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被人害死之前的那年夏天,曾带着这张回春方回过一趟罗家,私下里跟母亲商量说,好方子本该公诸于众,让世人受用,可是三清堂自打新皇登基后就被药师堂、仁术堂和巫医堂爬了头,再不复当年的辉煌,不如就把这张方子赠给罗家,当做三清堂的独传秘方代代传下去。母亲深表赞同,想了想又说,大房和二房一向不合,如今还在闹分家呢,未免到时分起来麻烦,不如就直接把方子交给大哥川柏吧。罗川柏是母亲的同母兄长,而罗川谷和罗川朴是老太太生的异母兄长,母亲有这样的提议也可以理解,而何当归向来尊重母亲的意见,于是就照办了。
二老爷罗川谷不知从何听闻了此事,知道那一张“仅几帖药就根除了老太太多年顽疾的神方”被大房给弄去了,立刻就跑去找母亲理论,母亲把他搪塞走了之后,他又跑到王府找何当归,何当归按照母亲先前的嘱托给了他一个软钉子。彼时,跟何当归关系很要好的周菁兰和徐四娘也在场,当时二人未动声色,过后却悄悄地把罗川谷留下,说她们知道何嫔的药方收藏在哪里,只要合力扳倒了何嫔,药方就是他的了。
罗川谷回去左思右想,如今罗家已经分家了,那个很有本事的外甥女也只跟大房的关系要好,大房之事她是有求必应,二房之事她是能拖就拖,与其总靠着那个没良心的外甥女,还不如一次性把药方弄到手!有了药方什么都有了,再也不用让夫人和女儿一趟趟的来王府巴结何当归了!之后,按照周菁兰的计划,罗白琼借口说她被夫君家虐待,偷跑出了夫家,也无颜回罗家。然后罗白琼在王府外购了一套宅子住下,几次半夜让人来找何当归,说“二小姐投缳了”“二小姐投井了”“二小姐服毒吐血了”,吓得何当归连夜跑去救人,才让周菁兰有了她频频夜出王府的证据。
这些恶毒的真相,都是何当归被关进水牢之后,罗川谷的夫人孙湄娘来“探望”她的时候告诉她的。
孙湄娘笑得歇斯底里,面目狰狞地告诉她,都是何敬先对不起我,说了要娶我却不兑现承诺,如今见到何敬先唯一的女儿变成了这样,我做梦都会笑醒!顺便再透露一句吧,顶去了罗川芎正妻之位的曾岳莲,根本就不是什么风尘歌女,而是我的亲表妹!而何敬先捧在手心里悉心疼爱的一双儿女,都是曾岳莲跟一个车夫生的!何敬先对不起我,你就为他赎罪吧!
彼时,已经不能说话的何当归才恍然明白,原来她和她半岁的女儿湉姐儿,都是在为那一位素未谋面的生身父亲何敬先赎罪。
“哈哈哈!”何当归掏出手绢拭一拭眼角笑出的泪,“有趣,有趣,真是太有趣了,哈哈哈哈!”上一世罗家的传家秘方“回春方”做出来的“回春枣”,现在又一次变成了罗家的传家之宝!
宁渊蹙眉盯着那个笑得泪流满面的小女子,尽管她笑得很欢,但他分明清晰的感染到了周遭蔓延的无尽的悲伤之意。他不明白一个十岁的女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悲意,一时间不知是带着身后的“风扬”去做第二次的“对话试验”,还是聪明地选择回避,谁知下一刻,那个狂笑不止的小女子竟然七窍流血,直挺挺地倒下去。
宁渊迟疑地走近她身边,先伸指探了探她的细颈和鼻息,又扣住她的脉门摸了片刻,她这是……
“公子,她这是怎么了?不如我去叫他们家的人来看看吧?”风扬看着这个眼耳口鼻都挂着血线的女孩子,提议道。
“不行!不能叫人,你快去把我的房门打开,然后你就在门口把守,不准让任何人靠近我的房间。”宁渊抱起了地上的人,沉声吩咐道。
※※※
“沙,嚓,沙,嚓……”寂静的苦竹林中传出起奇怪的脚步声,听起来是走路时踩到竹叶的声音没错,但是每一步之间的时间间隔,足有正常人走二三十步用的那么长时间,在这个深夜的野林中听起来不可谓不诡异。
走路的不是别人,而是身怀幻影步法,江湖上人称“神行锋踪”的聂淳。只见他熟门熟路地在苦竹林中左拐右转,只片刻工夫就走到了竹林的尽头。穿过一片怪石嶙峋的沙地,再高高低低地跃过一汪黑水潭,他来到了一个黝黑的山洞入口。在外面听了半盏茶的时间,他突然脚踩奇步,将幻影步法发挥到最大程度,暴喝一声:“里面的人,快快束手投降!”
只听一阵咝然的破空之声,连续几个快速得让肉眼看不清楚的旋身,聂淳瞬间跃至了山洞的深处,洞里面火光明灭,然后有人低叫道:“师弟,且慢动手,是我!”
聂淳落在地上,皱眉瞪着眼前那长发披肩的中年男子,眼神中愈发冰冷,冷冷道:“是你!你在这里做什么?”
中年男子摆摆手说:“别提了,前日我被人行刺,那个刺客的武功奇高,差点儿就让我丢了性命。我拼力逃出生天却伤势堪危,恰巧碰到了罗脉通,昔日我们同殿为臣,他对我还有些印象,也知道我已经从军中调进了锦衣卫,现在是锦衣卫的新任指挥官。于是我向他求助,告诉他我想找一个安全无人的所在闭关疗伤,而他向我推荐了此处。所以,我不是擅入罗府,而是经过罗家老太爷批准的!”
聂淳冷着脸问:“那些乌鸦是你杀的?火是你放的?你要在这里住多久?”
“呵呵,师弟真是个无情之人,你我十多年未见,一见面你就只关心一群吵人的死鸟,言下之意,莫非你还要赶我走?”中年男子坐回火堆边,面色委顿地说,“我怀疑锦衣卫中有人泄露了我的行藏,因此在伤势痊愈之前,我是绝对不会离开的。既然你知道我在这里,那以后每天的食物和水就由你负责给我送来,这样我不必去罗府的厨房里偷了,罗府之人无形中也少了一层危险——呵呵,师弟你知道的,我在这里养伤的事是绝密,看到我的人都必须死。”
“多年不见,你还是这样令人恶心。”聂淳咬着牙说。
“哈哈哈不敢当,让师弟你见笑了,不过,”中年男子的眼中精光一闪,勾唇道,“当年师父最得意的弟子,而今非但没有叱咤江湖,还变成了罗府的一条狗?难不成罗府有什么东西绊住了你?”
