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以为,往往是年轻气盛、欲望横生的年轻之人,更易受旁人蛊惑引诱,最终走上歧途;殊不知那大限将至、余日无多的垂死老人,往往心中牵挂更多,也更容易会铤而走险。
    程祺心中暗想:沈归既然能一语道破自己的原郡家乡、想必一定清楚自己与李家之间的关系。由于李子麟畏惧漠北大军的兵锋,将义父恩师李登害死、充作他邀宠献媚的进身之阶;单就这一桩血海深仇,沈归也必然要来大荒城走上一遭。
    只是程祺却没想到,寻仇而来的沈归,会来的如此之快、又会来的如此孑然一身!
    不过自己的事,自己最心里清楚。所谓的东幽商界龙头、只是听起来风光罢了,实际上就只是个傀儡木偶罢了,就连受到此事牵连的资格都没有。
    以沈归之能、如果他怀疑自己的话,就如同对待城东郝思明一样,不过区区一剑了事;如果沈归不怀疑自己的话,也理应去寻求姻亲李家的帮助;至于说李登的那笔血仇、凭着他神乎其技的武学修为、割掉李子麟的脑袋、简直轻而易举。
    直白的说,自己本就是将死之人,更没有被沈归挂在心上的资格,生死之事,皆发乎对方的一念之间。想通这一点之后,程祺反而彻底放松、或者说是破罐破摔了起来。
    “沈王爷屈尊降贵、莅临寒舍,实令小老儿受宠若惊。若有何事需要老朽效力、王爷尽可吩咐下来,我程祺的身家性命、以及府中满门家小、皆听从王爷一人差遣,生死成败、亦绝无怨言!”
    沈归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程祺,吸溜吸溜的抽干了最后一口稻米粥、随即又将手中的半片馒头、卷入了几根腌芥菜丝,一并放入口中咀嚼。只待他咽下了最后一口食物、取来桌边餐布、抹去了残渣之后,这才喝了一口温茶、慢悠悠地对程祺说道:
    “程会长无需紧张,沈某今日前来拜访,只求一餐饱饭,并不打算杀人!当然,如果您想求一个安心,我倒是也有几个问题、暂时没搞清楚,还请您为我开解疑惑。”
    “王爷请讲。”
    “你的东幽商会、在明面上是负责与李家唱对台戏的。当然,竖两杆大旗、召两路兵马、彼此相互成就、这也不算是什么新鲜手段。可据我听闻在近年以来,东幽商会已然每况愈下,甚至在神石军入侵幽北之后、竟有了被李家彻底吞并的迹象。这种变化,究竟代表着什么呢?”
    正所谓树大招风、这战场如是、生意场亦如是。所有商人都清楚一点,只有垄断的生意,利润才最为丰厚;可古往今来任何时期,都没有人能长久、完全地垄断某一个行业;无论是新贵翻身还是内部腐烂,总还是脱不开这个必然结果的。
    李家人也明白这个道理,于是他们请来了一位鲁东的小商人,暗地里支持他创建了东幽会馆,替李家来分摊未知的风险。这东幽会馆的结构松散、主要负责笼络那些对李家不太感冒的闲散游商,与李家这个庞然大物进行抗衡。
    大荒城、或者说是东幽路的盘子,本就不算太大。李家一刀割下、盘口四去其三;而剩下的一成油水,也同样是受到李家人的严密监控。如此一来,李家商会还焉有失败之理!
    这样看来,东幽商会的会长人选,程祺当然是最佳人选!不过要是换上一只剃过了毛的猴子,除了费香蕉以外、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被沈归一言说到痛处,“不如猴子爬的高”的会长程祺,也不由得长叹了一口气:
    “哎,说起来也有些可笑。老夫本以为自己的差事、最终会落在小凤娘的手里;可谁能想到、却被一个连生意为何物都不知道的“华神教”取而代之。向我自幼与家父学徒、无论算术还是眼力、都算是行里的翘楚;可这忙了大半辈子、回头再看,在幽北这地界,我竟然没干过一件与生意有关的事来!人都说卸磨杀驴、李家的磨肯定要继续转,只是我程祺这头老驴,已经到了下汤锅的时候了……”
    “嗯……今日我喝了你两碗米粥、吃了三片白馒头;他日有缘再见的话,我会还你这一饭之恩!当然,前提是你还能活到那个时候!”
    说完之后、沈归上身向后倒仰、整个身子直挺挺地跌出窗外,直吓得程祺差点当场猝死!
    安然落地之后,沈归便直奔大荒城府衙对面的李府而去。想自己昨日杀了一个李大可,李家上上下下,今日必然全部到齐,无暇他顾。如果再算上大荒城府衙的衙役兵丁、也一并命丧黄泉;而巡防营的将士们,又都听李明翰一人摆布的话……
    那么从实际情况来说,整个大荒城内,现在正处于完全不设防的危险状态之下!
