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以晴拍开菜单抽回手骂她:“狗屁!”
    秋恣宁懒洋洋往吧台上一靠,一边说屁话,一边随手翻了个杯子将汤力水果浆糖浆和金酒吨吨往杯子里倒,混成一杯橙色液体搅了搅又塞了颗樱桃推到盛以晴面前:“别不信玄学,不开心的时候玩命给自己花钱绝对没错。又或者呢,你多出门,多去热闹的地方。我跟你说啊,人和人之间是有能量交换的,你要是觉得自己状态不对,你就换一个环境,去一去正能量的地方。俗称吸阳气。”这么说着,她指着玻璃窗外那些人:“你看欸,婚礼,要不要去凑凑热闹?”
    盛以晴缩了缩脖子表示嫌弃:“不了,已婚妇女不凑这个热闹。”
    “已你他妈的婚啊!”秋恣宁瞪大眼睛:“你连个炮友都没影呢。”
    “我嫁给了工作。”大周末的客户又开始邮件催命,盛以晴从包里翻出电脑,一脸认命:“工作是女人最好的归宿。”
    “喂不是我说,我那天还真帮你算了算,你知道什么是对的人吗?”
    “什么?”她从工作里抽出一点注意力。
    “能让你越来越顺的人,遇见了他以后,你的工作事业生活,都开始越来越好,这就是传说的那个——对的人!”
    “wow——”盛以晴敷衍:“那看来不是我老板了。遇见他以后,我的人生只有一个字,忙。”
    餐厅院子里放着欢脱的欧美音乐,陈撰来得比其他人迟一些。此刻场地上觥筹交错,一堆陌生人里混着几张熟悉面孔。
    这是迟威与林珊的第二场婚礼。嘉宾基本是新人们的朋友与同学,形式也相对而言轻松洋气了不少。一个月前迟威为了迎合父母意愿特地大操大办了一次,迟家二老就一个独生子,迟老爷子又爱交际,大半辈子发出去的份子钱百万级别,说什么也要迟威大操大办一场交差。老人家在东五环边上的一家国营大酒店里摆了整整三十桌,往来宾客全是迟威父母的朋友同事战友以及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新郎新娘沦为了彻底的工具人。林珊本就反感走形式,连父母都不愿意叫来,迟威割地赔款好说歹说,总算劝她最要好的闺蜜将祖宗哄进了酒店。
    这串背景不算什么,婚礼那天发生的事情才叫叹为观止:
    应付长辈的婚礼是传统中式,当天迟威起了大早,按照习俗要去林珊所住的酒店接人,浩浩荡荡的伴郎大军带着摄像和一帮凑热闹的同学们出发,一路上大家还在讨论:“林珊这个性子,估计为难死你。”
    迟威笑笑,一脸甜蜜:“媳妇嘛,就是用来为难我的。但没关系啊!”这么说着,他举起手中厚厚一大摞红包对摄像头一亮:“红包管够!不怕为难!”
    却没想到,酒店里畅通无阻。
    没有堵门的,没有引路人,连个标识都没有,安安静静正常营业的酒店服务员反而被一大班西装革履风风火火的男人们吓了一跳。
    “这…请问一下,林珊在哪个房间?”
    “您是?”酒店前台一脸懵圈。
    “……她丈夫,接亲的。”迟威摸了摸鼻子。一群人声势浩大在柜台围了一圈,身姿凶狠,表情无辜。
    前台评估了半秒,老实给出了林珊的房号。
    酒店长廊安安静静,迟威表情严肃,伫立在房门口神色紧张宛若捉奸。敲门半晌,总算有一个睡眼惺忪的女人裹着真丝浴袍开了门,定睛一看是林珊闺蜜。迟威大惊,只问:“她人呢?电话也不接?逃、逃了?!”
    闺蜜耸耸肩,让到一边,迟威抢先冲入,想到仪式,又赶紧转身给闺蜜塞了一叠红包,这才发现自己的新婚妻子——懒洋洋躺在装饰一新的婚床上玩手机。
    酒店套房里乱糟糟的,遍地是吹了一半的气球、结亲小道具、新娘的婚鞋、各色喜字贴纸还有没拆的婚服、伴娘服放了一地,门外边,一群单身汉傻了眼。
    “都说了啊。我烦死婚礼这种仪式了,应付大人的我才不要参加!”床上,林珊语气娇娇。
    迟威不知道说了啥,那头抗拒的声音更大,过了会儿摔杯子踢鞋子的声音伴随女人的呵斥不绝于耳,一群人傻站在外面如听口技,神色变幻,浮想联翩。
    “牛逼啊。”门外陈撰啧啧感叹,与周遭兄弟对视一眼——几年下来,见怪不怪了。“也得亏迟威,这种美人恩,送我我都不要。”
    事后的剧情他至今记得,千哄万哄之后,在一众长辈的翘首盼望中,迟到的林珊只穿了一件日常的红色连衣裙,胸前别了朵花,随意扎了个马尾,连妆都懒的化,臭着脸跟着迟威进了婚礼会场,再面无表情陪他敬了一下午的酒。
    陈撰依稀记得那天,仪式结束后,他打算与迟威告个别先走,会场上却不见新人踪影,直到在停车场,才见到迟威的宝马香车里,林珊坐在副驾驶座,将脚翘在方向盘上,任由迟威一边陪笑,一边替她揉捏按摩——“穿了一下午的高跟鞋,媳妇辛苦了辛苦了!”
