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鳞做的菜是现成的,虫卵刚好有前几日得的柞蚕茧。四郎就打算做一道水晶冻,一道拔丝蛹。
    拔丝是制作甜菜的一种方法,做这种菜色,炒好糖汁是关键。四郎先把绵白糖加水下锅,之后就不停的推炒,使糖均匀受热融化,渐渐泛出大糖泡。
    槐二把柞蚕蛹料理好送了上来。
    四郎仔细捏出一个在手里,对着天光看了看,方才说道:“还行,先炒熟吧。”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四郎另一只手也没有闲下来,依旧不停地推炒锅里的糖汁。此时,大糖泡已经渐渐变成了小糖泡,锅里的糖汁却变得稀了一些,糖水显得更加均匀。
    “这蚕蛹不错,里头都是油!”槐二不比槐大稳重,他抄着锅铲,匆匆忙忙将炒好的蚕蛹扔了一个进嘴巴里。
    也不知道那个乡下小童打哪里采来的野蚕茧,剥出来的柞蚕蛹虽然外表不好看,但是被槐二这么简单一炒,立时就散发出一股奇特的香味。吃起来是外酥内嫩,外面焦黄化渣,里面雪白松软,带着一种近似奶油的口感。
    槐二炒好了蚕蛹,四郎锅里的糖汁颜色渐渐变深,探入锅铲进去搅一搅,已经能够拉出细丝了。于是四郎立马倒入柞蚕蛹翻勺,使糖汁紧裹在酥香的蚕蛹上。
    鱼鳞做的菜色就是水晶脍的一种,最适合夏天吃。四郎前几日做好,今日就有现成的,都冻在铜冰鉴里。
    熬煮这道水晶冻,备用的鱼鳞是越多越好。因为前段时间,槐大常买鲤鱼回来做菜,所以四郎就将有味斋里杀鱼后片下来的鲤鱼鳞都收集起来,洗干净脱去涎水,浸泡一宿。然后与河心水一同入锅,文火熬煮。熬得汤汁浓郁之后,再细细去掉鳞片,汤汁放冷装进铜冰鉴里,待其自然凝固后即可以取出。
    这样熬出来的水晶脍,外观晶莹剔透,滋味软滑爽口。刚取出来的一大团仿佛果冻,若是用刀切成细丝,就好像是冰丝一样,但又比冰片来的腻滑,便有好事之人将其比作美女的冰肌玉骨。
    不过,要装盘上桌,还得再加入五辛醋等调料调和,乌黑的调料一撒,倒好像是让美女蒙尘的意味了。
    两道看似稀奇古怪的菜品很快就做好了。等四郎端出去时,却看到李大富对面桌子上坐了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罗书谋。而且两个人似乎在低声商量什么。
    “他们两个怎么会搅和到一起?”四郎心里疑惑。他端着菜轻轻走的近了些,躲在屏风后面偷听。为了听得更清楚一些,四郎草帽下的耳朵都立了起来。
    “罗公子果然信人。不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卓氏是我李家妇,不守妇道自然该由我李家处置。”李大富不动声色把手里的东西取过来看了看。四郎透过屏风缝隙偷看,觉得那仿佛是一张秀满了字迹的丝绢。
    罗书谋低声说:“国家有统一的律令,纵然卓李氏做了什么错事,也该交由官府处置,岂能妄动私刑?其实李老板对我误会颇深。我虽然和小文君是旧识,但并不是要阻止李老板动家法。只是既然李老板想要的东西已经到手,又何必和一个弱女子过不去?上天有好生之德,你给她一个教训,日后叫她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也就罢了。”
    李大富听这话,似乎找到了某种共鸣,于是语气便缓和了下来:“若是她肯安分,那自然最好。我今日也并不想杀她,不过是让她浸在水里祛祛邪气,也正一正我李家的风气罢了!败节之门的名声可不好听啊。怪道大家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小文君不过是会些酿酒的手艺,便自视甚高,轻狂无状了。”
    罗书谋听了这话,点头同意,并且再次强调:“我将小文君一直捂得很严实的酿酒方子给了李老板,也请李老板信守承诺,放小文君一命。”
    李大富眉毛一挑:“怎么?那小泵娘跟一只狐狸鬼混,连孩子都有了,想不到你还是这么护着她。罗公子真是个痴情种子啊。”
    罗书谋苦笑道:“她总是个弱女子,我是该护着她些。”
    李大富就在罗书谋没看到的地方露出一个嘲讽的冷笑。
    四郎看他们说完了,这才端着两个菜转了出去。
    “春蚕到死丝方尽,可见这个春蚕最是深情了。正适合罗公子这样的风流人物,多情书生来吃。”李大富这话说得不伦不类的,好在罗书谋并不介意。他似乎若有所感,用筷子夹起一颗银丝缕缕的蚕蛹,面上神色十分复杂。
    李大富尝了一口拔丝蛹后,便只管就着玉冰烧吃鱼鳞冻。他边吃边赞不绝口:“好!好!胡老板手艺果然不凡。”
    四郎在一旁听了,忙道过奖、过奖。
    几人吃酒说话,不知不觉中过了有两盏热茶的时间,敲锣打鼓的游街队伍在河市里转了一圈,才终于绕回天水巷里。
    李大富眯着眼睛看了看外头涛涛无声的洄河水,说道:“是时候了。”说着他放下了筷子,大踏步走出门去。
    罗书谋并不动弹,他似乎有什么伤心事,吃着拔丝蛹,连连灌酒。对身外发生的一切都充耳不闻,似乎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难以自拔。
    有味斋里的几个闲人终于等来这场好戏,此刻都无比兴奋的挨挤在窗边,各个伸长了脖子问:“过来了没?在哪里?在哪里?”
