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会结束后, 魅影跟随布鲁克纳一起去小会客厅。一见到他们, 奥德波主教就笑着说道:”啊,我们今晚的功臣来了。”
    布鲁克纳红光满面, 里面衬衫的汗迹还未干透,心脏在胸腔狂野地跳动:”阁下, 幸不辱命。”
    魅影跟在他身边,做一个谦逊的学生。但他年轻,高大,仪表堂堂,自然就引起他人的注意。在座的是枢机主教一派, 都知道主教点名的先是这个青年, 然后才带上了他的老师。
    魅影和布鲁克纳一样接过了侍者端上的红酒。众人很快各自成圈,举着酒杯交谈起来。奥德波和布鲁克纳寒暄过,就把注意力转向魅影。他对身边的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男人亲切道:”约翰,这是奥斯卡.王尔德, 《蓝色多瑙河》的竖琴手。没有人比你更懂这首曲子了,他演奏得如何呀?”
    “毫无瑕疵。”被问到的男人严肃地回答。
    围在奥德波主教身边的几个教廷人员和小贵族发出惊叹, 魅影对着他微微一躬, 感谢对方的褒奖。心中这才确定,他就是《蓝色多瑙河》的作者:小约翰.施特劳斯。
    他和大家一起举起酒杯, 为美妙的音乐。眼前却浮现出他在阴暗的地下室,第一次用小提琴试奏《蓝色多瑙河》的情形。那时小约翰.施特劳斯的声名已经如日中天。魅影托吉莉夫人为他买来乐谱, 不是为了膜拜, 而是因为不以为然。
    这首交响乐的一战成名的地点就在巴黎的万国博览会, 巴黎歌剧院里颇多《蓝》曲的拥趸,乐团成员常常较为精简地独奏或合奏它。但是听在魅影耳中,并不觉得有多高妙,更遑论传闻中'令全奥地利心为之壮'的效果了。论作曲,三十出头的魅影自认无人能及。他想把整谱拿到,一一批驳一番。
    地下室并没有一个交响乐团供他驱使,他就自己把能找到的乐器逐个演奏,再在脑中配合为一体,以一人担起整个演奏。
    刚开始,他还是维持原本的观感。但是随着脑中的声线越来越多,滴水汇成溪流;江河汇入大海。他颓然放下琴弓,不得不承认对方胜于自己。
    从那之后,魅影收集了更多小约翰.施特劳斯的曲子,全身心地沉浸在其中,这个素未谋面的奥地利人,就此成为了他的老师。
    奥德波主教没有停留很久。他离席之后,几个事务繁忙的官员也离开了。余下的人各自寻找熟人攀谈。布鲁克纳站在施特劳斯身边,两人低声说话。
    布鲁克纳一改之前的满面春风,神色显得有些拘谨。他仔细听着对方的话,不时点头。魅影在房间另一头望见,也不由紧张起来:虽然大多数听众觉得这次的演奏不错,但其中的细节瞒不住懂行的耳朵:那十几天的矛盾终究耽搁了排练的时间,而有一部分人直到上场,仍然没有放下对新指挥的敌意。在主教面前他们没有故意演奏出错,但是毕竟有碍整体的和谐。
    撇开这些外部因素,魅影觉得刚才施特劳斯的评价,也不完全是字面涵义。
    看现在的情形,施特劳斯对布鲁克纳并无反感。从布鲁克纳的表情来看,显然受益良多。但是魅影同样能感觉到,施特劳斯隐隐地排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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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约翰施特劳斯走下楼梯,持续的暴雨立即把刚才的笑语喧哗冲刷干净。他深深吸了一口带着水汽的夜风,在侍从的搀扶下登上马车。
    在这一天的上午,他刚去探望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他父亲的学生,比他小三岁。从认识开始,就一直很崇拜他。
    不过半个月没见,对方就瘦得小约翰都不认识了。松弛的脸颊和浮肿的眼睛,让他看起来反而变成了年纪更大的那一个。
    朋友的妻子坐在床边无声垂泪。然而病床上的人却没有看到她。他脖子上的青筋绷起,大声地叫道:”我要见主教!请让我见主教!要是真的让那个无名之辈顶替我指挥您的《蓝色多瑙河》,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还有那个爱尔兰人,我真的不明白:他还那么年轻,为什么不能等?艾维利弹了二十多年竖琴了,我也是五十四岁的人了。他们就不能等一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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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银泄地般的月光中,欧仁与爱文斯对视。
    他咬紧牙关,一句'不需要,明天我自己向伯爵辞行。'就在嘴边,几欲冲口而出。但是却说不出来。
    第一次离开父母身边,要说不想回家,不想换个舒适的环境,那是假的。
    但是就像眼前那个可恶的商人说的,英国人收留他们一家自有目的。否则即使父亲要把他送过来,母亲也绝不会肯。至于转投他人——要是有比卡特伯爵更信任的人选,他还会在这里吗?
