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枫也不管蒋成和杜磊斯的错愕表情,拉起他们的手就想要离开。
只是,刚走到门口,却被一个黑衣男子挡住了去路。
“这位朋友真是好福气啊,被诗画美人邀请上楼,做个朋友如何?”一道谦逊有礼的声音在三人的身后响起。
秦枫转身往去,只见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缓缓走来,西装笔挺,一双价格不菲的皮鞋擦得锃亮,油光满面的样子,一看就是成功人士。
只是,青年的长相,秦枫是在不敢恭维,见过丑的,没见过这么丑的。
难道这家伙也是老板娘的追求者?
杜磊斯的心中暗暗想道:就你这副尊荣,除非是天下男人都死绝了,会选择你做男朋友!
杜磊斯不知道的是,这个社会,还有一种东西,能够使鬼推磨,那叫钱,英文:money!
秦枫见到青年缓步而来,脸上的慌张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认真,就像面对屠飞的时候一样。
第二十一章 屠家大少
个头只有一米六的青年,秦枫真的怀疑他是不是侏儒,他的脸更像是出自梵高之手,论抽象派,青年绝对是代表系列的。
诗画在燕京,被称为“美人”,几乎可以代表燕京的女人质量,青年就是诗画的追求者之一。
“画姐,要不要我们出面?”碧瑶和诗画站在二楼的楼阁中,关注着大厅里的一切。
诗画摆了摆手,娇容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薄唇轻启:“不用,难得有一出好戏看,何必这么快让它结束呢?”
碧瑶诧异的看着诗画,这是诗画第一次露出这个的神态,难道,她认为秦枫能斗得过屠天?
蒋成是燕京本地人,看到那个其丑无比的青年,就知道了他的身份,走到秦枫的面前,劝解道:“秦枫,要不,我们吃一下软,这个家伙名叫屠天,是屠飞的哥哥,屠家长子。”
秦枫撇头看了看蒋成,他知道蒋成是怕自己惹上燕京屠家,但是……早上才把屠飞羞辱了,秦枫跟屠家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你们两个先离开吧,我和屠家,还有一笔账要算!”
闻言,杜磊斯和蒋成纷纷露出了诧异的神情,他们知道秦枫跟屠天卯上了,但是,让他们抛弃同伴自己落跑,这让杜磊斯和蒋成无法忍受。
“秦枫,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我杜磊斯看上去像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吗?”杜磊斯的脾气有点爆,听到秦枫的话,顿时就怒了。
一旁的蒋成倒是没有说到,只是缓缓走到了秦枫的身边,用行动表示了自己的决定。
啪啪啪!
鼓掌声从屠天的手中发出,颇为赞赏的看了看秦枫三人,口中说道:“好感人的场面啊,放心,我这人最喜欢成人之美了,既然你们想留下,那我就好人做到底,一个也别想离开!”
说到最后,屠天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他并不是真的欣赏秦枫之间的友情,相反,他在燕京,绝对是小霸王的存在,今天秦枫居然不给自己面子,这让他怎么能不生气?
“你说留下就留下?太看不起人了吧?”杜磊斯的怒气还没有释放完,听到屠天的话语,顿时就爆发了,大喝一声,便向着屠天冲了过去。
相比之前的猥琐样子,杜磊斯此刻倒是有一种霸气的感觉。
只是……
“白痴!”身后的蒋成没好气的说道,霸气是有了,只是太过有勇无谋了。
果然,杜磊斯还没有冲到屠天的面前,就被一个黑衣男子横身一拦,一直包含百分百力道的拳头击打在了杜磊斯的腹部。
杜磊斯只是普通人,被一个职业保镖击中,岂有不趴下的道理?
看着放倒在地的杜磊斯,秦枫的脸色也阴沉了下来,佣兵出生的秦枫,将友情看得分外中,这是十八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潜意识。
“你会后悔的!”秦枫把声音压得很低,一言一句似乎要把屠天生吞活剥了。
秦枫虽然丧失了记忆,但是霸气依旧,即使面对面前七八个黑衣大汉,也无所畏惧。
随着秦枫的话音落下,他的身体也动了。
虽然不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功夫,但是秦枫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个时候,自己必须站出来!
