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买手店主打欧洲小众设计师品牌,虽然风格未必多时尚,但版型和质感绝对上乘,很多款式在里岛是独一无二的,对于沐夏这类注重打扮又讨厌和人撞衫的年轻人简直再适合不过。每次跟着陆孝严来光顾,沐夏都恨不能将店里的男装全部试个遍,反正有陆孝严买单,就算穿过一两次直接丢掉也不可惜。唯独这一次,他始终心不在焉,连穿上身的这套也挑选得很仓促。一想到陆孝严和凌希正身处同个空间之中,说不定还在热络地有说有笑着,他就迫不及待想要冲下楼,冲到陆孝严身边,去保卫住自己那点岌岌可危的领地。没办法,陆孝严对他实在太重要了,不单单关乎情感上的嫉妒心和占有欲,还因为陆孝严口袋里大把大把的钞票和那些可以拿去跟周挺换取钞票的机密情报……他真的太需要钱了。
    既然沐夏开口问了,陆孝严只好装模作样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末了赞许地点点头:“嗯,不错,颜色很衬你。”
    沐夏也装模作样地受宠若惊了一下,继而甜丝丝笑道:“听孝仪姐说你很喜欢这个颜色,看来我选得没错。对了,前几天跟孝仪姐通电话,她说酒廊新到一批红酒,打算送几瓶给我尝尝,你知道的,我又不懂酒,不如你去帮我选吧。”
    他刻意提到陆孝仪,无非是想用这种幼稚的方法间接向凌希宣示主权——看,我连他的家里人都搞定了,并非只是床伴那么简单,所以你赶快知难而退吧!
    人往往是越缺少什么才越要去炫耀什么,正因为沐夏知道自己在陆孝严心目中根本没有地位,才更加拼了命要去证明自己的地位。如果他是个女人,恐怕早就想方设法骗陆孝严上床再母凭子贵嫁进陆家了,偏偏老天就是没给他这份功能,而陆孝严对他除了偶尔当成宠物般逗弄逗弄之外,似乎也提不起多大兴致,别说“占有”了,连一点点“垂青”都是奢求……
    沐夏使尽浑身解数在凌希面前自导自演着独角戏,可从头到尾凌希都是墨镜遮脸,根本看不出任何表情变化,也没抬头看过他一眼。
    倒是林广乐对陆孝严羡慕地砸吧着嘴:“呦,呦呦,还是成双成对的好啊,试个衣服、选个酒都能赤|裸裸秀恩爱。”
    陆孝严挑眉斜眼看着他:“何必羡慕呢,凭你林少爷的家底,只要站在中心广场振臂一呼,必然是大把大把的青春少艾蜂拥而至。”
    林广乐一脸高深地撇撇嘴:“金钱买不到快乐啊!”
    话音刚落,宝妹就穿着件复古高腰礼服裙从试衣间走了出来,裙摆有点窄,箍得她不敢迈步,只能慢悠悠蹭到林广乐面前,极其不自信地用手搓弄着大腿问道:“怎么样?”
    宝妹身材肥嘟嘟的,腰有点点粗,屁股有点点大,平时只敢穿宽松的衣服,稍微修身一些就会暴露出肚皮上的三层游泳圈,而高腰裙则很好地遮盖掉了她的这一缺陷,同时将视线焦点集中在了胸部以上,充分拉伸了整体线条。只是侧面看过去,腹部被撑得翘起来一块,很容易让人产生某方面的联想……这倒是很合林广乐心意。
    宝妹这一身虽说不出众,可也挑不出大毛病,林广乐满意之余,发现还少了双画龙点睛的鞋子。他起身在旁边架子上依次扫过,凭直觉选了双酒红色浅口粗跟女鞋,往宝妹脚下一丢:“再换上这个试试。”
    宝妹小心翼翼穿在脚上,竟然刚刚好合适,她提着裙摆兴高采烈跑到镜子前,左边照照,右边照照,伸出小腿,勾勾脚尖,鞋和裙子风格统一相得益彰,就像原本配套好了似的。林广乐看着也很喜欢,当即麻利地签单买了下来。
    “多少钱啊?”宝妹伸头过去偷看着账单上的金额,“咦,四百块,很便宜啊。”
    林广乐将捏着账单的手指往后挪了挪:“你看漏了一个零。”
    宝妹又凑近去看了一眼,果然有个零被挡住了,她不免有点小惊讶:“四千块啊,那就贵了,还要帅哥总裁你买单真不好意思。”
    林广乐抖抖账单:“是美金。”
    “呃!”宝妹响亮地打了个饱嗝,有些不敢自信地低头看看裙子,又看看鞋子,高兴得简直要跳起舞来了,“真好看,真好看,真是越看越好看!高价货就是不一样!”
    陆孝严见状,立刻就林广乐之前的话调侃了起来:“阿乐,你看,谁说金钱买不到快乐?”
    宝妹小孩子似地蹦蹦跳跳着,一不小心把含在嘴里的太妃糖给吞了,糖块卡在喉咙口,憋得她脸色涨红差点窒息,幸亏林广乐在她后背上大力拍了几巴掌,宝妹才把糖块给咳了出来,可一眨眼她又带着“劫后余生”的喜悦跑去照镜子臭美了。
    确认宝妹平安无事了,凌希扭头望向陆孝严:“看来金钱不光能买到快乐,还能买到乐极生悲。”
    对于这种摆明了处处玩针对的态度,陆孝严只是大度地笑笑,既没有争辩也没有反驳。他发现从侧面四十五度看凌希,比正面看还要更帅气一些,于是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又多看了一眼,再多看一眼……
    突然间,拐角处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清脆响声,把众人都吓了一跳,林广乐赶紧招过经理:“怎么回事?”