聂淳面无表情地说:“耿炳秀你听好了,罗府是我的家,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在我的守护之中。既然是老太爷让你住这里的,那每日辰时我会将食水放在山洞的入口处,而作为交换,直到你伤愈离开为止,你都不得踏出山洞半步。若让我发现你走出来了,要杀死现在的你比杀死一只爬虫还简单,你早就破门出教,不是我隆浒教的弟子,杀了你也不算是残害同门。”
原来这个中年男子不是别人,而是几年之后,将会被人称为“天下第一酷吏”的锦衣卫指挥佥事耿炳秀。此人天性邪恶,城府极深,并兼喜怒难测,平日里跟普通人一般冷静正常,可少数几个熟识他的人却知道,他的心里其实住着一个嗜血的妖魔,遇事睚眦必报,杀人手段极尽残忍。
耿炳秀张口一笑,露出被血染红的牙齿,道:“师弟你说哪里话,我疗伤期间乐得不出门,只要伙食满意,有酒有肉,我就绝不在罗府里乱闯,如何?唉,你别用这种眼神瞪着我嘛,我又不是见人就杀的凶徒,就像刚才有一个女人挡了我的路,我也只是将她绊进水里,并没有扭掉她的脑袋啊。咳咳,该死的,不知是哪里来的妖童,竟会使用江湖上失传的长风诀,差点就要了我的性命!”
“妖童?长风诀?”聂淳皱眉,他虽然知道有一位会使长风诀的世外高人,却从未听闻此人收过弟子。
耿炳秀痛苦地按着胸口,边咳边说:“十几日前,我和属下在兔儿镇遇到了一个阻挠我们办案的刁民,他以铜具遮面,不露真容,不过看其身形听其声音,咳咳,应该是个年纪小于十二岁的小孩子。那日追到山脚下就被他逃了,满山遍野的找了好几天都没把他挖出来,咳咳,前日里我独自来扬州办差,被一张飞镖上的字条诱到郊外,然后这个妖童就又一次现身了,迎面就来了一场铺天盖地的袭杀。”
聂淳讥讽地看着耿炳秀,低哼道:“连个小孩子都打不过,耿将军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咳咳,是他先偷袭我的!而且我猜测,此妖童定非人类之属,否则绝不会有这般厉害的身手,我所认识的人之中,也就仅有陆江北和高绝等少数的两三人能制住他。”耿炳秀心有余悸地看着自己双腿上纵横交错的伤口,皱眉道,“况且上次在我们的合力围堵之下,他身上负伤十几处,短短不到十日的工夫,怎么可能好得那样彻底!”
“那他为什么要杀你?”聂淳幸灾乐祸地看着对方,“你最近又做了什么缺德事?”
耿炳秀紧锁眉头,回忆说:“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认错人了,因为他口呼什么‘天下第一酷吏,人人得而诛之’,而我除了少年时期在内阁做过两年文官之外,十几年来一直都在西北军中,从未步入仕途,今年年初才甫任四品锦衣卫。于是我就喝令他快住手,告诉他‘我叫耿炳秀,绝不是你口中的什么酷吏’,可是他却大喝一声‘杀的就是你’,同时放出了他长风诀中的杀招……好厉害的一个男孩,才十一二岁就有这般身手,他又对我这般仇恨,等他来日长大了我岂有活路?”
“你活该。”聂淳语气中浑不在意,可心中也对这个神秘的男孩产生了兴趣。
耿炳秀看向聂淳,软声求道:“师弟,其实这次我来罗府疗伤,就是因为听说你住在罗府,昔年在师门里我待你是极好的,还曾救过你的性命,就求你发出隆浒教圣令,帮我查一查那个男孩的来历吧!”
☆、第107章 坏了你的名节
更新时间:20130816
何当归从长长的梦中醒来,眼角一片湿润之意。“”在梦里,她的女儿捧着一把银针朝她走来,脆生生地求道,娘,听说你的针法能把死人扎活,不如你来救救我吧,我还没看够这个世界呢!
入目的是一张橙色的宽大床榻,枕上传来的香气竟是惊人的熟悉,如果她没嗅错的话,这应该是皇室专用的龙涎香。昔年,此香是朱权最爱用的,只要闻到了这种香气,就是他走近了。曾几何时自己对这种味道就有了深入骨髓的记忆,还从朱权那里讨来了一小块放在枕边,日日夜夜如痴如醉地闻着。难怪她会一直梦见女儿,原来是闻了这个香的缘故。
这是哪里?何当归坐起身来,不是她的那个房间,而床上没装床幔和蚊帐,定然是听竹院中的房间。她记得之前自己一阵胸闷难过,花一下午时间封住的胸口以上的大穴被真气全部冲开,而后她的眼前一片漆黑,鼻端却渐渐嗅到一丝龙涎香的味道……
“你醒了,你按一按自己的风池穴和期门穴,看看还痛不痛,如果不痛的话,你就把真气导入丹田吧。”
顺着声音望向偏厅,她看到那个长得像陆江北的少年坐在碎玉桌边,因为跟他不太熟,所以脱口而出地问:“我怎么会在这里?风公子呢?”
“你找他干嘛?”少年不悦地说,“救你的人是我,你快点谢谢我!”
“哦,谢谢,”何当归看向桌上的茶壶,“有水吗?”
少年沉默了片刻,才老大不情愿地倒了一杯茶,慢吞吞地端着走过来,一扬手把茶盅举到她的脸上。
一看就是个从未给别人端过茶的大少爷,不过早就看惯了各种人的脸色,何当归也没甚可抱怨的,双手捧过茶就一饮而尽。热茶熨帖得脏腑非常舒服,想到自己的房里只有凉茶,她当下也不客气,推开被子滑下床,半蹬上一双陌生的软鞋,“咚咚咚”地跑到桌边自己动手倒茶喝。
喝到第三盅的时候,耳边传来了少年带着一丝黯哑的声音:“喂,你叫何当归是吧,既然我坏了你的名节……明日我就去向罗老太君提亲,请求纳你为妾,你觉得如何?”
一开始时,何当归疑心自己出现了幻听,然后低头瞧了一眼自己小孩子的身体,以及身上一丝不乱的衣物,仍然是疑心自己出现了幻听。谁坏了谁的名节,谁又要向谁提亲?
宁渊瞧出了她的困惑,出声提醒道:“你的双足,被我看到了。”
“呀。”何当归低呼一声,这才发现自己没穿袜子,且瞧脚上这双鞋的尺码,应该是男子穿的软鞋,她不小心穿了他的鞋!好在她穿的裙子长及地面,忙拉起盖住了半裸的玉色莲足。“”
“你的双足形状很美,还不足三寸,看起来还没有缠过足吧?虽然我不介意女子天足,不过你也到了缠足的最佳年纪了,缠一缠会更漂亮的。”宁渊放肆地瞧着眼前的小女子,语带回味地品评着对方的小脚,然后又非常理所当然地说,“我的打算是,这次离开扬州时就把你带走,年纪小些没关系,先在我的府中养几年再收房,正好熟悉一下你的新家。”
何当归又惊又怒:“小子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哪个要跟你走!”
