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良一早骑着自行车到莱利酒吧去,还没进去,里面的狄克冲了出来,“你来得真准时,西莉。”
    他就站在面前,身上一股廉价香水味,喷得很浓,有些呛鼻。郗良面不改色露出笑容,“我说了会来。”
    “噢,对了,我说要请你吃饭的。现在……不如你先把车子放在这里,我们一起去吃点东西?”
    “去哪里吃?”
    “……我家怎么样?我昨天烤了些面包,你想尝尝吗?我烤的。”狄克骄傲说,会烤面包的男人实在少见,他知道女人都会喜欢。
    “你家?有什么人吗?”
    “现在没人……”狄克应得很迟疑,他需要通过观察对方的神情来判断她是想要有别人在,还是想要二人世界,一进门就上床。他觉得郗良是后者,这个女孩穿着黑色的长裙,黑色的外套,一身黑色,看起来保守沉闷,老太婆都不这么穿,但她的脸实在迷人。过去郗良常常光顾酒吧时,他正好有一个麻烦的女朋友,那段时间都没想到其实还可以试探一下她,来个一夜情也不错。昨天,她喝酒的时候,频频朝他看来,然后微笑,这分明就是对他有意思。
    “那你家在哪?远吗?”
    “不远,我们走一会儿就能到。”
    “那走吧,不过我得带上我的车。”
    “好。”
    狄克一身热血沸腾,他已经可以想象一进门,这个看似保守实则浪荡的女孩一把扑进怀里的画面……
    不远处的一辆车子里,比尔开车,安格斯就坐在副驾驶座上,视力极好的他看得见那两人,但为以防万一,手上还拿着一个望远镜。
    郗良牵着自行车,和一个浑身上下透着寒酸气的男人走了。
    尽管知道自己的宝贝手痒要杀人,但眼睁睁看见这样的一幕,看见下贱的男人和她并肩走,他一点儿都不能轻松,眼里阴鸷的杀气宛如冰锥,几乎杀人于无形。
    身边仿佛矗立着一座崎岖的冰山,寒气阵阵渗人,比尔无言以对,明明随便叫个人解决了那货就没事了。
    那货住在几条街外,一栋老旧的公寓楼里。
    “你怎么都不说话?”
    “没什么好说的。”郗良一路走来都在记路边景,没空回应男人的话。
    话不多的女人,在床上不知道会被操得浪叫成什么样。狄克想着,心里和下身一起在膨胀。他带着郗良走上公寓的楼梯。昏暗的楼梯里,墙上的壁纸破旧脱落,空气中流动着潮湿的陈旧味,还有长年累月熏出来的烟草味。
    狄克打开公寓门,门上的牌号是叁〇二。
    “进来。”
    郗良走进狭窄的屋里,狄克在她身后关上门,她立刻转过身看他,“面包在哪?”
    狄克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我这就给你拿来。”
    公寓很窄,一房一厅,还有一个厕所,布局上一目即可了然。厨房是开发式,一小块占地,就在进门处。
    狄克转身走两步,在柜子前,身后的郗良面无表情从袖子里拔出枫叶匕首,用力握紧刀柄——
    “啊……”
    利刃自身体穿过,男人低下头,震惊的目光只看见自己腰间长出一个金属尖刃,红红的,是他自己的血,接着他就见尖刃利落往下一切又消失——
    “啊——”
    郗良的动作又快又狠,拔出匕首未等男人回身便又用力刺了进去,再是往下一切,霎时间血流汩汩,她紧握刀柄的手也湿了。
    “你……”男人顺势倾倒,身子和头都重重摔在地板上,眼睛大睁,瞳孔渐渐扩散。
    郗良的目光不经意落在他的胯间,那里本就鼓起来一个大包。
    鲜红的血液在男人身下蔓延开来,郗良不禁退后几步,生怕血液流到自己的鞋底下。
    她不能久留,没心思看这间公寓,抬眸逡巡,找到洗手盆便跨过血液和尸体,匆匆忙忙将沾血的双手和匕首冲洗干净。
    匕首用大衣下摆擦干,重新揣回袖子里,垂下手,郗良深吸一口气,若无其事将门拉开一条缝隙,走廊上没人,她这才开门离开。
    门板被关上,屋里一片死寂,不一会儿,安格斯和比尔在唯一的卧房里走出来,一出来就看见地板上的死人。
    “我的天,她下手也太快了吧。”比尔不禁嘀咕道,“真是淫虫碰上索命鬼。”
    他蹲下来观察了一下尸体,掀起衣服,两处刀伤是狰狞的两条裂口,分别在腰椎两边,不知道是凶手运气好碰巧,还是她知道避开椎骨,直接捅个对穿,还往下切,不知道切断了几条动脉。
    看到这一幕,比上回见到她的未婚夫的下场时更加不寒而栗,比尔看了安格斯一眼,感叹道:“安格斯,你能在她身边活到现在真是命大。”
    安格斯白了一眼,“你拿我跟这种货色比?”
