到下句。
他们的交集始于身份,再一步亲近却是因为林溪月,林家的小少爷自然不能只局限在校园之内,所以在大部分课余时候,他都会被林家的管家带出岛去,参加各式各样的名流宴会……这时候,落了单的迟纵不想跟同学厮混,便去找上林厌——两人毕竟是兄弟,虽然只有一半血统,并且性格迥异……但除此之外,他们却拥有一双极为相似的眼睛。
所以在林溪月不在的时候,迟纵便来找林厌,试图从他人身上寻找出一丝心上人的影子……林溪月的眼像一汪盛着春水的小溪,是温柔的、灵动的;而林厌的眼神太冷了,像是深不见底的寒潭,表面凝着一层坚冰。
可迟纵发现,那冰层并非牢固不化,在他耍赖任性的时候,在他不顾对方回避去触碰的时候,在他说冷笑话逗对方开心的时候……那冰面便会产生缝隙。林厌会恼、会烦,也会有一闪而过的笑……那笑意过于短暂,流星般一瞬即逝,却逃不过少年善于观察的眼睛。
他便愈发好奇起对方身上的秘密,这种好奇出于本能,像是捡到了一粒不知是什么的种子,想知道它究竟会开出什么样的花……
最后的最后,他还是成功将林厌拖出了校区,来到隔壁的商业街里。
第九章下(回忆)
这会儿正到了饭点的时候,不少学生聚集在街头巷口,三两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十分的热闹。
林厌在校园内知名度甚高,迟纵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个“风云人物”一同出行,很快受到不少注目……迟纵不以为然,大大咧咧的跟林厌介绍着麻辣烫这种有多么美味。大少爷家底丰厚,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如今也不知怎么对这种廉价的街头小吃如此热衷,或许就像是年轻人永远喜欢炸鸡和啤酒,迟纵也不例外。
对比下来,林厌总觉得自己老了——迟纵身上有一股他这辈子都不曾拥有过的青春朝气,像是雨后初晴的第一缕阳光,破开潮湿的水雾,温暖却不刺目。
或许是在潜移默化间被这束光所吸引,他没有排斥对方有些越界的接触。
在饭店里坐下来已经是十几分钟后,商业街上寸土寸金,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这间小小的麻辣烫只占了其中最不起眼的一角——它位于街头最末端,招牌用的是最朴实的那种灯箱,字体也是默认的楷体,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地方。
也就是这样一家朴实无华的小店,饭点时甚至排起长队,迟纵已经和老板娘混的熟了,提前打电话定了位置,靠着米黄色墙纸的角落,抬头可见斜上方装饰用的画框,里面是一幅幅笔触稚嫩的涂鸦,是这对开店夫妻女儿的作品。
店面不大,却十分干净,桌上摆着四五种调味料,和加了冰块的柠檬水。身后坐满了来聚餐的其他学生,四周围绕着叽叽喳喳的说笑声,于林厌而言,这多少有些嘈杂。他拿过杯子为自己倒上一杯,冰凉酸甜的味道染上舌尖,清爽的味道稍稍缓解了焦躁。
坐在他对面的迟纵正十分熟练的在点餐单上画着勾,一边画还一边问他有没有什么忌口……林厌向来不挑食,吃饭对他而言只是维持身体机能的一个环节,便主动放弃了选择权,一切随便。
等单子交上去,过一会儿他要的可乐先上来了,迟纵迫不及待的打开,灌了一口:“爽!”
完了他抬眼看向林厌,那人仍握着眼前的柠檬水,一小口一小口抿着……就算在这种地方,青年的腰板也始终挺直,洁白的衬衫尽可能不触碰因老旧而泛黄的椅背,迟纵眯着眼盯了好一会儿,突然不过脑的来了一句:“你这样累不累啊?”
林厌抬了下眼:“……什么?”
“就……你现在这样啊。”少年比划了几下:“不管什么时候都冷着一张脸,工作的时候也好,出来吃饭也好……似乎都是一种状态,你都不会稍微放松一下吗?”说罢,他吊儿郎当的翘起二郎腿:“比如这样。”
林厌嘴角的抽了抽,眼神却不知为何柔软了些,他说:“迟家都不教你礼仪的吗?”