宁渊悠悠地说:“女子的足是矜贵之物,只能给她的夫君看,我既然看到了你的双足,就算你配不上我,我也只好勉为其难……”
“既然你知道我体内有真气,那我不妨告诉你,其实我是一个江湖侠女,”何当归气冲冲地打断他说,“我们江湖儿女生性豪迈,大而化之,不讲究那一套《千金条律》中的繁文缛节,所以我决不会嫁你的。”
“哦?”宁渊兴味地挑眉,“失敬,原来姑娘是江湖中人,不知姑娘的名号是什么,走的是昼路夜路旱路还是水路啊?”
“……扬州女侠。”何当归憋了半天,暂时只能想到这个不太响亮的名号。
宁渊一晒:“扬州女侠?这倒是第一次听闻,我还奇怪你怎么见到死鸟不会害怕,原来还是个小小的女侠……”温朗的眼中掠过极淡的精光,似冷月照水一晃,话锋也随之一转,“你的手上和脸上搽了什么东西?我已看过了,除了这两处,你身上其他地方的肌肤都是雪白的。”
“你都看了哪里?”何当归瞪眼。
“怎么?改变初衷了,要让我负责任了么?”宁渊露出一个在何当归看来很欠揍的笑容,从他的腰间摘下一个香囊,慢吞吞地道,“刚才我给你脱鞋袜的时候,发现你脚上的肤色和脸上不一样,好奇之下就瞧了瞧别的地方是什么颜色,反正也没什么看头,就随便掀开瞧了两眼……我不会赖账的,你瞧,”他从香囊中揪出一小缕黑发,“这是从你的鬓发上取走的,就算是对你下定的信物了。你这样的女子,一般人也不敢娶你,就算这次你不肯跟我走,三年之内我必来下聘把你带走。”
何当归皱眉听完这番话,不怒反笑:“听说江湖上有‘易容’和‘变声’这两样绝技,小女子一直神往却无缘得见,未曾想,今日竟同时见着了这两样绝技。少年你的易容术固然精妙,可变声的口技实在有待提高,刚刚你的这一番话中,从声线、语调、语气到语速都先后改变了三四次。”看着对方震惊的表情,她的心情大好,感叹道,“现在的江湖术士真是太不负责任了,徒弟才只学到个半瓶子水,就匆匆地将其打发出门去,巴巴地跑到外面来丢人现眼,贻笑大方!”
宁渊纵身跃起,把那小女子一把按在桌上,以两根手指紧扣住她的细颈,寒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你怎知道我是易容过的?”
“本来只是有所怀疑,不过现在却是你自己亲口承认了,”何当归软趴趴地伏在桌上,打了一个哈欠说,“你的脸并没有破绽,可变声练得不到家,于是我方想到,你大概在设法隐藏自己的身份。反正你是谁你想藏什么东西,跟我没有一枚大钱的关系,你快快把我的头发还我,再发誓以后决不重提今夜之事,我就不拆穿你。”
宁渊考虑了一下,把掌下之人放开。她只是知道自己易过容罢了,根本连自己的身份都不知道,他冷哼一声:“你现在拒婚不过是因为你不知我的身份,等你知道了我是谁,只怕你还要求着来做我的侍妾呢!”
“少年啊,你用的龙涎香太招摇了,下次改装成别人的时候换一种香吧,快把我的头发还我!”何当归摊开掌心索要她的发,没想到这小子不止偷看她的身子还偷走她的头发。不过平心静气地想一下,她已经是二十八岁的大人了,不必太在乎这个,她要是上辈子的十四岁那年生出个儿子,如今正好跟他一般高!就当被儿子看到了!
宁渊惊疑地看着她:“你还知道……龙涎香?你从何得知?”龙涎香只有皇室中人才可以用,而且每年进贡的寥寥几斤香料,朱元璋只赏给包括自己在内的三四个得宠的儿子,不少权掌一方的藩王都从未用过此香。识得的人也极少,比如自己的侧妃万龄,虽然是二品大员太子少傅之女,久居京城阅遍繁华,也不识得此香,还说从未闻过这样好闻的味道。
何当归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了,暗自有些后悔,连忙抛出另一个问题去转移他的注意力:“喂,真的风扬去哪儿啦?你们找了人来顶包,怎么不找个说话伶俐点的?”看到对方一副又想扑过来杀人灭口的架势,何当归把双手挡在胸前说,“站住你站住,我说过我对你们的秘密不感兴趣,只要你不来惹我,你我之间就是井水不犯河水——快还我头发!”
宁渊高深莫测地看了她半晌,用谈判的口吻说:“头发可以还你,但不是现在,我现在受了严重的内伤,正想找个高手替我疗伤,之前我救过你一次,现在你报恩的时候到了,等你替我治好了伤,头发就物归原主。”
“高、手?”何当归用细细的手指点了点自己的鼻尖,既不可思议又充满希望地问,“你是说、我?”
宁渊理所当然地点点头:“当然了,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女子有这样深厚的内力,虽然在我眼中不值一提……”看到那小女子的脸色立时一垮,想到现在还用得着她,转而尽量公正地说道,“平心而论,你自称一个‘扬州女侠’也不算过分。我的伤势靠自己调养要两个月才能痊愈,不过有你辅助的话就可以缩短至一个月,若是你伺候得我舒心满意,说不定我一时高兴就赏你做我的侧妻了。”
何当归一时暴怒就想赏他一巴掌,可是听他的语气仿佛是个高手,这对自己倒是个难得的机会,她考虑了一下,慢慢问:“少年,你懂得内功的运气法门吗?”见对方不知就里的、很老实的点了点头,何当归微笑道,“那不如这样,你教我运气法门,我帮你疗伤,大家都受益,行不行?”
“可以是可以,只是为什么要让我教你这个?”联想到之前探到的她杂乱无章的脉息,宁渊挑眉,“莫非你根本不会运气?那你的深厚内力是从哪儿来的?”
何当归摊摊手:“我不打探你的秘密,也不喜欢别人来探我的底,‘运气法门指导’换‘一个月疗伤’,能不能成交?”
“……成交了。”
※※※
“咚咚咚!咚咚咚!”
何当归睁开惺忪的睡眼,见得天已经蒙蒙亮了,是谁在敲门啊,“蝉衣是你吗?”昨天,她和槐花等到半夜也未见蝉衣回来,等着等着她就睡着了。
汤嬷嬷推门进来,一脸焦急地说:“三小姐,不好了,快换上衣服跟我去琉璃堂!”
“琉璃堂?”何当归半撑起身子,奇怪地问,“不是说好了明天去的吗?今天不是要为竹哥儿祈福吗?”今天她可是跟那个叫宁渊的人约好了,要开始第一天的“学武疗伤、双管齐下、互利互惠”的合作项目。
“三小姐,竹哥儿又出事了,你快去看看他吧!”汤嬷嬷苦着脸说,“大少奶奶派人传信说,竹哥儿他吃了你送去的燕窝汤就昏迷不醒了!”