    经理笑容可掬地躬身答道:“是刚才那位小姐,不当心把一架玻璃雕塑撞翻了。”
    林广乐探头出去张望着:“什么雕塑?”
    经理认识林广乐,知道他是自家老板的朋友:“就是前些天您和老板去艺术展拍卖回来的那一架,前卫艺术家艾迪杨的作品。”
    凌希保持着自己一贯的独特关注点:“很贵吗?”
    林广乐翻着眼皮想了想:“同样的鞋子差不多可以买十双吧。”
    凌希默默转过头去,一手捂着胸口满脸忧伤。
    陆孝严好奇地问他:“你怎么了?”
    凌希有气无力地嘟囔了一句:“心疼……”
    陆孝严努力憋住笑,明知故问道:“心疼什么?”
    凌希回答得很诚实:“钱。”
    陆孝严指指他另一只手:“那你掰着指头在算什么呢?”
    凌希扁了扁嘴,有点懒得理他:“算算我要跑多少场通告才能把钱赚回来。”
    天星的主要业务是影视投资,并没有专门的经济部,经纪人也还没到位,凌希的团队在名义上是要由他自己养的,当然,以他那点儿收入根本养不起,所以到目前为止全部支出都是公司在负责。但凌希心里始终有笔账,连带着之前林广乐帮忙垫付的解约金,他希望能尽快凭自己的本事赚到钱回报公司。
    直到赏玩够了凌希的蠢呆样,陆孝严才无奈地摇头笑道:“不用心疼了,有药可以治的——那天拍卖会我也在,艾迪杨送了我一件同系列的作品,大不了拿来赔给老板喽。”
    凌希听了嘴角一弯,露出个大大的酒窝,手在胸口飞快拍打了两下:“咦,我好了。”
    这本是他们最正常不过的交流状态,在别人看来实在平平无奇,可沐夏心里却生出了老大的不舒服。或许是过于在乎了吧,才会变得格外敏感,他总觉得陆孝严和凌希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奇特的气场,矛盾而和谐,别扭又默契,这种气场将他们严严实实包裹起来,除他们之外的第三个人无论如何插不进去。
    有些事沐夏从没跟任何人讲过,其实从第一次接触,他就已经开始暗暗嫉妒起凌希了——即便那时他都叫不出凌希的名字。因为陆孝严的加入,这份嫉妒有增无减,连比赛中高出凌希一个名次都无法缓解。他明明比凌希表现得更和善、友爱,可程澈那些家伙却只愿意跟在凌希屁股后头形影不离,他明明更卖力地做着表演,可摄像机镜头却总是更偏爱凌希多一些,他明明对粉丝更亲切谦逊,甚至于几近讨好,可得到的欢呼声尖叫声却依旧不如凌希响亮。最让他耿耿于怀的是,凌希并没有表现出多强烈的斗志,那副样子完全是漫不经心地、从从容容地,就轻松夺走了他拼尽全力想要争取的东西,他很怕陆孝严也会走向同样的轨迹。
    没多久造型师赶到了,因为是长期合作的关系,之前又已经联系过了,所以整个挑选和试穿的过程都速战速决,很快大家就完成了各自的任务前后脚朝外走去。刚到门口,正巧碰上过来巡店的老板,林广乐和对方本来就是相熟的朋友,陆孝严也认识,少不得停下来寒暄几句,顺便就撞坏了玻璃雕塑的事情跟人赔个不是。
    这片高档商业街区建筑在半山腰,沿着盘山公路蜿蜒而上,徒步的话走上半小时保管把人累得腿脚酸胀。好在来这里消费的人群大多目标明确,很少有谁会闲情逸致地跑过来闲逛,相应的,这里也要比市区那些大众化的综合性商业广场冷清很多。陆孝严的车停在斜坡上方稍远的位置,靠近一家爵士酒吧,还没到营业时间,一架运货用的铁皮手推车就停在店门前,上头大大小小的箱子堆成了一座小山,几名员工正忙碌着向店里搬送酒水货品。
    沐夏在陆孝严身边站了一会儿,见插不上什么话,便独自走到了车子旁边,人往车门上一靠,边百无聊赖看着别人搬货边闲闲地等了起来。因为路面是倾斜的,为了防止手推车向下滑行,有一名员工被特意差遣了过去扶着车把,以保持稳定。忽然间手机响了,那人招呼不到人来顶替,就临时从旁边拎过一块方砖垫在了车轮底下,然后自己跑到旁边僻静处接起了电话。
    沐夏眼看着那名员工匆匆离开,心里不免生出一丝嫌恶,员工的行为或多或少有些不负责任,万一方砖松动了,推车顺着斜坡滑下去,在惯性的作用下很可能会伤到路人。这样想着,他不自觉朝下方扫了一眼,几十米外凌希正背对着独个儿站在那,耳朵上套着硕大的耳麦,不知听什么听得很投入。
    鬼使神差地,沐夏朝前挪出一小步,紧跟着又挪出一小步,直到顺利站到了手推车附近。看看周围没人注意,他飞快伸出脚尖儿朝前轻轻一勾,很容易就把方砖给勾开了……
    第40章 鱼饵
    平板手推车是全铁质框架,本身就具备一定重量,再加上沉甸甸装满了货的箱子,在倾斜的路面上根本停不住。垫在车轮下充当障碍物的方砖被沐夏用脚踢走后,车子先是小幅度颤动了一下,随即沿着斜坡一路向下滑行而去,速度越来越快,等负责看管的员工发现动静再想追赶,已经来不及了。
    载满货物的手推车带着一股劲风,直笔笔朝凌希撞了过去,那名员工连滚带爬边跑边大喊着:“危险!小心!”试图向凌希示警,可凌希耳朵上架着耳麦,根本听不见外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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