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过后,我借口和李木出去逛街,只让贡布陪着,我带着他俩直奔图书馆旁的咖啡馆。
各大头目被抓,街道上好像一个混混都没了。要在往日,华灯初上,就是各路混混们摇摆街头的开始。
为什么把那样的人称为黑社会,我想,不只他们干的事情见不得光,还非常客观而形象地描绘了他们的生活场景。混混也好,上层头目也好,他们总是在夕阳西下是开始打扮自己,开始一天的生活,这是活在夜色里的人群,以夜色的黑暗做掩饰,干为非作歹的事情。
每次严打,混混们都回消失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各大小夜店门庭冷落,生意寡淡。
路过阿强的大排档时,老板阿强叼着烟,装得憨态可掬地模样,对我们三人递上烟,拦着我,小声说道:“麦少晚上好,打听点事情呗。”
我经常到这大排档吃宵夜,只要提前一个小时打电话给他,他唯一的包间一定留给我,结账时还给很低的折扣,用他自己的话说:“麦少在我这里吃饭,就是不给钱,也是给我涨生意。”
我当然会买单,但老板的话也没错,因为我常常在他的大排档吃宵夜,很多道上的人都会选择在他店里吃,并且没人敢闹事。有那么些不知好歹的酒后闹事,也会被旁边道上用餐的人哄走,并告诫闹事的人:“麦少和小妈经常来这里吃,你们这些扑街,小心把命搭进去。”
我接过老板的烟,拒绝他邀请进去坐,也没接他让他老婆那来的冰镇可乐,因为我急着去咖啡馆,笑问他:“什么事情要向我打听啊?”
“嗯,麦老大看来是有事忙,我也不敢耽搁,就问问,是不是又严打。”
“怎么,今天生意不好?”
“是啊,你看嘛,没几桌人啊。”
“是听说有行动,过几天就好了。”
我已经走出去,阿强还在身后大声喊道:“麦少慢走,谢谢啦。”
因车停在隔街停车场,一路走去,沿途时不时有人招呼,我只笑笑点点头,不再回话。
李木打趣说:“麦子,你这十年真没白混,这座城市,你算是站稳了。”
真的站稳了吗?四下望一望,车水马龙,人流如织,辉煌的霓虹与枯黄的街灯交相辉映。夜风徐徐,嗡嗡的嘈杂声如空气一样弥漫在大街小巷。
夜幕拉下了,那些白天不敢出现的地摊在道路两旁延展开去,香喷喷的小吃摊也出来了,街头炊烟袅袅,还有我最熟悉的旧书摊……
下班的人最乐意这夜色里的街边繁盛,物美价廉,味道纯正。街边是社会底层人的世界,是底层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命轨迹。那些高大上的酒店商厦,底层人只可远观,不敢靠近。
璀璨霓虹照亮夜空,霓虹的里面是有钱人的乐园,霓虹的外面是底层人辛酸苦辣中的怅惘。孑孓行走,如茕茕野兔。日夜奔忙,只为一日三餐。岁月蹉跎,依然在繁华中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的片瓦低檐。
依然活着,依然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依然无奈的活着。夜幕,展示着繁华中的流光溢彩,也掩饰着绝大多数人的心酸,而城市依然日新月异,依然蓬勃发展。
底层人的血汗,铸就这都市繁华,那么那么多的人,不几年,青春已成过往时,不得不回望这繁华,走在回乡的路上,或许,离开就是永远,此生再也无法回来。
那么那么多人来了又走了,声声叹息消融在繁华的风里,血汗的余温留存在繁华的空气里,而那些人已经离去,匆匆离去,被迫离去,被繁华驱赶着离去。他们的脚印被又一批人的脚印所踏平,他们的身影再也找不到,只有那繁华依旧,霓虹越来越妖艳。
