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天才与白痴只有一线之隔,有时候,天生的病种,在另一个方面,会表现出优异于整个种族的特性。上帝总是喜欢给自己喜欢的,关上门,却是打开了另一扇窗。
    所有人安静地听李敏讲话,虽然李敏说的话,对他们来说太过高深莫测,但是,一路看来,李敏的话总是没有错的。
    白毫趴在地上,眼观四周,都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这里所有人对于中间这位女子怀有的崇高的敬意。
    它神秘的绿瞳,落在李敏脸上,用力地像是要把这个女子的脸刻在自己脑海里。
    “大少奶奶,如果它真的是白毫,是狼群的头,我们是不是该把它给——”有人做了个割掉狼脑的手势。
    白毫对着他人对于自己做出的这个动作,只是稍微咧开狼嘴,露出一小截尖尖的狼牙小,它能感受到生死的威胁,但是它并不惧怕,甚至是觉得很可笑,微抬起来的狼下巴表现出它始终不减半分的傲气。
    “不能杀。”李敏一句话斩钉截铁。
    泰庄主点头,为她的话进行补充:“如果杀了狼的头目,狼群自己内部肯定会发生混乱,到时候这些没有组织的狼会变的更加没有秩序和凶残,对我们进行追击。我们会防不胜防。还不如抓着它不放,有它在我们这里当人质。它不发出命令,所有狼肯定不敢来进攻我们。”
    这些没用的人,竟然想着把它抓来当人质了?白毫懒洋洋一条前腿拍打在地面上时,好像这样说。
    李嬷嬷用力地抱紧张嬷嬷,只知道,四周好多虎视眈眈的绿眼瞳,隔着周围士兵们设置的栅栏和火把,却是像随时越过来把人撕成肉饼。
    它们饿,饿极了,尤其在看见这些足以和它们形成对抗姿势的人类时,显得更为饥饿。这里被誉为狼的根据地,狼山,是一点都不夸张和虚假的。因为这些狼,早已把人都不当做一回事了。它们不知道成功地袭击了多少人类,使得人类除非势不得已都绝对不敢踏进狼山的地盘。
    骄傲,是由战绩积累下来的。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输。
    对付狼,可不能光想着武力。成功的猎人,都是智勇双全。智,要走在先。
    见到李敏让人把白毫抱进木屋里,张嬷嬷不高兴地对李嬷嬷说:“大少奶奶这是想做什么?把狼当狗养吗?”
    李嬷嬷一样怕狼怕的要死,在大宅子里,她本身也就怕狗,像府里的金毛,虽然说是主子养的从来不咬人,但是高大威猛的,一样让人怕的要死。
    “菩萨保佑,快点让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吧。我看它根本不像狼。瞧它那双眼珠子,比金毛的更可怕。”李嬷嬷双手合十,不停地叨念着。
    不管怎样,外面的野狼更多,两个婆子不用多想,哪怕木屋里有有一头狼,她们还是情愿躲进屋子里。
    屋里,李敏让念夏在木地板上铺了一件衣物,再让人把狼放到衣物上。
    白毫对于她这样给它铺地毯的礼遇很吃惊很满意,那双滑溜溜的狼眼,更是只在她一个人身上盘转起来。
    在其他人眼里,这头狼,好像护国公府里护国公身旁的金毛,要对李敏流起了口水。
    “金毛每次看大少奶奶的样子都是这样。”李嬷嬷因为怕金毛,反倒把金毛的一举一动都仔细观察之后刻在脑海里了,“然后,如果被王爷发现的话,王爷会给金毛来一脚。”
    自己老婆被其他人色迷迷地看着,哪怕是条狗,朱隶都会不高兴。
    李嬷嬷绘声绘色的描述,府里的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忍俊不禁又都不敢当着李敏的面笑。李敏只差没有找到老公立马来一顿刮,刮老公知不知道羞,和狗吃醋的事都能做的出来!
