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自愈力呢?”胡客问。
    “也没变。”
    塔姆人的自愈能力,是写进了联邦教科书的。
    在最早期,塔姆人还是怪物长相时,联邦数十位精英士兵齐心协力,好不容易将其头颅拆卸下来。可才过去没半分钟,那头颅就会在身体上重新生长。
    因此,那时候的塔姆军在联邦军队内有另一个称呼,叫不死军团。
    他们没有心脏,没有要害,受到攻击能极快速的恢复,是以联邦早期的士兵连同归于尽都做不到。
    而九百年下来,联邦之所以能和塔姆人逐渐打成平手,甚至占据上风,最关键的,就是六百年前,科研院不舍昼夜研发出的某种克制塔姆人恢复速度的药水,并逐渐形成如今可以致死塔姆人的枪内毒液。
    也就是因为毒液的出现,联邦士兵才逐渐能在和塔姆人的战场上夺得胜利。
    而这种毒液通过后置器被注入枪中,凝聚在□□弹里,只一发,就能对塔姆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顾北看着自己手臂上的枪,在进军营之后,头一次在训练课程中发出了疑问。
    他轻声说:“所以,怎样才能真正杀死塔姆人?”
    许景严看他,沉声说:“将毒液以枪,或匕首的形式,射入或刺入他们的大脑。”
    顾北哦了一声,垂首不说话了。
    谢磬禾碰了碰贴紧在自己手上的枪。
    这东西不光重量不轻,在操作上来说有一定难度,而且最重要的是–––
    谢磬禾不适应地拨弄了两下:“这个好重啊,而且贴得好紧。”
    那钢铁制的枪后体像是要直接嵌进人的皮肉里一般,舒适度非常差。姜添他们倒是还好,但两位向来细皮嫩肉的女明星就不一样了,异物感非常强烈。
    “上战场之后这东西就不能摘下来了吗?”谢磬禾想起许景严刚刚说的话,问。
    “是。所有枪的配备和摘落都必须在营区内进行,离开营区,枪和人就必须时时刻刻地在一起。”
    每一支枪在横向环绕住人小臂时,接合处会有一个小铁块。当那个铁块被抽离,枪才会彻底贴合禁锢在人手上。也只有当匹配的铁块重新被放置进去后,才能够将枪顺利从人手上脱离。
    而每一个士兵的枪支铁块,都必须留在军营内。
    谢磬禾很好奇:“那如果,我是说如果,在没有铁片的情况下被迫摘枪,会怎样?”
    许景严:“粘合手臂的钢铁内部有剧毒针药,非营区内强行摘落,会反向注入士兵的身体。”
    谢磬禾张了张嘴,有些失神道:“啊?那这样的话,士兵岂不是会……”
    “会死。”
    姜添不明白这个设定:“为什么?是为了不让枪被塔姆人所用吗?所以不允许枪在营区外离开士兵的身体?”
    “不。”许景严看了面色隐隐有些泛白的顾北一眼:“是为了不让联邦士兵成为塔姆人的俘虏。”
    他语气森冷坚决,谢磬禾愣了愣。
    几乎在一瞬间便意会,成为塔姆人的俘虏可能是一件比死亡还要可怕的事情。
    至于有多可怕,许景严好像不太愿意现在就去谈及。让他们新奇地观察了会后,就开始教他们怎么去用枪。
    顾北在队伍中,学得很沉默。
    他只想摸摸枪,并不太想去学,然而镜头之下,没有他可选择的余地。
    根据许景严的介绍,整个枪支在拇指内有一个类似扳机的装置。按下即可发射子弹,而其余四指包括整个手臂乃至身体,都可以用来操控枪口进行瞄准。
    由于可操控面积太大,所以非常考验手指和身体之间的默契程度,以及使用者对枪支构造的理解。
    他们的毒液箱内是空的,只能打出空气弹。许景严在基础的讲解结束后,便带他们去了塔姆靶室,让他们对准练习。
    进入塔姆靶室时,许景严给他们放下了最原始,身躯最庞大时期的塔姆人靶,让他们启动了自己的枪。
    这种枪在启动的时候,整个后座枪都会向外喷冒冷气和蓝光,然后在人的手臂上进行挪动变位,达成战斗形态。
    姜添最激动,啪啪啪地打了好几下。然而准心完全不行,整整五枪,只一枪中了塔姆靶,还是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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