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节 指路(上)
    窗户之畔,一名白衣人负手而立,听到门边响起的敲击声。
    见师雨浓推门而入,庞皓不由惊喜的道:“雨浓……”
    师雨浓看到庞皓亦不由百感交集,一时说不出话来。
    两人初见之时,庞皓便对她萌生情愫,两人并肩杀敌时不会感觉不出来,更何况之后遭逢强敌时还曾得他援手数次。
    只不过师雨浓的心在羽红袖处,因此便不能接受这正常的男女之爱,而庞皓似乎也有所顾忌,并未有进一步的追求下去。
    现在见面却是恍如隔世,师雨浓思及自身遭变,纵然与羽红袖没有结果,也绝无可能与庞皓再在一起。
    一时间自怜,对庞皓的歉疚,对孔璋的恨意齐齐涌上心头。
    “红袖,我此来是见你此界的最后一面。”庞皓叹道。
    “最后一面?”师雨浓猛地惊醒过来,吃惊的望向庞皓。
    “不错,我此来是另有目的,如今我马上就要行事在即,所以特地赶至此处想再见你一面。”庞皓道。
    “是否还是不能告诉我呢?”师雨浓道,“不过,难道此事会令你非常危险?”
    “不是,说到危险,其实倒并非危险。”庞皓见她脸上有关切之色,不由微微感动,忍不住上前一步握住她的手道,“不过却会因此而暂时消失六十载之久。”
    “啊?”
    “雨浓,我一见你就心生情愫,但身负重任,却是不得不离开你,望你好自珍重。”庞皓忍不住重重的握住手中的一只柔荑不放,他将要的行事,对常人而言等若生离死别,对他来说虽别有办法,但亦要消失一个甲子之数,心情激荡下更是有些难以自制。
    “那孔璋之事你还是收手吧,我虽不知你到底为何要诛杀他,但万一事败对你大大不利。”
    庞皓停了一下,忽然面上出现决绝之色,从怀中掏出一物,却是一只手镯大小的玉环,轻轻套向师雨浓的手腕。
    “若是你当真要诛杀此人,便用上此物,这件法器是我这次出来,宗门借我的防身之物,名唤离合二相环,一环困人,二环杀人,如果你真元足够,更能催发出一道离合神光。”
    师雨浓心下微微感动,一时也不忍将手从庞皓手中抽出来,垂下头不敢看庞皓。
    时间宛如凝固了,两人各怀心事,室中却仿佛如情人重逢般,若两人的心思能互相被对方知晓,也不知道如何收场。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师雨浓手上一松,庞皓已经离开她步向房门,临别时禁不住回过头来道了声:“珍重。”
    师雨浓痴痴的望着庞皓消失的方向一直站着,直至一只手拍上她的肩膀,她才霍然惊醒过来,回过头来便看到了孔璋那可恶可憎的脸。
    “他对你都说了些什么?”孔璋不动声色的道,他一直对庞皓的目的怀有好奇。
    “你不用想从我这里探听到什么?”师雨浓一把拂开孔璋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有些厌恶的道,她感觉自己就像陷入孔璋蛛网中的猎物,身不由己,却已然无法摆脱。
    “他此行必定与御尽万法根源智经有关,但是就算是我也探听不出底细。”
    “那就算了,我瞧他对你挺有意思的,以为你自从和我在不落林海中之后,便想通了,开始喜欢男人了。”孔璋笑嘻嘻的道。
    师雨浓又羞又怒,“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师雨浓的羞怒之姿别有一番美态,看得孔璋心中一荡,如果不是顾忌身处元辰道的宗门驻地之内,差点就又想上前将她推倒。
    当然他也并非真的色急到这地步,不过他是有注意到自从刚才师雨浓见过庞皓后,自己对她的心灵影响似乎有所减弱了。
    他用尽办法才击溃了师雨浓对自己的大半抵抗意志,再加上以羽红袖的利益连带出纠结不清的状况,使得她心有顾忌,不得不接受控制。
    但一个女人敢反抗,除了爱之外,还有的可能便是自身的尊严,这种尊严便有可能来自于自信。
    而一个男人喜欢自己,哪怕即使自己不喜欢他,仍然会带来自信的增加。
    孔璋可不想在现在这关键时候,师雨浓脱出自己的控制,那会带来极大的变数。
    “一会儿我们便要与乌恩其和宝力德一起出发,你路上小心谨慎,我总觉得他们有些问题。”孔璋见师雨浓受他言语刺激,将刚才因庞皓带来的自信影响消弥了大半,便暂时收手,转而提醒道。
    ……
    师雨浓见过庞皓之后,四人便起程赶往兀良哈分部所在位置。
    诸人御风而行,穿行于罡风云间,不一会儿便将元辰道驻地抛在身后。
    四人一开始并肩飞行,过了一会儿孔璋便装作落后,师雨浓虽然仍是憎恨孔璋,但是在三人中仍然下意识的愿意向孔璋靠拢,便也放慢了飞行速度。
    孔璋故意迟滞了速度,却是因为神识破境后,神念之力大增,他凝生命魂后,在识海中能够将以前的细微之物观摩得更加入微,比如之前脑蜗寄生在他身上的脑虫,之前孔璋借观想术显形,已能将脑虫放大数百倍。
    但即使如此,仍是看不真切,只能勉强分辨形体禁锢起来。
    但是现在比起从前清晰何止十倍,便能看清脑虫是一些半透明的球形刺毛体,表面鼓鼓囊囊的,每隔一段时间那刺毛一般的体表便会轻轻裂开,分泌出一丝液质注入孔璋的身体,然后顺势从孔璋身体中吸走一丝体液。
    若是常人看到这情景定会毛骨悚然,但孔璋却是有些兴奋,这番显形下,他已是将脑虫看得一清二楚。甚至于他能感觉到,如果他的真元能再充沛一些,这观想显形之术还有余地。
    之前他尚不能肯定脑虫的属性,因此只能禁锢起来了事,但是如今却是能看清这脑虫虽然诡秘莫名,却也与某些蛊虫一样是要吸取宿主精血才能生存下去的。
    蛊虫生存,有自养和异养以及混合三大类。自养就是自己能寻览食物生存,多是黑虺王、刀螂蜥一类大型蛊虫,也有细微如微尘蛊,能自行吸吮污垢生存。
    异养则是完全需要吸吮宿主的精血体液才能存活,本身并不能存活下去,这类中如摄魂控心蛊最是出名。
    而混合类最出名的便是金蚕蛊,此蛊殖养时以血蚕叶喂食,血蚕叶须以人血配以一些特别材质浇灌才能生成。
    金蚕蛊喂食这种血蚕叶习惯后,便会转变为混合类,本身可以蚕叶为食,但是更加喜欢人血和人血浇灌生成的血蚕叶,才会受御者驱使不死不休的攻击目标。
    但既然是异养类的,孔璋便放下心来,他是这类蛊虫天生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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