    让大家惊讶的是,白毫似乎能听懂李嬷嬷说的话,在听见李嬷嬷说到类似狗的字眼时,咧了咧狼牙。
    狼和狗,据说在很多地方很像,但是,实际上,一个忠于人类,一个喜欢袭击人类,在很多种场合下是不折不扣的敌人。
    聪明的狼群头目白毫,更是十分清楚这一点,潜意识里已经直觉到,这个叫做金毛的狗,是个潜在的具有威胁性质的敌人。
    “果然是——”李敏低头,趁幼狼不注意,把它后面隐藏在身体下的左侧后腿拉了出来。
    众人一看,见那条狼腿不知道是发育不好,还是什么缘故,已经变成畸形,根本不能直立行走。
    原来,这也是这条狼到了他们手里以后,一直貌似不反抗的原因,因为它根本没有办法反抗。
    白毫的狼眼里瞬间射出了两道危险的信息,直射到眼前这个斗胆揭露它秘密的女子身上。狼嘴里暴露出来的獠牙像是尖刀,它不能动,但是,在关键时刻扑上去咬断李敏的喉咙,对它而言,似乎毫不费力。
    因为它不是普通的一头狼。
    “别动。”李敏说,李大夫的口气向来都是这样不紧不慢之中尽显威严,“我要是杀你,想羞辱你,何必把你抱到屋里来,给你检查腿。”
    这话不止让白毫一愣,其余人一块儿愣了。
    有人听出了她这是想给狼治疗伤腿。
    张嬷嬷差点儿尖叫:这是傻了吗?李敏这是变成傻子了吗?不要忘了,外面一群虎视眈眈想把他们这些人变成盘中餐的狼,全都是它的手下。
    徐掌柜听从李敏的吩咐,把治疗用的包袱拎了过来。
    李敏琢磨了下手术方案:“需要给它喂点麻醉药。你们几个都过来帮忙。”
    华佗的麻弗散失传了,但是,现代有人曾推断过麻弗散的组成,包括洋金花、川芎、生草乌、全当归等,用酒来冲服。现在,刚好拿这头狼来试一试。
    熬好的中药汤,大伙儿本想是不是该掰开白毫的狼嘴灌进去。可是看这头骄傲的狼很有可能宁死不屈。李敏就此让人把药碗放在白毫的面前,一幅随你便的样子说:“你要么喝了,我给你治腿,你要么不喝,一辈子残疾,不能跑,只能被队友驼着走。我不知道你在狼群里究竟是怎么树立威信的,但是,你也不想一辈子靠别人走路吧。利弊,你自己考虑。当然,我治好你的腿是有条件的,你之后,必须让我们顺利通过狼山,保证你和你的狼,都不会再袭击我和我的人。”
    白毫的双眼,落定在她颜上,过了会儿,它低下了高傲的头,它选择了治腿。
    那碗苦涩的,连人看着都不一定信任的药,被白毫咕噜咕噜不会儿喝的一干二净。众人在旁看着都已经不能言语。这究竟是一头什么样的狼?
    喝完药的白毫,逐渐的,身体内部的药发挥效用了。它的狼头使劲儿地摇摆着,想让自己清醒些。
    李敏的一只手,轻轻搭在了它额头那撮小白毛上,说:“睡吧,睡一觉醒来,你又能跑了。”
    白毫冲她眯了眯绿瞳,像是露出最后的威胁,接着,闭上了狼眼。
    李敏拿出一根针,刺到它皮肤上几个位置,确信它现在是属于麻醉状态不会醒来了,才给它准备施行腿部手术。
    无关人士,被清理到角落里,不准靠近观看。
    还是徐掌柜和念夏给李敏打下手。给那畸形的狼腿做了矫正复位手术,用了大概一个时辰。
    等白毫微微睁开了像很是疲惫的眼皮时,看到李敏坐在它身边没有走,它再次闭上眼,打着稳重有力的呼噜声。
    李敏喝着小米粥,眼看是窗户外快要天亮了。
    围着他们的狼群,却没有离开。即使他们不扣着它们的头目,想必这群狼照样不会舍得放过他们。
    大山昨晚上,是一个人,先跑到山脚下探听情报去了。早上回来,没来得及歇气,和孟浩明以及泰庄主说:“朝廷增派的军队,现在好像集结在了乌头镇。”
    乌头镇是哪里?几个人对着地图查看。
    “在这!”泰庄主的手指点到地图上的一个地方,接着喊,“要命。”
    “在这里的话,我们岂不是想直接穿过草原都不可能了。”孟浩明问他们两个路通。
    “当然不可能。”泰庄主很肯定地说,“乌头镇说起来,只是个村,你看,它都偏离这条东线重镇了,肯定是有人猜到我们要到黑风谷去了,直接在这里设卡。”
    其实,皇帝的人,不一定能笃定他们往黑风谷走的,但是,如果有人泄漏了这条线索。
    “不用说,肯定是陈大爷告状了。”泰庄主推测,高密的人为小猎户村的村民。说起来,他那个时候来找大山谈生意,本该就此和村里其他人打的滚瓜烂熟,不该只是和大山一人有交情。可实际上,他当初是和村里其他人接触过后,很快发现,村里大部分的村民,犹如陈家这类,都是典型的贪生怕死。
    这些村民虽然平常说喜欢贪图富贵,图谋绳头小利,可是,走私这种事情,本就冒着极大风险的,需要胆大才可能做。泰庄主不可能和这样一群懦弱的人合伙做生意。至于,他们委托大山怎么走然后瓜分利益的事,和他基本无关。
    关键时刻上,一如他一开始所想的,村里人把他们全卖了。
    “当然,到哪儿,都有可能被卖的。”孟浩明的手搭在泰庄主的肩膀上像是安慰。如果不是李敏之前已经和他透露过这方面的信息,可能,现在震惊最大的人会是他。可有了李敏给他先吃了定心丸,他现在足以从容应对。
    泰庄主就此和大山对了对眼,那眼神像是在说:你怎么知道的?