不动如山,动如雷霆!
连蒋成都没有想到,秦枫行动起来如此可怕,仿佛化身一只凶猛的野兽,躬身,俯冲,透露这一种狂野的气息。
屠天只感觉眼前一花,下一瞬间,屠天就感觉到自己的脖子被人狠狠掐住了。
呼吸一下子变得不顺畅起来,屠天脸色难看,原本就不敢恭维的样貌变得狰狞起来。
“信不信我现在可以抹杀你!”秦枫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来自九幽地狱的魔音。
屠天自然不会相信秦枫会当着这么多人掐死自己,但是他身心胆小,就是确信秦枫不敢轻举妄动,跟被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个。
“放开他!”这时候,黑衣男子中的一个人走了出来,声音中含着怒气,应该是这伙保镖的首领吧!
秦枫转眼望去,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男子,长得倒不是很魁梧,但是秦枫从他的身上感觉到了一种危险的气息。
“蒋成,你别动手!”秦枫生怕蒋成跟杜磊斯一样,被人放倒,他们完全可以不管这件事。
蒋成点了点头,他不是愚笨的人,也不会热血冲脑,明知道打不过还拼了命的往前冲,那是出头鸟的行为。
“你让我放手我就放手?”秦枫轻笑一声,像是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高举着的手猛然往地上一摔,将屠天扣在脚下,一副君临天下的姿态,笑道:“你的主子就在我的脚下,有本事来救他啊!”
屠天终于恢复了呼吸,趴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声嘶力竭的大喊着:“你们这群废物,快点给老子把他们废了,不然全部卷铺盖走人!”
为首的那个黑衣男子脸色难看,不知道是因为屠天的话语还是秦枫的神出鬼没的身法。
“今天这是什么日子啊?屠大少居然屈尊寒舍,诗画有失远迎,倒是失礼了!”正当两方人马处于僵持状态的时候,诗画已经出现在二楼的楼梯口,笑脸盈盈的看着大厅的众人。
屠天现在连想死的心都有了,在自己女神的面前,自己被人踩在脚下,这比杀了他还痛苦。
听到诗画的声音,秦枫倒是将脚抬了起来,转身看向了诗画,见后者正俏皮的看着自己,似笑非笑的样子,让秦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屠天飞速离开了秦枫,躲到了黑衣男子的身后,怒喝道:“你小子等着,居然敢跟屠家作对,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放下一句狠话,屠天带着一众黑衣男子落荒而逃,今天丢的人已经够大了,他已经没有脸再呆着这里了。
“果然如传言,这屠大少,真是众望所归啊!”诗画掩嘴轻笑,看着屠天的背影,取笑道。
欺软怕硬,永远是小人物的生活方式,即使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子弟。
“不然,屠家也不会把屠二少选为继承人了!”碧瑶从诗画的身后走了出来,看着秦枫说道,“秦枫弟弟,你这第一次来,就闹出了这么大的风波,若是多来几次,我们这一亩三分地,还不得化为废墟啊?”
秦枫自然知道碧瑶是在取笑自己,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第二十二章 情书事件
从“烟花三月”出来,秦枫三人直接回到了宿舍。
燕京大学的宿舍,是上下床铺的那种,十几平米的地方,能住七八个人。
经过一个暑假,秦枫三人回到宿舍的时候,打开门一股腐朽的气味扑鼻而来。
“我擦,这是什么宿舍啊?这气味,比杜磊斯打飞机的还重!”蒋成皱了皱眉头,抱怨道。
“你才打飞机呢,你全家都打飞机!”杜磊斯躺枪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指着蒋成的鼻子痛骂一顿。
“好了好了,你们两就别耍活宝了,还是赶快整理一下宿舍吧!”秦枫在一旁当起了和事老,招呼着大家开始打扫卫生。
杜磊斯和蒋成瞪了彼此一眼,也没有再说话。
“你们……是谁?”忽然间,宿舍的门口出现了一个俏生生的少女,明眸贝齿,绝对是佳人的角色。
在男生宿舍能看着这么靓丽的风景线,无疑是所有男生梦寐以求的事情。
“哟,美女,这话该是我们来说吧?这里可是男生宿舍!”杜磊斯故作风骚的摆了摆手额头上的刘海,走到少女的面前,嬉笑道。
“啊,男生宿舍?这里不是……”少女抬起头,看了看长廊上一众看戏的男学生,顿时俏脸快要滴出血来了,慌张道:“对不起,我走错了,不好意思!”