何当归把长发拨到胸前,一边用手指梳理一边反问道:“我自己都已两天未进食,又从哪儿弄燕窝汤给竹表侄吃?”
“不是的,那汤其实是老太太让人做了,然后以你的名义送去的,想让大少奶奶那边先消消气儿,明天就不会难为你了,谁知竟出了这样的事!”汤嬷嬷四顾一番,找过来一件绿锻褙子就往何当归的身上套,进一步地解释道,“昨天老太太不是吃了一枚枣吗?她觉得那枣核应该也是沾着点仙气儿的,又已经被你开过光了,于是她就让人拿那个枣核煮水。煮了一整夜,一锅水煮成一小碗水,又让人拿那水做了一碗燕窝汤送去给竹哥儿吃,附带说那是你对大少奶奶的一番歉意。可是燕窝送过去不到一个时辰,琉璃堂就传信说,竹哥儿吃了两口就两眼一翻,不省人事了!三小姐,他是不是中了你的枣核水的毒了?你快过去看看他!”
☆、第108章 善心之于禽兽
更新时间:20130816
中毒?枣核上仙气儿自然是没有的,可是药性也极轻微,就算给竹哥儿吃是药不对症,治不好病,也绝对不会吃出昏厥的惊人症状。
何当归哑然一笑,真有趣,她救竹哥儿的事是绝密,她献传家宝仍然是绝密,可是现在出了问题倒是忘不了来找她。也罢,昨天夜里已经从老太爷的书房找到了一套四寸二分的蜜蜡柄银针,正好拿来试试合不合手。
她上一世最好的一套针是在京城重问阁打的金针,由七成黄金加三成黄铜制成,柔软不易折断,长约三寸三分,针身寸余长,粗端若弓弦,尖端若牛毛,以犀角为柄。古语云,汤药攻其内,针灸攻其外。不少的著作传世的上古名医都曾道,针灸之功,过半于汤药。而针的优劣又直接影响着针灸之功,优质的针不随天时季节的冷热而变化,与人体的温度相宜,刺针时无痛感,刺入体内不变色,没有滞涩难于起出的困难,老太爷行医五十余载,他的行头自然是极好的。
何当归站起身让汤嬷嬷给自己整理衣袂,呵呵,竹哥儿吃了“她送去的燕窝汤”就昏迷不醒了?用脚趾头想一想也大致清楚这其中的猫腻,倘若送这碗汤的时候打的是老太太的名号,那竹哥儿喝完之后大概依然会生龙活虎。与其说枣核有毒,倒不如说是自己的名号有毒。
她一边坐在妆台前任由汤嬷嬷捣鼓她的头发,一边抚了抚绕在手腕上的针套,董心兰啊董心兰,你我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可你放着消停的日子不过,非要闹得鸡飞狗跳才高兴,那我就再帮你点一把火好了。上一世我的针只会救人,为自己挣来了一个头破血流的结局;窦海溱老先生的针十年之中活人无数,为他挣来一个众叛亲离死无全尸的下场,除了自己这个“半个的半个徒弟”,他连个给他收尸的人都没有。可见,好东西只能用在人的身上,对于禽兽,医者仁心都是多余的东西。
“嬷嬷啊,我去琉璃堂瞧瞧倒是无妨,可家里人都知道我不会治病——事实上我就是不会治病嘛——表嫂她又怎肯把竹表侄抱给我看呢?枣核之事又不能讲出来,若我当众抱着竹表侄念经驱毒,这不是很奇怪吗?”何当归不紧不慢地说,“何况昨天咱们还没出门,表嫂她们找上门来,然后就有了那许多的‘天罚’,若是今天咱们又违背前言,不老老实实在家酬神还愿的话,还不知会出什么意外,嬷嬷,你怎么看?”
汤嬷嬷苦恼不已,焦急道:“话虽如此,可是竹哥儿现在命悬一线,救人如救火啊!那枣核是神仙给你的,说不定只要让你抱一抱竹哥儿,他就醒过来了呢!”
何当归笑眯眯地说:“呵呵,我若是有那般本事,我自己也快成仙儿了,若是抱一抱没抱醒,表嫂一激动,我的手一哆嗦,把竹表侄掉在地上可怎么好?依我瞧,表嫂对竹表侄是关心则乱,越乱越不利于救人啊。嬷嬷你不记得了吗,那不能提名字的人说,我跟人分享我的枣时要绝对出于自愿,抱人和念经的形式都是次要的。虽然我很愿意把枣跟罗家的任何一个人分享,可是嬷嬷你有所不知,我这个人天生胆子就小,别人一大声说话我就忍不住会哭,别人一推推嚷嚷我就会立刻晕倒了!到时候‘自愿’就变成了‘强迫’,说不定误沾了仙气儿的竹表侄会立刻毒发呢!”
汤嬷嬷听得目瞪口呆,不过转念一想也有道理,大少奶奶平时温柔娴淑,对谁说话都细声细气的,不过对三小姐却是个唯一的例外。自己从前就曾多次碰见过大少奶奶双手叉腰、滔滔不绝地呵骂三小姐的情形,每一次都见三小姐哭得像个小可怜儿,自己看着也颇心疼。可是,那时候大少奶奶怀着燕姐儿,孕妇的脾气不好也是可以理解的,心中有火气,撒出来总比憋着好,何况她是三小姐的半个长辈,多多训导三小姐也是为三小姐好。抱着这样的想法,自己每次见到这种情形都是立即回避开来,以免让大少奶奶觉得尴尬。
可如今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三小姐昨天被马蹄踩一踩就哭了一下午,若是被大少奶奶推一推晕了过去,谁来给竹哥儿念经驱毒?想到此处,汤嬷嬷不禁犯难道:“咱们家虽然有不少神医,可这跟神仙沾边儿的事大家都插不上嘴,老太太如今是又着急又懊悔,整个人六神无主的,三小姐,就求你帮老奴出个主意吧!”
何当归铃铃一笑道:“不如这样,嬷嬷让人去琉璃堂把表嫂表侄唤过来,你们拉着表嫂说说话,把表侄单独放在东耳房休息,我悄悄溜进去看看是怎么个情况,能救醒当然最好了,救不醒……那再慢慢看吧,嬷嬷你不必过分担忧,咱们家可是有位医术当世第一的老太爷坐镇呢!”
汤嬷嬷双眼一亮,连连点头道:“这个办法好,就这么办了,我立刻去唤人过来,三小姐你快快梳洗打扮吧!”说着她丢下那梳到一半的头发,慌不迭地跑掉了。
何当归对于梳发一向不大在行,于汤嬷嬷那个半成品的基础上弄了很久,还是乱糟糟的不成形,槐花从外面端水进来,见状笑道:“让我来吧小姐,从前我常帮大师姐梳头,早就练熟了!”说着把水盆一放,接过那一捧乌亮的青丝,三下两下就绾好了一个俏丽的反绾髻。
何当归欣赏着镜中的影子,笑道:“没想到你还有这般手艺,这个髻造型别致,松紧也适中,很是舒服,以后你就帮我梳头吧。”
受到夸奖,槐花的脸上却略有黯然:“大师姐梳头的手艺才叫棒呢,没有人比她的手更巧,她要是在这里该有多好!咱们三个轮番劝了她好多次,可她就是不肯跟咱们一起走,还说什么她‘天命注定只适合呆在道观’,那个乌漆麻黑的道观有什么好的?”