    何况,住在齐泽尔赫斯特的日子虽然衣食/精细,但是却如同牢狱一般。王室送来的管家似乎无所不在。小小的庭院里,到处都是窥视的眼睛。相比之下希腊无人问津的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他这次出来前,是向父母许下承诺,立下志向的。他要改变他们的处境,再次光耀自己的姓氏。就这么回去,父亲会很失望吧。
    爱文斯看着他脸上神情变化,沮丧,骄矜,恐惧,野心,就像儿童的涂鸦那样一目了然。随便截取几个侧面,就能完成一半忒修斯王子的人物形象。
    '有机会应该让他去美国看看,'他想道:”他就能明白逝去的不是一个王朝,而是一个时代。'
    “这是我自己的事,不用别人操心。”欧仁静立一刻,开口说道:”
    爱文斯先生,很晚了,我要回去休息了。”
    爱文斯往门框上一靠,带着几分倦意:”请便吧,小王子。”
    欧仁觉得他在调侃自己,又生气起来。挺直了腰杆,踩着他的影子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旅馆的卧房还是那么窄小,有股老家具的陈旧味儿。欧仁摸到柜子上的香水瓶,喷了满室的蔷薇香味。在他厌弃的木板床上躺下,竟然一觉到天亮。
    爱文斯却没有睡。欧仁离开后,一阵海风吹散了积云,圆盘似的月亮当空高悬,倒让他突然想起了埃及的神像头饰。那竖琴一般的头冠高高耸立,两侧曲线舒展的双角拱托着正中的一轮圆日。
    至今发掘出的大量壁画和文物显示,米诺亚文明收到埃及风格的影响。那么米诺陶斯的头盔,自然也可以使用埃及的式样。
    不似真实牛角般刺向两旁,而是贴着头向上伸展的尖角,不仅更加美观,也解决了大部分牛角的承重问题。更妙的是,卡特先生再也不用担心米诺陶斯一不留神扎到配戏的演员了。
    他兴奋地跑回房间,把之前画到一半的图纸弃置一旁,重新展开了一张白纸,埋头重画起来。
    早餐的时间到了,王尔德和丘吉尔小姐,霍克力先生坐在桌旁,却不见两位新旅客到来。送上来的煎鱼奶酪土司还是五个人的量,王尔德另要了一个大盘子,把每样食物都装了一些。
    赶在去奥森大学的时间以前,他敲了敲爱文斯的房门。站了一会儿,才看到了眼下发青的爱文斯。
    “里奥,我想出来了!米诺陶斯的头盔可以用半,金属,半皮革来做,连接牛角的地方用皮革覆盖……你看,如果让牛角和头部接触面增加——”
    一看到他,爱文斯就兴奋地说了起来,带他去看桌上的图纸。王尔德端着盘子走到桌前,一眼就看到了那顶有实物大小的头盔。
    它的纹饰比之前几张少了一些,也没有上色,炭笔画出的廓形十分流畅。两侧的犄角贴着发鬓,向上卷曲,又在顶端舒展,如同希腊的里拉琴。
    王尔德没有预想过种式样。但是只用一眼他就确定,这就是米诺陶斯的样子。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戴着头盔的魁梧男子,站在几个瑟瑟发抖的人牲面前。加上头盔的高度,常人的身长不足他的一半。
    “远道而来的羔羊啊,逃跑吧,尖叫吧!享受这阴暗的迷宫中,最后几次呼吸的机会。懦弱的希腊国王,因为害怕父亲造出的传说,每次只送最弱的少年男女来做祭品。年复一年,用相似的嗓音惨叫,我已经厌倦了。逃跑吧!尖叫吧!折断比山羊还细的脖颈,鲜血粘附在指缝。这是你们的命运,也是我的。米诺陶斯来了!”
    脱下头盔,他是米诺亚不受喜爱的王子。戴上头盔,他便成了拥有半神血统的怪物。这顶和埃及神明的头饰相仿的头盔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了米诺陶斯的神性,让他从荷马史诗固有的残虐印象中脱胎出来。
    王尔德浑然忘了自己手里还有个盘子,等感到手酸时,才发现爱文斯已经横躺在床/上睡着了。
    早上十点,欧仁睁开眼睛,只觉得晕沉沉的。休息过后,之前积压的焦虑疲倦反而爆发出来。他按铃叫来了侍者:”我饿了,请帮我把早饭端来。”
    “抱歉先生,早餐时间已经过了,剩下的早餐都让卡特先生端走了。”
    欧仁:”……”。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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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到现在,米诺陶斯可能就是人中姚明。
    继续码字ing,争取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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