“礼仪都是正式场合才需要有的东西,谁回家还每天西装革履面带微笑啊。”迟纵晃着长腿,膝盖顶到了桌底,导致整张桌子都晃了一下,水洒了出来。他有些尴尬的咳了一声,乖乖把腿放了下来,又抓起纸巾一顿猛擦……
或许是为了转移话题,他继续嘟囔着:“何况我从小没妈,我爸又不怎么管我,天天把我甩给老管家带……为了气他,我每次放学都去外面瞎跑,跟同学鬼混……这时候他才会回来看我一眼,骂我几句。”
“后来迟羽被他接回来,我突然有了危机感,安心下来好好把他给我布置的课程都学了,可就算这样,他对我的关注仍然比不上那个杂种,要不是后来我分化成了Alpha——”话到这里戛然而止,少年将手里湿透的纸巾乱七八糟的揉作一团,扔到旁边的垃圾箱里。
迟纵似乎有些懊恼:“……我跟你说这个做什么。”
这时候他倒是想起林厌私生子的身份了,却又不好直接表现出来,掩饰似得灌了一大口可乐——然后就被反冲上来的气泡哽到,打了个大大的嗝。
“噗。”林厌这回是真没忍住,弯起了眼睛。
或许是嘈杂却也充满人情味的环境让他放松了神经,又或是少年一次次笨拙的举动,幼稚得有些……可爱。这还是林厌第一次用这个词去形容一个人,但至少在这一刻,在闹哄哄也充斥着食物香气的小饭店里,他那颗密不透风的心被什么轻轻敲了一下——裂缝又大了些,有清风吹进来。
迟纵有些恼,可不知为何,在他对上那双月牙般的眼睛,所有的不爽和窘迫都散去了,他甚至有些害羞的偏开目光,手指在桌下拧成一团:“你……你笑什么。”
“没什么。”林厌垂下眼,看着透明塑料杯里浮着的柠檬片。“只是没想到少爷你还有这么多故事。”
其实你这样没心没肺下去也挺好的。
不过这话他自然不会说出口,恰好这时候麻辣烫端了上来,热乎乎的两碗,散发着麻酱和辣椒油的气息,十分诱人。
美食当前,迟纵很快忘记了先前的尴尬,拆开筷子呼噜噜的吃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辣的满头汗,这时候再来一口冰可乐,别说有多爽了。
反观迟纵豪迈的吃相,林厌就十分优雅,但到底他并不算很能吃辣,很快便渗出一层薄汗,脸上也浮现些许潮红,时不时被辣的轻轻吐气。
五花八门的食材在酱汤中煮软,鲜甜带着醇香与辣味,并不高级,正如这红尘喧嚣的小饭馆,自口中入,犹如一股暖流淌入胃中,在灵魂里化开,成为永不磨灭的记忆。
这时候林厌火气也没了,烦躁也散了,他像是疲惫又像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揉了揉空荡荡的腹部正准备去吃些什么,路过门口时却又被不知什么时候醒来的少年抓住。大少爷揉着惺忪的睡眼,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拉着他说走走走我们去吃麻辣烫。
“不去。”晚上还有素描的作业没有完成,林厌不想去太远的地方,可迟纵却开始耍赖,说什么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最近都没有搞事,你就行行好陪我一次吧我作为都定了要不是溪月临时放了鸽子……最后一句话他只说到了一半,可林厌却能猜到下句。
他们的交集始于身份,再一步亲近却是因为林溪月,林家的小少爷自然不能只局限在校园之内,所以在大部分课余时候,他都会被林家的管家带出岛去,参加各式各样的名流宴会……这时候,落了单的迟纵不想跟同学厮混,便去找上林厌——两人毕竟是兄弟,虽然只有一半血统,并且性格迥异……但除此之外,他们却拥有一双极为相似的眼睛。
所以在林溪月不在的时候,迟纵便来找林厌,试图从他人身上寻找出一丝心上人的影子……林溪月的眼像一汪盛着春水的小溪,是温柔的、灵动的;而林厌的眼神太冷了,像是深不见底的寒潭,表面凝着一层坚冰。
可迟纵发现,那冰层并非牢固不化,在他耍赖任性的时候,在他不顾对方回避去触碰的时候,在他说冷笑话逗对方开心的时候……那冰面便会产生缝隙。林厌会恼、会烦,也会有一闪而过的笑……那笑意过于短暂,流星般一瞬即逝,却逃不过少年善于观察的眼睛。
他便愈发好奇起对方身上的秘密,这种好奇出于本能,像是捡到了一粒不知是什么的种子,想知道它究竟会开出什么样的花……
最后的最后,他还是成功将林厌拖出了校区,来到隔壁的商业街里。
第九章下(回忆)
这会儿正到了饭点的时候,不少学生聚集在街头巷口,三两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十分的热闹。
林厌在校园内知名度甚高,迟纵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个“风云人物”一同出行,很快受到不少注目……迟纵不以为然,大大咧咧的跟林厌介绍着麻辣烫这种有多么美味。大少爷家底丰厚,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如今也不知怎么对这种廉价的街头小吃如此热衷,或许就像是年轻人永远喜欢炸鸡和啤酒,迟纵也不例外。
对比下来,林厌总觉得自己老了——迟纵身上有一股他这辈子都不曾拥有过的青春朝气,像是雨后初晴的第一缕阳光,破开潮湿的水雾,温暖却不刺目。
或许是在潜移默化间被这束光所吸引,他没有排斥对方有些越界的接触。
在饭店里坐下来已经是十几分钟后,商业街上寸土寸金,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这间小小的麻辣烫只占了其中最不起眼的一角——它位于街头最末端,招牌用的是最朴实的那种灯箱,字体也是默认的楷体,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地方。
也就是这样一家朴实无华的小店,饭点时甚至排起长队,迟纵已经和老板娘混的熟了,提前打电话定了位置,靠着米黄色墙纸的角落,抬头可见斜上方装饰用的画框,里面是一幅幅笔触稚嫩的涂鸦,是这对开店夫妻女儿的作品。
店面不大,却十分干净,桌上摆着四五种调味料,和加了冰块的柠檬水。身后坐满了来聚餐的其他学生,四周围绕着叽叽喳喳的说笑声,于林厌而言,这多少有些嘈杂。他拿过杯子为自己倒上一杯,冰凉酸甜的味道染上舌尖,清爽的味道稍稍缓解了焦躁。
坐在他对面的迟纵正十分熟练的在点餐单上画着勾,一边画还一边问他有没有什么忌口……林厌向来不挑食,吃饭对他而言只是维持身体机能的一个环节,便主动放弃了选择权,一切随便。
等单子交上去,过一会儿他要的可乐先上来了,迟纵迫不及待的打开,灌了一口:“爽!”