二老爷罗川谷不知从何听闻了此事,知道那一张“仅几帖药就根除了老太太多年顽疾的神方”被大房给弄去了,立刻就跑去找母亲理论,母亲把他搪塞走了之后,他又跑到王府找何当归,何当归按照母亲先前的嘱托给了他一个软钉子。彼时,跟何当归关系很要好的周菁兰和徐四娘也在场,当时二人未动声色,过后却悄悄地把罗川谷留下,说她们知道何嫔的药方收藏在哪里,只要合力扳倒了何嫔,药方就是他的了。
罗川谷回去左思右想,如今罗家已经分家了,那个很有本事的外甥女也只跟大房的关系要好,大房之事她是有求必应,二房之事她是能拖就拖,与其总靠着那个没良心的外甥女,还不如一次性把药方弄到手!有了药方什么都有了,再也不用让夫人和女儿一趟趟的来王府巴结何当归了!之后,按照周菁兰的计划,罗白琼借口说她被夫君家虐待,偷跑出了夫家,也无颜回罗家。然后罗白琼在王府外购了一套宅子住下,几次半夜让人来找何当归,说“二小姐投缳了”“二小姐投井了”“二小姐服毒吐血了”,吓得何当归连夜跑去救人,才让周菁兰有了她频频夜出王府的证据。
这些恶毒的真相,都是何当归被关进水牢之后,罗川谷的夫人孙湄娘来“探望”她的时候告诉她的。
孙湄娘笑得歇斯底里,面目狰狞地告诉她,都是何敬先对不起我,说了要娶我却不兑现承诺,如今见到何敬先唯一的女儿变成了这样,我做梦都会笑醒!顺便再透露一句吧,顶去了罗川芎正妻之位的曾岳莲,根本就不是什么风尘歌女,而是我的亲表妹!而何敬先捧在手心里悉心疼爱的一双儿女,都是曾岳莲跟一个车夫生的!何敬先对不起我,你就为他赎罪吧!
彼时,已经不能说话的何当归才恍然明白,原来她和她半岁的女儿湉姐儿,都是在为那一位素未谋面的生身父亲何敬先赎罪。
“哈哈哈!”何当归掏出手绢拭一拭眼角笑出的泪,“有趣,有趣,真是太有趣了,哈哈哈哈!”上一世罗家的传家秘方“回春方”做出来的“回春枣”,现在又一次变成了罗家的传家之宝!
宁渊蹙眉盯着那个笑得泪流满面的小女子,尽管她笑得很欢,但他分明清晰的感染到了周遭蔓延的无尽的悲伤之意。他不明白一个十岁的女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悲意,一时间不知是带着身后的“风扬”去做第二次的“对话试验”,还是聪明地选择回避,谁知下一刻,那个狂笑不止的小女子竟然七窍流血,直挺挺地倒下去。
宁渊迟疑地走近她身边,先伸指探了探她的细颈和鼻息,又扣住她的脉门摸了片刻,她这是……
“公子,她这是怎么了?不如我去叫他们家的人来看看吧?”风扬看着这个眼耳口鼻都挂着血线的女孩子,提议道。
“不行!不能叫人,你快去把我的房门打开,然后你就在门口把守,不准让任何人靠近我的房间。”宁渊抱起了地上的人,沉声吩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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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嚓,沙,嚓……”寂静的苦竹林中传出起奇怪的脚步声,听起来是走路时踩到竹叶的声音没错,但是每一步之间的时间间隔,足有正常人走二三十步用的那么长时间,在这个深夜的野林中听起来不可谓不诡异。
走路的不是别人,而是身怀幻影步法,江湖上人称“神行锋踪”的聂淳。只见他熟门熟路地在苦竹林中左拐右转,只片刻工夫就走到了竹林的尽头。穿过一片怪石嶙峋的沙地,再高高低低地跃过一汪黑水潭,他来到了一个黝黑的山洞入口。在外面听了半盏茶的时间,他突然脚踩奇步,将幻影步法发挥到最大程度,暴喝一声:“里面的人,快快束手投降!”
只听一阵咝然的破空之声,连续几个快速得让肉眼看不清楚的旋身,聂淳瞬间跃至了山洞的深处,洞里面火光明灭,然后有人低叫道:“师弟,且慢动手,是我!”
聂淳落在地上,皱眉瞪着眼前那长发披肩的中年男子,眼神中愈发冰冷,冷冷道:“是你!你在这里做什么?”
中年男子摆摆手说:“别提了,前日我被人行刺,那个刺客的武功奇高,差点儿就让我丢了性命。我拼力逃出生天却伤势堪危,恰巧碰到了罗脉通,昔日我们同殿为臣,他对我还有些印象,也知道我已经从军中调进了锦衣卫,现在是锦衣卫的新任指挥官。于是我向他求助,告诉他我想找一个安全无人的所在闭关疗伤,而他向我推荐了此处。所以,我不是擅入罗府,而是经过罗家老太爷批准的!”
聂淳冷着脸问:“那些乌鸦是你杀的?火是你放的?你要在这里住多久?”
“呵呵,师弟真是个无情之人,你我十多年未见,一见面你就只关心一群吵人的死鸟,言下之意,莫非你还要赶我走?”中年男子坐回火堆边,面色委顿地说,“我怀疑锦衣卫中有人泄露了我的行藏,因此在伤势痊愈之前,我是绝对不会离开的。既然你知道我在这里,那以后每天的食物和水就由你负责给我送来,这样我不必去罗府的厨房里偷了,罗府之人无形中也少了一层危险——呵呵,师弟你知道的,我在这里养伤的事是绝密,看到我的人都必须死。”
“多年不见,你还是这样令人恶心。”聂淳咬着牙说。
“哈哈哈不敢当,让师弟你见笑了,不过,”中年男子的眼中精光一闪,勾唇道,“当年师父最得意的弟子,而今非但没有叱咤江湖,还变成了罗府的一条狗?难不成罗府有什么东西绊住了你?”