    结什么婚啊..那时候的陈撰摇摇头唏嘘:“他命里缺祖宗?”
    仪式还有十分钟开始,陈撰才在门口的签到本上签了字,就被一阵说话声吸引了注意力——嚯,这婚礼还有外国人?
    扭过头来,才发现在餐厅吧台一边,坐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抱着电脑,皱着眉头,一口流利英文正在据理力争。夕阳打在她的发丝上,散着闪闪金光,他定睛看了几秒,才发现她本是黑发,因为阳光照射才看起来像金发一般。她的头发浓密,眉毛平直,大概是搽了口红,衬得肌肤似雪,也让他的目光总忍不住落在她的唇上。分明是女性特质十足的面庞,但却让她莫名散发着几分英气。
    陈撰发誓他单纯只是好奇,双手抱胸端详了她一小会儿,才意识到:是她的神色与声音,暗藏着那种不容置喙又斩钉截铁的坚定气息。
    有点特别。
    “小姑娘不容易啊。”他扬了扬眉毛,随即转身进入了婚礼会场,“来参加个婚礼都得加班。”
    林珊也不是完全不喜欢婚礼,她只是不喜欢自己不喜欢的婚礼。
    这次的婚礼完全按照林珊的要求来。她负责提出需求与发泄不满,而迟威负责执行与挨骂。新郎官甚至为了婚礼改了手术时间,请了两天的假忙前忙后,苦心操持只为搏美人一笑。
    林珊说:一场令人难忘的婚礼的关键是做到“与民同乐”,你得设置游戏环节!
    林珊说:最好大家得嗨起来,仪式搞完了我们就开始蹦迪!
    林珊又说:迟威你蹦迪的样子不可以太呆,先上网练几个夜店基础动作!
    林珊还说:对了,要有伴手礼!伴手礼一定要实用能存放,这样大家才会一直留着,也让这场婚礼传为美谈。
    ……
    迟威一一满足。
    婚礼按照林珊要求设置了好几个游戏环节,嘉宾们每完成一个游戏还能得到一个小礼物,陈撰却显然心不在焉,手上扔着飞镖,眸光却隔着玻璃往室内扫——小姑娘还在加班呢?
    “诶诶诶你注意点啊!镖别飞我头上!”身边有人胳膊肘撞他,凑过来,坏笑着顺着他目光瞧去:“哟,看姑娘呢?”
    是俞又阳,自大学时起就是风流人物了。
    陈撰没否认:“你认识么?”
    俞又阳摇摇头,“不认识,喜欢这个类型?”
    陈撰垂了眸子,“怎么可能?只是单纯好奇。”
    俞又扬猜测:“估计新娘那边的?想认识还不容易?直接上去要微信啊!”
    陈撰懒得理他:“我是会主动搭讪的人?况且,你没看人家忙着么?”
    “就是忙才有机可乘。”老渣男一肚子坏水,“你想想,一个持续开电话会的人最缺什么?”
    这话说完,他挑挑眉毛,将手里的东西扯下,往陈撰怀里一抛。
    婚礼的仪式很简单。连司仪都省略,主流程只剩下新郎新娘彼此致辞,迟威一边说着誓词一边哽咽,老同学们站一块低头八卦:“你猜昨晚发生啥了?”
    “啥?”
    “就这誓词啊!迟威这傻子昨晚一边写一边把自己感动坏了,最后关键抱着马桶嚎啕大哭…关键是边哭还边喊——我真的好爱珊珊啊!吼了半小时,拉都拉不住。”
    “….几瓶啊醉成这样?”
    “没喝!你说这酒精上头还能有醒的时候,恋爱脑上头,没救!”
    陈撰摸了摸鼻子,赞同:“彻底没救了。”
    几个人这边八卦完,新郎也如愿吻到了新娘,随着两人一起宣布礼成,音乐从先前的缠绵悱恻换成了密集节奏的电摇,新娘站在台上举着捧花快乐宣布:“单身的姐妹们请集合!”