这是最年轻的繁华都市,街上几乎见不到老人,全是青春旺盛的面孔,希望,更多的是叹息和落寞。
李木在旧书摊前停下来,慢慢蹲下去,我也跟着蹲下去,见他拿起一本半旧的《荒原》翻开,低声对我说:“如今再蹲在这书摊前,一眼望去,可读的差不多都读过,十年光阴,旧书摊还在,我们已经少在这里买书了。”
付了钱,李木把《荒原》拽在手里,叹息一声:“唉,有的书看过了还会想看,想看时,书自然会有,可离去的人再不会出现。”
我知道,他一定是又想起了依依,依依是他的初恋,那刻骨铭心的爱恋就发生在这座城市。依依已经做了这繁华下的孤魂野鬼,李木也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去谋生计,旧日时光无法重现,只能叹息。
“嗨,别伤感了,我知道,你一定会想起依依,来这里,你不可能不想起。”我又安慰他:“你知道的,很多人离开再也回不来,你我都是幸运而,离开后还能回来,回来后还有一份自在。”
李木猛然回头望一望,像是突然看到了熟悉的身影,又苦笑一下,仰望夜空,沉默不语,加快脚步前行。
在来的路上的车里,我已经把雪儿和我的秘密,还有老谢给我的密信,都告诉李木,我相信他是我绝对可以信任的。
李木在车上听完我的秘密,他什么也没问,只说:“麦子,如果需要我,我们兄弟共赴时难。”
贡布快速打开咖啡馆的门,我们三人像幽灵一样闪入,不敢开灯,怕引起不必要的目光。
进入吧台,我熟练地抬起咖啡机,从咖啡机底座下真的找到一张纸。这是我和雪儿的约定,如果她不辞而别,就在这里留言。
展开纸,只有短短几句话:你来,我告诉你。你不来,我会继续,我知道,你有你的难处。我们已经去江南,不一定能取胜,唯有‘忘其身而生存’。麦子,或许这就是永别,我待姐姐谢谢你,对不起,曾打了你,祭拜时,请别给姐姐说。
我把纸递给李木,李木把严丝合缝的窗帘挑开一条缝,仔仔细细地看,反复地看,突然低声惊呼道:“不好,一定是钟川葵他们要去富春江边杀小语。”
我心头一震:“怎么说?钟川葵杀小语?”
“你不是说,曹舵说老代弟子手里可能有钟川葵的物证嘛,雪儿他们为何去江南,肯定是已经得到消息,钟川葵已经潜回国来夺证据,他们是去杀他给娇姐报仇。”
各大头目被抓,街道上好像一个混混都没了。要在往日,华灯初上,就是各路混混们摇摆街头的开始。
为什么把那样的人称为黑社会,我想,不只他们干的事情见不得光,还非常客观而形象地描绘了他们的生活场景。混混也好,上层头目也好,他们总是在夕阳西下是开始打扮自己,开始一天的生活,这是活在夜色里的人群,以夜色的黑暗做掩饰,干为非作歹的事情。
每次严打,混混们都回消失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各大小夜店门庭冷落,生意寡淡。
路过阿强的大排档时,老板阿强叼着烟,装得憨态可掬地模样,对我们三人递上烟,拦着我,小声说道:“麦少晚上好,打听点事情呗。”
我经常到这大排档吃宵夜,只要提前一个小时打电话给他,他唯一的包间一定留给我,结账时还给很低的折扣,用他自己的话说:“麦少在我这里吃饭,就是不给钱,也是给我涨生意。”
我当然会买单,但老板的话也没错,因为我常常在他的大排档吃宵夜,很多道上的人都会选择在他店里吃,并且没人敢闹事。有那么些不知好歹的酒后闹事,也会被旁边道上用餐的人哄走,并告诫闹事的人:“麦少和小妈经常来这里吃,你们这些扑街,小心把命搭进去。”
我接过老板的烟,拒绝他邀请进去坐,也没接他让他老婆那来的冰镇可乐,因为我急着去咖啡馆,笑问他:“什么事情要向我打听啊?”
“嗯,麦老大看来是有事忙,我也不敢耽搁,就问问,是不是又严打。”
“怎么,今天生意不好?”