聂淳面无表情地说:“耿炳秀你听好了,罗府是我的家,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在我的守护之中。既然是老太爷让你住这里的,那每日辰时我会将食水放在山洞的入口处,而作为交换,直到你伤愈离开为止,你都不得踏出山洞半步。若让我发现你走出来了,要杀死现在的你比杀死一只爬虫还简单,你早就破门出教,不是我隆浒教的弟子,杀了你也不算是残害同门。”
原来这个中年男子不是别人,而是几年之后,将会被人称为“天下第一酷吏”的锦衣卫指挥佥事耿炳秀。此人天性邪恶,城府极深,并兼喜怒难测,平日里跟普通人一般冷静正常,可少数几个熟识他的人却知道,他的心里其实住着一个嗜血的妖魔,遇事睚眦必报,杀人手段极尽残忍。
耿炳秀张口一笑,露出被血染红的牙齿,道:“师弟你说哪里话,我疗伤期间乐得不出门,只要伙食满意,有酒有肉,我就绝不在罗府里乱闯,如何?唉,你别用这种眼神瞪着我嘛,我又不是见人就杀的凶徒,就像刚才有一个女人挡了我的路,我也只是将她绊进水里,并没有扭掉她的脑袋啊。咳咳,该死的,不知是哪里来的妖童,竟会使用江湖上失传的长风诀,差点就要了我的性命!”
“妖童?长风诀?”聂淳皱眉,他虽然知道有一位会使长风诀的世外高人,却从未听闻此人收过弟子。
耿炳秀痛苦地按着胸口,边咳边说:“十几日前,我和属下在兔儿镇遇到了一个阻挠我们办案的刁民,他以铜具遮面,不露真容,不过看其身形听其声音,咳咳,应该是个年纪小于十二岁的小孩子。那日追到山脚下就被他逃了,满山遍野的找了好几天都没把他挖出来,咳咳,前日里我独自来扬州办差,被一张飞镖上的字条诱到郊外,然后这个妖童就又一次现身了,迎面就来了一场铺天盖地的袭杀。”
聂淳讥讽地看着耿炳秀,低哼道:“连个小孩子都打不过,耿将军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咳咳,是他先偷袭我的!而且我猜测,此妖童定非人类之属,否则绝不会有这般厉害的身手,我所认识的人之中,也就仅有陆江北和高绝等少数的两三人能制住他。”耿炳秀心有余悸地看着自己双腿上纵横交错的伤口,皱眉道,“况且上次在我们的合力围堵之下,他身上负伤十几处,短短不到十日的工夫,怎么可能好得那样彻底!”
“那他为什么要杀你?”聂淳幸灾乐祸地看着对方,“你最近又做了什么缺德事?”
耿炳秀紧锁眉头,回忆说:“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认错人了,因为他口呼什么‘天下第一酷吏,人人得而诛之’,而我除了少年时期在内阁做过两年文官之外,十几年来一直都在西北军中,从未步入仕途,今年年初才甫任四品锦衣卫。于是我就喝令他快住手,告诉他‘我叫耿炳秀,绝不是你口中的什么酷吏’,可是他却大喝一声‘杀的就是你’,同时放出了他长风诀中的杀招……好厉害的一个男孩,才十一二岁就有这般身手,他又对我这般仇恨,等他来日长大了我岂有活路?”
“你活该。”聂淳语气中浑不在意,可心中也对这个神秘的男孩产生了兴趣。
耿炳秀看向聂淳,软声求道:“师弟,其实这次我来罗府疗伤,就是因为听说你住在罗府,昔年在师门里我待你是极好的,还曾救过你的性命,就求你发出隆浒教圣令,帮我查一查那个男孩的来历吧!”
☆、第107章 坏了你的名节
更新时间:20130816
何当归从长长的梦中醒来,眼角一片湿润之意。“”在梦里,她的女儿捧着一把银针朝她走来,脆生生地求道,娘,听说你的针法能把死人扎活,不如你来救救我吧,我还没看够这个世界呢!
入目的是一张橙色的宽大床榻,枕上传来的香气竟是惊人的熟悉,如果她没嗅错的话,这应该是皇室专用的龙涎香。昔年,此香是朱权最爱用的,只要闻到了这种香气,就是他走近了。曾几何时自己对这种味道就有了深入骨髓的记忆,还从朱权那里讨来了一小块放在枕边,日日夜夜如痴如醉地闻着。难怪她会一直梦见女儿,原来是闻了这个香的缘故。
这是哪里?何当归坐起身来,不是她的那个房间,而床上没装床幔和蚊帐,定然是听竹院中的房间。她记得之前自己一阵胸闷难过,花一下午时间封住的胸口以上的大穴被真气全部冲开,而后她的眼前一片漆黑,鼻端却渐渐嗅到一丝龙涎香的味道……
“你醒了,你按一按自己的风池穴和期门穴,看看还痛不痛,如果不痛的话,你就把真气导入丹田吧。”
顺着声音望向偏厅,她看到那个长得像陆江北的少年坐在碎玉桌边,因为跟他不太熟,所以脱口而出地问:“我怎么会在这里?风公子呢?”
“你找他干嘛?”少年不悦地说,“救你的人是我,你快点谢谢我!”
“哦,谢谢,”何当归看向桌上的茶壶,“有水吗?”
少年沉默了片刻,才老大不情愿地倒了一杯茶,慢吞吞地端着走过来,一扬手把茶盅举到她的脸上。
一看就是个从未给别人端过茶的大少爷,不过早就看惯了各种人的脸色,何当归也没甚可抱怨的,双手捧过茶就一饮而尽。热茶熨帖得脏腑非常舒服,想到自己的房里只有凉茶,她当下也不客气,推开被子滑下床,半蹬上一双陌生的软鞋,“咚咚咚”地跑到桌边自己动手倒茶喝。
喝到第三盅的时候,耳边传来了少年带着一丝黯哑的声音:“喂,你叫何当归是吧,既然我坏了你的名节……明日我就去向罗老太君提亲,请求纳你为妾,你觉得如何?”
一开始时,何当归疑心自己出现了幻听,然后低头瞧了一眼自己小孩子的身体,以及身上一丝不乱的衣物,仍然是疑心自己出现了幻听。谁坏了谁的名节,谁又要向谁提亲?
宁渊瞧出了她的困惑,出声提醒道:“你的双足,被我看到了。”
“呀。”何当归低呼一声,这才发现自己没穿袜子,且瞧脚上这双鞋的尺码,应该是男子穿的软鞋,她不小心穿了他的鞋!好在她穿的裙子长及地面,忙拉起盖住了半裸的玉色莲足。“”
“你的双足形状很美,还不足三寸,看起来还没有缠过足吧?虽然我不介意女子天足,不过你也到了缠足的最佳年纪了,缠一缠会更漂亮的。”宁渊放肆地瞧着眼前的小女子,语带回味地品评着对方的小脚,然后又非常理所当然地说,“我的打算是,这次离开扬州时就把你带走,年纪小些没关系,先在我的府中养几年再收房,正好熟悉一下你的新家。”
何当归又惊又怒:“小子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哪个要跟你走!”
宁渊悠悠地说:“女子的足是矜贵之物,只能给她的夫君看,我既然看到了你的双足,就算你配不上我,我也只好勉为其难……”
“既然你知道我体内有真气,那我不妨告诉你,其实我是一个江湖侠女,”何当归气冲冲地打断他说,“我们江湖儿女生性豪迈,大而化之,不讲究那一套《千金条律》中的繁文缛节,所以我决不会嫁你的。”
“哦?”宁渊兴味地挑眉,“失敬,原来姑娘是江湖中人,不知姑娘的名号是什么,走的是昼路夜路旱路还是水路啊?”