说完,在众男生的笑声中,少女落荒而逃。
秦枫摇了摇头,这燕京大学,还真是人才辈出啊,走错班级可以理解,怎么会走错宿舍?
“傻丫头,你害羞个什么劲啊,不就是送封情书么?看姐姐的!”就在少女离开不到一分钟,男生宿舍的楼梯口又响起了一道女声。
众人望去,只见刚才慌慌张张逃离男生宿舍的女孩子去而复返,不同的是,女孩的身边多了一个女学生。
那个腼腆女生身边的少女,也算是清新亮丽了,虽然容貌只能算是中等,但是举手投足之间落落大方。
这两个少女完全是两个极端。
秦枫摇了摇头,也不想看戏,还是快点吧宿舍整理起来吧。
就在秦枫转身的时候,身后的女孩声音传到了秦枫的耳中:“喂,转身的那个,说你呢,站住!”
秦枫连着不解之色回过头,只见那个大方少女跨步而来,拉着之前的腼腆少女,径直走到了秦枫的面前,问道:“你就是秦枫?”
秦枫不知所谓,但还是点了点头,问道:“你们是……”
“我们是谁不重要,但是,这东西你得手下!”少女不由分说,将手中的一封信硬塞在了秦枫的手中。
两个少女不等秦枫开口,径直转身离开,顿时,周围的男生纷纷吹起了口哨,像是小流氓似的。
秦枫无奈的摇了摇头,虽然不知道这两个女孩唱的是哪一出,但还是回到宿舍拆开了那封情书。
“啧啧啧,人比人气死人啊,这次开学第一天,秦枫就收到了一封情书,快看看是那个美女怀春来着?”杜磊斯很不道德的抢过了秦枫的情书。
当杜磊斯拆开信封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叫一声:“我擦,我不会看错了吧?沈安蕾,是不是那个四大校花之一的沈安蕾啊?”
“说,你用什么卑鄙的手段,将沈安蕾搞到手的?”蒋成心里也一惊,直接把秦枫扑倒在床上,开始威逼。
沈安蕾在燕京大学的名声可是很响亮的,虽然只是排在第三,但是她的名气丝毫不比排在第一位的司徒婧灵差,原因就是,沈安蕾的护花队,堪称雄狮之军!
这一点,秦枫深有体会,早上狠踩屠飞的原因,就是因为沈安蕾。
秦枫随意的拿过情书,揉作一团,一点都不留恋的丢尽了垃圾桶。
看到秦枫的举动,杜磊斯和蒋成恨不得爆了秦枫的菊花,这可是校花的情书,你敢不敢不要这么随便?
想想,若是某个校花在开学第一天送来一封深情款款的情书,就算是让杜磊斯去死也心甘情愿了。
秦枫倒好,就算不喜欢沈安蕾,激动一下会死啊?
太打击人了,真tm不活了!
杜磊斯和蒋成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床上,也不管宿舍里灰尘四射,趴在床上开始痛哭起来。
因为女孩子送情书送到男生宿舍的事情太过惊人,秦枫的宿舍门口已经围满了同届的学生,当他们知道这情书的署名是沈安蕾的时候,炸开了锅。
“什么?那情书是沈安蕾送的?”
“这还能有错,我亲眼看到的,这会有错?”