    陈撰下意识地往室内看了一眼,只见西餐厅内空无一人,只有两个服务员靠在吧台上百无聊赖刷着手机。
    人呢?
    进来了?
    不等他找,室外的灯光顺势暗了下来,头顶霓虹闪烁,随着鼓点与节奏,瞬间变换成了蹦迪现场,周遭的女孩们开始往新娘指示的方向聚拢过去,陈撰来不及多想,也起身靠了过去。
    周围人拉他:“叫单身女孩呢!你这单身男孩凑什么热闹!”
    不等陈撰回答,俞又阳瞥路人一眼:“你小子别挡着人家猎艳。”
    台上林珊已经站好,婀娜身影背对群众,举着花束倒数:“1!2!3!”
    双手一挥,霓虹闪烁里划过一道粉色流星。
    “啪!”
    只见捧花不偏不倚砸到了陈撰怀里。
    众人目瞪口呆。
    大概是个子太高,加上靠得实在有些近了,他的目光只顾着在一众女同胞里梭巡,余光里见到有暗器憨憨袭来,下意识伸手一截——正中下怀,清冷美男抱着捧花一脸无措。
    众人安静。
    片刻后周围爆发出一片嘘声与尖叫声,陈撰赶忙将花束递给林珊:“这次不算,怪我怪我,你们重来!”
    林珊看热闹不嫌事大 ,婚礼上难得拥有这个稀奇场面,死活不收回,只叫:“哇!单身大帅哥接到了我的捧花啊!下一个结婚的就是你!哎哎哎!花别还给我啊!我可不要!在场的姑娘选一个,把花给她呗!”
    “不敢不敢。”
    她说完,陈撰当真又仔仔细细把场上的姑娘们溜了一遍——没有。
    没有她。
    “怎么?你这一脸黯然,没找到人呢?”俞又阳见陈撰回到座位,揶揄他。
    “没有找人。”他面无表情,接过桌上的酒,“我说了只是好奇。”
    此刻已经进入了蹦迪环节,灯光越发暗了,音乐也躁动起来,男男女女们一边拿着饮料,一边跟着节奏晃动。陈撰望了一眼台上的迟威,正在按照林珊的要求奋力蹦迪,他早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出了名的四肢不协调,这会儿舞姿如同康复训练。俞又扬在一旁笑到失语,将陈撰的腿都拍疼,一边拿着手机录视频,一边听身边的男人自言自语起来,“大概率是个路人。也对,这里是餐厅,她又从头到尾没进来过,估计临时加了一会儿班,就走了。”
    音乐越发震耳欲聋了,两个人说话都得贴近距离。
    “没事没事..至少拿了捧花,开了历史先河….稳赚不亏啊!”俞又扬逗他。
    陈撰瞄了怀里的花一眼:“给你你要不要?!”
    “别别别,我不结婚。你送你妈妈好了,她可盼着你结。”
    陈撰嗤了一声,转身就走。
    “你去哪儿啊?”俞又扬拉住他。
    “回了。”陈撰摆摆手,双手插兜,将花束往单肩包里一塞,“这音乐吵得人心烦。”
    月亮徜徉在机电院破旧砖石的矮楼上,周遭是各色酒吧,这会儿入了夜,往来的年轻男女不绝。陈撰心里缠着人,白白错过,只觉得胸闷。
    这种感情肯定和男女之情没什么关系,他对自己说,就是有点好奇,碰见个难得想要了解的姑娘。
    机电院内不好打车, 他需要再往外走走,银白色的月光下,腕上夹着的手捧花散发着淡淡的茉莉香味,辅以白色玫瑰、蔷薇和姜花香,幽幽沁人心脾,一整条路,都是银色的,月光像是满地的糖霜。而他脚下路过一只被随意丢弃的易拉罐——
    “没素质。”
    陈撰暗骂了一句,又忍不住伸脚踢出,易拉罐装在柏油马路上叮呤哐啷,宛若深夜的旋律,往前滚了十几米,好巧不巧,在垃圾桶前停下。
    “这么准?”陈撰吃惊,抬头一看,却差点笑出声来——这可不是普通的垃圾桶,这个垃圾筒上竟然架了一台电脑,而电脑前,还站着一个戴着耳机披着头发蹙着眉头念念叨叨的人。
    “?”
    而忽然滚来的易拉罐显然吸引了那个人的注意力,她侧过脸,眸光严肃地投向了这位始作俑者。
    四目相对。
    下一秒,当陈撰借着月光与电脑屏幕的荧光看清了她的面容时,他刚刚打算咧开的嘴角僵在了原处。喉结滚动。
    一时间,心跳如鼓。在咚咚震动里,只听见心底一个声音在轻声说:
    “原来你……你……在这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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