“……扬州女侠。”何当归憋了半天,暂时只能想到这个不太响亮的名号。
宁渊一晒:“扬州女侠?这倒是第一次听闻,我还奇怪你怎么见到死鸟不会害怕,原来还是个小小的女侠……”温朗的眼中掠过极淡的精光,似冷月照水一晃,话锋也随之一转,“你的手上和脸上搽了什么东西?我已看过了,除了这两处,你身上其他地方的肌肤都是雪白的。”
“你都看了哪里?”何当归瞪眼。
“怎么?改变初衷了,要让我负责任了么?”宁渊露出一个在何当归看来很欠揍的笑容,从他的腰间摘下一个香囊,慢吞吞地道,“刚才我给你脱鞋袜的时候,发现你脚上的肤色和脸上不一样,好奇之下就瞧了瞧别的地方是什么颜色,反正也没什么看头,就随便掀开瞧了两眼……我不会赖账的,你瞧,”他从香囊中揪出一小缕黑发,“这是从你的鬓发上取走的,就算是对你下定的信物了。你这样的女子,一般人也不敢娶你,就算这次你不肯跟我走,三年之内我必来下聘把你带走。”
何当归皱眉听完这番话,不怒反笑:“听说江湖上有‘易容’和‘变声’这两样绝技,小女子一直神往却无缘得见,未曾想,今日竟同时见着了这两样绝技。少年你的易容术固然精妙,可变声的口技实在有待提高,刚刚你的这一番话中,从声线、语调、语气到语速都先后改变了三四次。”看着对方震惊的表情,她的心情大好,感叹道,“现在的江湖术士真是太不负责任了,徒弟才只学到个半瓶子水,就匆匆地将其打发出门去,巴巴地跑到外面来丢人现眼,贻笑大方!”
宁渊纵身跃起,把那小女子一把按在桌上,以两根手指紧扣住她的细颈,寒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你怎知道我是易容过的?”
“本来只是有所怀疑,不过现在却是你自己亲口承认了,”何当归软趴趴地伏在桌上,打了一个哈欠说,“你的脸并没有破绽,可变声练得不到家,于是我方想到,你大概在设法隐藏自己的身份。反正你是谁你想藏什么东西,跟我没有一枚大钱的关系,你快快把我的头发还我,再发誓以后决不重提今夜之事,我就不拆穿你。”
宁渊考虑了一下,把掌下之人放开。她只是知道自己易过容罢了,根本连自己的身份都不知道,他冷哼一声:“你现在拒婚不过是因为你不知我的身份,等你知道了我是谁,只怕你还要求着来做我的侍妾呢!”
“少年啊,你用的龙涎香太招摇了,下次改装成别人的时候换一种香吧,快把我的头发还我!”何当归摊开掌心索要她的发,没想到这小子不止偷看她的身子还偷走她的头发。不过平心静气地想一下,她已经是二十八岁的大人了,不必太在乎这个,她要是上辈子的十四岁那年生出个儿子,如今正好跟他一般高!就当被儿子看到了!
宁渊惊疑地看着她:“你还知道……龙涎香?你从何得知?”龙涎香只有皇室中人才可以用,而且每年进贡的寥寥几斤香料,朱元璋只赏给包括自己在内的三四个得宠的儿子,不少权掌一方的藩王都从未用过此香。识得的人也极少,比如自己的侧妃万龄,虽然是二品大员太子少傅之女,久居京城阅遍繁华,也不识得此香,还说从未闻过这样好闻的味道。
何当归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了,暗自有些后悔,连忙抛出另一个问题去转移他的注意力:“喂,真的风扬去哪儿啦?你们找了人来顶包,怎么不找个说话伶俐点的?”看到对方一副又想扑过来杀人灭口的架势,何当归把双手挡在胸前说,“站住你站住,我说过我对你们的秘密不感兴趣,只要你不来惹我,你我之间就是井水不犯河水——快还我头发!”
宁渊高深莫测地看了她半晌,用谈判的口吻说:“头发可以还你,但不是现在,我现在受了严重的内伤,正想找个高手替我疗伤,之前我救过你一次,现在你报恩的时候到了,等你替我治好了伤,头发就物归原主。”
“高、手?”何当归用细细的手指点了点自己的鼻尖,既不可思议又充满希望地问,“你是说、我?”
宁渊理所当然地点点头:“当然了,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女子有这样深厚的内力,虽然在我眼中不值一提……”看到那小女子的脸色立时一垮,想到现在还用得着她,转而尽量公正地说道,“平心而论,你自称一个‘扬州女侠’也不算过分。我的伤势靠自己调养要两个月才能痊愈,不过有你辅助的话就可以缩短至一个月,若是你伺候得我舒心满意,说不定我一时高兴就赏你做我的侧妻了。”
何当归一时暴怒就想赏他一巴掌,可是听他的语气仿佛是个高手,这对自己倒是个难得的机会,她考虑了一下,慢慢问:“少年,你懂得内功的运气法门吗?”见对方不知就里的、很老实的点了点头,何当归微笑道,“那不如这样,你教我运气法门,我帮你疗伤,大家都受益,行不行?”
“可以是可以,只是为什么要让我教你这个?”联想到之前探到的她杂乱无章的脉息,宁渊挑眉,“莫非你根本不会运气?那你的深厚内力是从哪儿来的?”
何当归摊摊手:“我不打探你的秘密,也不喜欢别人来探我的底,‘运气法门指导’换‘一个月疗伤’,能不能成交?”
“……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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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咚咚咚!”
何当归睁开惺忪的睡眼,见得天已经蒙蒙亮了,是谁在敲门啊,“蝉衣是你吗?”昨天,她和槐花等到半夜也未见蝉衣回来,等着等着她就睡着了。
汤嬷嬷推门进来,一脸焦急地说:“三小姐,不好了,快换上衣服跟我去琉璃堂!”
“琉璃堂?”何当归半撑起身子,奇怪地问,“不是说好了明天去的吗?今天不是要为竹哥儿祈福吗?”今天她可是跟那个叫宁渊的人约好了,要开始第一天的“学武疗伤、双管齐下、互利互惠”的合作项目。
“三小姐,竹哥儿又出事了,你快去看看他吧!”汤嬷嬷苦着脸说,“大少奶奶派人传信说,竹哥儿他吃了你送去的燕窝汤就昏迷不醒了!”
何当归把长发拨到胸前,一边用手指梳理一边反问道:“我自己都已两天未进食,又从哪儿弄燕窝汤给竹表侄吃?”