“我爸是李刚,我会骗你?我说是沈安蕾的就是沈安蕾的!”
只是,刚走到门口,却被一个黑衣男子挡住了去路。
“这位朋友真是好福气啊,被诗画美人邀请上楼,做个朋友如何?”一道谦逊有礼的声音在三人的身后响起。
秦枫转身往去,只见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缓缓走来,西装笔挺,一双价格不菲的皮鞋擦得锃亮,油光满面的样子,一看就是成功人士。
只是,青年的长相,秦枫是在不敢恭维,见过丑的,没见过这么丑的。
难道这家伙也是老板娘的追求者?
杜磊斯的心中暗暗想道:就你这副尊荣,除非是天下男人都死绝了,会选择你做男朋友!
杜磊斯不知道的是,这个社会,还有一种东西,能够使鬼推磨,那叫钱,英文:money!
秦枫见到青年缓步而来,脸上的慌张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认真,就像面对屠飞的时候一样。
第二十一章 屠家大少
个头只有一米六的青年,秦枫真的怀疑他是不是侏儒,他的脸更像是出自梵高之手,论抽象派,青年绝对是代表系列的。
诗画在燕京,被称为“美人”,几乎可以代表燕京的女人质量,青年就是诗画的追求者之一。
“画姐,要不要我们出面?”碧瑶和诗画站在二楼的楼阁中,关注着大厅里的一切。
诗画摆了摆手,娇容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薄唇轻启:“不用,难得有一出好戏看,何必这么快让它结束呢?”
碧瑶诧异的看着诗画,这是诗画第一次露出这个的神态,难道,她认为秦枫能斗得过屠天?
蒋成是燕京本地人,看到那个其丑无比的青年,就知道了他的身份,走到秦枫的面前,劝解道:“秦枫,要不,我们吃一下软,这个家伙名叫屠天,是屠飞的哥哥,屠家长子。”
秦枫撇头看了看蒋成,他知道蒋成是怕自己惹上燕京屠家,但是……早上才把屠飞羞辱了,秦枫跟屠家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你们两个先离开吧,我和屠家,还有一笔账要算!”
闻言,杜磊斯和蒋成纷纷露出了诧异的神情,他们知道秦枫跟屠天卯上了,但是,让他们抛弃同伴自己落跑,这让杜磊斯和蒋成无法忍受。
“秦枫,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我杜磊斯看上去像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吗?”杜磊斯的脾气有点爆,听到秦枫的话,顿时就怒了。
一旁的蒋成倒是没有说到,只是缓缓走到了秦枫的身边,用行动表示了自己的决定。
啪啪啪!
鼓掌声从屠天的手中发出,颇为赞赏的看了看秦枫三人,口中说道:“好感人的场面啊,放心,我这人最喜欢成人之美了,既然你们想留下,那我就好人做到底,一个也别想离开!”
说到最后,屠天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他并不是真的欣赏秦枫之间的友情,相反,他在燕京,绝对是小霸王的存在,今天秦枫居然不给自己面子,这让他怎么能不生气?
“你说留下就留下?太看不起人了吧?”杜磊斯的怒气还没有释放完,听到屠天的话语,顿时就爆发了,大喝一声,便向着屠天冲了过去。
相比之前的猥琐样子,杜磊斯此刻倒是有一种霸气的感觉。
只是……
“白痴!”身后的蒋成没好气的说道,霸气是有了,只是太过有勇无谋了。
果然,杜磊斯还没有冲到屠天的面前,就被一个黑衣男子横身一拦,一直包含百分百力道的拳头击打在了杜磊斯的腹部。
杜磊斯只是普通人,被一个职业保镖击中,岂有不趴下的道理?
看着放倒在地的杜磊斯,秦枫的脸色也阴沉了下来,佣兵出生的秦枫,将友情看得分外中,这是十八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潜意识。
“你会后悔的!”秦枫把声音压得很低,一言一句似乎要把屠天生吞活剥了。
秦枫虽然丧失了记忆,但是霸气依旧,即使面对面前七八个黑衣大汉,也无所畏惧。
随着秦枫的话音落下,他的身体也动了。
虽然不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功夫,但是秦枫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个时候,自己必须站出来!