    很快,大日头下就走过来一对人马。四个彪形大汉抬着一个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然而凳子上却五花大绑着一个少妇。
    这少妇自然就是小文君了。她穿着一条血迹斑斑的白色中衣,被人抬着在城中游街示众。
    天水巷有个补锅的老光棍,又穷又丑,一把年纪还讨不到老婆。今天他不知什么缘故,兴奋的全身直打颤。看到小文君居然还穿着一件白色的中衣,又是失望又是愤怒,于是便恶狠狠的骂道:“干他娘的!淫/妇就该扒了衣服游街。”
    周围的男人都附和他:“这样败坏门庭的小娘皮,就该剥光了她!还留一件衣服作甚?”
    “对!剥光她”
    “抽死这个不要脸的dang妇!”
    今日的天气是动一动就要冒汗的,可是这些围观的男人依旧兴致高昂。因此各个浑身都往外冒油汗,汗水加上好几个月不洗澡所散发出来的体味,天水巷中便浮动着一股淡淡的奇怪臭味,但是这臭味反而刺激的男人们更加的兴奋起来。
    四郎鼻子很灵敏,这么一来自然受不了,立时便捂住鼻子退了回来。但就是刚才那么短短片刻,他已经被扑面而来的热风熏得直犯恶心——说来也怪,正常男人身上偶尔有些汗味、甚至是体臭都并不出奇,但是那群人身上泛出来的味道却叫并不十分讲究的四郎也难以忍受——就好像是死了很久的老鼠一样,又好像是放了很久的腐肉。
    不知道是因为今天中午离魂的副作用,还是因为顶着大太阳被恶臭袭击了嗅觉,四郎渐渐觉得有些头晕脑胀起来。
    苏道士冷笑道:“一群没鸡把的畜生,简直臭不可闻!”说完,似乎看了四郎一眼,眼神里颇有欣慰之意。把偷偷揉太阳穴的四郎看得莫名其妙。
    天气炎热,唯有河边稍微凉爽一些。四郎不想和那群人待在一起,他揉了揉额角,悄没生息的走到河边的大柳树下。看以李大富为首的那群人的架势,似乎就要在这洄水边将小文君浸猪笼了。
    洄水边本来有些女人趁着午后空闲时间,在大柳树下的青石板边上,抡起棒槌捣衣。此时被这浩浩荡荡,扬眉吐气的一群男人吓得慌不迭端起衣服退到一旁。把空间全部留给男人们。
    押解着小文君游街的男人来到河边,把她装进早就准备好的,运载猪只的竹笼里,然后在开口处捆以绳索将竹笼吊起来,放到洄水里淹浸。水刚好淹没到小文君的脖子,她的头部依然是露到水面上的。
    有看热闹的闲汉表示不解:“怎么还露出一个头来?”语气里满是对这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居然没有受到应有惩罚,说产生的不满。
    李大富腆着肚子,有些悲悯地说:“这妇人虽然德行败坏,但是我念在她也是被一个狐妖迷住,才做出这样的错事,便不惹赶尽杀绝。我今日动用家法,并非为了为难她,乃是为了祛除她身体里的妖邪!”
    周围的人便捧他臭脚,说他仁慈大度,不愧是一家之主之类的话。
    小文君方才不知道是不是晕了过去,此时悠悠醒转,听得此言,立时破口大骂:“呸!我小文君是妖邪?医治我的神医是妖邪?不分青红皂白的秃驴,口蜜腹剑的伪君子,这才是真的妖邪!”
    李大富居高临下站在岸上:“呵,还在为那个妖怪说话,你真是鬼迷心窍了!既然口口声声说冤枉,我就问你一句,你敢发誓替我儿守寡一辈子吗?”
    小文君也硬气,到了这个地步还是不肯服软,梗着脖子道:“滚,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姑奶奶好好一个活人儿,被你们骗来江城嫁给个痨病鬼,如今凭什么要我替个死鬼守寡?男未婚女未嫁,寻求爱侣就是淫邪?你们这群男人,一面自己三妻四妾,一面又要求女子守身如玉。凭什么?说什么三从四德,统统放你娘的屁!”