    沈归蹿房越脊、没过多久,便来到了李宅以西的一间房顶。随着距离逐渐拉近、沈归的耳朵也被震天震地的白事班子,震的是嗡嗡作响。如同梁府一样、今日的李家大宅,也同样满门挂白;而院中那些李家的族中晚辈、一个个装扮成孝子贤孙的模样、正在满面兴奋地讨论着李大可的一应身后事。
    比如说他压在小凤娘哪里的房契地契、比如说他那一间没挂幡子的“暗杠赌坊”、比如说那些在木里乡的大片族田、家中妻女…这一应的“麻烦事”,总得有人接手照应才是!
    “分寡妇产”这档子事,那可是伤天害理的不义之举;如果放在江湖人身上,的确会惹来杀身之祸;但死者李大可毕竟不是江湖道,在大荒城这地界,律法也大不过家法!
    今日负责主持白事之人,年纪大概在六旬开外。他身穿一袭青布长衫、周身上下未曾挂白,看来是李大可的族中长辈。此人与各路班头商议完毕之后,便引着李家子嗣、一起进入祠堂之中。
    与庄严恢弘的闽江祠堂不同;这东幽李家的祠堂,就只是摆了若干牌位、挂了一副先祖画像的会客厅而已。沈归见众人鱼贯而内、自己便纵身一跃、轻巧地蹿上了祠堂房顶。
    正所谓熟读唐诗三首、不会做诗也会偷。沈归跟着齐雁这个顶尖飞贼,见惯了大场面;就算不懂建筑的力学结构分布,至少也能凭着印象来照猫画虎、不至于干出“拆下一片房瓦、毁掉一间祠堂”的蠢事。
    待所有人都入室落座之后,这位大主持轻咳几声,将屋中最后一丝喧哗平息:
    “昨夜大可当值、惨遭贼人所害,杀人凶徒至今仍然逍遥法外,这笔血仇、不可不报!不过眼下大可刚走,身后事也需要族中代为料理,那么就由老夫先来抛砖引玉、简单提出一个章程,大家商议一番。大可生前留下浮财、合计约三千二百余两。我意,由族中补满五千两,交由大可的夫人,用于赡养家中老幼。至于那万余亩族田,由于其家中仅有一女,所以依照族律理应尽数收回。诸位李家子侄,可有何异议?”
    凭良心说,这等做法虽有些残忍、透漏着人走茶凉的意味,但他也算是依律行事、无以供人指摘之处。但李家的聪明人心里都清楚:这李大可就是个外表忠厚、内藏奸诈之人;他打着李家的旗号外出办事多年,不可能只攒下了三千多两“碎银子”!
    不问可知,这李大可在城西定有外宅、至于他生前的所有“积蓄”,也一定都藏在了那间外宅之中。
    对于李家人来说,大荒城本就没有秘密可言。李大可的外宅在哪,也算是人尽皆知的事。可以想象得到,只待今日宵禁以后,李家的叔伯子侄们,一定会在李大可的外宅重新聚首。
    那些关乎于场面上的事,李家人从来不会落人话柄!整整一天的时间,李家大宅的流水席就从未间断;前来吊唁的人更是天南海北、五行八作,沈归甚至还在其中看见了两位熟人:一位,是渡过自己一程的船工,也就是小黑子的心腹;而另外一位,则是小凤娘的贴身丫鬟,名叫喜鹊。
    这一棚白事,从清晨持续到了黑夜;只待宾客散尽之后,所有的李姓人也分批次离开了李家大宅。在房上刚刚睡醒的沈归,也跟着那位声望颇高的主事人,亦步亦趋地来到了西门大街。
    只怕就连这位主事人也一样没有想到:直到自己抵达之时,眼前这座李大可的外宅,竟然会是人声鼎沸、络绎不绝的景象!甚至就连在城北卖“鬼面”的汪老头,都临时把面摊支在了城西……
    就在这位主事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脑中忽然闪过了一个细节:早上好像是有位支客告诉过自己:小凤娘的丫鬟喜鹊,递来的白包,里面连半张银票都没有,只包了十张白纸!
    原来,这十张白纸,竟不是为了羞臊李家的面皮、而是代表着城西小凤娘、奉上了十天的“真空期”!也就是说,至少在这十天之内,李家人在城西的大小活动,都不会被视为踩过了线!
    既然小凤娘保持缄默,那他们的行为也再没了顾及,当即便撒出了无数家丁奴仆、准备给李大可的外宅进行一番大肆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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