不动如山,动如雷霆!
连蒋成都没有想到,秦枫行动起来如此可怕,仿佛化身一只凶猛的野兽,躬身,俯冲,透露这一种狂野的气息。
屠天只感觉眼前一花,下一瞬间,屠天就感觉到自己的脖子被人狠狠掐住了。
呼吸一下子变得不顺畅起来,屠天脸色难看,原本就不敢恭维的样貌变得狰狞起来。
“信不信我现在可以抹杀你!”秦枫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来自九幽地狱的魔音。
屠天自然不会相信秦枫会当着这么多人掐死自己,但是他身心胆小,就是确信秦枫不敢轻举妄动,跟被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个。
“放开他!”这时候,黑衣男子中的一个人走了出来,声音中含着怒气,应该是这伙保镖的首领吧!
秦枫转眼望去,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男子,长得倒不是很魁梧,但是秦枫从他的身上感觉到了一种危险的气息。
“蒋成,你别动手!”秦枫生怕蒋成跟杜磊斯一样,被人放倒,他们完全可以不管这件事。
蒋成点了点头,他不是愚笨的人,也不会热血冲脑,明知道打不过还拼了命的往前冲,那是出头鸟的行为。
“你让我放手我就放手?”秦枫轻笑一声,像是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高举着的手猛然往地上一摔,将屠天扣在脚下,一副君临天下的姿态,笑道:“你的主子就在我的脚下,有本事来救他啊!”
屠天终于恢复了呼吸,趴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声嘶力竭的大喊着:“你们这群废物,快点给老子把他们废了,不然全部卷铺盖走人!”
为首的那个黑衣男子脸色难看,不知道是因为屠天的话语还是秦枫的神出鬼没的身法。
“今天这是什么日子啊?屠大少居然屈尊寒舍,诗画有失远迎,倒是失礼了!”正当两方人马处于僵持状态的时候,诗画已经出现在二楼的楼梯口,笑脸盈盈的看着大厅的众人。
屠天现在连想死的心都有了,在自己女神的面前,自己被人踩在脚下,这比杀了他还痛苦。
听到诗画的声音,秦枫倒是将脚抬了起来,转身看向了诗画,见后者正俏皮的看着自己,似笑非笑的样子,让秦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屠天飞速离开了秦枫,躲到了黑衣男子的身后,怒喝道:“你小子等着,居然敢跟屠家作对,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放下一句狠话,屠天带着一众黑衣男子落荒而逃,今天丢的人已经够大了,他已经没有脸再呆着这里了。
“果然如传言,这屠大少,真是众望所归啊!”诗画掩嘴轻笑,看着屠天的背影,取笑道。
欺软怕硬,永远是小人物的生活方式,即使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子弟。
“不然,屠家也不会把屠二少选为继承人了!”碧瑶从诗画的身后走了出来,看着秦枫说道,“秦枫弟弟,你这第一次来,就闹出了这么大的风波,若是多来几次,我们这一亩三分地,还不得化为废墟啊?”
秦枫自然知道碧瑶是在取笑自己,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第二十二章 情书事件
从“烟花三月”出来,秦枫三人直接回到了宿舍。
燕京大学的宿舍,是上下床铺的那种,十几平米的地方,能住七八个人。
经过一个暑假,秦枫三人回到宿舍的时候,打开门一股腐朽的气味扑鼻而来。
“我擦,这是什么宿舍啊?这气味,比杜磊斯打飞机的还重!”蒋成皱了皱眉头,抱怨道。
“你才打飞机呢,你全家都打飞机!”杜磊斯躺枪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指着蒋成的鼻子痛骂一顿。
“好了好了,你们两就别耍活宝了,还是赶快整理一下宿舍吧!”秦枫在一旁当起了和事老,招呼着大家开始打扫卫生。
杜磊斯和蒋成瞪了彼此一眼,也没有再说话。
“你们……是谁?”忽然间,宿舍的门口出现了一个俏生生的少女,明眸贝齿,绝对是佳人的角色。
在男生宿舍能看着这么靓丽的风景线,无疑是所有男生梦寐以求的事情。
“哟,美女,这话该是我们来说吧?这里可是男生宿舍!”杜磊斯故作风骚的摆了摆手额头上的刘海,走到少女的面前,嬉笑道。
“啊,男生宿舍?这里不是……”少女抬起头,看了看长廊上一众看戏的男学生,顿时俏脸快要滴出血来了,慌张道:“对不起,我走错了,不好意思!”