    四郎戴着大草帽,和苏道士两个也站在洄水边,他们旁边就是那群洗衣的女人。
    如今听了小文君这番话,尽管四郎是个穿越者,也被惊得站立不稳,中国自古就是个男权社会,似乎只有随分从时的女人才能算作是聪明,而小文君这样硬要拿鸡蛋碰石头的,无疑就是个一等一的蠢妇了。
    人都是不能脱离自己所处的时代和环境生存的,若是一个现代女性来过十几年古代生活,说不得也会开始自觉维护封建礼教。谁知道小文君一个古代女人居然有这种觉悟!又肯用这样一种近乎自残的方式来反抗来自整个社会的束缚呢?
    四郎作为一个现代人,虽然不能说小文君做得对,但是却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跟有钱有势,且有社会舆论支持的公公李大富一比,小文君的确极弱势。不过是不肯生生把憋回去,做个立牌坊的贤德妇人,就被人说成是妖邪。四郎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贞,什么又是淫了?高门大户里的丑事比小文君这几句话骇人听闻的多,可只要蒙上礼教和权势的面纱,便又是正人君子、贞烈好女了。
    大约是有些事可以想,可以做,但是不能说,不许写。因为小文君这番话说的太过直白大胆,旁边那群捣衣服的女人便都皱起了眉头,对着狼狈凄惨的小文君指指点点:“可真是被鬼迷了心窍啊。这么些话亏她一个女孩儿也能说得出口!”
    有个面向慈和的媳妇子在旁边附和:“女儿家的贞烈名声,自来就是一等一的重要。我家夫君嗜酒如命,所以我也同这个酒娘子打过交道。她以往看着也还好,可见必定是被狐妖作祟的缘故。唉,我听家里的老人说过,这狐妖可是害人的东西,惯常最会用些旁门左道来迷惑人,谁若着了道儿,就会生重病,严重的还会死。”
    一个婆子却不同意,:“瞎,什么迷了心窍,这小文君历来就有些轻浮,不守规矩,她做出来这种事啊,我可一点都不意外。唉,你们知道不知道,听说她以前和那个姓罗的书生也有一腿呢。”说完,她有些苛刻的看了那个年轻媳妇一眼,年轻媳妇便不敢说话了。
    妇人们正在说罗书谋呢,他就打着扇子走了过来,明晃晃的穿着一件白衣,十分打眼。
    围观的糙爷们有很多都看他不惯,此时就有男人大声嚷嚷:“这也是个奸夫!李老板可别放过了他!”
    “对,干脆一并沉塘罢。也叫他们去阴间做一对鬼鸳鸯。”
    “哎,这卓李氏可就一个身子,又是妖怪又是书生的,这到了地下可不够分呀。”
    立马就有男人嘿嘿笑道,说起了荤笑话。
    也有人嘲讽岸上的书生:“呸!一个捡破鞋的,成天得意个什么劲呢?”
    众人心知肚明的递眼色,不约而同的哄堂大笑起来。罗书谋本来酒量就不大,今日又喝的是闷酒,一瓶文君酒下肚,便醉得恍恍惚惚。
    在罗书谋心里,他自然可以三妻四妾,但是也是真心喜爱小文君的。如今小文君和个妖怪被人捉了奸,简直是把他的真心挖出来扔到地上踩。可是他自认是个怜香惜玉的君子,虽然小文君对他不起,但是还是不忍她被人沉塘,所以便拿出小文君珍藏的酿酒秘法来,找到李大富想要救她一命,从此便两不相欠。
    如今醉酒后,又听到众人的嘲讽,罗书谋忽而起了满腔的怒火和委屈。他大吼道:“我罗某的未婚妻是死去的孝女彭家姐儿。可别什么屎盆子都往我头上扣!真真是岂有此理!”说完便愤然一甩袖子,东倒西歪的走了。
    小文君泡在水里,虽然天气很热,可是她的脸却是青色的,印堂里笼着一团黑气。估计是前段时间大病一场的缘故,本来苗条的身姿都瘦的脱了形,大眼睛深深凹陷进去,全然没有了往日的风采。此时她发髻散乱,头发一束束,小蛇一般蜿蜒在脸上,遮挡住了围观众人或恶意或戏谑或同情的视线。
    周围有妇人她指指点点,挖出些陈年往事证明她的确咎由自取,还有男人朝她吐唾沫,并且辱骂她,言语极尽下流。小文君却没有丝毫反应,看不出来害怕或者羞愧。看到罗书谋出现,小文君眼中倒是浮出一点期待,等罗书谋转身而去,小文君眼里那点期待也平息下来,反而显得她整个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这种固执的、不肯合作的态度激怒了围观的审判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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