“不是的,那汤其实是老太太让人做了,然后以你的名义送去的,想让大少奶奶那边先消消气儿,明天就不会难为你了,谁知竟出了这样的事!”汤嬷嬷四顾一番,找过来一件绿锻褙子就往何当归的身上套,进一步地解释道,“昨天老太太不是吃了一枚枣吗?她觉得那枣核应该也是沾着点仙气儿的,又已经被你开过光了,于是她就让人拿那个枣核煮水。煮了一整夜,一锅水煮成一小碗水,又让人拿那水做了一碗燕窝汤送去给竹哥儿吃,附带说那是你对大少奶奶的一番歉意。可是燕窝送过去不到一个时辰,琉璃堂就传信说,竹哥儿吃了两口就两眼一翻,不省人事了!三小姐,他是不是中了你的枣核水的毒了?你快过去看看他!”
☆、第108章 善心之于禽兽
更新时间:20130816
中毒?枣核上仙气儿自然是没有的,可是药性也极轻微,就算给竹哥儿吃是药不对症,治不好病,也绝对不会吃出昏厥的惊人症状。
何当归哑然一笑,真有趣,她救竹哥儿的事是绝密,她献传家宝仍然是绝密,可是现在出了问题倒是忘不了来找她。也罢,昨天夜里已经从老太爷的书房找到了一套四寸二分的蜜蜡柄银针,正好拿来试试合不合手。
她上一世最好的一套针是在京城重问阁打的金针,由七成黄金加三成黄铜制成,柔软不易折断,长约三寸三分,针身寸余长,粗端若弓弦,尖端若牛毛,以犀角为柄。古语云,汤药攻其内,针灸攻其外。不少的著作传世的上古名医都曾道,针灸之功,过半于汤药。而针的优劣又直接影响着针灸之功,优质的针不随天时季节的冷热而变化,与人体的温度相宜,刺针时无痛感,刺入体内不变色,没有滞涩难于起出的困难,老太爷行医五十余载,他的行头自然是极好的。
何当归站起身让汤嬷嬷给自己整理衣袂,呵呵,竹哥儿吃了“她送去的燕窝汤”就昏迷不醒了?用脚趾头想一想也大致清楚这其中的猫腻,倘若送这碗汤的时候打的是老太太的名号,那竹哥儿喝完之后大概依然会生龙活虎。与其说枣核有毒,倒不如说是自己的名号有毒。
她一边坐在妆台前任由汤嬷嬷捣鼓她的头发,一边抚了抚绕在手腕上的针套,董心兰啊董心兰,你我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可你放着消停的日子不过,非要闹得鸡飞狗跳才高兴,那我就再帮你点一把火好了。上一世我的针只会救人,为自己挣来了一个头破血流的结局;窦海溱老先生的针十年之中活人无数,为他挣来一个众叛亲离死无全尸的下场,除了自己这个“半个的半个徒弟”,他连个给他收尸的人都没有。可见,好东西只能用在人的身上,对于禽兽,医者仁心都是多余的东西。
“嬷嬷啊,我去琉璃堂瞧瞧倒是无妨,可家里人都知道我不会治病——事实上我就是不会治病嘛——表嫂她又怎肯把竹表侄抱给我看呢?枣核之事又不能讲出来,若我当众抱着竹表侄念经驱毒,这不是很奇怪吗?”何当归不紧不慢地说,“何况昨天咱们还没出门,表嫂她们找上门来,然后就有了那许多的‘天罚’,若是今天咱们又违背前言,不老老实实在家酬神还愿的话,还不知会出什么意外,嬷嬷,你怎么看?”
汤嬷嬷苦恼不已,焦急道:“话虽如此,可是竹哥儿现在命悬一线,救人如救火啊!那枣核是神仙给你的,说不定只要让你抱一抱竹哥儿,他就醒过来了呢!”
何当归笑眯眯地说:“呵呵,我若是有那般本事,我自己也快成仙儿了,若是抱一抱没抱醒,表嫂一激动,我的手一哆嗦,把竹表侄掉在地上可怎么好?依我瞧,表嫂对竹表侄是关心则乱,越乱越不利于救人啊。嬷嬷你不记得了吗,那不能提名字的人说,我跟人分享我的枣时要绝对出于自愿,抱人和念经的形式都是次要的。虽然我很愿意把枣跟罗家的任何一个人分享,可是嬷嬷你有所不知,我这个人天生胆子就小,别人一大声说话我就忍不住会哭,别人一推推嚷嚷我就会立刻晕倒了!到时候‘自愿’就变成了‘强迫’,说不定误沾了仙气儿的竹表侄会立刻毒发呢!”
汤嬷嬷听得目瞪口呆,不过转念一想也有道理,大少奶奶平时温柔娴淑,对谁说话都细声细气的,不过对三小姐却是个唯一的例外。自己从前就曾多次碰见过大少奶奶双手叉腰、滔滔不绝地呵骂三小姐的情形,每一次都见三小姐哭得像个小可怜儿,自己看着也颇心疼。可是,那时候大少奶奶怀着燕姐儿,孕妇的脾气不好也是可以理解的,心中有火气,撒出来总比憋着好,何况她是三小姐的半个长辈,多多训导三小姐也是为三小姐好。抱着这样的想法,自己每次见到这种情形都是立即回避开来,以免让大少奶奶觉得尴尬。
可如今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三小姐昨天被马蹄踩一踩就哭了一下午,若是被大少奶奶推一推晕了过去,谁来给竹哥儿念经驱毒?想到此处,汤嬷嬷不禁犯难道:“咱们家虽然有不少神医,可这跟神仙沾边儿的事大家都插不上嘴,老太太如今是又着急又懊悔,整个人六神无主的,三小姐,就求你帮老奴出个主意吧!”
何当归铃铃一笑道:“不如这样,嬷嬷让人去琉璃堂把表嫂表侄唤过来,你们拉着表嫂说说话,把表侄单独放在东耳房休息,我悄悄溜进去看看是怎么个情况,能救醒当然最好了,救不醒……那再慢慢看吧,嬷嬷你不必过分担忧,咱们家可是有位医术当世第一的老太爷坐镇呢!”
汤嬷嬷双眼一亮,连连点头道:“这个办法好,就这么办了,我立刻去唤人过来,三小姐你快快梳洗打扮吧!”说着她丢下那梳到一半的头发,慌不迭地跑掉了。
何当归对于梳发一向不大在行,于汤嬷嬷那个半成品的基础上弄了很久,还是乱糟糟的不成形,槐花从外面端水进来,见状笑道:“让我来吧小姐,从前我常帮大师姐梳头,早就练熟了!”说着把水盆一放,接过那一捧乌亮的青丝,三下两下就绾好了一个俏丽的反绾髻。
何当归欣赏着镜中的影子,笑道:“没想到你还有这般手艺,这个髻造型别致,松紧也适中,很是舒服,以后你就帮我梳头吧。”
受到夸奖,槐花的脸上却略有黯然:“大师姐梳头的手艺才叫棒呢,没有人比她的手更巧,她要是在这里该有多好!咱们三个轮番劝了她好多次,可她就是不肯跟咱们一起走,还说什么她‘天命注定只适合呆在道观’,那个乌漆麻黑的道观有什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