完了他抬眼看向林厌,那人仍握着眼前的柠檬水,一小口一小口抿着……就算在这种地方,青年的腰板也始终挺直,洁白的衬衫尽可能不触碰因老旧而泛黄的椅背,迟纵眯着眼盯了好一会儿,突然不过脑的来了一句:“你这样累不累啊?”
林厌抬了下眼:“……什么?”
“就……你现在这样啊。”少年比划了几下:“不管什么时候都冷着一张脸,工作的时候也好,出来吃饭也好……似乎都是一种状态,你都不会稍微放松一下吗?”说罢,他吊儿郎当的翘起二郎腿:“比如这样。”
林厌嘴角的抽了抽,眼神却不知为何柔软了些,他说:“迟家都不教你礼仪的吗?”
“礼仪都是正式场合才需要有的东西,谁回家还每天西装革履面带微笑啊。”迟纵晃着长腿,膝盖顶到了桌底,导致整张桌子都晃了一下,水洒了出来。他有些尴尬的咳了一声,乖乖把腿放了下来,又抓起纸巾一顿猛擦……
或许是为了转移话题,他继续嘟囔着:“何况我从小没妈,我爸又不怎么管我,天天把我甩给老管家带……为了气他,我每次放学都去外面瞎跑,跟同学鬼混……这时候他才会回来看我一眼,骂我几句。”
“后来迟羽被他接回来,我突然有了危机感,安心下来好好把他给我布置的课程都学了,可就算这样,他对我的关注仍然比不上那个杂种,要不是后来我分化成了Alpha——”话到这里戛然而止,少年将手里湿透的纸巾乱七八糟的揉作一团,扔到旁边的垃圾箱里。
迟纵似乎有些懊恼:“……我跟你说这个做什么。”
这时候他倒是想起林厌私生子的身份了,却又不好直接表现出来,掩饰似得灌了一大口可乐——然后就被反冲上来的气泡哽到,打了个大大的嗝。
“噗。”林厌这回是真没忍住,弯起了眼睛。
或许是嘈杂却也充满人情味的环境让他放松了神经,又或是少年一次次笨拙的举动,幼稚得有些……可爱。这还是林厌第一次用这个词去形容一个人,但至少在这一刻,在闹哄哄也充斥着食物香气的小饭店里,他那颗密不透风的心被什么轻轻敲了一下——裂缝又大了些,有清风吹进来。
迟纵有些恼,可不知为何,在他对上那双月牙般的眼睛,所有的不爽和窘迫都散去了,他甚至有些害羞的偏开目光,手指在桌下拧成一团:“你……你笑什么。”
“没什么。”林厌垂下眼,看着透明塑料杯里浮着的柠檬片。“只是没想到少爷你还有这么多故事。”
其实你这样没心没肺下去也挺好的。
不过这话他自然不会说出口,恰好这时候麻辣烫端了上来,热乎乎的两碗,散发着麻酱和辣椒油的气息,十分诱人。
美食当前,迟纵很快忘记了先前的尴尬,拆开筷子呼噜噜的吃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辣的满头汗,这时候再来一口冰可乐,别说有多爽了。
反观迟纵豪迈的吃相,林厌就十分优雅,但到底他并不算很能吃辣,很快便渗出一层薄汗,脸上也浮现些许潮红,时不时被辣的轻轻吐气。
五花八门的食材在酱汤中煮软,鲜甜带着醇香与辣味,并不高级,正如这红尘喧嚣的小饭馆,自口中入,犹如一股暖流淌入胃中,在灵魂里化开,成为永不磨灭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