    “当然不是,只是……她真的没对你有过杀心吗?她攻击她的未婚夫和这个男人,都是快狠准。”
    郗良当然有,起初对安格斯的几次攻击,安格斯至今没让比尔这帮人知道,非常稳妥地维持住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
    这会儿,被直白地问起来,安格斯面不改色,厚着脸皮道:“她哪里舍得?”
    目光瞥到打开的橱柜门,里面有两个面包,耳边想起郗良进门后说的唯一一句话,面包在哪,安格斯走过去将面包拿出来,掰开冷硬的面包,有一股不算重的奇怪味道,但内行人轻轻一嗅就闻得出来是什么,他的脸色愈发阴沉。
    比尔起身洗手,看了一眼,“这不是大麻做的面包吗?噢,他想请她吃这个!”
    安格斯随手扔开面包,面包砸在地上的鲜血里。他从刀架上拿起一把刀,转身插进死人的心脏。
    ……
    郗良骑着自行车回到家,关上门,将匕首扔在案几上,脱掉鞋子,跳上沙发抱膝坐着。
    她的呼吸这时才急促起来,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仿佛奔跑在天寒地冻的一片白茫茫之中。房子里只有她一人,安静得针落可闻,她的呼吸因而变成一曲交响乐。
    案几上的枫叶匕首静静散发金属特有的铮亮光泽,崭新无比,就和一把从未使用的还在橱窗里的刀刃一般。
    谁也不知道它刚刚沾了血。
    郗良看着它,嘴角不自觉漾出愉悦的笑漪,心口跌宕,每吸进的一口气都是寂静的,每呼出的一口气都是欢喜的。
    她起身抓起匕首走进厨房,把它放回原位,从柜子里拿出酒,回到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回味,小嘴笑得合不拢。
    一瓶酒见底时,独自快乐的郗良听见车子的声音,霎时间,欢乐烟消云散,寒毛竖起,她抱着酒瓶,一脸沉凝赶到窗边察看。
    黑色的车子她并不陌生,是安格斯的。
    金色头发的安格斯从车上下来,宝蓝色的薄风衣下,还可见他那双笔直的长腿,裹在黑色的西裤里。
    他打开后座的车门拿东西。
    郗良闭上眼睛,松了一口气,浑身都被突然回来的他吓软了,颓靡地回到沙发上窝着,喝光瓶子里最后一口酒。
    安格斯提着爱德华准备的新鲜食材回来,一进门,他听见沙发上的姑娘死气沉沉抱怨道:“你吓死我了。”
    安格斯不知道她做贼心虚,道:“我怎么吓你了?”
    “你为什么这么早回来?你不是要晚上才回来吗?”
    安格斯将食材放在一边,到沙发边坐下,“忽然有空,就回来了。你穿成这样,是要出去?”
    郗良爬过来抱住他,摇摇头道:“不出去了,明天再出去。”
    她靠着他的肩膀,他身上很干净,味道也好闻,她揪着他的衣襟,“安格斯,抱我。”
    安格斯搂紧她,明知故问,“怎么了?”
    郗良只管往他胸口蹭,想了想,神秘兮兮道:“明天再告诉你。”
    安格斯一挑眉,唇角噙笑问:“好。中午想吃什么?面包?”
    怀里的郗良一顿,连连摇头,“不要面包,我要吃肉,吃牛肉,炖酒。”
    真是聪明的女孩,贱男人还以为用个破面包就能骗走他的女孩。安格斯的大掌有意无意顺着她的背轻抚,满意微笑道:“好,吃肉。”
    在吃穿用度上安格斯一开始就没亏待过她,吃的食材是上好的,穿的布料是上乘的,若非她不挑食,在经过各种好酒好肉滋养之后  ,她一定会对外面的廉价啤酒和食物感到难以下咽,偏偏她嘴笨,好和不好吃不出差别似的。
    幸好,面包当前,她知道说一句要吃肉,也还不算无药可救。
    回想她下手的狠劲,安格斯相信她是天生的狩猎者,食肉动物。
    时间正是十一点多,安格斯抱了她一下,去厨房料理食物,郗良又开了一瓶酒,搬来一张椅子坐在厨房门口,寸步不离地看着安格斯。
    安格斯不免想起上回,她捅伤未婚夫的时候,哼哼唧唧害怕他走,不惜主动讨好他,撩起裙子邀他进入。
    第一次杀人以后,她是什么样子?做了什么?
    安格斯很想知道。
    他偏过脸去看她,她咽下酒,咧嘴一笑,笑容可掬,怎么看都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小姑娘。
    当年那个被杀的少女,会是她第一个杀死的人吗?
    安格斯希望不是,不希望她仅仅是因为夏佐。
    小剧场:今天是想要良吃醋的安格斯
    安格斯(试探):良,我喜欢上别的女人了,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郗良:???
    安格斯(强调):我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
    郗良:噢,快滚。
    安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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