“是啊,你看嘛,没几桌人啊。”
“是听说有行动,过几天就好了。”
我已经走出去,阿强还在身后大声喊道:“麦少慢走,谢谢啦。”
因车停在隔街停车场,一路走去,沿途时不时有人招呼,我只笑笑点点头,不再回话。
李木打趣说:“麦子,你这十年真没白混,这座城市,你算是站稳了。”
真的站稳了吗?四下望一望,车水马龙,人流如织,辉煌的霓虹与枯黄的街灯交相辉映。夜风徐徐,嗡嗡的嘈杂声如空气一样弥漫在大街小巷。
夜幕拉下了,那些白天不敢出现的地摊在道路两旁延展开去,香喷喷的小吃摊也出来了,街头炊烟袅袅,还有我最熟悉的旧书摊……
下班的人最乐意这夜色里的街边繁盛,物美价廉,味道纯正。街边是社会底层人的世界,是底层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命轨迹。那些高大上的酒店商厦,底层人只可远观,不敢靠近。
璀璨霓虹照亮夜空,霓虹的里面是有钱人的乐园,霓虹的外面是底层人辛酸苦辣中的怅惘。孑孓行走,如茕茕野兔。日夜奔忙,只为一日三餐。岁月蹉跎,依然在繁华中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的片瓦低檐。
依然活着,依然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依然无奈的活着。夜幕,展示着繁华中的流光溢彩,也掩饰着绝大多数人的心酸,而城市依然日新月异,依然蓬勃发展。
底层人的血汗,铸就这都市繁华,那么那么多的人,不几年,青春已成过往时,不得不回望这繁华,走在回乡的路上,或许,离开就是永远,此生再也无法回来。
那么那么多人来了又走了,声声叹息消融在繁华的风里,血汗的余温留存在繁华的空气里,而那些人已经离去,匆匆离去,被迫离去,被繁华驱赶着离去。他们的脚印被又一批人的脚印所踏平,他们的身影再也找不到,只有那繁华依旧,霓虹越来越妖艳。
这是最年轻的繁华都市,街上几乎见不到老人,全是青春旺盛的面孔,希望,更多的是叹息和落寞。
李木在旧书摊前停下来,慢慢蹲下去,我也跟着蹲下去,见他拿起一本半旧的《荒原》翻开,低声对我说:“如今再蹲在这书摊前,一眼望去,可读的差不多都读过,十年光阴,旧书摊还在,我们已经少在这里买书了。”
付了钱,李木把《荒原》拽在手里,叹息一声:“唉,有的书看过了还会想看,想看时,书自然会有,可离去的人再不会出现。”
我知道,他一定是又想起了依依,依依是他的初恋,那刻骨铭心的爱恋就发生在这座城市。依依已经做了这繁华下的孤魂野鬼,李木也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去谋生计,旧日时光无法重现,只能叹息。
“嗨,别伤感了,我知道,你一定会想起依依,来这里,你不可能不想起。”我又安慰他:“你知道的,很多人离开再也回不来,你我都是幸运而,离开后还能回来,回来后还有一份自在。”
李木猛然回头望一望,像是突然看到了熟悉的身影,又苦笑一下,仰望夜空,沉默不语,加快脚步前行。
在来的路上的车里,我已经把雪儿和我的秘密,还有老谢给我的密信,都告诉李木,我相信他是我绝对可以信任的。
李木在车上听完我的秘密,他什么也没问,只说:“麦子,如果需要我,我们兄弟共赴时难。”
贡布快速打开咖啡馆的门,我们三人像幽灵一样闪入,不敢开灯,怕引起不必要的目光。
进入吧台,我熟练地抬起咖啡机,从咖啡机底座下真的找到一张纸。这是我和雪儿的约定,如果她不辞而别,就在这里留言。
展开纸,只有短短几句话:你来,我告诉你。你不来,我会继续,我知道,你有你的难处。我们已经去江南,不一定能取胜,唯有‘忘其身而生存’。麦子,或许这就是永别,我待姐姐谢谢你,对不起,曾打了你,祭拜时,请别给姐姐说。
我把纸递给李木,李木把严丝合缝的窗帘挑开一条缝,仔仔细细地看,反复地看,突然低声惊呼道:“不好,一定是钟川葵他们要去富春江边杀小语。”
我心头一震:“怎么说?钟川葵杀小语?”
“你不是说,曹舵说老代弟子手里可能有钟川葵的物证嘛,雪儿他们为何去江南,肯定是已经得到消息,钟川葵已经潜回国来夺证据,他们是去杀他给娇姐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