    莫非是公孙之前和他们都说了?泰庄主在心里头琢磨着。
    “出卖我们不要紧,他们现在,只能是推测到我们可能去黑风谷。可是,我们去黑风谷,不是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孟浩明确信他们这些走私商人的门路会有很多,因为李敏之前都已经告诉过他,诸如此类更危险的事情大山他们不可能没有遇到过。
    “是有其它的路——”泰庄主不敢百分百确定,论对路的熟悉,他肯定没有大山熟。
    大山是一眼望到了屋里的狼,十足愣了下。因为他是昨天傍晚走的,那会儿,还没有遇上狼群,但是知道肯定在狼山上会遭遇狼。
    “昨晚上,你们被狼盯上了吗?”大山有点儿后悔了,昨晚上没有提前告诉他们狼山的可怕。
    “你走过多少次狼山,每次不是一样被盯?”泰庄主不以为然。
    “不,这几年,我很少走狼山这条路了。因为,两年前,王老板的车队在狼山里全军覆没,尸体都找不到,惨不忍睹,把我们这些亡命天涯的人都吓到了。狼山换了个主子,叫做白毫。据说比人还狡猾。是它策划如何袭击人类的。这两年,过狼山的,没有一个能成功全身而退的。死的伤的,都没有人敢提白毫两个字。”
    泰庄主的嘴巴张的大大的:这个大山,明知道如此,还让他们爬狼山。
    “是,狼山是很可怕,不过,不是说我们这位客人的来路更可怕吗?”大山看着孟浩明和孟浩明的人。
    护国公和护国公的人,有着比狼更可怕的称谓,夜叉和夜叉的军队。
    孟浩明英俊的眉毛挑了挑,说句老实话,其实,他一样没有百分百把握把握能在这群凶狠狡猾的狼底下逃出一条生路。但是,从昨晚上李敏出招,制狼,把白毫都降服了以后,他只觉得,这个狼山现在可能变成了他们王妃的天下了。
    “你说的白毫,在那里,你以前见过吗?”泰庄主指了指屋里趴在李敏身边犹如一条乖乖狗的幼狼。
    大山惊愣地眨眨眼,说:“以前,我是听过一个被狼咬掉了腿变成残废的商人说过,他口里说的白毫,额头有一撮白毛,永远在狼群里面,是最高傲的犹如皇帝一样的存在,躲在群狼后面。你们怎么抓到它的?”
    “大少奶奶是神仙,用了一样叫做甲醛的法器。”
    在屋里听着他们几个在门口瞎聊的李敏,在突然听到泰庄主这一句时,猛的口里刚吞的那口开水要射了出来。
    她李大夫何时变成满身有法器的神仙了?
    白毫已经完全从麻醉的状态里恢复了过来,能感受到自己那条腿被这个神仙治好了,它满意地摇晃狼尾巴,偶尔眯了下狼眼,端倪眼前被誉为神仙的女子。
    女子是不是神仙它不知道,但是,它知道,她把它救了。
    朝廷增派的军队设置在了乌头镇,明显是料定他们不可能穿过狼山。
    不要以为狼山只有一个山头,实际上,他们昨晚进入到现在仍待着的这个山头,只是白毫狼群的一个地盘。如果他们被白毫的狼群袭击,狼狈不堪只能中途下山,再要往西边去,必须经过乌头镇。但是,如果,他们能穿过狼山,则不会有这样的问题出现。
    几个男子想到这儿,都不得不想,是不是,李敏早算计到了这一切,所以,无论昨晚多少人用古怪的目光看她,她都要给白毫治腿。
    李敏想的很简单,卖人情给人,真不如卖人情给一条通晓人性的狼。没错,狼和人一样狡猾奸诈,可是,狼比人知道一点,报恩的重要性。
    人总是容易高傲自大,认为报恩没有什么必要,尤其对于掌握权势的统治者而言,不需要报恩,只想着要让对方就范,软的不行,用硬的来。狼则不是,狼,知道有些事儿,还真不是狼能做到的,所以,会对自己有利的人报恩,以谋取下次的福利。
    白毫很聪明,就此粘上她,知道从她身上有利可图。
    它要做狼的帝王,如果有她相助,如虎添翼,它不会这么傻说不要。
    三个男子随之进屋,向李敏汇报现有手中掌握的情报。
    李敏仔细听完他们每个人说的话,拿出地图,再次确定了朝廷的军队到了哪里,又问:“知道是从哪里派出来的军队吗?”
    “有人说郭将军亲自率军出关。”
    “郭子达?”李敏一扬眉。
    这个郭子达看来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见黄河心不死。
    与她公公的仇恨该有多深!
    孟浩明等,见她突然沉了眉色,像是在思考什么。
    “既然敌人在乌头镇设了大量兵力,我们只能穿过狼山,准备一下,午后出发。麻烦大山先到前面的路看看雪山的情况,午后过山有没有危险。”李敏开了口。
    听她句句谨慎,与平常没有什么两样,各自奉了命令离开。
    李敏目送他们三人离开的背影。
    徐掌柜拎着药材的包袱走到她身旁,说:“一些药用的比较快,可能熬不到我们到北燕。”
    “伤科药是不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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