说完,在众男生的笑声中,少女落荒而逃。
秦枫摇了摇头,这燕京大学,还真是人才辈出啊,走错班级可以理解,怎么会走错宿舍?
“傻丫头,你害羞个什么劲啊,不就是送封情书么?看姐姐的!”就在少女离开不到一分钟,男生宿舍的楼梯口又响起了一道女声。
众人望去,只见刚才慌慌张张逃离男生宿舍的女孩子去而复返,不同的是,女孩的身边多了一个女学生。
那个腼腆女生身边的少女,也算是清新亮丽了,虽然容貌只能算是中等,但是举手投足之间落落大方。
这两个少女完全是两个极端。
秦枫摇了摇头,也不想看戏,还是快点吧宿舍整理起来吧。
就在秦枫转身的时候,身后的女孩声音传到了秦枫的耳中:“喂,转身的那个,说你呢,站住!”
秦枫连着不解之色回过头,只见那个大方少女跨步而来,拉着之前的腼腆少女,径直走到了秦枫的面前,问道:“你就是秦枫?”
秦枫不知所谓,但还是点了点头,问道:“你们是……”
“我们是谁不重要,但是,这东西你得手下!”少女不由分说,将手中的一封信硬塞在了秦枫的手中。
两个少女不等秦枫开口,径直转身离开,顿时,周围的男生纷纷吹起了口哨,像是小流氓似的。
秦枫无奈的摇了摇头,虽然不知道这两个女孩唱的是哪一出,但还是回到宿舍拆开了那封情书。
“啧啧啧,人比人气死人啊,这次开学第一天,秦枫就收到了一封情书,快看看是那个美女怀春来着?”杜磊斯很不道德的抢过了秦枫的情书。
当杜磊斯拆开信封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叫一声:“我擦,我不会看错了吧?沈安蕾,是不是那个四大校花之一的沈安蕾啊?”
“说,你用什么卑鄙的手段,将沈安蕾搞到手的?”蒋成心里也一惊,直接把秦枫扑倒在床上,开始威逼。
沈安蕾在燕京大学的名声可是很响亮的,虽然只是排在第三,但是她的名气丝毫不比排在第一位的司徒婧灵差,原因就是,沈安蕾的护花队,堪称雄狮之军!
这一点,秦枫深有体会,早上狠踩屠飞的原因,就是因为沈安蕾。
秦枫随意的拿过情书,揉作一团,一点都不留恋的丢尽了垃圾桶。
看到秦枫的举动,杜磊斯和蒋成恨不得爆了秦枫的菊花,这可是校花的情书,你敢不敢不要这么随便?
想想,若是某个校花在开学第一天送来一封深情款款的情书,就算是让杜磊斯去死也心甘情愿了。
秦枫倒好,就算不喜欢沈安蕾,激动一下会死啊?
太打击人了,真tm不活了!
杜磊斯和蒋成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床上,也不管宿舍里灰尘四射,趴在床上开始痛哭起来。
因为女孩子送情书送到男生宿舍的事情太过惊人,秦枫的宿舍门口已经围满了同届的学生,当他们知道这情书的署名是沈安蕾的时候,炸开了锅。
“什么?那情书是沈安蕾送的?”
“这还能有错,我亲眼看到的,这会有错?”
“我爸是李刚,我会骗你?我说是沈安蕾的就是沈安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